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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05:06:51瀏覽812|回應1|推薦53 | |
我(《夜雨秋燈續錄》作者宣鼎)的家鄉天長縣,從前是隸屬於南唐、李後主李煜的屬地。
曾有一位新到任的縣令江夢蓀,所乘坐的車駕才剛抵達縣境,等候迎接的衙役就請他先前往驛館居住。江夢蓀詢問原因,衙役說:
「縣衙的官舍一直以來就有很多妖怪作祟,曾有人被妖怪傷害,為了大人的安全,小的才請大人先在驛館落腳,以免有什麼意外發生。」
江夢蓀捋了捋鬍子大笑著說:
「這可算不上是個好理由啊。」
就吩咐車夫繼續朝縣衙而去。
到了縣衙後進的官舍,只見庭院中處處滿是雜草(註),石階上也遍佈著青苔(註),江夢蓀命人稍微清掃了一下之後,隨即將自己的行李放入官舍中,鋪好了床準備就寢以養足精神(註),明日早晨就可以處理公事。然而隨之而來的僕從們都害怕妖怪,不肯住在官舍內,紛紛溜出了縣衙借宿在鄰近的百姓家中。
江夢蓀也不怪他們,自己點燃了燈燭,將隨身配劍放在身邊觸手可及之處,坐在桌前翻閱著公文。於是這寂靜無聲的夜裡,只剩下偶爾翻動紙張所發出的的沙沙聲響。又過了約一個更次(二個小時)多後,江夢蓀感覺疲倦,就收好了公文,上床剛躺平,便聽到有人一邊敲門一邊呼喚著(註):
「江夢蓀快出來!」
一連呼喚了好幾次。江夢蓀實在想睡覺不想出去,就閉著眼敷衍回應說:
「我這就要出來了。」
過了一會兒,就聽得門外鬼聲啾啾、窗外鬼影叢叢,桌上燈燭的亮度也變得暗了下來,那燭焰搖搖的小的像顆綠豆,同時,門外又像先前一般呼喚起來。不能好好睡覺的江夢蓀氣得掀開了被子,起身穿上了官服、戴好了官帽,拿著上朝用的笏板出了房門,來到縣衙中堂焚香祭拜,說:
「官吏有官府配給的房舍居住,是用來了解當地民情、審查訴訟的地方。鬼有祠廟、墳墓,或許就是用來安置幽靈、躲避日、月、星三光。今日我江某奉天子之命坐鎮於此地,按律例不能在衙署以外的地方借住。不知何物大半夜的一而再呼喚我江某的姓名、叫我出去,這難道是在藐視我江某?藐視天子詔命派任的官員嗎?
現在我江某要求你們盡速搬離此地並遠避人群,畢竟陰陽兩隔、正邪有別。如果負隅頑抗而不離開,我江某也不是個任你們胡亂戲耍嘲弄而不能懲罰你們的人。你們若能遵奉我江某的要求就此離去,那麼我江某對你們先前的所作所為也一定既往不咎。」
祝禱完畢,江夢蓀朝著空中在拜了幾次後站起身子。就聽見房樑上有「嗤嗤」的偷笑的聲響,台階下傳來「得得」的用力奔跑的聲音,門窗無緣無顧的自開自闔,擺放著的儀仗隊伍用銅鑼、胡笳也莫名的自己發出聲響。江夢蓀憤怒的說:
「你們是真的想與我江某作對?我江某也不怕!」
就轉身回房,關上了門吹滅了蠟燭,躺回床上繼續睡覺,不再理會那些妖怪的騷擾。過了一會兒江夢蓀便鼾聲如雷,那些妖魅似乎自覺無趣,也紛紛離開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草萊」,雜生的草、荒地上的草。形容荒蕪之地。
註:「莓苔」,即青苔。
註:「搘榻」,待查。「搘」,音義同「支」,支撐。
註:「剝啄」,亦作「剝琢」。形容輕輕敲門聲或下棋聲。
----- 待續 -----
改編自 《夜雨秋燈續錄》
原文:
《夜雨秋燈續錄》.卷三.刖妖樓
吾鄉舊隸南唐李後主,新令江公夢蓀,車駕甫蒞境,吏人講卽就館舍。問何故?曰: 「官廨素多魅,嘗出而害人。」 公掀髯軒渠曰: 「是不可以為訓也」。 叱御者進。 草萊滿其庭,莓苔沒其砌,略剪除酒掃,卽解橐搘榻擬安眠,明晨起視事。隨來僕從均怖而逸,潛宿百姓家。公秉燭按劍,坐覲案贖。乃寂無聲。更餘神倦,甫就枕,聞有剝啄其扉者呼曰: 「江夢蓀速出!」 連呼之。公應曰: 「行即出矣。」 少頃,鬼聲啾啾、鬼影叢叢,燈為之黯翩,焰搖搖然小如豆,又呼如前。公怒掀被而起,著衣冠束帶,秉笏而出,焚香中堂再拜而祝之曰: 「吏有廨宇,所以達民情、勘訟獄也。鬼有祠墓,庶得妥幽靈、避三光也。今某奉天子命坐鎮茲土,例不得假館外間。不知何物夜呼江某名、召某出,然則藐江某耶?藐天子命吏耶?今與爾約其速遷徙而遠避之庶,幽明分,邪正別。若抗而不逸。江某非任汝揶揄而不能懲汝者,其凜遵某語,既往亦所不究。」 祝已,再拜而起,聽梁上有嗤嗤匿笑者,堦下有得得狂步者,窗無顧自開,戶無故自闔,鉦笳亦無故自嗚。公怒曰: 「若輩是真欲與某抗?某亦不懼!」 掩扉滅燭,倚枕聽其擾。少頃,鼾聲鳴如雷而魅亦逡巡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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