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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02:45:09瀏覽692|回應1|推薦37 | |
南宋、宋高宗趙構、紹興年間,樂安縣(今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人董公(公是尊稱,流傳這個故事的人刻意隱晦他的名字),在他還未顯達時(所以以下暫時就稱呼他為「董某」),跟隨著某位老師讀書。由於這位老師所在的塾館是私塾,也就是教授的都是某姓家族中的子弟,董某一個外人自然遭到同學們的排擠,如不願與他同桌吃飯、責罵侮辱等,各種霸凌行為層出不窮,除了因為董某不是他們同一姓氏的族人外,更主要是因為董某是個窮人家的孩子。
這些同學平時不好好讀書,跑去偷竊族主某甲的菜園中的菜,被某甲發覺後追查到私塾處,這群同學就栽贓嫁禍給了董某。董某百口莫辯,心想:
「既然說是我偷的,那麼我就真去偷唄!」
於是,一時黑化了的董某嘗試著溜進某甲的菜園偷菜,卻被某甲當場逮個正著。尷尬的董某非常慚愧,沒想到某甲和善的對董某說:
「没有關係。先生(指董某)如果缺少這些蔬果供應,我將每天派人送些過去,這區區蔬菜算不了什麼啊。」
說者無意但聽者有心,董某卻認為某甲在譏諷自己,推辭並謝罪後就回去了。不久之後某甲就特別派僕僮送來了飲食等物,而且非常的豐盛,禮數特別加倍豐厚。董某對於某甲如此特別禮遇自己頗為驚訝,屢屢辭謝卻都無效,因此深感不安。而那群愛欺負人的同學見族主這麼照顧董某,個個驚駭,自此以後也稍稍的開始親近董某,不再像先前那麼排外霸凌了。
後來,族主某甲親自對老師說,希望能將自己的女兒嫁給董某。老師驚訝的說:
「您真的不想要您的女兒啦!怎麼捨得讓令嬡嫁給一個窮小子去受苦呢?」
某甲說:
「先生千萬別這麼說,這位董某也不會永遠是個貧賤的人啊!」
老師本來就很看重董某,所以即便是董某貧窮也還是將他帶在身邊盡心教導。如今聽到某甲這樣說也非常的高興,就進一步的追問原因:
「董某固然可以作您的女婿,但您又是如何看中賞識他呢?」
某甲說:
「那是從他偷菜時才發覺的。前幾天的一個晚上,我偶然去菜園巡視,見到園中有二個紅燈籠在菜畦間照耀著。走近一看,原來是董某,但那二個紅燈籠卻不見了。我想這董某必定是個大貴人,所以鬼神也為他提燈照路啊。」
老師聽了也感到董某的確不同尋常,也就當了媒人,讓董某娶了某甲的女兒為妻。
董某後來果然身居顯赫的位置,一時之間聞名天下。可惜他曾附和秦檜主和的提議,成為他平生的一個汙點瑕疵。
明朝時期還有他的畫像流傳於世,鄒元標(字爾瞻,號南皋,諡號忠介)見到了董某的畫像,開玩笑的說曰:
「南宋時的胡銓(字邦衡,號澹庵)在樞密院編修官任上,反對與金人議和,上書請斬主張議和的秦檜、王倫、孫近等三名奸臣。如果當時老夫我也在那南宋朝廷之上,恐怕這董公也不能免除罪過吧!」
話剛說完,面前那幅董公的人像畫突然自己從中裂成二半。
這更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啊。
改編自 《耳食錄》
原文:
《耳食錄》.卷十一.董公 樂安董公,紹興時人,傳者隱其名。未遇時,從師讀書,他姓,為同學士所不齒。弗與共飲食,誚讓侮辱,靡所不至,以其貧也。同學竊主人園蔬,為所覺,嫁之於董。董弗能平,他日試亦竊之,猝遇主人,甚慚恧。主人曰: 「無害也。先生果缺於供,當日奉不腆之餌,蔬寧足道哉?」 董謂其誚己,辭謝而返。主人果遣奴於(子)餽飲食,甚豐備,禮意有加焉。董驚其異數,屢辭弗獲,深不自安。同學亦莫不疑駭,稍稍親昵之。 主人復言於師,請以女妻董。師訝曰: 「公真不有其女。」 主人曰: 「先生休矣,烏有董生而長貧賤者?」 師固素器董,聞言甚喜,乃更私問曰: 「董生固可妻,但公何以識之?」 主人曰: 「以盜蔬識之。前夜吾偶窺園,見二紅燈籠照耀菜畦間。迫而視之,董生耳,燈固無見也。是必大貴,蓋鬼神為之役矣。」 師亦深以為異,遂媒而妻之。 董後果居顯秩,有聞於時。惜嘗附秦檜主和議,為平生之玷雲(云)。明時猶傳其畫像,鄒忠介見之,戲曰: 「胡澹庵請斬檜,近等。著(若)老夫在廷,恐公亦不免耳!」 言畢,其畫划然而裂,尤可異駭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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