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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和制度都要加油─關於演藝團隊年度獎助辦法的省思之一
2019/02/01 01:05:49瀏覽3363|回應0|推薦11
2019年演藝團隊補助名單揭曉了,首先恭喜得到補助的團隊和朋友們,新年加油囉。看看今年受補名單,除了「瘋戲樂工作室」在現代戲劇類受補之外,其他專業音樂劇團仍全部落榜(指躍演、天作之合、刺點、C Musical…等團隊,綜合劇團如台南人、果陀…不算)。不知這些團隊是沒有報名呢?還是如同音樂時代劇場一樣,被排拒在類組之間呢?

對表演環境有幫助的國家補助辦法,制度和評審都相當重要。今年不論制度或評審,相較往年都有較大幅度的變革,然而對於跨界團隊的定位、劇團長遠扶植原則、評審委員邀聘政策、大環境應變與推動策略,都有些盲點沒有具體解決。我想,近期還是會找機會提出來供大家理解、參考。

去年「音樂時代劇場」在音樂界被砍殺的經驗,使我對台灣音樂界的悲觀印象得到印証。評審,尤其是音樂界,真是的是最須要加油的一環。如果評審自己沒有運營團隊的能力,沒有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經驗,沒有放眼大環境的眼光,躲在象牙塔,吃米不知米價,由他們來左右團隊的前途,或要給團隊下指導棋。怎麼可能?

P.S.

團隊爭取補助,本是各憑本事。但如果遇上耳不聰、目不明的評審,那就註定撞牆。音樂劇類別問題,2013年文建會三處已有定論送音樂組,到了2018年換國藝會執行,新評審三言兩語否定,立馬大刀砍殺。這不是制度和評審殺人嗎?企畫書和成績再好,都沒有用。音樂劇這種在各國努力發展、蓬勃成長的劇種,在台灣陳舊的觀念和制度下,竟然無處容身,豈不是應該檢討?


(楊忠衡2019/02/01)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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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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