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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日本兩所大學附設醫院嚴重受罰的病人安全事件
2015/05/14 10:19:52瀏覽1813|回應0|推薦3

兩星期前,日本醫界最近特別關心的兩件醫糾懲罰案,終於答案揭曉了~!

涉及多位病人死亡事件而蒙羞的兩所醫學院附設醫院,分別是"東京女子醫科大學"及"國立群馬大學",兩者都是歷史悠久(前者百年,後者60年以上),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大醫院。

事件的來龍去脈,原則上經過內外部的真相調查後皆已大白,後續的紛爭與官司不管要打多久,但醫政單位(厚勞省)已經正式決定給予取消「特定機能病院」(Advanced Treatment Hospital)的處分,簡單而言,即是等於"取消醫學中心"的等級,往下降級的意思!尖叫

東京女子醫大在2002年,曾因心臟手術死亡又隱匿案情,而被取消過一次,結果等了5年後才恢復資格!之前另一家曾有不良紀錄的是東京醫科大學醫院,它是因為連續死了好幾個心臟手術病人而被取消特定機能醫院的資格,該院於4年後才重新通過申請,得以東山再起。

此制度於1993年實施以來,發生這種不祥事件(醜聞)的僅此四件。

目前全日本只有86家特定機能醫院,其中80家是大學附設醫院,其他有少數是國立或公立的癌症或心血管等成人病中心,設備及醫療水準以及扮演的教學角色與國內的醫學中心大致雷同。


被取消資格後的衝擊,主要可分成兩部分,首先是優渥的健保給付條件就被沒收了~!!尷尬

其次是每年有好幾億日幣的研究經費也都會遭遇停撥或刪除,顯然嚴重影響醫院的形象與營運是可想而知的。

東京女子醫大的案例,是發生於2014年2月,不幸的病人是一位2歲的孩童,因頸部腫瘤於術後在ICU接受插管及人工呼吸治療,並同時以Fentanyl加Propofol灌注做鎮靜(Sedation),連續給藥長達4天,本以為病人快要可以拔管之際,卻突然發生心跳變慢以後就陷入休克,經醫療團隊急救無效後,被宣告死亡,家屬無法接受而變成醫糾。

依據院內舉行共12次的真調會,邀請數位外部專家討論平均每次4小時以上,最終認定直接死因是,長時間大量給予Propofol所引起的超罕見Propofol Infusion Syndrome。整個事件的發生乃至處理過程以及院方的反省檢討與改善策略,都已經正式對外公告於醫院網站上。(www.twmu.ac.jp/info-twmu/images/investigation-report.pdf.)

Propofol用於兩歲小孩之正當性被認為是有爭議的,至少在日本依該藥物所的坊單上,確實明載是禁忌,但案發後早期,該院ICU的醫師團認為並非絕對禁忌,而爭辯ICU醫師可行始裁量權決定使用,事實在德國有很多小兒ICU確實常用此藥(Off label use)。


但身為主治醫師的耳鼻喉科醫師,及原則上應有把關功能的藥師,也都不知道使用此藥的爭議性,沒人曾經向家屬說明過任何風險,醫師之間根本沒做好溝通,醫療團隊的功能失效,是事後檢討的結論,而且病理解剖的結果指向問題藥物Propofol的巨量給藥所致。

由於院內單位口徑不一致而多次發生內亂,連董事會也跳出來否認醫院的立場獨自開記者會,導致高層更亂成一團,最終院方還是坦承疏失,有多位高層也因此下台並向社會大眾,鞠躬致歉。

群馬大學的醜聞,則是因同一位外科醫師的技術與能力出問題,讓8位在2010年~2014年間,於腹腔鏡下接受肝臟切除術的病人冤死。

如同上述案例的處理模式,群馬大學也是邀請院外的專家經過9次會議討論後,由院方在醫院網站的首頁公開真相調查報告,並提出改善策略,給社會一個交代,這就是日本人的價值觀!微笑

依格主個人多年的仔細觀察,大概從病安元年(1999)開始,在醫學中心發生過的醫療疏失,大概就是這個樣子,相近的處理模式,至今幾乎沒有例外。

http://hospital.med.gunma-u.ac.jp/wp-content/uploads/2015/03/saisyuu_houkokusyo.pdf

據瞭解,首先懷疑這名外科醫師有問題的,是負責醫療安全管理的部長,後來院方決定於2014年6月開始調查在他刀下死亡的案例,並於7月要求他停用腹腔鏡幫病人開刀,同年9月完全封刀。

這位執刀醫師年僅四十多歲,自2010年才開始接觸腹腔鏡手術,且是未經倫理委員會(IRB)通過就執行沒有健保給付的這項手術,他的8位病人,都在術後4個月內因肝臟衰竭而死亡,同樣的手術在全國的平均死亡率是2.27%,但他的團隊卻是13.8%(8/58)。

日本厚勞省(衛福部)於今年1月中旬才介入這些案例的調查,最近NHK又報導醫院發現他曾執刀的腹腔手術案例另有10人死亡,雖然死因有待釐清,但他於3月底已離職,不是落跑,無論如何,帶給醫院的損失實在是有夠大的。尷尬

對於院方沒有硬ㄠ的態度,願意全面認錯並檢討改善,實感敬佩!

綜上所述,大家從上述兩大醫院的遭遇及危機處理的過程學到什麼?

國內有多少家醫院針對自己發生的醜聞給過社會明確的交代呢??有些是上了新聞以後,拼命撇清責任,最後還是等著家屬有本事來告,或以打不開的羅生門收場,令人遺憾。站在病安的立場,醫療爭議事件不能沒有真相,就隨隨便便結案。

日本將於今年10月正式起動醫療事故調查制度,舉凡所有的異常死亡,任何醫院都必需將院內自己做的調查報告,通報給即將成立的第三方機構備案,這是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組織,民眾可以自費申請該機構代為鑑定是否真有醫療疏失。

這表示他們的醫療安全水準將步入更透明的新時代,社會觀感也會更上一層樓,我們台灣的制度不應該好好檢討嗎?如果目前仍普遍以「 能騙則騙」的醫糾處裡態度,我們如何能從錯誤中學習呢? 只能期待醫界逐漸改觀,可見病安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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