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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14:28:14瀏覽1881|回應0|推薦0 | |
由於所謂危急(Actionable, critical)影像的訊息傳遞之規範,在病人安全訪查時屢屢發生爭議,而此現象已經有很多年了!
因此格主決定,再整理一篇給尚未訂定規範的醫院作參考。 在病人安全目標(一)的條文當中,關於危急值的管理規範,受評醫院經常只有把重點擺在"驗血檢查報告",而忽略了危急影像及病理報告。 依照診斷錯誤(Diagnostic errors)的定義,把危急影像診斷,甚至病理報告延誤(Delayed)知會開單醫師(referring physicians)甚至病人及家屬,涉及範圍包括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這與解讀上有差異(Discrepancy)的性質不同,仍然可能發生醫糾。
本文以下只是針對緊急度不同之影像的處理流程作建議。 傳遞訊息最關鍵的條件,莫非是必需正確、完整、掌握時效(Timely) 所以應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以及Closed loop的模式,也就是接收訊息者要回覆,或以其他方式回傳送給送出者訊息已收到的機制。 以下都是屬於比較重大,且可能危及生命的診斷檢查結果,必需早期介入處理的情形(也有Killer disease之稱)如:
顱內出血(外傷性腦出血,硬膜外,硬膜下出血)、急性主動脈剝離、主動脈破裂、肺栓塞、肝癌破裂、消化道穿孔、消化道出血、重症胰臟炎、消化管壞死、緊張性氣胸、各部位血管受傷引起大出血、心包填塞Cardiac tamponade等等。 關於緊急處理的時效,在美國有醫院把它分為 ~
Level 1(within minutes): 例如在60分鐘以內 Level 2 通常指的是within hours,例如規定在6小時以內及Level 3則是指within days如 6天內 前者指的是,如沒適時處理可能會死亡,或招致嚴重後果的病變,後者可以說是重要但不太緊急Non-critical的狀態或病變。 另有美國放射線醫學會(ACR)的Actionable Reporting Workgroup ,和麻州病安聯盟(Coalition)針對完成通知的時間限制共同策劃的準則,他們以3個不同顏色區分的等級,分別是紅色(1小時以內),橘色(2小時以內)及黃色(15天內)建議採取行動。
另外在Policy或SOP中,也必需明訂溝通模式,即是由誰與誰,用什麼方式取得連繫,並留下紀錄。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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