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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權史上的白色恐怖~
2007/10/01 20:36:15瀏覽1029|回應3|推薦21
樂生院替台灣上了一堂課

新莊通往桃園龜山的縱貫線上,樂生療養院靜靜地散落迴龍的山坡上,林木蒼鬱,隱密又神秘。
一般人驅車經過,不會察覺這個醫療聚落,就算知道,也不想多看一眼,
彷彿多看一眼,眼睛都會得癩病似的。
七十多年來,這裡收容來自台灣各地的痲瘋病患,
他們失去健康,也被奪走了尊嚴,
每個人背後都有一段被污名與身心折磨的悲慘故事,
連家人都因而受到歧視,血淚斑斑,堪稱醫療人權史上的白色恐怖。


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醫療的進步,漢生病不再被視為洪水猛獸,
但社會大眾刻板印象已成,民眾一旦罹病住院,要重返社會困難重重。
通常在病情獲得改善之後,主動或被動選擇以樂生院為家,
一住就是數十年,同為天涯淪落人,相依為命,
每個人的生命記憶與情感生活,散佈在這一片與世隔絕的聚落空間。


以往鮮少有人關懷的樂生院,如果不是捷運新莊線工程引爆爭議,
恐怕樂生還是樂生,漢生還是痲瘋病,
樂生院也只是迴龍一個治療特殊疾病的醫療聚落而已。

回顧一九九0年代初期捷運新莊線開始規劃,
樂生院成為捷運機廠預定地,舊有院區房舍必須拆除,
院民則安置到新的醫療大樓。
當時希望在老院區安享天年的院民曾經表示抗議,
但聲音微弱,並未引起外界注意。
說來諷刺,外界對樂生院的第一波關懷行動還是以搶救院區老樹為訴求呢!
而二○○二年六月因配合新莊機廠開工,
一百多棟樂生房舍被陸續拆除,也未引發文化界的強烈反彈。
二00四年以後,學生、社運團體的介入,院民的聲音才逐漸變成怒吼。

原籍花蓮,年已古稀的自救會李先生十幾歲就被送來樂生院,
一轉眼已經過了半世紀。
他被推選為自救會會長,經常代表樂生院民到處陳情、抗爭,他無奈地自我解嘲:「食老了,才出癖!」在他眼中,
出面抗爭應是年輕人的事,像出麻疹一樣,小時候就該「出」,
那有一大把年紀才「出」的道理。
不過,為了爭取卑微的願望,再艱苦的事也得做,
唸過初中的他,現在連枯燥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條文都能琅琅上口了。

照理文化資產保存與公共工程建設皆屬國家有形或無形的資產,
從空間到動線,不難建構一條既具人文意涵,又能彼此呼應的脈絡。
從文化角度,樂生院見証台灣公共衛生發展的一段滄桑史
不但不應成為以歷史人文傳統聞名的新莊地區之負面場景,
反而能為當地添增一處文化資產。
保存樂生院,不僅保存歷史空間記憶與醫療人權紀錄,
也為社會保留反省與進步的空間。


還原樂生院事件始末,整個社會或許就是一個共犯結構,
很難只歸罪於那個機關團體或那些人。
如果捷運新莊線在確定工程基地、路線的關鍵性時刻就能注意文化資產問題;
如果機廠設在原先規劃的輔大附近而非樂生院區;
如果捷運局早一點肯就工程技術問題研究保存樂生院區的可行性;
如果地方民眾對漢生病患多一分同情與瞭解;
如果媒體、專家學者、國際醫療、人權團體及早關注樂生院;
如果捷運規劃案完成之初,台北縣政府能不計地方壓力,完成樂生院古蹟審議……。

甚至,「樂生青年聯盟」之類學生、社運團體,不是遲至二00四年以後才成立,
在二十世紀末就像現在一樣「代天巡狩」,當年工程單位豈能一意孤行?
樂生院事件又豈會演變到這步田地?讓原本就嚷吵不安的台灣社會,
在政治、族群、意識型態的對立之外,
又多了一層公共利益與歷史空間、醫療人權之間的衝突!
學生與社運團體聲援樂生院,誓死保衛家園,
三重、新莊市民也在地方首長、民意代表領導下,強烈呼籲拆除樂生院,
讓捷運早日通車,甚至帶著已搬進醫療大樓的部分樂生院民出來陳情,
與另一批死守樂生院區的院民勢同水火。

二00五年十一月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式施行,
文建會代替內政部,成為古蹟之中央主管機關,
並於十二月將樂生院「暫定古蹟」。
依照規定台北縣政府應在六個月期限內審議完成,
並指定公告,必要時得延長半年。
台北縣文化局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時,
與會委員雖一致認為樂生院是具歷史價值的古蹟,
但只作成會議結論,並未完成程序。
另外,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針對樂生院區做出41.6%的保存方案,
並報陳行政院備查,完成行政程序。

當社會大眾愈來愈關心樂生院事件時,41.6 %的保存方案已無法被樂生院民與社運團體接受,
就結果論來說,樂生院一旦遭到拆除,青史成灰,再也不能回復。
因此,不論事件的演變過程多麼複雜、曲折,改變捷運工程計劃有多麼困難,
保存樂生院幾乎已成文化界、社運界的共識抗爭行動愈演愈烈。

樂生院事件積累近二十年的爭擾,時空交錯,層層疊疊。
文化界「旁觀者清」或「旁觀者輕」之士頻頻出面分析、評論樂生院事件,並提供各種錦囊妙計。
然而,事件豈是如此單純,否則,那位曾以文化立委著稱的台北縣文化局長,
不知道應該完成樂生院古的古蹟指定、公告程序?
相對地,曾因處理寶藏巖事件受到批評的直轄市文化局長卸任之後,
突然英明起來,大聲指責各級政府處置不當,
不知其任內曾否就這個事件在市府會議向捷運局提出建言?

文化資產對古蹟的認定有一定的流程,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倘若文建會從嚴認定台北縣政府沒有「作為」,
進而召開審議委員會代行,以現在的僵局,能有專業的討論空間?
而在古蹟指定之後,
必須重新就指定範圍研判捷運工程變更、技術可行性、
通車時程等問題,不會激化衝突,演變成無限期的爭議?

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立法基礎建立在社會各界皆具文化概念,
把古蹟、歷史空間、文化景觀視為國家資產,共同維護。
面臨古蹟保存與重大工程興建衝突時,才能透過一定的審議程序,
讓文化資產保存得到最妥適的解決。
而非各自站在本位,把法律當作攻防的工具,
只想從行政程序與文資法條文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部分。

為了保護文化資產,也為了避免加深院民與地方的衝突,
一向「弱勢」的文建會苦撐待變,
以台北縣政府所提現有院區 41.6% 保存方案為基礎,
委託專業工程公司與專家學者研究,
希望能在不影響捷運工程進度、不增加太多經費的情形下,
尋求最大共識,而有所謂保存現有院區90%的「文建會版」方案出現。

藉著這個平台,承擔各界壓力的行政院蘇院長最近展現魄力,
責成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捷運工程單位協調,
就90%的院區保存方案進行專業評估,
並為以往政府政策的粗糙向院民道歉,事情總算有了轉圜的空間,
文建會也將在適當時機啟動機制,讓樂生院區得到妥善保存。
不過,面對新莊、三重地方首長與民眾可能的抗爭,
「協調」工作仍然是一件艱鉅的「工程」。

樂生院事件十餘年的發展過程慘烈,為台灣社會上了一課,
每個人都獲得教訓,也得到學習的機會,
包括最近發出正義之聲的文化清流,固然顯現社會進步的動力,
又何嘗不是反映社會文化的荒謬與無奈呢!
文建會作為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
對於樂生院的保存責無旁貸,面對外界的期許與批評也概括承受。
事件還在進行中,期盼最後能圓滿落幕。
透過事件的過程與結果,如果能讓社會大眾理解文化資產保存的真正精神,
學習到人文關懷、在地創意與相互尊重,
便是樂生院事件為台灣社會所提供的最偉大啟示了!



中國時報 / 2007年 4 月 18日

看日本愛生園與台灣樂生院的比較:
並不是每個院民都得住在醫院裡面,
愛生園根據院民不同的實際需求,
讓他們選擇居 住環境,許多病患都還住在散居園區內的日式平房,
裡頭的設備一樣不缺。
這和台灣樂生院 目前的做法,恰巧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愛生園的另一個啟示是:
先進的醫療設施,不一定要放在看來先進的高樓裡。
這裡的醫療區 為了體貼病患,也都是低矮的房舍。
台師大台史所的副教授范燕秋說:
這樣設計的目的,是 為了讓他們在這裡生活有「家園」的感覺,
而不是「住院」。

這種以院民為中心的空間設計 ,正是對他們的一種尊重



【樂生‧愛生】 -1 華視新聞雜誌


將心比心
把影片看完


看政府各部門互踢皮球

http://php.guestbook.com.tw/b8/viewtopic.php?t=8486&mforum=estock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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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醫療人權史上的白色恐怖~
2008/03/23 22:28

醫療人權:病患與正常的生活起居必定不同,所以隔離,全世界都一樣;終極目標就是病患透過醫療過程恢復正常人的生活起居.舉個例子:公共場所已有吸煙室也是種隔離.

醫療大樓除了病患還有醫護人員,假日亦有探病家屬:醫療大樓要讓任何人都願意來-無論是病患起居,醫療人員工作需求,探病家屬意願,資訊傳遞者(媒體工作者),政府-當人不願意進來,就失去助力.

弱勢與社運要讓所有人願意進來,才有助力.

龍雨2008.3.23.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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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您蠻關心弱勢與社運
2007/10/06 16:36
謝謝

小帥哥~女人可以這樣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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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課…
2007/10/03 00:00
付出的代價要怎麼計算?
當您面對陽光的時候,陰影自然就在您的身後了!
牛兒(nicefenfen) 於 2007-10-03 10:34 回覆:

算不出來的

當短利矇敝於心

未來將是更無法期待

而這代價也難以彌補

只是~這一課

我們是否真學習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