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愛蜂法官被高院打臉 槍砲犯交保發回重裁
2017/08/17 22:09:50瀏覽11|回應0|推薦0

台南市槍砲犯張英德以「家有養蜂,沒我活不成」說法,獲得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裁定10萬元交保爭議案(【蜜蜂動畫】愛蜂法官放走的嫌犯 他討債殺人還棄屍),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認為,張家還有母親、胞弟、妻、子多人可協助或委人照料,蜂群不至於因他遭羈押而死亡,今天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警方在張英德住處查扣兩把改造手槍,14顆子彈成品、10顆半成品、彈頭、彈殼、底火、火藥、槍枝零組件及一批改造槍彈工具。張英德供稱是以扣案工具改造槍枝、子彈,並曾以扣案改造手槍試射擊發10顆子彈。警方前往查緝時,張英德還帶著一把改造手槍、3顆子彈逃逸。二審法官認為,張英德製造槍枝、子彈犯行,顯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之前又有多次棄保潛逃紀錄;張英德獲得台南地院法官裁定交保,未來是否會如期接受偵、審調查、審判,的確會讓人質疑。二審法官認為,張英德確實從事養蜂事業,但他的家中仍有母親、胞弟、妻、子多人可協助或委人照料,蜂群應不至於因其遭羈押而死亡,所以養蜂不能構成不羈押的理由。一審法官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是可議的,所以撤銷原裁定、發回一審更為適法的處置。台南市刑警大隊8日逮捕槍砲通緝犯張英德,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張英德坦承涉案,但因家裡養了200多箱蜜蜂,他必須照顧,否則一周內會死。台南地院強制處分庭法官王國忠以「本於愛護生命,讓所養蜜蜂不會發生死亡憾事」,裁定張英德以10萬元交保,引起輿論譁然。(辛啟松/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釋放槍砲犯張英德,被稱為「愛蜂法官」。資料照片



文章出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17/1184807/coach包包型錄 coach皮夾 coach長夾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eynolw45ws&aid=10838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