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9/21 00:01:18瀏覽798|回應3|推薦32 | |
某甲回到臨川後,才知道父親已經為某甲說好了一門親事,就等兒子回來後要擇日迎娶封家的小姐,由於這是父母之命,某甲不能違抗,卻也不敢說出自己在貴州已經私定終身之事。
不久之後,貴州來信,原來是某乙已經為某甲向黔女的父親提親,對方也答應了,因此來信催促某甲趕緊回貴州迎娶新娘子。某甲素來懼怕父親的威嚴,這下更不敢對父親說出實情了,左右為難、進退不得的某甲,逐漸的生出了要違背與黔女所發過的誓言的念頭,每過一日這種想法變越加堅定,終於,某甲下定決心不回貴州,留在家鄉準備迎娶封氏為妻。
即將迎娶封氏的三天前,某甲的父親帶著某甲來到祖廟,請來了屠夫殺豬宰羊,要將這件人生大事祭告給祖先知道。忽然,有三名身材高大、模樣奇特的人從南方而來,瞬間便將屠夫的刀子奪了下來,接著捉住了某甲,一刀斷了某甲的子孫根讓他成了太監,然後隨手將某甲的子孫根扔在地上後便揚長而去。
一旁的人見這三個怪人奪刀、捉人、行兇等動作一氣呵成,想上前阻攔救援根本來不及。某甲受創嚴重,當場便痛得昏死、醒轉又昏死過去了好幾次,被人抬回家中急救,敷藥治療了半年才勉強能起身下床。經此變故,想當然耳不能人道的某甲也無法迎娶封氏,婚事自然告吹,封氏也被封父另外選了女婿嫁出去了。
後來,某甲的雙親先後過世,某甲也因為身遭重創的後遺症,無法出遠門經商,只能坐吃山空,家道因而開始衰敗。某甲六十多歲時,也只能以行乞度日。曾經某甲拿著飯瓢來到《耳食錄》作者樂鈞的村落行乞,被一些頑童見到後對著他嬉鬧嘲諷。又之後不久,某甲就因為舊創復發無法醫治而過世了。
非非子對此事評論說:
「桑濮之行(男女違禮而苟合之事,見註二)」是正人君子認為羞恥的事。然而發於真情、接下來的舉動能不逾越禮節,最後不論分或合,能以符合道義的方式完成這一段感情,這樣的行為雖不值得讚揚,但還是有可取之處。
像唐朝詩人元稹(字微之,排行第九,故別稱「元九」)所寫的《會真記》(又名《鶯鶯傳》,元朝、雜劇(元曲)家王實甫(名信德,字實甫,以字行)改編為《西廂記》),文中將始亂終棄的行為掩飾成修補過錯之舉。那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後,虧得崔鶯鶯也是個寡廉鮮恥的女子,明明被張生狠心拋棄,卻在張生一番花言巧語之後轉眼間便又憐憫起這個曾拋棄她的男子,趁夜晚主動前往張生處幽會。如果不是這樣,自己已如一塊破碎玉璧的崔鶯鶯,又如何能再將自己修補成為完整的璞玉?又有什麼立場去反駁旁人的冷眼議論?作者元稹為何如此巧言善辯呢!
然而,對於某甲,又為何遭到神罰?若是世人不去指責這一類的過失,神明不去懲罰這樣的行為,那麼這恢恢天網的疏漏為免也忒大了。
----- 偶素分隔線之備註 -----
註二:「桑濮之行」
「桑濮」是「桑間濮上」的簡稱,指春秋時期,位於濮水(一名「濮渠」)流經衛國境內的地區,因該區段土地平闊、氣候溫和而遍植桑樹,故稱此地區為「桑間濮上」。「行」指的是在桑林間男女一邊勞作一邊歌舞、自由談情的行為。
「桑濮之行」一方面顯示出當時當地的繁榮景象,另一方面卻被衛道人士認為這是一種不合禮法的男女幽會、淫蕩的風俗。
《禮記•樂記》: 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
《漢書》.志.地理志(下): 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故俗稱鄭衛之音。
改編自 《耳食錄》
原文:
《耳食錄》.卷三.三官神 臨川吳甲(可能是「某甲」的筆誤),賈黔中,嘗與黔人之女私。 …… 既歸,甲父為聘封氏女,甲不能違。已復得黔中鄉人書,言為君議昏(婚)某翁,可不辱命,但當速來完其好事。甲素畏父嚴,不敢以聞,進退狼狽,而背誓之念遂決,不複(復)稅黔中之駕矣。 將逆女於封氏,先三日,召屠者割牲,將告祖廟。忽有三人從南來,形表偉異,遽奪屑(屠)者刀,擒甲而割其陰,擲於地而去。旁人奔救,不及也。甲既閹,昏絕數四,傅藥半年,乃能起。親迎不果,封氏之女亦別蘸焉。 後父母物故,家道凋落,甲以腐疾不任遠商。年六十餘,遂至乞食。嘗挈瓢來余族,兒童見之,無不誚謔。尋以創發死。
非非子曰: 桑濮之行,君子所恥。然始之以情,繼之以禮,終之以義,雖不可訓,猶有取焉。若唐元九所為《會真記》,始亂終棄,飾曰補過,幸崔氏寡廉鮮恥,轉眼憐人,不然,璧之破也,豈能再璞崔氏之過,又將焉補忍人之言?何其佞也! 而人不之非,神莫之殛,甚矣其漏網矣,於甲也又何誅?
|
|
(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