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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子晰委禽之釁
2018/09/22 00:00:47瀏覽709|回應0|推薦40


子晰姬姓氏,名,字子晳,又稱公孫黑是春秋時期、鄭國鄭穆公姬蘭(又名子蘭的孫子、公子騑子駟、排行第五)之子、公孫夏之弟,鄭國的上大夫。

 

公孫楚姓,氏,名,字子南,又稱遊楚也是鄭穆公的孫子、公子偃子遊,排行第八)之子、子蟜之弟,鄭國下大夫。

 

西周/春秋時期、魯國鲁昭公姬裯(一名昭公元年,在鄭國,大夫徐吾犯(姓「徐吾」,名「犯」)有一位美麗的妹妹徐吾氏,已經答應將要許配給下大夫公孫楚。上大夫子晳聽聞美人之事,不顧女方已有婚約,強行送了聘禮要迎娶徐吾(古人以雁鳥為聘禮,故稱「委禽」)。面對二人都是王公貴族,徐吾犯答應則背信於公孫楚,不答應又害怕遭到子晳迫害,只好求助於當時的深受百姓愛戴的執政子產姓,公孫氏,名,字子產,又字子美,也是鄭穆公的孫子、公子子國,排行第六)之子)子產認為這是國政紊亂導致貴族行為失禮,不是徐吾犯之過,可以由徐吾氏自己決定要嫁給誰。

 

徐吾犯請求公孫楚子晰同意,讓徐吾氏自己選擇要嫁給誰,兩人為表風度都同意了。於是,徐吾犯讓妹妹在房間內觀看,就見子晰衣著華麗到來,擺設禮品後離去;接著公孫楚一身戎裝而來,像健美先生一樣展示了左右開弓射箭的威武舉止,行禮後告辭時,一躍而上登車離去。徐吾氏認為:

 

子晰雖然俊美,但子南公孫楚的字)有做丈夫的氣概。做一個丈夫要有丈夫的氣概,就像自己以後為人妻時就要有作妻子的樣子,這才是所謂的『順』啊。」

 

就決定還是選擇嫁給公孫楚

 

子晰知道後大怒,暗中將皮甲穿在外衣底下去見公孫楚,打算趁機刺殺以奪其妻。未料公孫楚心知其來意有所防備,子晰陰謀失敗而逃,公孫楚持戈追趕,於路口追上,但念及手足之情未下殺手,僅用戈桿敲傷了子晰便放他離去。

 

子晰回去後顛倒黑白,對其他大夫們說自己「友好的」去見堂弟公孫楚卻被暗算。不明真相的眾大夫們紛紛議論,都相信了子晰的一面之詞。由於牽涉的是王族之間的爭鬥,所以這件是最終又落到執政的子產手中來解決。心裡大致對此事件有數的子產說:

 

「論曲直則雙方的理由都很充分,然而依我鄭國的律法以及禮儀致度,則年幼、地位低的人有罪,所以罪在公孫楚。」

 

就下令將公孫楚拘捕後,當面指則他所犯的罪行,子產說:

 

「我國最基本的法律有五條:敬畏國君的威嚴、聽從國君的政令、尊重身分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恭敬的侍奉長輩、以及恭敬的對待並撫養親屬,我國便是依循這五條大道理來治理國家。

 

如今國君還在,你卻在國都動用了兵器,這就是不敬畏國君的威嚴;你觸犯了國家的法律,這就是不聽從國君的政令;子皙是上大夫,你只是個爭寵得勝的下大夫,卻以下犯上,這就是不尊重身分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你的年紀比子皙小卻對他不恭敬,這就是不恭敬的事奉長輩;你對你的堂兄動武,這就是不撫養親屬

 

我已經徵求過國君的意思,國君說:

 

『我不忍心殺公孫楚,那就以將他流放到遠方的方式赦免他吧。』

 

所以你就盡力趕快離開鄭國吧!不然就要加重你的罪責了!」

 

於是在五月初二(庚辰)鄭國公孫楚放逐到吳國。在即將讓公孫楚起程之際,子產慎重的前往公孫楚所屬的氏徵詢氏宗主、太叔遊吉公孫楚哥哥的兒子)的意見,太叔遊吉說:

 

「我遊吉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又如何能保護族人呢?公孫楚的事情已經關係到國家政治,而不僅是私人家族間的問題。您為鄭國圖謀策劃,對國家有利就去做,又何必心存疑惑呢?從前周公殺死管叔、放逐蔡叔,難道周公不愛他們嗎?那都是為了要鞏固周朝王室而不得不做出的決定。如果我遊吉犯了罪,您也將會懲罰於我,又何必顧慮其他氏諸人的看法呢?」

 

改編自 《春秋左傳

 

原文:

 

《春秋左傳》.昭公.昭公元年

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

「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與。」

犯請於二子,請使女擇焉,皆許之。子皙盛飾入,布幣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觀之,曰:

「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婦婦,所謂順也。」

適子南氏。

子皙怒,既而櫜甲以見子南,欲殺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衝,擊之以戈,子皙傷而歸,告大夫曰:

「我好見之,不知其有異志也,故傷。」

大夫皆謀之,子產曰:

「直鈞幼賤,有罪,罪在楚也。」

乃執子南而數之曰:

「國之大節有五,女(同「汝」)皆奸之,畏君之威,聽其政,尊其貴,事其長,養其親,五者所以為國也。

今君在國,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國之紀,不聽政也;子皙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貴也;幼而不忌,不事長也,兵其從兄,不養親也。

君曰,余不女忍殺,宥女以遠。勉速行乎!無重而罪!」

五月,庚辰,鄭放游楚於吳,將行子南,子產咨於大叔(「大」同「太」),大叔曰:

「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國政也,非私難也。子圖鄭國,利則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殺管叔而蔡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吉若獲戾,子將行之,何有於諸游」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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