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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審判長鄭吉雄,犯軍法帶手機進軍營可以不關?
2013/08/26 17:42:43瀏覽716|回應0|推薦9
犀利審判長 緊咬三被告「違法關人」
「程序不符規定,為何送禁閉?」
桃園地院審判長鄭吉雄昨天開庭
劈頭就質問三名被告違法關人,兩位女法官也出招犀利,讓何江忠
等三人漸感難以招架,被告律師感覺不妙,評議一小時後,
果然等到羈押的裁定。真抱歉‘鄭吉雄、碰到我這被告、你恐难討好!
你問「程序不符規定?請問你這是行政法庭、還是刑事法庭?我犯了什么罪?
「違法關人?」違法羈押是你大法官!你是法官可羈押我!
鄭吉雄:回答我问題、否則判你歧視法庭、關你10天!
被告:"好、軍法只有執行、不允有討論研究的空間。這「程序不符規定乛行政
上允許多方意見、行政上有瑕疵‘可追究責任、可洪仲丘要是用100個理由、
或籍口逃避禁閉、我回答只有一個"關"字!帶手機進軍營犯軍法、手機證據都在、
不送禁閉要斡什么、軍法不是我立的.不能因洪家是民進黨、
就網開一面請洪吃魚翅宴? 我只是一個純軍人服從命令執行軍法、
程序符不符規定也是關了再說、除非洪仲丘在我面前吐白沬、昏倒、
生命危險、按SPO馬上送醫、我们也做了。至於你要滥權關我、
關就關吧!我長這麼大歲數、美國聨邦法庭也上過證人台、不是嚇大地.
犯刑亊罪、軍法、該怎樣辦就怎樣辦、沒有人可以玩法。至于我犯了何罪?
為財、情、仇要集體虐殺洪仲丘丶請把證據拿來、我就認命、你就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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