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新聞(2006.04.04)
沒人管的公園?!髒亂不堪?!
生活品質的提昇,政府大規模的設立大小型公園供民眾遊憩,也廣設遊戲器具,讓孩子輕易的享有快樂童年。
然而,要落實政府美意,必需要有嚴謹的把關機制才行!這幾年,發生過數起孩童在公園遊玩而受傷的個案,為此,消基會也連續幾年發動總會、分會義工進行公園遊具安全調查,希望能夠真正給孩子安心、快樂的童年時光。
今年,消基會發動北、中、南、高與花東地區的義工進行相關調查,調查方向以整個公園全面性的「管理-遊具標示」、「設備-遊具安全」及「環境-環境安全」三大類,共10項指標做一全面性的公園品質調查!
調查時間
調查項目
本次調查包括北區48座(包含台北縣市、桃園縣市);中區34座(包含台中縣市、南投縣市);南區35座(台南市及台南縣永康市);高屏地區25座(高雄市);花東地區6座(花蓮縣市),共計148座公園。(調查項目請參閱附件一)
調查結果
‧整體表現評估
2%的公園 9項有缺失
台北市大安區社區公園(忠孝東路3段248巷)、台北縣泰山區辭修公園及高雄市前鎮區憲德兒童遊戲場等3座公園,僅各有1項指標良好,餘均有9項缺失。
其中大安區社區公園及高雄市前鎮區憲德兒童遊戲場在遊具標示及整體環境安全皆有缺失,座位及遊戲設施皆損壞,且未做有效的停用或警示;指標項目中,僅遊具安全項目中手扶桿及平台欄杆無缺損。
另外,台北縣泰山區辭修公園在遊具標示及遊具安全上皆有缺失,在環境安全項目中地面雖鋪設有安全地墊,但四周卻有堅硬物、牆壁及電線,甚至還有磚石及凹凸不平的地方,算是危險叢生的遊戲區。
花東地區抽調的6座公園,有5項以上的缺失亟都須改善!
30.4%的公園(45座),有5項以上的項目都須改善,而花東地區所調查的公園,需要改善處,都在5項以上!
若以地區來分析,有一半以上的項目需要改善者,北區有7座公園,佔14.6%;中區有12座公園,佔32.5%;花東地區有6座,佔100%:南區有8座公園,佔22.9%:高屏區有13座公園,佔32%。
因此,花東地區表現較差;而中區、高屏地區次之;北區則表現較好些,但仍有14.6%的公園,有一半以上的項目亟待改善。
2.7%的公園,所有調查項目表現都完整而符合需求
台北市南港區「玉成公園」、南港區「福山公園」、萬華區「青年公園」及台中縣大里市「舄竹公園」所有調查項目皆良好,值得鼓勵及學習,並期許繼續維持。
公園在遊具標示部分,普遍不清楚、不完整,是最需要改善的!
就遊具標示來看,100%(4項)有缺失的公園佔38.5%;在遊具安全評估項目100%(3項)有缺失的公園佔5.4%;另外,整體公園環境評估項目100%(3項)有缺失的公園佔2.0%,所以,遊具標示上有缺失的比例明顯較其它項目來得高。
去年調查表現較差的公園,今年比去年進步!
消基會抽查去年缺失比率偏高的公園,如:北區的「中安公園」及「南港公園」;南區的「豐興公園」;高屏區的「寶安公園」及「新興公園」等5座公園,在今年的調查項目中,雖還有需要改進之處,但缺失比例已明顯下降,值得鼓勵與加油!
整體來觀察,在3大類、10項指標中,兒童遊具有下列缺失,需要改進:
‧「遊具標示」缺失最多,最須加強
應全面加強公園管理單位及電話的標示
就像商品標示,公園管理的基本標示,代表管理單位(人)的負責態度。本次調查,有50%的公園告示牌,連管理單位名稱及電話都未標示完全,對消費者來說,保障實在欠缺!若有任何遊具毀損,也不知該向誰通報,亟待改善!
遊具告示牌應標示使用注意事項、使用者年齡和體重限制
87.2%的公園無架設遊具名稱告示牌或架設不完全;62.2%的公園無架設遊具的使用注意事項說明告示牌,讓孩童在遊玩時無法事先了解注意事項,無法發揮警示作用;86.5%的公園遊戲設施的使用者年齡及體重限制告示不完全。
消基會認為,遊戲設施的使用者年齡及體重限制告示均應揭露,因為使用者年齡及體重皆會影響遊戲的損耗程度,年齡較長體重符合標準的孩童,可能因為過度使用而損壞甚而破壞遊具,又或者年齡不符標準但體重符合時,可能不會正確且在安全認知下使用遊具而造成危險!
‧「遊具安全」—攸關安全,不可輕忽
調查結果顯示,有33.8%的公園內存在損壞的遊具!
23%的公園內,有已經損壞的遊戲設施,未停用亦未提出警告標示,孩童恐陷入危險之中;有10.8%則是遊具損壞了,但有警示標誌;總計有33.8%的公園存在已損壞的遊具,應加強檢修,否則,萬一使用遊戲設施而受傷,責任又該由誰來負呢?
20.3%的公園座位有損壞的情況;15.5%的公園手扶桿或平台欄杆有缺損的情況
座位損壞、手扶桿或平台欄杆有缺損,都可能導致孩童在遊玩時碰撞受傷,應加強巡查及維護。
‧遊戲區的「環境」,有安全之慮!
安全地墊可預防兒童在遊戲時跌倒擦撞而受傷,本次調查顯示,有13.5%的公園遊戲場地未鋪設安全地墊,萬一孩童跌擦傷,實在不妙。
調查中也顯示,15.5%的公園遊戲場地內竟有磚石或凹凸不平的地方,很容易讓孩童跌撞受傷,應立即改善!
甚至有8.9%的公園遊戲設施四周竟然有堅硬物、牆壁或電線,受傷機率大幅提升,實在相當危險,主管機關應立即巡察、檢修或改善。
針對本次大規模的調查結果,消基會很是憂心,因為看到許多遊戲陷阱亟待改善!為了孩子的快樂明天,消基會呼籲:
主管機關
‧每座公園均應清楚標示「公園的管理單位及電話」
公園遊戲區設立的同時,即應豎立「主管(維護)單位」、「電話」的公告牌,當民眾發現己損毀的遊具,或者是在公園內發生意外時,可儘速就告示牌上資訊連絡主管單位進行處理。
‧主管機關、管理負責單位應加重巡邏及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主管機關和管理單位應加重巡邏及維護,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以維護孩童安全。
‧每個遊具均應清楚標示—使用方式、警語和體重、年齡限制
為了正確使用、延長使用壽命,遊具應有清楚而完整的使用方式、警語和體重、年齡限制等標示內容。
‧持續推動遊具安全標章的專業認證制度!
每年消基會公佈公園調查報告時,均會不斷呼籲主管機關應推動遊具安全標章的專業認證制度;同時也推動意外型公共險的投保,目的無非是希望社會各界更重視兒童遊具的安全性。
家長及兒童
‧挑選戶外遊戲場所時,應視其遊玩環境是否安全無虞
建議家長幫兒童挑選安全戶外遊戲場所時,應先看清楚公園是否有負責管理人(單位)及維修電話,另外在使用兒童遊具時也應先看其使用說明、並遵守使用年齡或體重限制的規定。
在遊戲前務必確認遊戲設施的地面狀況、清除遊戲場的石頭和玻璃碎片等雜物,減少兒童遊戲時可能產生的傷害。此外,若發現遊具本身有破損、缺陷或鬆動的情形,千萬不要讓兒童使用,切勿有「應該還可以玩」的心理。
‧兒童遊戲時的穿著,應以方便運動的衣服為主
兒童在遊戲時應穿著「方便運動」的衣服,切勿穿戴附有繩索的衣服、手套或掛肩皮包,可能產生兒童在遊戲時會有被鉤住的危險;另外,鞋帶也必須確實綁緊。避免孩子運動時因為服裝上的不方便,而產生意外傷害!
‧培養公德心,不要蓄意破壞公園遊具及環境
公園是全台灣人民的休閒空間,除了主管機關應加強維護公園品質,對於整體公園環境應從使用者著手,最基本的就是切勿在公園製造髒亂,且在公共設施的使用上應遵守使用說明,大人應儘量避免使用兒童遊戲設施,另外,12歲以下的兒童在使用兒童遊具時,也應由家長陪同,以求將意外傷害降至最低的程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