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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02:53:11瀏覽105|回應1|推薦4 | |
民主政治是建立在以民意為依歸的制度,服從民意的選擇並尊重民意的結果。但這幾天發生的事,讓我覺得我們台灣的民主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或許是過去的歲月中,有太多的民意抗爭事件發生後造成政府政策的改變,或是事件的轉向等。讓有人以為好像「民意」是無敵的! 先說說被名嘴封為「天龍國」的中途之家事件,好像今天只有形塑出一股全里皆反的民意之後,就能讓中途之家離開讓里。關於所謂對癌症會傳染或是影響國家形象等神奇理由的批評,相信大家看多了也聽多了。因此,在下想討論的是就算真的「全里皆反」的民意出現了(先不管理由為何?)中途之家就「一定」要離開嗎? 我們中華民國何時有一條法律規定,企業或是個人對某一建物的使用「一定」要該區里鄰的居民通過才能使用或是建築?就我微薄法律知識的了解,我國對土地是有分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和農業用地等區分方式,若是農地但你建工廠,那你就違法,必需拆除回復原狀。 所以今天你若要反對中途之家的設立,應該是要問中途之家的建在這是否合於現有的土地法規,若是合法,你憑什麼反對;若是不合法,沒人反對,它也不能蓋啊。更讓人心寒也可笑的是在我們的首善之區台北出現這樣的言論,真不知道是不是被政客們教壞了。不過最好笑的是藉口真的很爛,就算如反對者之意好了,那是不是以後該里的居民有人得到了癌症了,那個得癌症的人就要搬離該里,因為「癌症會傳染」!真得只能說,沒知識也要多看電視。 另外一個新聞是在下之前寫過的新聞,就是「救扁大行動」。我真的不懂,難道我們台灣的醫生只剩那幾位扁迷醫師嗎?還是說那幾位扁迷醫師是「超級無敵的權威」,他們說一就是一,絕不會有人說二。合不合保外就醫這種事件是一件「科學判斷」,不是政治事件,證據上已達保外就醫的標準,那獄方不讓其保外就醫,那是獄方和政府的失職;但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硬要亂說或是自以為達到標準就要求獄方讓犯人保外就醫,那就是「因人設事」。 更好笑的事,還要找王金平連署,真不懂連署有什麼意義。今天是只要連署達50%以上就可以無罪開釋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以後一定要告訴我的孩子們,一定要去選總統,因為只要選上總統就可以去貪污犯法,到時被關只要發動連署達一定的標準就可以無罪開釋或是保外就醫,多好啊!多荒唐啊! 還是說中華民國有一條規定,任何犯人只要有國會議長的連署就可以保外就醫或是無罪開釋…。更讓我難過的事,進行這個連署的人物還是所謂的「高級知識份子」,果然士大之無恥是謂國恥,只是不懂為何在國外實施良好的制度,到了我們台灣都會走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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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