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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預覽─「縱放是士兵搶奪~怒斬吳豪」片段
2021/01/14 20:02:10瀏覽414|回應0|推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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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崁城,即荷蘭人建的普羅民遮城,而今已成了國姓爺召集文武官員,處理政務與軍務的小朝廷。建於城上的最大的會議廳,外觀沒變,格局卻改成了有如府衙般的公堂。國姓爺居中而坐,文武官員羅列兩旁。公侯伯,有爵位者,排於排首,餘者按職位高低羅列其後。譬若今日,隨國姓爺來台灣的文武官員,幾都被召集到了赤崁城。武官首席,站的就是建威伯提督馬信。文官首席,則為承天府府尹楊朝棟。分駐一府二縣的各鎮將帥統領,幾乎也都被召集而來,且是各個神情凝重。因為此時被綁來跪在堂中的,乃是鄭家軍中,最資深與最被倚重的將領之一吳豪。另還有國姓爺麾下最精銳的虎衛右鎮統領─陳蟒。『吳豪!你該當何罪!』即使是酷熱的六月,那大堂中凝重的氣息,卻幾要讓人不禁顫抖。因為從國姓爺嚴厲的語氣中,每個人都能感受到國姓爺的憤怒。只見國姓爺兩眼瞪大,咄咄逼人,有如發威的猛虎。驚得整個大堂之中,人人屏息,鴉雀無聲,那怕一根針掉到地上也能被清楚聽見。

『吳豪!你身為軍中最資深將領,眾將官莫不以你馬首是瞻。十幾年來征戰,你戰功無數,本藩更對你頗為倚重。但今日,你縱放士兵,搶奪百姓糧食財物,罪證確鑿!難道本藩所頒布"出軍嚴禁條例十條",你身為將領居然不知。現在眾將官接在,你倒是給本藩說說,你到底犯了何罪?莫說本藩冤枉了你!』聽得國姓爺的逼問,跪在堂中的吳豪,面色如土。然誰都知,國姓爺治軍嚴厲,對違法亂紀者,更無分親疏,毫不寬容。於是吳豪,支吾半晌,也只好坦白回說:『藩主!末將知罪!"出軍嚴禁條例十條",,藩主有言:"縱放士兵騷擾百姓,搶奪百姓,姦淫擄掠婦女,大小將領需得連罪。斬首示眾,絕不寬貸!"但~~但士兵都在挨餓!而且蠻荒之的的番民,也非我中華之民。所以...所以..』不待吳豪把話說完,國姓爺已然拍桌,怒罵:

『吳豪!本藩敬重你是老將!又立下功勳無數。你說士兵在挨餓!難道只有你麾下的士兵在挨餓!你身為軍中老將,卻不身為表率。倘若其他將領見你違法亂紀,也都有樣學樣,縱放士兵搶奪!那台灣這塊土地,會變成甚麼樣!本藩率兵渡海來台,乃是為了勵精圖治,休養生息,以圖有日能中興大明。而今在台灣,設立東都明京,漢民是我的人民、土民亦是我的人民。倘若爾等來台,卻是有如流寇、土匪般的搶奪。讓台灣的百姓,對我失去信任。那要如何能讓台灣,長治久安!況且今日,倘若我不治你的罪!那法紀蕩然無存之下。明日,我又要如何要求其他將領,嚴格約束士兵!』

吳豪年近五旬,雖沒受封爵位。但因是武舉人出身,在鄭家軍中算是鮮少人所能企及的名門將領。論輩份,吳豪崇禎年,就已是戎旗副總兵。當也算是國姓爺的父執輩。於鄭家軍中,算是歷經鄭芝龍,再到國姓爺的二朝元老。正因為是軍中元老,頗受倚重。國姓爺廈門奪取鄭彩鄭聯的軍權時,吳豪更是率先率兵前來投誠國姓爺的將領之一。正因功高,作為老將的吳豪,有時不免也倚老賣老。譬若,國姓爺在廈門,議取台灣之時,吳豪就以自己曾多次到過台灣,深知荷蘭人築砲台於水道,船隻絕無法躲過荷蘭火砲的說詞,三番兩次,大力反對。及至國姓爺力排眾議,率軍來台。因揆一據鯤鯓紅毛城而守,堅不肯降。於是吳豪奉命率宣毅前鎮,率先登岸大員市鎮,攻打鯤鯓紅毛城。然而吳豪所率之兵登岸後,因見大員市鎮多已人去樓空,且荷蘭人逃離之前還放火燒屋。一片兵荒馬亂之際,吳豪麾下的士兵,便有不少趁著救火之名,闖入民宅偷盜百姓財物。儘管吳豪也知情,卻是同樣倚老賣老,認為缺糧缺餉之下,這是該給士兵的犒賞。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憑士兵去偷盜。

及至四月底,攻城砲戰慘敗。因糧食已嚴重短缺,國姓爺不得不撤兵返赤崁,分配兵力去屯田開墾。而吳豪所率之鎮,被分派到北路諸羅山屯田後。因士兵所攜帶的糧食,不到一個月就都已吃盡。但種下的甘藷要收成,至少也得等上二個月。因為士兵已無糧可吃,抱怨橫生。於是吳豪又倚老賣老,認為蠻荒之的的番民,並非中華之民,就算去偷盜一點番社的糧食,應該也不算違反禁令。於是吳豪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縱放士兵潛入附近的番射去偷盜糧食。怎料在吳豪的縱容之下,越來越膽大妄為的士兵,偷糧偷得太多,不慎被發現,索性由偷變搶。終至紙包不火,東窗事發,被告上巡緝官兵。

巡緝營官兵,原本奉命在鎮營之間巡邏督察,與緝捕違法亂紀者。姦淫婦女、擄掠百姓、混搶放火,甚至宰殺耕牛等,一旦被舉報緝捕,一律就是斬首的重罪。且士兵犯罪,大小將官也需得連坐處分。國姓爺治軍嚴厲,巡緝官兵一旦接獲舉報,自也不敢包庇。就算吳豪是個輩分再高的老將,同樣被舉報給了國姓爺。而國姓爺治軍,從不看情面,也不講親疏,更無論輩分。但吳豪終就是個有功薰的元老,曾立下無數汗馬功勞。所以國姓爺縱是憤怒,也不好獨斷獨行,就將其斬首。一來為秉公處理。二來也為殺雞儆猴。於是這日,國姓爺便將所有文武官員,鎮營統帥都召來赤崁,就是要公審吳豪,也讓重將官有所警惕。

『楊府尹!你身為承天府府尹。請你告訴我,吳豪他犯了何罪?該當如何議處?』疾言厲色,對吳豪罵了一陣。國姓爺即轉頭,問了楊朝棟。楊朝棟戰戰兢兢,回說:『稟藩主!出軍嚴禁條例第七條。嚴禁官兵混搶。如有未令,敢有擅動百姓一草一木者,本犯梟首。大小將領連罪不貸!』麾下士兵搶奪百姓,論罪,將領連罪之下,吳豪確實該當是斬首的死罪。畢竟吳豪,隨國姓爺征戰十數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況且國姓爺起,兵抗清之初,因兵力微薄,不得不到廈門,奪取鄭彩證聯兄弟的兵權。而當時,吳豪也是國姓爺入主廈門後,率先嶺兵來向國姓爺投誠的將領之一。若因麾下士兵搶奪百姓,就將吳豪斬首,未免太過嚴苛與不盡人情。況且士兵之所以搶奪番民,那也是因未饑荒之故,說來也情有可原。再說眾所周知,像荷蘭紅毛番,他們每佔領一處土地殖民後,通常一登岸,就無不竭盡所能燒殺擄掠與搶奪,甚至抓捕土著當奴隸,或當牲口販賣。而吳豪的士兵,只不過因饑餓,搶奪番民。就此就與十數士兵連罪,而被斬首。與紅毛番相較之下,這未免也死得太冤枉。

「荷蘭紅毛佔了土地之後,燒殺搶奪,都被當英雄!沒想到國姓爺佔了台灣,老將吳豪只是麾下士兵饑荒,而搶了番民!居然就因此要被斬首!倘若連吳豪這樣的元老,都只因士兵搶奪百姓,就要被斬首。那豈不要人人自危。就算是有爵位的公侯,一旦違反出軍禁令,或違反圈地禁令,恐也要難逃要被斬死罪!」羅列於堂中的眾文武官員,雖是難免感到吳豪被斬太冤,量刑過重。卻是沒人敢開口,為吳豪說項。唯見,列武官排頭的建威伯提督馬信,上前一步,低 頭拱手,以語重心長的口氣,開口說:『稟藩主!馬信學淺,但讀史書時。曾看見一句話說:"立國之初,宜用寬典!"現在台灣剛收復,東都明京初設,百廢待興,正是用人之時。而且荷蘭人據城而守,也尚未投降,更不能掉以輕心。藩主當多施仁義與恩德給官兵,如此官兵也才會更加剖肝輸膽,效忠藩主!』國姓爺聽得馬信之言,眉頭一揚,卻是斬釘截鐵,回說:

『開國之初,宜用寬典!我不以為然!執法本就該嚴格,才不會有滋生弊端。就像蓋房子,需得先立樑柱,因為樑柱是蓋一幢房子,是最重要的部分。樑柱只要有一點歪斜,那怕這幢房子就算能蓋成,恐也維持不了多久就會崩塌。就立國而言,樑柱就是法。所以立國之初,執法更該嚴格,不容讓這國家的樑柱,有任何一絲一毫的苟且與偏失。只要將這樑柱立得正,國家綱常既張,官民皆有所依循。那後來之人,以法治國,也就更容易。所以子產治鄭,孔明治蜀,立國執法之初,莫不嚴格!再說台灣剛剛收復,大軍初到台灣,更是兵馬倥傯,讓人心惶惶。倘若不用嚴法,已收立竿見影的效果。則往後恐還會有更多的事端叢生,反讓百姓離心離德。所以與其一開始執法鬆散,沒將樑柱立正,爾後疲於奔命的修補房屋。那不如一開始,就嚴格執法,將樑柱立正!如此才是治國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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