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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大腳仙殺賊三快〈下〉
2020/10/21 00:02:02瀏覽591|回應0|推薦40


又曾聽聞有一位姓婦人,她是我(《夜雨秋燈錄》作者宣鼎)的同鄉、天長縣東邊邊境的人。當太平軍來襲的消息傳來,氏認為自己的一雙大腳善於走路,逃跑自保不成問題,就叮囑丈夫先帶著子女與少數錢財及隨身應急的行李偷偷的離開,自己則在家收拾,好決定捨棄那些多餘的東西。才剛剛將值錢易帶的物品收拾好,郊外便已有太平軍的探子、先鋒出沒攔查。沒有辦法,氏只能在懷中藏著一柄鋒利的剪刀,硬著頭皮出了門,打算走小路前往親戚家躲藏,暫時躲避賊兵的鋒芒。

 

忽然,一個賊兵頭目遠遠的見到了氏,發現此女似乎還頗有姿色,就揚鞭策馬追了上來,大聲喝斥氏要她停下不准逃走。氏也不害怕,反而笑臉相迎,就像是遇上了老朋友似的。賊兵頭目下馬後就將氏推倒在地,想要就地姦淫她,氏假裝要解開衣的同時,雖然露齒而笑,但這笑容明顯的帶有嘲諷的意思,賊兵頭目就質問她笑什麼?氏說:

 

「我只不過為了你太笨了感到可惜而已。你們能夠四處燒殺搜刮,全賴你所騎乘的馬跑得快。假設你忙著與我快活的時候,你的馬突然逃跑了,那時你該怎麼辦呢?」

 

賊兵首領聽了也覺得氏說的有道理,而且她又將能滿足自己的欲望要求,便想先栓住馬再說。可是環顧四周荒郊一片,沒有一棵樹、一塊石頭足以纏繞韁繩栓住馬,因此苦惱得很氏見狀就說:

 

「我倒是有個方法,你如果願意照做,之後你便可以為所欲為了。」

 

欲求不滿的賊兵首領急著要氏趕快說出事什麼方法,氏大聲的說:

 

「瞧你這副猴急的樣子,你何不將那韁繩繫在你的雙腳之上呢!這樣既可以栓住馬兒,又不會妨礙你辦事啊。」

 

賊兵首領聽了雙手一拍連連稱好,就彎腰低頭,將韁繩牢牢的綁在腳踝上,還試著扯了幾下,確定不會鬆脫。卻沒有注意到此時氏已經將利剪拿在手中,見賊兵首領綁妥韁繩之後,突然以剪刀刺向馬肚子,馬兒被刺受傷疼痛難忍,大聲嘶鳴後就撒開四足狂奔,賊兵首領頓時倒地被拖著而去。那剪刀刺入馬腹,隨著馬而奔跑而搖晃,越搖晃馬兒越感到疼痛,越疼痛就跑得越快,就見那馬兒如踩著閃電追著風,一口氣便狂奔了十里之遙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而那賊兵首領卻已經被拖得膚裂額爛,骨折氣竭而死,遺體也已經不成人樣了。

 

氏則不慌不忙的緩緩整理好衣裙,拾起那賊兵頭目遺留下的包裹,遙望著馬兒拖著賊兵首領遠去,找到了路後繼續前行,直到尋著了丈夫與子女一家團聚後,與丈夫一起修剪著燈芯聊了個通宵,提及整治賊人之事便一起吃吃笑個不停。

 

-----

 

懊儂氏對此評論說:(此段評論,原文是安排在陳阿脆的故事之後、氏婦人的故事之前)

 

人間最慘之事,莫如女子被強制纏足時痛苦哀嚎的聲音。即使是母親面對愛女,雖然珍愛如掌上明珠,卻唯獨能狠下心將女兒的雙足纏繞綑綁,好比那酷吏在施以惡毒的刑罰一般,不曾能對女兒稍微施加一點點曾不能少加愛惜之意。因此那主人監督婢女纏足、老鴇為雛妓纏足,悲慘的情況更勝於母親對待女兒。每當聽聞這樣悲慘的聲音,就會痛恨那南朝東昏侯蕭寶卷的寡恥鮮廉,南朝亡在他手中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再說那女子即便雙足已被裹纏成纖纖弓足,她的母親卻總是覺得還不夠,持續裹纏直到女子被纏得走路幾乎是步步生蓮花才行。而那如豺似虎的惡人突然而來,女子想要逃走,卻因這雙纏足挪移困難頻頻摔倒,恨不得能生出一雙彩翼振翅飛走。這些疼愛女兒卻強迫女兒纏足的人家,也還能記得那兵荒馬亂時節裹足女子的下場嗎?

 

前面提到這三位女子,面對賊人談笑不驚,並且或是親手殺了對方,或是用計成功誆騙了對方,而且最主要的是這三位都還保有著天生自然、長達一尺二的玉足,因此她們的行動便捷,就算出入虎穴,也極紆極閒。倘遇斯人,當破產以購之,一捧硯,一添香,一負劍,粉黛中饒有英氣。

 

懊儂氏曰:(此段評論,原文是安排在所有故事的最後。)

 

生於官家大戶的大家閨秀,原本就難以保有那大約長42cm左右、天生自然的腳丫子註x2,使得按照當時的風俗觀念看起來外觀不雅,然而又何必一定要過分的裹纏令其變小?若是相貌醜陋、腰彎背駝者,雖然她裙下玉足解開裹腳布後現出極為纖細的小腳,也不是真正的美麗;而那容貌美麗、體柔腰細的女子,即便是裙下的玉足稍微大些:「玉筍」,原是筍的美稱,也指稱女子的手指、小腳,或秀麗聳立的山峰。),又何曾防礙她輕盈的姿態?總之若以五、六寸(17.5~18cm左右)為基準,也比較符合中庸之道。如何能有賢明的相關主管機關能出面公告嚴格禁止這種過分裹小腳的歪風,凡是長度再五、六寸以上的都不用管;若是長度短於五、六寸以內,而且又堅持要求那腳要纏成細小且翹的,就應當立即比照「妖冶誨淫」的惡行論罪。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跳樑」,猶如「跳躍」,比喻叛亂者猖獗跋扈,蠻橫霸道的樣子。出自《莊子.逍遙遊》:「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梁,不辟高下。」

 

:「籌度」,謀劃、想辦法。

 

:「東昏侯」,即南朝的最後一任國君蕭寶卷,因荒淫無道,佞臣茹法珍梅蟲兒等為之挑選美女數十名充入後宮,其中有一名原是妓女的潘玉兒除了勝人一籌的姿容體態外,最令蕭寶卷銷魂的是她那一雙「不盈一握」的雙足,迷得蕭寶卷對她寵愛有加,百依百順。蕭寶卷又成天「總有刁民想害朕」,進而殘殺大臣,連當初助他平亂最力的尚書令蕭懿也遭毒害而死,逼得蕭懿之弟蕭衍發兵進攻建康(今南京市,同時改立皇弟、荊州刺史、南康王蕭寶融江陵稱帝,,之後蕭寶卷在大軍攻入建康時還在含德殿中與潘玉兒等美女徹夜歡飲,終被將軍王珍國所殺,後蕭寶卷先被廢為庶人又改封為涪陵王,之後被追降為東昏侯

 

:「金蓮」,形容婦女的纖細小腳或步態輕盈。

 

註x2:「尺二」,清朝的尺分為三種,有裁衣尺、量地尺及營造尺。以裁衣尺而言,一尺約35.5cm,一寸約3.55cm,所以「尺二」約計42.6cm。「飛鳧」,「鳧」音「符」,原指飛翔的鳧鳥。也形容輕快迅速的小船。此處是形容女子所穿的鞋子的外型。

 

:「媸」,音「癡」,相貌醜陋。

 

:「妖冶誨淫」,參照「冶容诲淫」,意思是指女子裝飾妖艷,容易招致奸淫的事。

 

改編自 《夜雨秋燈錄》

 

原文:

 

《夜雨秋燈錄》.卷七.大腳仙殺賊三快

 

半截美人宋氏,甘泉人,歸某甲。

……

又一女陳姓阿脆,真州人,浪甚。

……

又聞一周姓婦,吾鄉挈東鄙人,自恃足大善走,難將及,先囑良人挈子女潛遁,己則摒擋長物。甫就緒,郊外邊馬已四出。無已,懷一利剪,出門,將覓小道,尋親戚家暫避其鋒。

 

忽一賊目自遠瞰瞰婦,似有風致,揚鞭追及,喝之止。婦亦不懼,含笑相迎,宛如舊識。下馬推婦於地,將淫之,婦佯解褲帶,而笑露其齒,嗤形於鼻,賊問云何,曰:

「我惜子愚耳,子等跳樑,全賴驥足,設與我苟合時,馬遽逸,奈何?」

賊思其言頗近理,又能慰己,然四顧荒郊,無一樹一石,可以攬轡,頗籌度。女云:

「獻一策,然後為所欲為。」

賊求計甚急,女大聲曰:

「急煞兒,盍以韁繫於兩足乎!」

賊撫掌稱善,乃彎腰俯首,牢縛不少鬆。

 

時婦之剪已在手,乘不意,驀以剪刺馬腹,馬負痛,遽咆哮拖賊絕塵奔。剪在腹肉中,愈走愈搖,愈搖愈痛,痛則狂奔,如躡電,如追風,十里外猶不輟,而賊已膚裂額爛,骨折氣竭,不似人形矣。

 

婦徐徐整衣裙,拾賊遺之包裹,遙望馬拖賊去,覓路始行。及尋得良人,相與剪燈話終夜,吃吃笑不休。

 

懊儂氏曰:

縉紳家閨秀,原難尺二飛鳧,使外觀不雅,然亦何必過小。彼媸者,背曲肩駝,雖裙下解結極纖,亦非真麗;妍者體柔腰細,即裙下玉筍稍巨,何礙輕盈?總之以五六寸為準,庶合中庸。安得賢有司出示嚴禁,凡五六寸以外置不論;若五六寸以內,定求纖纖而翹翹者,即照妖冶誨淫論。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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