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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說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了好嗎?
2013/12/31 04:09:19瀏覽1586|回應1|推薦17

說真的我不懂法律,我也不是念法律出身的,但這幾年下來感覺所謂的「法律」是隨政府在講的!

印象中好像是之前因為所謂的18%時,傳出來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大意是說當年的18%是政府對公務員的保證,所以不能刪。當下我也是覺得好像有道理!

只是在之前勞保的爭議時,我突然發現好像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只是少數人的專利!

當年勞保新制開辦時,政府告訴勞工是以最高的60個月來設算計算月薪,但是因為有破產的可能所以就要改為投保期間的平均還是什麼拉大到120個月,只是也不知道現在到底怎麼樣了!

說真的,當下我就不大懂為何勞工就沒有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

難道當初的勞保新制是我們勞工自己設定的?不是吧?那為何軍公教有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那勞工就沒有呢?

而今天我們的國道收費大改制,剛好在電視上看到收費員的離職證明,開頭就寫到「交通部」三個大字。

請問國道收費員的「信賴保護原則」在那?還是說當初我們的交通部應徵人家時有先告訴他們將來有一天你們會被fire?

如果說勞工或是這些國道收費員都可以因為各種原因而被迫改變其原先的權益,那我不知道為何所謂的18%、國營事業或是公務員的年金福利等等,為何不能改?

勞保快破產了,所以要更改算法;國道收費員會因為政策的改變而被迫離職。

那我們的政府也是負債累累,軍公教的基金也傳出來要破產了,為何18%或是軍公教的年金等等不能砍?

沒有錯,政府負債和軍公教無關,但是勞保基金快破產難道是勞工搞出來的嗎?國道收費員是自己放棄收費員工作的嗎?

所以說,請不要再用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這個口號,要怪只能怪你我的命不好,沒能死在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因為我相信在那個年代不會有人在意你的18%、年金或是福利等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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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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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00:13

信賴保護原則是規範政府和人民之間的行政關係,拿來保護十八趴,等於說官僚體系扮演兩個角色,當他要使用公權力(譬如行政命令,譬如抽稅)時就大搖大擺的做官爺兒們,當他自肥的不當利益為人民聲討時,他就說自己也是人民,說自己只是政府的受雇者,祭出信賴保護原則自己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