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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13:38:31瀏覽29|回應0|推薦0 | |
國家賠償法的要件:1.現任公職人員2.涉案事實3.涉案當事人任職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 腦波盜竊賊匪掠奪集團+非法監控集團+非法入侵民宅集團三大非法集團,即既然都掛牌歷任國家元首(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國家元首就代表國家力量;1.蔣經國在世與現任國家元首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2.李登輝在世與現任國家元首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3.陳水扁在世與現任國家元首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4.馬英九在世與現任國家元首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肆位連續國家元首在世與現任國家元首期間,沒有任何"公開"否認動作---腦波盜竊賊匪掠奪集團+非法監控集團+非法入侵民宅集團三大非法集團,已經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要件.時間已持續40年!. 時間能說明甚麼?男人一生在事業!五子登科---1.妻子2.孩子3.房子4.車子5.金子,40年前沒有,40年後還是沒有,顯示腦波盜竊賊匪掠奪集團+非法監控集團+非法入侵民宅集團三大非法集團就是"阻力"! 本人與本網誌所有內容出自自身,從不假手他人. 龍雨2017.11.14PM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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