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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為何向我要錢?
2013/06/24 00:04:51瀏覽34324|回應43|推薦192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世記 14:17-20)

「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世記 28:20-22)


十一奉獻,向來是個敏感話題。

許多基督徒做不到,不願意做,或根本覺得不需要做。許多非基督徒,更是對此感到反感:「明明是我自己賺的錢,要我拿十分之一出來捐獻?憑什麼?」

我認識一個非基督徒,他不信耶穌的最大原因是一,就是怕信了以後,教會要他從口袋裡掏錢出來。

而基督徒不願意作十一奉獻,部分是以反對「律法主義」為由,認為在新約的恩典時代,不需要再守摩西的律法。但是主耶穌說得很清楚: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加福音16:17)


更何況,十一奉獻雖然在摩西的律法裡明文規定(利未記27:30-34),但早在摩西出生幾百年前,亞伯蘭(後改名為亞伯拉罕)和雅各就自願作出了十分之一的奉獻。從創世記的故事可以看到,他二人的奉獻,全屬自願、毫無強迫。

新約聖經裡雖然沒有規定十分之一這個數字,卻多處強調了基督徒捐獻的重要性: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 9:7-8)

「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


既然神的意思是希望我們奉獻,那麼身為基督徒,該從收入之中抽出多少獻給神呢?

亞伯拉罕和雅各的例子並摩西的律法告訴我們,十分之一是神所悅納的比例。

不過,讓我下定決心奉獻十分之一的,卻是這段話: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

聖經中曾多次警告我們,不要試探上帝,這裡上帝卻自己叫我們試試祂,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捐出來,看看祂會不會把福分從天上傾倒而下。

十二年前,在一次的聖經班裡,我聽見上帝的這段話,決定來試祂一試。一試之下,就再也沒有停過。十二年來,收入所得的十分之一,我都捐出來獻給了上帝。

那麼。上帝有沒有傾福給我呢?

在分享上帝賜下的福分之前,先讓我先說清楚十一奉獻是什麼:

一、基督徒得救是因為信耶穌,不是因為十一奉獻。

一個人的罪被赦免、靈魂得救贖、得享神的永生,全是因為相信耶穌。神所賜的永生,全憑著相信耶穌而白白得到。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


基督徒作十一奉獻,不是為了要得到永生。相反地,基督徒作十一奉獻,正是因為已經得到永生。

二、十分之一是稅前收入的十分之一。

關於這一點,主耶穌說得很明白: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可福音 12:17)

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代表世上一切的政府。今天美國的凱撒是歐巴馬,中國的凱撒是習近平,台灣的凱撒是馬英九...這些凱撒有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向你抽稅。該給凱撒的稅,不可以虧欠。該給神的十一奉獻,更不可以虧欠。

收入是一萬元,就當把一千元奉獻給神。如果繳了百分之二十的稅,剩下八千元,再來把十分之一的八百元奉獻給神,這是向神揩了兩百元的油。亞伯拉罕和雅各都沒作這事。收入有多少,收入的十分之一就有多少,奉獻給神的就該是那麼多。

三、十分之一奉獻出來,是給神職人員及有需要的人。

教會、宣教士、福音事工、濟貧事工、復建事工、醫院、學校、老人院、和孤兒院等等,都是適合的捐款對象。捐出來的錢,凡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就算是奉獻給神。這是依據主耶穌所講的話:

「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 25:40)

擁有私人飛機的電視佈道家,或籌建奢華聖殿的超級教會,我是不會把十一奉獻給他們的。

四、這十分之一,是屬於神的錢,我們只是代為管理。

既然是為神代管祂的錢,就要特別謹慎。捐款的對象要搞清楚,捐款之後的用途也要搞清楚。講不清楚捐款用途的團體或個人,別捐給他們。

接下來就來談談十一奉獻之後,神從天上傾給我們家的福分了。

第一個福分:更愛神

錢,是這世上最像神的東西。有錢人郭老闆曾誇口,「活到一百歲不是問題」,因為他僱用了最好的醫療團隊。有錢的富豪們可以讓漂亮女明星們趨之若鶩、投懷送抱,等到這些女人們為他們生下美麗寶寶,之後再給她們一筆錢,一腳踢開,好比香港的李老闆一樣。

有錢能使鬼推磨。前陣子有位網友聲稱,五百元台幣的賄賂讓他趴趴走,所有受了這五百元賄賂的人,個個讓他走後門、行方便、插隊、換房、搶位、偷吃別人的自助餐、甚至幫他過肩摔打人...無樂不享、無惡不作。

這些都是錢的好處。有錢人覺得用不著神,因為他們自己就像神。其實他們不知道,有錢可以幹壞事的他們,比較像鬼。

真的神,要我們把十分之一的錢捐出來,因為祂要我們拒絕「錢」這個假神,承認祂這個真神。祂並不要求我們捐出所有的錢,因為祂知道我們還得過生活,十分之一就夠了。

可別小看這十分之一,這比例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對愛錢的人來說,十分之一絕對是心頭上的一塊肉,割下來會痛的。

但是你若愛一個人,你就願意為他受痛苦,不是嗎?好比母親愛孩子,願意為孩子受分娩之痛。愛神的人,自然也願意為神受捐錢之痛。明明知道捐這十分之一會痛,但是為了神,卻依舊願意捐出來,這就證明你愛的是神,不是錢。

愛神不愛錢的人,有福了! 因為真正有辦法的是神,不是錢。

曾因工作的關係,和一些醫生聊過天。一位骨科醫生告訴我,他有個病人很有錢,每次做手術都指定要自費購買國外進口的產品。奇怪的是,他的大腿骨就是好不了,沒幾個月就裂開一次,得回醫院來做手術,重新放進植入物。別的病人用便宜國產的植入物,骨頭早就痊癒了;這有錢人每次都用最好的進口植入物,骨頭卻怎麼也好不了。

這道理很簡單——醫生的工作,只是藉手術或藥物,來調整病人的身體到最適合痊癒的狀態。但是病人是否能真的痊癒,靠的不是醫生,也不是產品,靠的全是神。

郭老闆很可憐,他不曉得一旦神給他的時間到了,再好的醫療團隊也無法讓他多活一秒鐘,拿再多的錢出來也沒用。

朋友們,你愛的是神,還是錢?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真愛的石蕊試紙。

第二個福分:更懂得用錢

我有個國中同學,父親曾是台灣納稅人排行榜的前五十名,家裡有錢的不得了。我最記得他的一件事,就是他有次在酒店裡,當著眾朋友與小姐們的面,拿出一張千元大鈔,然後點火燒掉。這證明了他多有錢,錢對他來說,已經不算是錢。

有錢的人,經常不把錢當錢。

浪費、胡用、奢侈、炫耀、排場、擺闊...這是有錢人的家常便飯。

沒錢的人,沒辦法作這些事,因為他沒錢作。

基督徒奉獻十分之一之後,繳稅又去了大概二三成,剩下六七成的收入,又要吃飯,又要付水、電、煤氣、房屋管理費、孩子學雜費,剩下來的實在不多,還得為孩子的大學和自己的退休金作儲蓄。在經濟壓力之下,自然得在各樣收支上精打細算,每個費用都要花在刀口上,不該花的絕對不花。

舉例來說,搬來香港之後,我們沒花錢買過家具,屋子裡的家具,全是前任房東留下來的。唯一的例外是沙發,向一個返美的基督徒家庭買的,原價幾千港幣的兩年舊沙發,六百塊賣給我們,這沙發現在是我們房子裡最新的家具。

社區鄰居們知道我們不忌諱用二手東西,三不五時就拿一堆衣服和鞋子來給我們。兩個孩子從小到大的服裝,有七成以上是這樣免費得到的。

鄰居送來的二手服飾,有的根本就是全新的,對此我一點也不驚訝。我也曾有過所謂光鮮亮麗的日子,在那些年裡,手工或名牌西裝就買了十幾套,有幾件只穿了四五次就擺在櫃子裡,後來身材發福不能再穿,全拿去舊衣回收了。現在想起來,實在浪費之至。

一度浪費奢侈迷失的我,因著十一奉獻,找回了樸實、節儉、和環保。

前幾天在臉書上看到一個朋友的近況更新,夫婦倆揪團去米其林三星餐廳,當場開了三瓶酒,最便宜的那瓶是三百歐元(一萬二台幣)!看得我是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我們在香港的教會,有一對夫婦去印度宣教,他們開辦了一間孤兒院,是我們捐獻的對象之一。在這間孤兒院裡,一個孩子一年的衣、食、住、行、醫療費只要三千港幣,也就是三百歐元!

我不禁在想:如果這位朋友也認養了一個印度孤兒,每年付三百歐元養活這個孩子,她還會去點這瓶三百歐元的酒嗎?一餐就喝完了嘢。或者該問的是,她還會想去這家米其林三星餐廳吃飯嗎?一頓飯的錢,可以養活多少個印度孤兒啊?

三百歐元的法國名酒,兩小時後成一泡尿;三百歐元的米其林餐,次日早上是一坨屎;三百歐元的善心捐款,卻能讓一個被遺棄的孤兒絕處逢生,養活她整整一年!

這是神透過十一奉獻,所賜給我們的福分——當我們捐出十分之一給有需要人士的時候,我們會看到錢的真正價值。更重要的是,我們會看到人的真正價值。看到人的真正價值之後,我們就知道該怎麼用錢了。

因為錢存在,是為了人。

人活著,卻不是為了錢。

「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 12:15)

朋友們,你懂得怎麼用錢嗎?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明智理財的第一步。

第三個福分:經歷神的供應

不久前,有錢人戴老闆說,「月薪五萬以下的不用儲蓄」,引起軒然大波,後來他又改口:「月薪三萬以下的不用儲蓄。」哇咧,月薪三萬連儲蓄都沒辦法了,還要奉獻十分之一出來?怎麼可能啊?

這時就要仰賴神了。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 19:26)

「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 9:23)


過去這十二年裡,不是沒遇見過困難。特別是結婚之後,夫妻輪流經歷了失業,又生下兩個孩子,多了兩張口吃飯。經濟前景不明的情況下,有時真會猶豫起來。

然而我們相信上帝是信實的。既然主人是信實的,我們這作僕人的也當信實。難關來臨時,就憑著對上帝的信心堅持下去。

就這樣,十二年來,我們的十一奉獻沒有停過。

搬來香港幾年後,我們的經濟狀況大致穩定下來,對未來的方向也比較明確些。有天太太和我坐在一起,打開電腦,看看財務狀況,順便規劃未來開支和儲蓄目標。我們把為數不多的財產一一清點,總額加起來,兩人一看那數字,不由得楞住了。

我們的財產總值,在五年內增加了三倍。

太太問我:"Where did all this money come from?"

我聳聳肩:「I don't know. 也許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用個例子解釋一下上帝怎樣從天上掉錢下來:

我們搬來香港兩年,就「被迫」買了生平第一間公寓。說「被迫」,是因為我們根本沒打算買。當時夫妻倆只有一份收入,太太又懷了孕,房子的租金還算合理,我們就想一直租下去。誰知租約到期前一個月,房東拒絕續約:

「而家房市漲緊,我諗住將呢間房套現,你哋一係自己買下,一係搬出去搵其他地方,唔好阻住我賣人。」

「哇,有冇搞錯!我老婆再兩個月要生BB,你叫我去邊度搵樓啊?」

沒辦法,這裡湊湊,那裡挪挪,股票和基金全給賣了,擠出一筆現金,買下了這間小公寓,得以繼續住下去。

有趣的事發生了:香港房市接著一路往上,我們剛買下的小公寓跟著搭順風車,而我們賣掉的股票和基金,卻因次貸危機盡皆跌停。全球股市在海嘯中哀嚎之際,我們早在幾個月前就結清出場了。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歷代志記下 16:9)

朋友們,你想看到上帝的信實供應嗎?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經歷上帝的好機會。

第四個福分:更愛人,更像基督,享受豐盛生命

讀者們看到前一段的故事,也許要問:「既然上帝有辦法從天上掉錢下來,供應那些需要祂幫助的人,那祂要我出錢幹嘛?上帝自己那麼有辦法,自己出錢不就得了?」

這是個好問題。我思考過很久,得到這個結論: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不是為了祂自己,因為祂根本收不到我的錢。這世上並沒有一個署名上帝的賬戶,讓我可以直接匯錢給祂。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也不完全是為了那些有需要人士,因為就算我不掏錢,上帝還是有辦法幫助他們()。這世上真愛上帝、聽上帝話捐款的人,不只我一個。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最大的目的還是為了我。

因為祂要救贖我的靈魂。

祂要我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顧別人。祂要我懂得關懷付出。祂要我懂得施捨分享。

最重要的是,祂要我更像祂。

「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 2:5)

這十分之一的奉獻,不算大數目,但也不是小數目,我不可能隨便找個對象捐了,然後任憑那人拿錢隨便亂花。每個月、每一筆的十一奉獻,我都和太太討論清楚,向神禱告考慮之後,才慎重地選擇某個團體或事工捐出。而在禱告之後,經常會得到上帝奇妙的指引。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剛從美國搬到香港那段期間。當時我們不知為何留下一筆款子在美國帳戶裡,又不想特地花手續費匯來香港,就打算把它納入十一奉獻,可是找不到適合的捐款對象,便暫時擱了下來。

一個月還沒過,就收到一封從捷克來的電郵。原來以前在加州認識的一個美國牧師,正在捷克做宣教士,他在當地的同工,是一對捷克牧師夫婦。牧師夫婦有個女兒,從小骨骼有些先天性的畸形不正常。隨著年紀愈大,畸形愈發嚴重,疼痛難當不說,更影響到身體的發育,矯正手術勢在必行。但是手術費不便宜,牧師夫婦湊不出這筆錢,我的美國宣教士朋友就發了一封電郵給認識的弟兄姐妹們,看看有沒有人願意幫忙。

收到電郵,一看那手術費數字,我們在美國的款項剛好夠負擔三成。經太太同意後,我回覆給這位美國宣教士,第二天馬上收到他興奮的回應,原來那封電郵發出數日之內,就收到了足夠的捐款承諾(包括我們那筆)!捷克牧師夫婦對上帝的感恩和淚水,不言而喻。電郵這一端的我們,也一同分享了他們的喜悅。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 8:28)

把十分之一的財寶分出去,讓我們夫婦倆的心裡不再只有自己,還多了其他人,許多甚至是從不認識、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 6:21)

這是十一奉獻給我們最大的福分——上帝藉著這奉獻,豐富了我們的生命。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

朋友們,你要不要試試上帝,看看祂會不會傾福與你?十分之一的奉獻,你準備好了嗎?

註:參閱前文《非洲王子在香港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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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lee...祝您幸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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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22:08

清楚的分析加上感人的見證.....

神是信實賜福的神,所以吸引我们一生緊緊跟隨祂!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25 00:49 回覆:
阿門!愛你喲!

tt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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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7 09:14

謝謝回覆。

宗教人士歛財之事,本人經歷不少,寄兄所言極是。至於前回應所說、神不在乎比例的意思是,在新約裡,神真正計較的不再是奉獻的大小,而是在乎我們的聽命、愛心與誠心多少,而且要求的是沒有限度。換句話說,十分之零點九九不代表不及格,十分之一點零零一也不表示就及了格。什一奉獻就如舊約的律法,故然不遵守是違背了神的部份要求,然而如果動機不純,就算照辦甚至百分之百也不保證一定蒙福。何況錢是人發明的東西,神根本不需要用它來成就任何事,所有奉獻百分之百用在人身上。神要的是人的心。是不?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10 08:07 回覆:

錢,是測驗心的指標。

「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路加福音 12:34)

愛神的人,一定願意奉獻。

十分之一的要求並不高。最重要地,它是上帝賜福的應許。


tt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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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23:50
神要的不是人的錢,而是人的愛心。寡婦的一文錢故事留傳千古,卻並沒有說會讓她致富。神不看重比例,祂的要求高過律法。所有奉獻的錢到頭來、百分之百都用在人身上。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07 06:39 回覆:

寡婦給的是百分之百,所以用這件事來說神不在乎比例,是很奇怪的解經,適得其反。

如果神不在乎比例,那麼耶穌就會稱讚奉獻百分之一的富人,而不是稱讚奉獻百分之百的寡婦了。

這個寡婦的故事,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耶穌指控當時猶太教的領袖,利用宗教斂財,搜刮窮人的財產,讓這個窮寡婦付出她所有財產。

路加福音 12:38-40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所以我們十一奉獻時要小心,不要成了宗教人士斂財的管道。捐出去的錢一定要小心監督!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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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06:46

感謝分享!也非常感謝來訪回響留言,忙中才讀到...特來...

約翰.哈佛不是學校的創辦人,只是一名早期捐贈較多的捐贈者;

哈佛大學也不是建于1638年,而是建于1636年.

(著名的銅像稱為[三個謊言的約翰.哈佛 John Harvard銅像] 

被塑造者不是約翰.哈佛, 而是臨時替代的模特兒俊朗的學生霍爾...)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04 07:34 回覆:

謝謝說明。

哈佛大學的確是用哈佛牧師的名字。

哈佛銅像也的確是為了紀念哈佛牧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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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20:22
謝謝來訪.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01 21:04 回覆:
愛你喲!

藍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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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9:49
十一奉獻 摩門教會 做的很成功 所以摩門教會很有錢 掙錢的男人很樂意 因為摩門教會是多妻制 比回教更好 (回教限四妻 摩門教會無限且滿十三歲就可娶) 所以摩門教會的男人拼命掙錢!  聽來的 別罵我噢!
寄居者(oci1) 於 2013-07-01 21:03 回覆:

摩門教的創辦人是 Joseph Smith,他自稱受到啟示,但是他寫的東西和聖經不合。

光是一夫多妻這個摩門教義,就明顯不合聖經了。


芙芙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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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30 16:11

十一奉獻,不僅是金錢上的付出,對芙芙熊而言,這更是一種信心和順服的表現。

進入口袋的要再掏出去,人性上必然有所掙扎,所以這也算是愛神的一種行為操練吧誰理你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30 18:43 回覆:

最重要的,十一奉獻是個蒙福的應許。

加油!愛你喲!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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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14:42

美國教會對十一奉獻比較遵守

在這一方面

東方人好像沒有西方人做的好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7 15:47 回覆:

是啊,華人基督徒真該迎頭趕上。

歐美經過上千年的基督教文化,對社會影響很大。

有很多美國富豪,像巴菲特和蓋茲,雖然本身不是基督徒,但也願意把大部分家產捐出作公益。在台灣香港大陸的富豪裏,這種事根本前所未聞。


山楓 @ 薪火相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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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12:00
看來我只好 agree to disagree,謝謝與我討論,我受益許多,願神祝福您。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7 13:08 回覆:

要小心撒旦的謊言,不要被牠誤導、以為向上帝求賞賜和回報是不應該的。

恰恰相反。

那些不在乎上帝賞賜和回報的,經常就是無神論者,或是犯罪中的基督徒。

因為相信上帝會賞賜我們,才是真正信仰的根基!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伯來書 11:6)


山楓 @ 薪火相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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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23:17

聖經真的最好不要這裡一段那裡一段的單獨解讀。十一奉獻是很好的,為印證神的應許而十一奉獻且有您這樣的見證也是美好的。然而,並非所有基督徒都是為"賞善罰惡"或"得到回報"而守住信仰的。有許多基督徒是為真理犧牲所有、甚至付出生命的。

從您的文字,我可以讀出您是隨時願意為真理而戰的。您的文字有很多讀者,神借著您的文章使人思考這個信仰的意義。所以,特別謝謝您允許這樣的討論。

我認為使基督徒持守信仰的,是一顆愛神愛人的心,而不是賞罰之間的盼望。因為承受了來自神的美好生命,而願意幫助人認識神,進而掙脫罪的捆綁。如此與神同工,是超越了一般所謂善惡賞罰的。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7 08:12 回覆:

和妳想法相反地,聖經告訴我們——為真理犧牲甚至付出生命的,正是那些最在乎永恆審判與賞賜的的人。

摩西愛不愛神呢?聖經說:「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希伯來書11:26)

保羅愛不愛神呢?他自述:「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11:26)

耶穌愛不愛神呢?他祈求:「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約翰福音11:26)

真愛神和渴望神賞賜,毫無衝突。

事實上,正因為真愛神,所以渴望從祂得到賞賜。

願上帝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妳,使妳真知道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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