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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傾心
2008/12/31 14:27:27瀏覽439|回應0|推薦4

(198749  刊於中央日報海外副刊)

一見傾心

這不是什麼千年萬代曠世稀有的偉大愛情故事,平凡得只是一則茶餘飯後的閒話,談笑間就會輕易淡忘,如果不是十年前在日記上寫下這段當時的新聞,恐怕今天不會再度想起。

   報載一位小姐於事發的六年前,在臺灣南部某郵局工作時,認識一個大學畢業正在服兵役的預備軍官,只不過櫃台上一面之緣,卻留下深刻的印象。這位小姐以為青年男子會主動去找她,每天都默默期待著。不知不覺幾年過去了,青年並未出現,她失望中還抱著微渺的希望,但願來日能再相見。

  直到她調到北部郵局服務,某日專心埋首工作,忽聽人問起:「你是以前在某郵局工作的某小姐嗎?」當時因忙碌而未曾抬頭,只胡亂答稱:「我不認識你。」豈料後來瞥見那人離去的身影似曾相識。待確認那便是她日夜等待的「白馬王子」的一剎那,人影已消失無蹤。這次的重逢,掀起她心湖的漣漪,從此不斷尋訪「夢中人」的下落,而人海茫茫何處覓?望穿秋水仍未見,最後想到在報上公然找尋,盼藉大眾傳播的媒介,了遂一番心願。

   依報上刊出的照片看來,這位小姐長得眉清目秀,按常理推斷,傾慕者應不乏其人,她卻獨獨鍾情於一個只見過一面的男子,最奇妙的是,過了六年不算短的日子,人事的變遷並非遲滯不前,或許對方已是使君有婦,或遷徙他鄉;時間能使物事皆非,這是日後無法挽回的事實,也是應當考慮的顧忌,癡情女郎竟然天真的忽略時光的羈絆,一心只追求那「美好的第一印象」。想必這段期間拒絕不少其他敗倒石榴裙下的男士,然尋夢之志不稍懈,其心亦若磐石。既苦待而無所得,又發布新聞,以真名實姓及真面目 (照片) 示於眾人之前,不得不歸於情到癡時所產生的勇氣。

   在過去保守的農業社會,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訂終身,簡單明瞭。自由戀愛風氣大開之初,男女相悅,不需紅娘居中穿針引線以玉成好事,多由男方採取主動,明表或暗示追求之意,進而結成美眷,豈有姑娘親自出馬、大張旗鼓的演出「凰求鳳」之理?若女子心有所屬,對方習焉不察,終無任何表露,也只好在無望的等待中,將此情深埋心底了。

   如今西風熾烈,如火燎原,「自我推銷術」方興未艾,女子為了爭取自認的幸福愛情,絕不讓男士專美於前,見獵心喜,勇往直前義無反顧的所在多有,即使不仁不義、橫刀奪愛破壞他人家庭,亦在所不惜,其「驍勇善戰」,驃悍難禦,亦神矣!十年前某小姐登報尋覓不解風情的心上人之「豪情壯舉」,於今觀之,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不足為奇了。

   這則舊聞的發展如何,無人知曉。猜測總不外有幾種可能:第一、尚未開始即已結束─或男主角未看此報,無從知悉,或已「名草有花」,不便再造情緣。女主角尋郎不遇,就此打住,另覓生命中的避風港,這段慕情只留待夢中懷想。也可能伊人癡心到底,至今依然小姑獨處。第二、美好的「半局」─夢中人果然聞風而至,這又有兩個可能,其一是二人交往,情投意合,終成眷屬。(所以不敢稱『美好的結局』,乃婚姻路長,蓋棺始能論定耳)。其二是真正緣止於數面,未能進一步踏入禮堂。

   「一見傾心」有如電光火石在夜空中閃現,似流星過眼,當你驚歎不止時,它卻飛出了你的視線。你想捕捉剎那的美,握住一個永恆的圓,但可曾想過,一旦納入混沌現實的小窗橫幅,是否還能保有歷久彌新的花月春風呢?

   當然,「一見傾心」也許是另一段鳥語花香的開始,不過陰錯陽差,無緣比翼,也不必嘆息,且讓那多情的餘恨、未終的樂章,化作一個淒美的秘密,沉澱在記憶深處,不也是另一種永恆嗎?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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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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