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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之3(守則在於增進男女交往活動的健康發展)
2014/08/06 06:19:14瀏覽3042|回應20|推薦33

「試論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寫出兩篇以後,大海收到一些「誤解」的回應。  

最大的誤解是:男女交往要謹守規範守則,才會無往不利。

錯啊。 

「規範與守則」的目的不是追求個人的成功。它的目的是促成整體活動的健康發展,進而增進全體參與者的公平和福利。

就像美國高爾夫協會所訂的許多高爾夫球賽的「規範與守則」:包括服裝,比賽規則,球員態度,。。。等等多方面都有規定。 這些規定的目的,不是要讓個人變成更厲害的高爾夫球員啊。 這些規定是一種citizenship。 目的是要促進高爾夫球運動在全美國永續健康蓬勃發展。 

如果沒有這些規定,各人我行我素,結果是什麽呢?就是一些壞蘋果敗壞了整箱蘋果。到後來大家都不玩了。結果是整體的損失。

一樣的,「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也是一種citizenship。 目的是要促進「男女交往活動」的健康蓬勃發展。 目前還沒有這些規定,結果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習慣,大家我行我素。 就像有些歐洲男子在台北,結交了幾個辣妹,都上了床。自以為風流倜儻,卻被蘋果日報報導成色狼,成了臺北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也有些是越來越變調,把愛情當遊戲,卻沒有遊戲規則,甚至爲達目的,不擇手段。我在臺灣時,聽到有人開出的男友的條件,竟然是一個月十萬臺幣生活費。唉,基本上她對男女交往的核心(愛情)已經沒有興趣。她想的是以身體替換成物質享受的商業交易。但是這就完全犯規了。因為男女交往的核心是愛情。雙方都應該以愛情的喜悅為主要目標。

現在很多善良一些的人,在愛情受了幾次傷以後,對愛情徹底失望,都不玩了。真是整體社會的損失。

所以「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的主要任務,是維護男女交往的純真情趣,促進合理的良性競爭,達到play field 的合理化﹑公平化。

爲了讓大家不要繼續誤解,我要很快的進入主題。 先拋出兩個小問題,大家來共同思考討論:

1。 男女交往,如果一方主動牽手,并十指相扣。主動者有愛情忠誠度的obligation嗎? 如果有要多大?必須達到第幾級的愛情忠誠度?

2。 被動接受十指相扣牽手之一方。又有愛情忠誠度的obligation嗎? 如果有要多大?必須達到第幾級的愛情忠誠度?

這就是「守則」的範例之一。 大家規定好了以後,全世界共同遵守。當然會有人犯規。但是一旦有了共識,犯規者就更無所遁形了。

(拜託,希望不要收到類似這樣的回答:嘻嘻,愛情忠誠度可以商量。但是一個月十萬的生活費不能打折扣哦)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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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ichaelq&aid=158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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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洲oassis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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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x
2014/08/22 15:57

哇!看不清啦!

可否再排版?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22 22:50 回覆:
謝謝綠洲過客。 問題應該出在你那邊。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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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1 23:06
大 同 世 界 理 想 國 ,營 造 不 易 ...哈 !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22 00:14 回覆:
住在DC華府地區的格友,有空要來給張鳳捧場哦!

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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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9 01:24

可憐的大海,滿腔熱血想為天下定太平

無奈沒人相信有啥男女會遵守這規則,

守則一二三,會遵守的,沒守則他() 也會遵守,

不遵守的,有守則,他() 也會以法試法

遇上負心的人或愛情騙子,

上一次當, 學一次乖

要不然還有故事小說電影可看嗎?

愛情那有道理可言?全在於兩人之間的默契和心照不宣以及個人的體會解讀

悅己的沙拉會養生長壽

大海的規則會傷神短命

大海別打抱不平也別難過,理想國本來就是會被世故的現代人皺眉的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20 03:05 回覆:

謝謝悅己的同情票。

其實我是很能夠接受反對意見的。但是這個議題,我懊惱的是:我聽不懂大家講的反對意見。I don't get it .

大家一直重複的話是:愛情沒有規則。但是我說的是「男女交往」,不是愛情。「男女交往」為什麼不能有道德規範守則呢?

另一個解釋是:基本上大家沒興趣。「男女交往」可以有守則,也許應該有規範。但是如雲霞說的:沒興趣討論。也沒興趣知道。

但是我相信年輕朋友,正在積極男女交往互動的。應該會有興趣。 


雲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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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6 12:54

看完此文,也看了這麼多的留言。坦白說我的想法跟Siena一樣。除了我的年齡與心智距離這些守則已經遙遠外,真的覺得感情的事不是有個固定的統一守則模式來框架住。

Siena在您面前可愛又大膽地說「真是累死我」,令我莞爾。我可不可以有此「免死金牌」?也來說句:這樣地討論來討論去,累死人。哩

想來我大概無此幸運,八成已成了大海的拒絕往來戶!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18 00:11 回覆:

雲霞太客氣啦。 您的任何批評,大海都很歡迎。要常常來指教哦。

但我還是想不通。妳們對於這種創世紀的首輪,摩西十誡以後,人類有史以來第一部「男女交往守則」,大海還沒有一一列舉,你們也不願等一下,看看到底大海列舉的是那些守則。。事先就爭相以各種理由把它否定掉。

基本上是沒有興趣,寧可讀悅己的「生菜沙拉」。。。。

唉。。。但顧客永遠是對的。 我也認了。


愛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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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9:08

謝謝花果山。

不止我要謝你,相信很多來這個格子的 “小女子”(包括潛水的美人魚們),都要謝謝你。


.花果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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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02:11

大海兄這句話說到了要點:「守則」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律己」,不在於「責人」。這正是「我心即道德」的真意。

知道大海兄有此度量才敢斗膽進言。這裡也要為大海能接受批評,質疑的度量給個「讚」!


.花果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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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4 21:46
愛馬,大海主委終於在對我回應的回答 1,2中,正面回答了妳的問題,也承認妳和其它被他嘲笑為「比訴」的女生是對的:男生在摟下去,抱下去,親下去之前「需要在乎女生如何詮釋這個肢體語言」,前題必須是「女方也歡迎並且接受」。但「女方也歡迎並且接受」並不代表志偉就不用負責喔。大海在10樓回答妳的第4項說: "但如果妳(你)違反了「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並且因此引起男人(或女人)的誤會,那麼妳(你)就要負責了。" 至於任何判斷有沒有違反守則?大海主委在對妳關於狐狸精的問題中有詳細回答。


雖然守則初稿分男、女版:

女版~「女生挽老男人手臂」,大海主委直覺的反應是想當然爾的~"誰知道「狐狸精」還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咧。。。總之,「必定」也違反守則。。。",

男版~男生摟肩,十指相扣 「不算什麼」不算違反守則。(「挽手臂」應該比「摟肩,十指相扣」級數低吧?)

不過,依照大海主委最新修正版(見13樓回答中第4點~「男女平等,如果男女性別對調,結論仍然成立。」,志偉有沒有違反守則的判定應該是等同對狐狸精的判定,大海主委如是說:


"哎呦,當然「志偉」不是只有摟肩,十指相扣,就讓「伊柔」愛的不可自拔啦。。。。。。 誰知道「志偉」還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咧。。。總之,「必定」也違反了大海版的「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


 所以綜觀守則制定委員會主委大海老師的回答(註:所有「」,"---"之引用文句均出自大海主委),我們可以為大海版的「道德規範與守則」得出以下結論:

1. 主動方(無論男女)任何親暱的肢體語言,必須以「受方(無論男女)也歡迎並且接受」為前提。

2. 主動方(無論男女)做出的任何親暱行為,無論主動方宣稱只是第幾級,只要讓受方(無論男女)愛的不可自拔,則「必定」尚有不為人知,違反了大海版的「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的行為,所以主動方必須負責。

3. 負責的定義:「 負責很簡單,就是娶(或嫁),然後一輩子嚴守丈夫(或妻子)的責任和義務」。


劇終!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14 23:51 回覆:

「花果山」兄邏輯清晰,列舉大海前後文的矛盾,為「愛馬」小姐仗義執言。這是保護小女子的騎士精神,值得鼓勵。大海也要給你一個「讃」哦。

其實,「守則」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律己」,不在於「責人」。

「愛」是人類最高尚的情操,也是人生最珍貴的禮物。

愛的人,無怨無悔。

被愛的人,我相信靈魂深處,都有相等量的愛回報的。


.花果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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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20:40
很驚訝總是強調維護女權的大海老師竟然有雙重標準,這守則似乎對男女大不同。以下完全節錄大海的回應:


據大海老師對愛馬關於狐狸精的回應:(見8樓愛馬回應)

" 嘿,男女平等。 當了狐狸精,不要隨便摟肩或親吻挽純情老男人的手臂。人家愛上了妳,妳可要負責!"


再看大海老師在10樓對愛馬的回覆:

「志偉」狐狸精的摟肩或親膩 挽手臂的舉動算不算什麼? 這正是我現在討論的題目:「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我個人傾向於:這不算什麽。 

如果「伊柔」「老男人」憑此論斷「志偉」「狐狸精」這是「真愛情」的表示,因而激發 她他的愛情,并深深愛上「志偉」「狐狸精」。那麼「志偉」「狐狸精」不必為此負責。因為「志偉」「狐狸精」的舉動並沒有逾越「道德規範與守則」。

(根據大海版的「道德規範與守則」,只要有「好感」就可以摟肩或輕言細語  挽手臂)"


請問大海老師,究竟要不要「負責」?還是您的守則分男版,女版?諷刺的是您還特別加個「男女平等」!


另外提醒大海老師,美國聯邦平權法對此等行為早有明文規定,與您守則不同,並不是"只要您有「好感」就可以摟肩 或輕言細語挽手臂)"。愛馬才是正確的,取決於對方如何詮釋這個肢體語言。

"Simply put,sexual harassment is any unwelcome verbal or physical conduct directed at a victim on the basis of gender." 

下面是金門橋文中伊柔的反應~

「有一次志偉嘗試牽她的手,但是伊柔很果斷的把手縮回來。」

讀者們覺得這是welcome 還是unwelcome的反應?從眾女讀者群起而攻的回應,「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似乎是多數女生「unwelcome」的。奉勸大海老師小心,不要誤觸法網。。。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14 01:12 回覆:

爲了讓過路人(沒有時間搞清前因後果,去從頭閱讀的朋友。。。)不要誤會,我簡潔回答如下:(以摟肩挽手為例子)

1。如果有一方不歡迎,當然另一方不能強求。這不但是道德,這是法律了!

2。如果男方摟女方肩。女方也歡迎並且接受。那就可以摟女方肩。

3。如果女方回家後,因為被男方摟肩的甜蜜回憶,而深深愛上男方,不可自拔。男方不需為女方的「不可自拔」負責。(因為根據大海守則,摟肩只屬於第5級的愛情忠誠度。。。但如果上床,那就不同了。。。以後再討論)

4。男女平等。以上例子,如果男女性別對調,結論仍然成立。

5。愛馬開玩笑說,她寧可當狐狸精(蠱惑男人的專家)。我開玩笑回答:當了狐狸精,可不要隨便挽男人的手哦。到時純情老男人愛的不可自拔,妳可要負責。

愛馬回答,志偉摟肩不必負責,為何我狐狸精挽手要負責?

後來我回答說: 哎呦,當然狐狸精不是只有挽手,就讓男人愛不可自拔啦。。。 誰知道狐狸精還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咧。。。總之,必定也違反了大海版的「男女交往的道德規範與守則」。


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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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13:22

今天想像著活在那個人人都遵守男女交往守則的辛甫國會是什麽光景

結果越想越可怕

現在祇需要面對 “結婚或不結婚” 時苦惱就好了

在辛甫國,還得苦惱

拉不拉手? 親不親吻?摟不摟肩?上不上牀?

每個動作都必須負責,每個動作需遵照參考指南,如果這樣這樣, 就得那樣那樣

未盡到責任,沒遵守守則的男女都得吃罰單

更嚴重的還有可能吃官司,下監獄

那些本來想娶嫁下去,後來中途改變主意的人, 更是犯了規則,要大罰

 

哇哇,我不要去辛甫國了比共產國家還可怕。。。。。。。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14 00:48 回覆:

就如同「高爾夫球協會」,或「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或「UDN寫作人協會」所訂的「code of ethics」。。。

「男女交往」的「code of ethics」,目的是在促進「男女交往活動」的健康發展,讓所有參與的男女(其實幾乎所有的人都有參與)能夠對這項活動更熱衷,也獲得更多的快樂。

目前是沒有的「code of ethics」。


愛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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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07:42

志偉天生浪漫熱情,也曾經和許多單身女郎約會過。他以為這些親密動作都是沒問題的。..........他自我反省,覺得自己確實有點風流和濫情的傾向。

就這個版本!

大海(穿新衣)(michaelq) 於 2014-08-13 08:44 回覆:

噢。。。。。 我自己爆料的,竟然自己忘掉了。嘻嘻。

由於「金門橋」的前幾篇有許多回應,都無緣無故在質疑「志偉」是否為Mr.Right。

但是我認為「志偉」是否Mr.Right 和故事的主題沒有關聯。

「金門橋」不是要描述一段美麗的婚外情。NO。

「金門橋」要描述的是一個不快樂的妻子。

所以我故意寫上這一段,把「志偉」就是Mr.Right 先否定掉。其實只是在彰顯主題。

愛馬也是很好的作家。應該同意我以上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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