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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女性蘇格拉底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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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女性蘇格拉底之二——紀念林昭成仁42周年(劉利華)
作者:劉利華
2010-04-12

劉利華,女,北京大學哲學系1982年哲學學士,1984年哲學碩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2012年退休)。學術研究領域2000年之前主要為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史。2000年之後,擴展到以中西哲學的比較為切入點的全球化時代人類和中華民族新文化及新哲學建設領域。

在本文第一部分,筆者提出了兩個問題,卻只是明確地回答了第二問,即張志新和林昭以及與她們作出同樣選擇的那些中華兒女犧牲的意義何在。而對於第一問,她們以死相祭的是什麼?還並未作相應地解答。這第二問,概括地,都可答之以“把自己的血肉之軀奉獻給苦難深重的中華民族,奉獻給她深愛著的這片華夏熱土!”(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臺灣秀威資訊科技2009年3月1日出版,筆者引用的為電子版,下同。)而且在此意義上,不論她們以至他們在思想認識上有多少差異,也無論他們各自的認識達到了什麼水準,他們為了堅持自己認識到的真理,都在明知挑戰專制的必死結局的情況下沒有屈服,明明是最懂得熱愛生命和珍惜生活的人,卻都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熱血以及全部生命,因而儘管在認識上、抗爭方式上會不盡相同,他們在人品或人格境界上卻不分高下,都達到了人生的極致,都是以熱血和生命使我們中華民族得享真正尊嚴的英雄。

然而如果再要深入地作些更細緻的考察,我們就能發現,林昭是所有犧牲在那個年代的英烈們中眼界和思想最為廣博深刻、個性最為魅力四射、留下的文字也最多姿多彩鮮活生動的一位。黃河清在他的《話說林昭》一書中,以才女、俠女、烈女、聖女、美女“五女”譽林昭,可說是一點都不過分的。林昭這位中國女性的蘇格拉底達到的人性高度,具有莫說是凡夫俗子,就算是英雄豪傑也不能一身而得兼之的四大內涵,這即是:在保持人性的本真方面始終如一的赤子般晶瑩剔透;在精神生命的內向度修煉方面達到了超越任何終極精神被動的高層次的信仰境界;在無怨無悔地把自己獻作自由祭的過程中,展示出濃縮了天地靈秀、結晶了日月精華的天使精靈般的聰慧才智;而就其達到了那個時代中華民族關於自己命運前途的認識的最高水準而言,她又是以鮮血弘道的具大智大勇而能知往查來、知其不可而為、隻身擔道義的先知。

晶瑩出入世的赤子林昭

如果說古希臘先賢蘇格拉底是一位透視了人之種種“貪心”的蒙昧,而硬要以對“美德第一”的執著去扭轉當時雅典城邦盛行的奢靡之風的哲人師長的話,那麼林昭這位20世紀中國女性蘇格拉底就是一位在她短暫的36歲生涯中未曾沾染絲毫人的“機心”之圓滑,天然而然、我行我素了一生的“嬰兒”或“赤子”。林昭的同道、同學和親人描述林昭鮮活個性時,既有說她熱情、浪漫、真誠、率真、純粹、直腸子、熱腸子、俠義、豪放、堅強、外秀內聰、天真活潑、高潔、善解人意、平和、易接近……的,更有說她尖刻、辛辣、說話不饒人、只管自己痛快、不管別人受不受得了、喜歡抛頭露面、嘴饞、不注意小節、情緒容易波動、愛哭、非常敏感而脆弱……的。這兩個方面共存于林昭身上,若以“機心”觀之,可能會歎息“哎,人無完人哪!”而以“道心”觀之,則會看到它們折射出來的都是林昭的鮮活、頑皮、毫不世故的單純、靈動和可愛。即上帝會說:她是我最可心的好孩子。

林昭沒有“機心”,只有赤子之心,表現在她既不懂得為了照顧別人的面子、隨聲附和,更不會故意以愚掩慧,假裝謙遜拙訥、愚笨或女子有德無才。當然她也絕不會出於對自己處境的深謀遠慮、明哲保身、左右逢源、迎合諂媚。林昭可說是保持了純真、透明、坦蕩之心的“小頑童”。這使人想到老子相比於為了混日子不是唯唯諾諾便是阿諛奉承,出於虛禮和面子不是輕易地言不由衷地讚美便是不負責任的貶損,盲從於湊熱鬧、趕時髦,趨利爭名若騖、避害棄義恐慢卻還自以為聰明的俗人而自嘲“我愚人之心也哉!”“如嬰兒之未孩,……獨頑且鄙。”(《老子》第二十章)老子的意思是,他始終進入不了也不屑於進入那個由算計心、虛榮心、妒嫉心、利害心等等建構起來的世俗的遊戲規範。老子是步入老年而悟到,赤子者乃真不離大道者,林昭則是從未老過,並未經老子這樣的反思,一直就是赤子。她講出讓人聽起來尖刻之語時,本心並不是有意地要去刺激別人,想著盛氣淩人,滿足一種支配欲,而是她原本就像聰明的小孩子一樣,對於任何善意、惡意、無善無惡意、兼善兼惡意的,玩笑的或嚴肅的話語,凡有不同見解的,都會作出直截了當明白無誤地應對,而且其反應之敏捷,應對之滴水無漏,常常會大出對話者的意料,而不好再有說辭;她之讓人感覺喜歡抛頭露面的表現,也絕不是為了換取什麼名利之得而有意為之,實在是因為她像孩子一樣,會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擁有的生命活力和美的創造力表現出來。這種創造欲和表現欲屬於人之為人的美好本能,本來是人普遍地從生命的本源得到的恩惠,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一樣心有同好的。想想看,當我們用自己的雙手烹出美味佳餚、縫製出合體舒適的衣著、繪出美麗畫卷、演奏出優美的音樂,吟詠和書寫出動人的詩詞文章時,……當我們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成就起任何美好的精神或物質產品時,從最原初的潛意識上,不都是在享受作為人的自我價值實現之樂的同時,也追求著裝點我們生存於斯的這個世界,使有緣人分享美好,而把這種創造帶來的美感加以擴散嗎?當我們把自己擁有的美好與人分享,而給別人帶來眼睛一亮、心頭一熱、精神一振、會心一笑時,那種唯人才能有的精神享受難道不是非常美好嗎?只是,我們成人在展示這些美好時,會想到需要防範、甚至需要利用別人的算計心、虛榮心、妒嫉心、利害心,而林昭這個永遠的“小頑童”,則既想不到防範更想不到要去利用人性的這些弱點。所以,她所蘊涵的那些靈秀精華自然湧流出來時,也就既不會藏著掖著,更想不到要給它們磨棱去角,改頭換面。

孩童做他們想做的事時,比如做遊戲,會非常投入,非常地認真,也非常地快樂。他們不是做給別人看的,不是為了討好什麼人,也不是為了遊戲之外的功利目的。他們享受遊戲只因為遊戲本身能帶來快樂,別人怎麼看,他們根本想不到,也不會去計較遊戲會有什麼其他後果。林昭保持這種孩童個性可說至死方休。最能說明她的“獨頑且鄙”的孩童個性的,是與她生命的悲壯大劇相關的最後一次“調皮”。林昭原於一九六五年被判刑二十年,改判死刑立即執行前她正因病住在監獄醫院裡。這個改判的直接導火索,林昭的母親許憲民生前曾告知過她的一位民革朋友,“某日病房裡懸掛的領袖像上,一雙眼睛忽然看去血淋淋的,化驗室驗出是有人用血塗汙。這在當年可是反對領袖的‘現行反革命’大案。監獄很快查出是林昭用經血塗抹,為了指責他有眼無珠,不明是非。”(黃河清《話說林昭》第十八回,筆者引用的為電子版,下同)林昭在牢獄中飽受地獄般的非人折磨,後又在理論上看到毛的思想存在的致命問題,她之蔑視和不屑毛澤東,完全在情理之中。但是這種想像力,這種異想天開的衝動,這種根本不顧自己是在養病,不計行為後果的做法,卻是只有林昭這樣的“小頑童”才能想出來、做出來的。

或許許多以“成熟”自詡的人會對林昭的“小頑童”個性有所不屑。但是在筆者看來,只有受到上蒼厚愛、或得神恩寵的人才有可能形成這樣的秉性並一生保持下來,這樣的人之稀缺可說千萬人裡挑一都不過分。林昭的聰慧一方面得到了父母親基因的遺傳,――父母是不能選擇的;另一方面從小得到了外婆的寵愛和父親的悉心教誨。還有她少年時曾就讀於教會學校、跟從母親出入于各種社交場合並出入監獄、等等,這些獨特的成長環境和經歷都是不能選擇的。在她幼年人格形成的關鍵期,她的活潑、好學、上進、聰慧、想像力和多才多藝一直得到肯定、鼓勵和培育,這種只可用“天賜機緣”解釋的難得的生長環境,不但使她的情商和智商得到極好的開發,而且使她的性格與自卑、嫉妒、算計、勢利等等“小人性”無緣。表面看來,她的確在許多方面――如能詩能文、才思過人、以及瘦弱多病、嘴不饒人、等等――都非常像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但是,林昭的性格更準確地說,是善感而不多愁,其敢想敢說敢為,其豪放、灑脫、勇於擔當、執善固執,境至天爵,慢說一個林黛玉,就算是《紅樓夢》中所有正面形象加在一起也不能與之相比。與其說1957年前的她像林黛玉,莫如說她首先是一個品學兼優、爽朗熱情的陽光女孩更切合實際。有一種似是而非的看法,認為林昭死於她的性格。絕不是的。林昭是死於時代的黑暗和扭曲容不下她挺身而出堅守光明和正義。假如她一直自覺或不自覺地站在黨的立場上,沿著毛澤東指引的方向走下去,就根本不會有“組織性與良心的矛盾”,她的性格或許像《亮劍》中刻畫的李雲龍那類人的性格一樣,在官僚體制下,不能飛黃騰達,可卻絕對不會導致她死於死刑。

那麼林昭這樣的“小頑童”存在於我們這個已經如此世故老成,人人都要戴著沉重的面具才能生活下去的世界上的意義是什麼呢?就在於啟發給我們一種人之本真的存在狀態。人類文化發展至今,先哲先聖們用心建構起來的種種原本是要在維護人的本真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協調人際關係的禮儀規範,卻幾乎都被人之“機心”玩弄糟蹋,變成了遮蓋和縱容人性之醜的脂粉,而使各種可貴的資源都浪費在曲線達成的周折之中。僅以“虛假廣告現象”或“炒作現象”為例:虛假廣告或自我炒作都要佔用資源,其本身對於受眾不但沒有使用價值,反而有誤導的作用,使受眾成為商家或炒作者達成一己私利的工具。受眾要花時間辨別這些資訊中的真假和水分,久之,一種剔假縮水機制就變成了生活所必須的能力和思維定勢。“假作真時真亦假”,當他們相遇沒有任何攙假和水分的貨真價實的資訊時,反而會習慣性地剔假縮水,之後斷定它們不值一顧。我們現在每天不都在走著這種浪費生命、浪費資源的彎路嗎?其實誠實和本真才是大智慧的基石。人類的思想,特別是學術研究現在多是纏繞在細枝末節上吹毛求疵,流於浮躁、空洞與淺薄,原因何在?用莊子的話說,那就是“機心存於胸中,則純白不備;純白不備,則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載也。”(《莊子·天地篇》)林昭一生未改的本真“小頑童”的秉性,是我們進行人性反省,返本歸真的重要參照。

但是,林昭不盡是“小頑童”。

本真“小頑童”再怎麼純真頑皮顯然是既對付不了“正銬”、“反銬”,“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林昭: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對付不了被唆使的刑事女犯們“又撕、又打、又掐、又踢,甚至又咬、又挖、又抓的瘋狂摧殘”,(張元勳: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見《林昭,不再被遺忘》(許覺民主編,長江文藝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101頁),也對付不了投林昭這只“小饞貓”的美食美酒之所好的利誘的。而林昭雖是極會品位和享受生活之美,並且瀟灑到“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友同享一桌饈(參見倪競雄:沙雕美食,遙祭英靈,《林昭,不再被遺忘》第171頁)的程度,但顯然她沒被利誘也是不可利誘的。本真構成了林昭之成為林昭的重要人性基礎,卻不能解釋她的酷刑不能屈,安逸不能誘。是什麼力量,使她達到了與蘇格拉底同樣的任何邪惡無法戰勝的精神高度的呢?答案即是:信仰的力量。

內向度修煉的聖徒林昭

筆者在“找回我們失落的精神命根――重建中華民族天道信仰芻議”(參見http://www.chinareform.net/ggsxz/liulihua/)中對信仰者的層次和信仰的力量作過一些梳理和歸納。概括地說,信仰者可從其信仰的狀態被分為低、中、高三個層次。最低的層次是迷信,信仰者會盲目地或完全非理性地相信並通過真誠地供獻、甚至某種類似奉承、賄賂的手段,感動超自然的力量,企求達成某種具體的功利目的――如生子、發財、祛病、避難、平安。中間層次的信仰者不求現世功利,為了能免進地獄、修成正果、死後得進天堂,或下世得福報這種超驗功利,可以捨棄許多現世生活中的名利,而成為無私奉獻的人。可同時,他們難以跳出終極精神被動,通俗的說,他們在所信仰的神及其凡世代理人面前永遠會誠惶誠恐、唯唯諾諾、盲從被動。而信仰的高級層次則表現為,信仰者的一切善的選擇已經不以天堂、地獄、來世福報為前提,其精神已經進入了神的國或天的庭,信仰者自己就是一個自覺而能動的無條件地善待世界的善源。就其精神高度來說,已經達到神聖者的境界。

低層與中層信仰對於信仰者個人的道德提升、身心健康和精神定力的獲得,對於社會和諧、健康地運行都是積極的力量。但是只有自覺的高層次信仰才能統攝並整合起人經驗生活中的所有價值,使人的生活向神聖境界開放,形成一種鼓勵人在精神上不斷超越、不斷提升品位、擴大內涵、求真、趨善、愛美、仰聖的善源。對於信仰者個人來說,高層次信仰一是可使信仰者通過信仰的形式在精神上突破個人的有限性而獲得無限的精神支持,因此會表現出一種超越利害、生死的自信、從容和坦然,一種不被物役不受欲惑的心靈自由;二是由於有了對生命終極意義的領悟,信仰者在通往死亡的整個生命活動空間和生命旅途中,內心有一盞明燈照耀,因而在面臨各種人生選擇時,能自覺地做出符合善的選擇,使其知、情、意或智、美、善能力的培養與實現更加自覺,做到當仁不讓,甚至知其不可而為。三是在信仰物件面前,信仰者深切地意識到自己的有限性,同時意識到生命得自存在源頭的無條件惠予,因此會有一種真誠的感恩心態,尊重生命,待人謙和、理解和同情人存在的痛苦,有分寸、能包容、好學不已,不會陷入不知以為知、不能以為能的愚昧與狂妄,也不會形成那種在低、中層信仰者中很常見的對非信仰者的居高臨下的心理傲慢。

當然,能開發和承載這樣的力量的信仰必須是正信。而正信的規定性一是信仰物件必須代表無限的終極實在,而不能只是人在經驗生活中可以觸及、佔有、支使的任何經驗性的存在。這是因為,任何限定在經驗範圍的物件作為信仰者實現自我超越的參照,都會限定人、阻止人不斷提升精神境界的道路。二是信仰物件必須能以祂在至高端展示的終極價值涵養、澆灌、培植其下的垂直維度的普世價值――特別是普世人權價值和普世倫理價值,並且肯定由垂直維度普世價值規範的水準普世價值的正當性和有益性。作為信仰對象的基督教的上帝、佛教中的佛法、中國儒家、道家的天、道,都有這樣的功能。反過來說,任何自覺或不自覺地在垂直維度鼓勵非普世價值的,無論是宗教的或理性的所謂“信仰”,都必定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導致自覺或不自覺的反人道的罪惡。

信仰者若能達至這樣的信仰境界,並不是信仰物件一方面的事,還有信仰者如何信仰的問題。基督教把皈依主基督視為恩寵,把這種在精神上找到自己的家,當作是一種可欲而不可求的大福份。雖然上帝之家的門向每個人敞開著,可卻並不是所有人都能邁進上帝的家門。什麼樣的人可進?那些“欺心”之徒,無論他們是否受洗、禮拜、頌經、自稱基督徒,實際上都遠沒有進入上帝的家門。只有真誠、執著、熱情地向善而活的人,生命不息就修煉不止的人才能被上帝撿選。而林昭恰恰就是一位一生都在追求人格完美的內向度修煉者。

談及林昭達成聖徒境界的信仰之路,讓我們從分辨黃河清的一個刺激了許多真愛林昭的人的感情的判言入手。這個判言即:林昭年輕時曾經“認賊作父”(參見黃河清:《話說林昭》第二回)。林昭在成長的過程中,確曾發自內心地把毛澤東視為她“最親愛的父親”,如果先認定毛澤東為“賊”,那麼林昭的曾經“認賊作父”是一個誰也無法抹煞的事實。然而筆者認為,若能實事求是地具體地歷史地分析,則會看到,用“認賊作父”來定性林昭這一情感經歷是極為不妥的。

“認賊作父”這個成語中有一個潛涵著的意思:賣身投靠,即明知其是“賊”卻為了一己齷齪骯髒卑鄙貪婪之私欲而放棄良知出賣靈魂拜倒於其腳下與其同流合污並為虎作倀者,才可謂之“認賊作父”。林昭之曾認毛澤東為“親愛的父親”,卻是她真誠執著熱情地向善的生命成長過程中走向正信的必經一段,是生長在那個年代的林昭,只要追求進步光明就必定躲不過去的。

信仰是人意識到並要精神地超越自身的終極有限性的需要和努力。意識到自身的終極有限性有消極和積極兩種情況。消極的途徑可比之為“置之死地而後生”是人在絕望中要找到一種提供無窮力量的終極精神支援,而找到信仰的物件。積極的途徑則可喻之為“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是在順境中熱衷於追求精神的更美更善以及至美至善,而走向那雖空靈卻又實在的百善源頭。林昭走向信仰之途屬後一種情況。她一生追求進步、追求光明,始終是想做時代進步最前端的弄潮兒。內向度修煉要求修煉者遇挫遭辱時“反求諸己”,把生活中遭遇的各種坎坷挫折視為“艱難困苦,玉汝于成”,把來自他人的各種侮慢不敬都視為精神境界提高的條件,老子之“不善者,善者之資”就是此謂。林昭的至交好友倪競雄回憶起青年林昭時,還由衷地歎息:“林昭啊林昭,你想成為毛澤東時代的好青年,心不可謂不誠,志不可謂不堅。你追求進步之願唯天可表!你對自己要求那麼高,總覺自己改造世界觀方面做得不夠好,為此你常常自責、苦惱。”(參見趙銳:她是那麼鮮活的一個人——上海拜訪倪競雄,《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附件4)這正是林昭處在共產主義信仰階段時的自我修煉狀態。

1949年國民黨政權的倒臺和共產黨上臺,從失敗的國民黨一方面說,根本原因在於其專制腐敗瓦解了自己的統治;而從勝利的共產黨一方面說,根本原因則是它在反對國民黨的黑暗專制統治時,在那個特定的歷史階段體現了替天行道的進步意義。這個現在看來不過是專制統治換湯不換藥的改朝換代,在當時卻是親歷的推進者們由衷肯定的一場橫掃舊社會陳腐臭氣,以清明的政治代替腐爛的政治的歷史巨變。在中華民族傳統的思想遺產以及來自西方的民主改良的自由主義主張都無力改變當年國民黨專制黑暗與腐敗統治的情況下,醫治這種頑惡痼疾,非馬克思主義這種以毒攻毒的藥方莫屬,毛澤東則是成功地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政治領袖。毛在當時即是人間光明大道的人格代表,更是救世真理的化身。當時最堅決也最有效地與專制黑暗制度做鬥爭的有組織的進步力量就是以毛澤東為領袖的共產黨。恰恰趕上了參與了這個王朝更替過程的青年林昭,受母親的進步思想影響,不避異常艱苦和生命危險,不但跟著媽媽坐過國民黨的監牢,甚至還上了當局的“黑名單”,仍義無反顧地投身於反抗國民黨專制統治的正義鬥爭。當她親身參與進去了的這個合乎道義的解民倒懸的鬥爭,從地下狀態迎來了全國性勝利時,她的率真、她的熱情、她的嚮往光明,使她怎麼可能當時不在她認定的人間正道上舉著紅旗往前走,使她怎麼可能不真誠地傾情熱愛共產黨、敬仰毛澤東?對於為了讓自己精神趨於更加完美而一直真誠地做內向度修煉的林昭來說,此時的共產黨和毛澤東之於她就像是基督教會和耶穌之於基督教徒,是信仰的物件,是她完善自我,提升境界的真實參照。也就是說,毛澤東那時不能以“賊”謂,林昭之真誠地把毛澤東當成是她“親愛的父親”,更沒有一絲一毫賣身投靠的意味,恰恰相反,那是一個陽光女孩追求光明與正義的真實可貴因此不可沾汙的情感。

我們今天站在被時間搭建了60年的歷史臺階上,去指責那個時代的中華民族最傑出的精英的愚昧實在是太輕佻了。那時的林昭就是在這種對毛澤東的准信仰中進行向內的精神修煉的。她為投身于新中國的建設事業,不聽母親的話去報考大學而自作主張報考了共產黨領導的新聞專科學校;為了參加共產革命,不惜和家庭“決裂”,甚至簽下母親氣頭上設計的“活不來往,死不弔孝”的“契約”;她不顧自己的身體狀況,在經歷了各種被領導穿小鞋、被打擊報復之後,沒有把自己變成“識時務”的勢利小人,相反,她要求自己“更積極地工作,為黨的事業努力”;等等,都是她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內向度修煉的表現。甚至她當年參與“舌戰神父” 、“缸凍地主”、參與鎮壓漢奸惡霸地主,“看到他們這樣死了,心裡和直接受害的人民一樣揚眉吐氣”――這種種與她滿腹詩詞錦繡、滿腔美感真情、一顆善良熱情本真的少女芳心都格格不入的“冷酷殘忍”,卻恰恰與當時她的自覺內向度修煉是內在統一的。這種統一有一前提,即,她那時虔誠信仰著卻遠未看透的主義,給此種殘忍提供了一種合乎道義的解釋:對階級敵人的冷酷無情,恰恰是對勞動人民的赤熱深情的表現。而這種殘忍的道義性又似是在對付國民黨專制統治的鬥爭中剛剛得到了確證。是的,“新中國”在這樣一種“道義”支持下必要走向新的專制制度,可這一歷史邏輯還沒來得及展開,怎能要求林昭這不滿20歲的小姑娘識透這種理念誤導的玄機呢?可歷史就是這麼無情:這種主義的邏輯,毫不含糊地要求依憑著有無財產而把人分作涇渭分明互相敵對的魔鬼和天使兩派。在這樣的邏輯下,即使對這些“魔鬼”斬盡殺絕,也會問心無愧。

要看到,林昭對共產黨和毛澤東的真誠熱愛,對應著共產黨打下天下之後那個新王朝的政治相對清明時期,對應著中國人對馬克思主義還未識其“廬山真面目”的愚昧階段,也對應著林昭遠未曾在政治上成熟起來的單純幼稚狀態,因此也就對應著她人生這一階段真誠的內向度修煉誤將勞動階級至上的非普世主義認作至善標準這樣一種修煉迷途。

然而,林昭她只要不丟失她赤子的本真,只要堅持真誠地追求光明、正義和真理,只要是保持住對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摯愛,只要一直不放棄這種追求精神生命完美的內向度修煉,她就註定會超越這個階段的認識水準。為什麼這麼肯定呢?因為任何容納不了人性向善的狹隘的非普世主義,一定會為林昭真誠求善的內向度修煉所突破。類似於基督教中的聖保羅,他確曾在無知中殘酷地殘害過基督教,但他還是被揀選為聖徒,並為了傳播福音而獻出了生命。林昭也是註定會被撿選的,在基督教聖徒的坐席上註定會有她的位子。

1957年北大反右運動中,林昭從不能容忍具體的“出爾反爾”到不能忍受黨的“誤解”,從不能理解“我們不是號召黨外的人提意見嗎?人家不提,還要一次一次地動員人家提!人家真提了,怎麼又勃然大怒了呢?”(張元勳: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林昭,不再被遺忘》第84頁)到不能理解黨的整個反右指導思想,這是她回歸正信的思想機緣。她在1957年6月10日日記中寫下這樣的話:

黨啊,您是我們的母親,母親應當最知道孩子們的心情,對母親不必要歌功頌德,母親最愛聽的是她的毛病。因為愛的深沉,才恨得更狠,對爬在母親身上的病菌更不能容忍。為了母親能更好地領我們前進,母親的病就是我們自己的病,讓我們幫助母親清除毒菌。儘管孩子過於偏激,說錯了話,怎麼能說孩子懷有敵意?甚至一腳把孩子拋入“反革命”的泥坑。我要吼叫,決不允許!可悲的事終於發生,人民日報發表《這是為什麼?》社論兩天來的局勢,是在全國範圍內有意識地收縮這次民主運動了,組織和號召開展所謂的反右派鬥爭。看來,熱愛真理、民主、自由的人們將大難臨頭、在劫難逃了。悲劇,歷史的悲劇。(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第二章:覺醒〈1955——1959年〉)

林昭從党的小紅人兒、驕人的北大才女,一下子變成了黨的敵人、右派分子、革命鬥爭的對象。在這種精神遭遇強烈刺激和百思不解的煎熬中,她的內向度修煉從曾被扭曲的善惡標準下重回普世主義的正道。只是到了這時,她才真正體會出基督教正信的力量所在。

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
(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
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
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
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那時林昭跟難友也是戀人的甘粹說,這首詩叫她慚愧不已。她深刻地檢省自己:“在他們的威逼利誘下,我曾說過多少不義之言、詭詐之語啊!他們就是那麼一幫魔鬼:你越作賤自己、作賤親人,他們越高興;你越顛倒黑白、口是心非,他們越滿意;你越不要尊嚴、放棄真理,他們越認可。他們要的就是奴才!就是太監!就是沒有人性的機器!不,我不願意再被他們左右!從今以後,我以我的良心發誓:‘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 (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第三章:抗爭〈1960——1967年〉)

林昭是抱定了這樣的正信坐監獄的。由於她一直未曾改變的赤子本真和上面談及的貫穿一生的對至善的執著追求,她不需要經歷信仰低層的學習和打磨,也不需要經歷信仰中層的鍛煉與考驗,她在遠大于約伯所經歷的痛苦經歷中,沒有絲毫對主基督的懷疑、抱怨。反右中體驗到的人心污濁、人情冷漠,牢獄的黑暗壓抑、鐐銬的冰冷沉重、獄吏的猙獰殘忍,反倒給了她一個大徹大悟的契機,她從信仰的迷途恍然大覺頓悟徹返,從此公然以基督徒來定位自己,且一下子就回歸到信仰的最高層次。這有她留下的文字可證。

在《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她稱自己是“一個奉著十字架作戰的自由志士”,“秉著民族意識與基督精神”,奉行的是“基督政治的路線”,她肯定自己“在相當艱難困苦的條件下忠誠地盡到了自己的力量”,而這首先是憑了“自己迷途重歸的基督徒的良心”。她這樣把自己的有限生命與作為善之本源的無限合而為一:“作為基督徒,我的生命屬於我的上帝——我的信仰”。

像安童生童話裡的小男孩兒對自己看到皇帝沒有穿衣服的真相沒有懷疑那樣,林昭先於歷史幾十年就給自己作了一個今天以及以後的人們都再不能改變的千真萬確的定論:“我想我還是沒有錯!誠然天下沒有不犯過失的人,然而我所謹守、恪守而且堅守的始終只是上帝僕人的立場!既然主人的仁心並非一種錯誤,則僕人的仁心本系仰體天心,自亦不構成為錯誤!是的,我沒有錯誤,作為一員自由戰士我沒有什麼錯誤!作為一個中國青年我沒有什麼錯誤!而作為一名基督親兵,我更沒有什麼錯誤!”

她發出了唯有達到信仰高層次的聖徒才能發出的鏗鏘宣誓:“既然我的生命屬於上帝而且已經活過那麼些艱難困頓以至於嚴峻地殘酷的日子,那麼,無論病軀怎麼衰弱,假如上帝要使用我而要我繼續活下去,我一定可以活得下去!信仰以及意志至少可以幫助我遏制病魔猶如‘遏制中國’一樣,而假如上帝需要我成為一個自覺的殉道者,我也只會發自衷心地感激祂賜與我以這樣一份光榮!”(《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

筆者讀至此熱淚盈眶,情不自禁地就會想起牛頓1662年大學二年級時,曾在筆記本上記下的虔誠禱告:

上帝啊!若我心偏於邪惡,請勿成全我;
不是為得祝福來跟隨你;
不是只在教會中渴慕你;
讓我做個敬畏你的人,
且因著敬畏你,
而不畏懼邪惡的人。

也不禁會聯想到譚嗣同這個佛教徒《獄中題壁》中“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的絕唱。還不禁會聯想到我們中華先聖孔子在周遊列國推行仁政遇到生命危險時那份由對予他以德的天的信仰而來的從容自信、平靜坦然。林昭與他們在信仰達到的層次上何其一樣!這就是高層次信仰者所能達到的心靈自由的境界,就是高層次信仰賦予信仰者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力量!

所以,林昭作為中國之女性蘇格拉底,不止是留給了我們一個生命本真的存在樣板,還留給我們如何使自己的人性向著至美至善的方向自我塑造的寶貴經驗,展示給我們一條如何在有限的生命旅途中,獲得真正的心靈自由的正信之路。林昭正是在這條信仰之路上,超越了生死,義無反顧地把自己的生命獻作了自由祭的。

獻作自由祭的天使林昭

林昭對自由的追求,不但是以生命活出來的,且是以生命死出來的。對於我們活著的人來說不啻一種幸運的是,她追求自由的心跡,再也抹不掉地留在她杜鵑啼血成就起來的那些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不朽詩篇中了。從自由體長詩《海鷗之歌》、《普洛米修士受難的一日》到古體詩《秋聲辭》、《自誄》、《血詩題衣(九首)並跋》,以及發揮裴多菲的《自由與愛情》之意,血書題於監號牆壁上的四首《自由吟》,……讀之誦之,不但讓我們感到林昭心之善美剛正、思之高遠深遂、情之脈脈動人、辭之磅礴瀟灑――這些都躍然紙上;而且這些文字所具有的精神能量,有緣者讀之,有如沐淨化靈魂之浴,吮吸豐富的人類精神營養乳汁,感悟本真與神聖的韻味,……大有使人心澄明,視域擴大,境界提升之效。這種因崇高、美麗、聰慧、純粹達到了相當的境界因而具有了感化人的功能,我們歸之為“天使性”。

古希臘神話故事中,美神、智慧之神、藝術之神似都是女神,或女性天使。雖然從流傳下來的關於她們的故事中,我們知道她們的人品境界或修養層次跟浸染於七情六欲,未擺脫“無明”與“有情”的人相差不多,即遠未達蘇格拉底的水準,但我們還是認可,她們是各司其職的天使。那麼林昭這個質本潔來還潔去,未曾汙淖陷渠溝的中華天使又所司何職呢?她所司之職,今天看來,很容易概括,她是以短暫、忙碌、病弱卻光芒四射的一生,為中華民族留下了一個無以複製的傾情、傾能、傾命的行為藝術作品,這個作品的主題,就是:自由。

林昭是司自由的天使!

她的司自由之職可不像希臘女神們那樣輕鬆、超脫。她有著一點不少於蘇格拉底的對自由的熱愛和執著,一點不低於蘇格拉底的人品與境界,可她生活的環境卻遠不如蘇格拉底的那樣溫情與平和。這個美麗天使在監獄中飽受折磨,忍苦之血向內流進自己的心,向外流先是化作墨變成可以示人的文字,最後又在只值五分錢的子彈射向她後,血流向下,澆灌了我們中國的大地。林昭呀!你這個天使在司自由之職時,怎麼竟然把自己的整個生命都搭了進去?怎麼竟然把自己的生命都獻作了“自由祭”?

但是她毫不猶豫,也永不會後悔,哪怕再讓她到中國來做三十次自由天使,她還是不會改變她的這種盡職盡責,用她自己的詩句表達,即是:

即使我有三十次生命的權利,
我也只會全都獻到神聖的自由祭壇上。(林昭《海鷗之歌》)

理解自由天使林昭,有必要討論一下自由的內涵。

自由,如若只把它理解為不甘約束而渴望隨心所欲,那還只是人與所有具有大腦中樞神經系統的動物所共有的動物本能。這種本能當然也屬於人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卻並不是把人與其他非人存在區分開來的特質。標誌著人的特有本質的自由,不是指這種生理和心理本能,而是指由於具有特有的理性、情感、意志、實踐等能力,人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存在的規律和領悟、選擇、實現生活的意義。

這種作為人的本質屬性的自由,在人存在的系列裡是一種最基本的或最低的終極價值。這樣概括,一方面是說,這是為人的底線,不能再往下掉了,喪失這些自由,就不是完整意義上的人;另一方面則是考慮到,理性有可能做出惡的選擇,人的自由本質的實現,其結果並不一定就是善的。但是,如果人為地,特別是有組織地、制度化地剝奪、踐踏人的自由本質,就必定是蔑視人性、反人道的罪惡。當這樣的反人道的情況發生了,與之進行鬥爭就必定是正義的。

人聽到“兔崽子”、“狗東西”之類罵人的話,會感覺受到莫大的侮辱,而人被剝奪了自由,不能實現作為人的本質,不能人樣地活出人的尊嚴的時候,受到的是辱駡成真,即真的被非人化了的傷害。比如將人像寵物一樣豢養,像花瓶一樣擺設,像橡皮圖章那樣使用,像牛馬那樣驅趕,……人的生命在生理上雖然仍可維持“活著”的狀態,卻並沒有把人當作人來對待。所以,說“人本質上是自由的”,第一,意味著每個人,只要是人,在其具有自由本質的意義上是平等的,人不能將其他人當作異類,工具對待。第二,意味著必須尊重人之為人運用理性思考、判斷、表達和選擇的權利。也正是在此意義上,裴多菲那首《自由與愛情》才具有了恒久的感染力: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人的自由本質要通過三條途徑才能充分而完滿地實現。一是“消極自由”或存在論意義上的自由――指人的基本權利免於強制和干涉和人格尊嚴不被踐踏的自由,要得到充分保證;二是“積極自由”或認識論、實踐論意義上的自由――即人主動和能動地選擇、創造、和實現意義的自由,要得到肯定和鼓勵;三是心靈自由或“內在自由”――亦可稱之為倫理學意義上的自由,要得到讚美和支持。心靈自由體現的是主體與自身的精神內向度關係,其內涵是人自覺地在道德上擇善而行。心靈自由需要通過自覺自願地追求自我完善的道德自律與身體力行,不斷地通過自我修煉而向神聖境界提升與超越才能達成。“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都是外向度自由,心靈自由則是人的內向度自由。人的自由本質的完滿實現,要求兩個向度的自由的全面達成。“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有這樣的關係: 前者是人的自由本質實現的前提和基礎,後者必須以維護和保證前者為前提,不能不顧或反其道而行之。而外在自由與內在自由的關係則是,就人類整體而言,人所達到的心靈自由的水準的培養和提升需要外在自由作條件,而外在自由的實現又需要民主制度作保障。

在政治專制和思想專制的社會條件下,多數人的基本權利不能免於強制和干涉,他們的人格尊嚴受到制度性蔑視。在人們理性地獨立思考、講真話就要付出自由甚至生命代價的情況下,人的主動和能動地選擇、創造和實現意義的自由會極大地被壓抑和窒息,大多數人的靈魂都會被扭曲。喪失起碼良知的人格會如魚得水,大量繁殖,高速複製。正直善良誠實的人會活得非常窘迫,做庸人容易做好人難。人的自由本質無法充分完滿地實現,會被驅使著向動物甚至魔鬼的方向墮落。專制制度既是人性中潛在的惡性張揚和實現的惡果,又反過來提供給人的惡性得以存活並肆虐的土壤條件。當一些人的人格尊嚴及基本權利被制度性地蔑視、剝奪、踐踏時,也一定會導致蔑視、剝奪、踐踏者一方人性的扭曲,結果是專制者與被專制者兩方面人的自由本質的萎縮和喪失。無論他們的生理欲望或生存需要能否得到滿足,無論他們是否具有正常的感官知性,無論他們是否擁有謀生的一技之長,無論他們智商和情商是高是低,無論他們受沒受到過高等教育,他們在垂直維度上都達不到完滿的人的水準。他們不是主子便是奴才,不是成為牛馬豬狗、花瓶寵物、行屍走肉,就是成為助紂為虐的精神上的太監妓女、專制統治者豢養的走狗,或嗜血成性、殘忍兇惡的豺狼、蛇蠍、惡魔。專制社會壟斷了權力的權力者一方,能壟斷和支配各種資源,因此可以在權力的保護下任意妄為,其必然的結果就是給無權者造成各種貧窮與苦難。

自由和尊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尊嚴並不等於有面子。面子其實只是一種表面的虛榮,那些沒有覺悟到自己的自由本質,卻有地位、權力以至金錢的人,以為自己有“有權”、“有款”、“有腕兒”、“有面子”,就有了尊嚴,其實這種“尊嚴”是虛幻的。人真正的尊嚴,是由於主體對人的自由本質的自覺,而具有了對意義的自由選擇能力和對自己的選擇能夠承諾負責的內在精神的外在表現。尊嚴得自於人對自己人格的自尊與自信,得自於人對自己作為人的自由本質的認可與堅守,得自於自覺地人道地對待他人。相應地,尊嚴的實現,第一要求平等地人道地對待自己與他人,不把自己視為低人一等也不把別人看作低己一等;第二則要求,每個人的人格被他人平等地、被社會一視同仁地人道地對待。本文第一部分表達了這樣的意思,我們中華民族的尊嚴是由張志新、林昭這樣的人撐起的。為什麼?就因為她們在中國人的自由本質普遍地被扭曲、被踐踏也被自虐的黑暗時代,付出了寶貴的生命去堅持人之為人的高貴,證明了我們中華民族是有這樣的精神高度的。

任何個人都不會甘心于自由本質被壓制,人格尊嚴被淩辱的存在狀態。但是由於人類有一個走向成熟的過程,在漫長的歷史中,各民族的社會制度都由專制主導了其間的大部分,一直到17世紀之後,才開始改變。以國家暴力機器支持的權力者受人之動物性和惡性支配,都不想放棄自己的特權。無權者似乎只有兩種選擇,或者只好無奈地苟活;或者投靠權力,以自己的能力為權力服務而分得一些消極苟活不能得到的好處。兩種生存樣式如果以人的自由本質實現的理想狀態來衡量,都處於比被辱駡為“狗東西”更為不堪的境地。可是如果誰敢於起而爭取恢復自己被剝奪的自由權利和尊嚴,勢必會受到專制權力的懲罰。

林昭體會到了自由作為人際關係的這種完整性。她說:

自由,誠如一位偉大的美國人所說:它是一個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體,只要還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實而完滿的自由!何況——這一點不知哪位偉大的美國人可也有些體會及之,反正事實就是:只要生活中還有人被著奴役,則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奴役他人者同樣不得自由!(《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

林昭所以堪當中國的自由天使,就在於她把中國社會的缺乏自由視為全民族的災難,她不肯在不自由的狀態下苟活,更不肯以自己的才華和能力入股權力去分紅。她明知自己勢單力薄,與暴政抗爭是死路一條,仍然堅定地放棄苟活的可能,而選擇了為中華民族所有人能得到最基礎的“消極自由”呐喊、打拼,開闢道路。

在寫於1958年的二千六百言長詩《海鷗之歌》中,林昭以高於現實的文學真實,講述了一個爭自由抗暴政的“囚徒”故事。在航行于洶湧大海之中的押送船上,“囚徒”們望見遠處一不為人知的孤島,為求那只有萬分之一希望的自由,這個“囚徒”賭了他的生命,孤注一擲地戴著鐵鐐無畏地蹈海,要泅到那個孤島上擺脫被囚禁的不自由狀態。他奮力博浪,還要躲避押解者射向他的子彈,最終葬身大海。借這個故事,林昭吟誦出她于不自由的生存狀態中深切地體會到的自由的珍貴,明白無誤地刻畫出暴政專制下所有自由戰士必要面對的悲劇命運,並且於這種知命而認命的坦然之中、選擇和安排了自己十年後甘以血鋪自由路,甘以生命祭自由的命運:

自由!我的心叫道:自由!
充滿它的是對於自由的想望……
象瀕於窒息的人呼求空氣,
象即將渴死的人奔赴水漿。
象枯死的綠草渴望雨滴,
象萎黃的樹木近向太陽,
象幼兒的乳母喚叫孩子,
象離母的嬰孩索要親娘。

……
你究竟在哪裡?自由!你需要多少代價?
為什麼你竟象影子那麼虛妄?
永遠是恐怖的鐐銬的暗影,
永遠是張著虎口而獰笑的牢房,
永遠是人對他們同類的迫害,
永遠是專制——屠殺——暴政的災殃。
不,你存在,自由啊!我相信你存在!
因為總是有了實體才造成影像,
怎麼能夠相信千百年來
最受到尊敬的高貴的名字,
只不過是一道虛幻的虹光。
……
我寧願讓滿腔沸騰的鮮血,
灑上那冰冷的枯瘠的土地,
寧願把前途、愛情、幸福,
一起拋向這無限的波浪。
只要我的血象瀝青一樣,
鋪平自由來到人間的道路,
我不惜把一切能夠獻出的東西,
完完全全地獻作她自由的牲羊。
……

兩年後,林昭自己成了囚徒。飽受牢獄之苦的她,在司自由之職上沒有任何退縮和懈怠。她以血為墨題寫在牢房牆壁上的四首《自由吟》進一步發揮了裴多菲的《自由與愛情》的內涵,將生命的可貴、愛情的美麗、以及自由的前提性作了更具體的鋪陳,也在對自由的這種理解中,再一次表達了她寧願獻作自由祭的不變意志。詩云:

生命我所重,愛情彌足珍;但為自由故,敢惜而犧牲。
生命似嘉樹,愛情若麗花;自由昭臨處,欣欣迎日華。
生命巍然在,愛情永無休;願殉自由死,終不甘如囚。
生命蘊華彩,愛情熠奇光;獻作自由祭,地久並天長。

沒有人不熱愛自由而喜歡被奴役、被驅使、被宰割,但是人的強烈的求生本能,使人往往會自然而然地選擇兩害相權取其輕,為避大害認小害。比如,人會以“檢討”、甚至“自我羞辱”的方式來保住自己的飯碗;人會以“低頭認罪”來保全生命或減少刑期。對於中國人來說,在“忍受和反抗之間”,做到“選擇反抗”已經很鮮見,對於全人類來說,在“屈服和死亡之間”,做到“選擇死亡”就更難。(參見林昭同學鄧萌柯的詩作:《你的選擇》)做出這種選擇的林昭,難道還不是自由天使嗎?

人被逼急了,也可以像楊佳那樣,為了找回自己的人格尊嚴,去跟侮辱踐踏了自己人格的一方,拼個魚死網破同歸於盡,但是人很難在自己完全可以體面地活下去的情況下,為了他人,為了民族整體的完整自由而甘心獻出生命。自願地選擇這樣做的林昭,難道還不是自由天使嗎?

人們爭自由的自覺,首先會著眼于免於強制的消極自由或存在論意義上的自由。這個自由得到有限實現後,人也會順著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之勢,發揮積極自由,去爭取更愜意自在的生活,去實現往往被理解為地位、權位和俸祿的自我價值。而林昭則是為了飽受專制之苦的眾生能得到免于強制的自由,在自己已經被完全剝奪了這種消極自由的情況下,卻拼了命把自己血肉之軀能抖落出來的全部主動積極性都用來為眾生去背那個會把她釘死在上面的十字架,去撞擊遠未曾風化的專制頑石;不止如此,在這個過程中,她還達到了如前所述的心靈自由。把人的自由本質充分實現於發揮自己的全部積極自由、爭取整體的消極自由、而達成了高山仰止的心靈自由的林昭,難道還不是自由天使嗎!

還有一個可說明林昭的天使性的情節。這個情節即被黃河清在《話說林昭》中稱為“血書存疑”的“御審”,指的是林昭在其14萬字長的《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涉及的作為“第一看守所所長的貴中央委員會主席”對她的當面審訊。由於大量林昭的檔案現在尚未解禁,因此許多人不能確信真有此事發生過。林昭在1962年保外就醫期間曾跟母親和妹妹提及過此,但聞者駭怕,沒有讓林昭細講出來。

筆者有幸拜讀了這14萬言,在沒有官方可靠的檔案資料來證明這次“御審”純屬子虛烏有的情況下,傾向於相信毛澤東和林昭曾經有過面對面的語言交鋒。理由是,從林昭對自由內涵和專制本質達到的認識深度和她重點要讓黨報或任何讀者瞭解她的認識來看,她不會把一封思想內容如此嚴肅的給黨報的信寫成馳騁她文學想像力的虛構小說;從林昭本真而高尚的個性來看,她不會或不屑以這樣的方式來炒作自己,更何況假如它是無中生有地炒作,那等於是給偉大領袖毛主席造謠,是找死;從林昭此信嚴謹的邏輯思維和深刻而尖銳的理論觀點來看,這封信是林昭在理智非常正常的情況下完成的。即使退一萬步,“御審”只曾存在于林昭的想像中,她對這個“御審”和對其批判的構思,也會與她在《海鷗之歌》中所講述的那個動人故事一樣,具有文學的真實性,即真實地表達著她的人品、境界和思想。

實際上,如果我們放下對毛澤東的崇拜和痛恨,也放下對林昭的敬仰和憐惜,我們就把他們兩個作為凡人,先不去計較他們的人品在垂直維度上的高低,只參照水準維度的那些普世價值內容來將二人作一比較,我們一下子就能發現,他們除了性別不能混淆之外,在品質價值、情感價值、祛人文之美價值、以及能力價值*上,兩人竟是如此地接近和相類。

毛林兩人都是心比天高,都以天下為己任,都從來不可能有任何自卑心理,都從未彎眉折腰地討好過任何人,都是積極追求有所創新有所進步,都擁有縱橫馳騁的文學想像力,都是風情萬種的性情中人,都嗜書如命、博覽群書、都長於思考辯論,並能寫一手好詩、好詞、好文章。最讓人不可思議的共同點還有,他們都在生活中不拘小節。毛澤東吃東西被江青視為“土包子”,卻在訪問蘇聯時為擺譜而窮講究,非是活魚現烹者拒吃;林昭則有同樣的瀟灑:汗水濕透的衣服顧不上洗,哪件晾乾穿哪件,“兩件髒衣服輪著穿,她就能做得出來!……什麼都隨著她的性子。打扮起來也是講究得不得了”(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附件四:訪倪競雄)

前面談過林昭那樣的個性形成有其可欲不可求的生長條件,毛澤東的兼有虎氣與猴氣的個性形成,又何嘗不是如此!毛澤東父親的性格內向、暴烈而倔強,如果人格成長的關鍵期生活在這樣的“專制主義”父親眼皮子底下,哪有可能成就起後來的毛澤東?可是鬼使神差,毛澤東的母親因害怕毛澤東像前面的兩個男孩兒那樣夭折,生下毛澤東不久,就把他寄養在外婆家,一直到8歲。毛澤東的外婆家是一個四世同堂,40多口人, 100多畝地的大家庭。外祖父和兩個叔伯外祖一共有10個兒女和20多個孫兒孫女。毛澤東在兄弟姐妹中排行第23,被大舅和大舅媽認為乾兒,聰慧活潑英俊的毛澤東也被他們視為己出一樣地管教,一樣地疼愛,6歲時就帶他參加一些田間勞動。二舅讀過幾年私塾,在家開館授徒,帶毛澤東旁聽。毛澤東的許多表兄都比毛年長十來歲,如姨表兄王季範,畢業於湖南優級師範學校;表兄文運昌,畢業於湘鄉縣立師範。他們教毛澤東讀書識字,既是兄長,又是師長。在這樣的環境裡,毛澤東的聰慧活潑得到欣賞和鼓勵,智商和情商得到開發,從未受過欺負,膽子也就很大。還有,毛澤東和林昭一樣,幼時也受過宗教的薰陶,曾跟虔誠信佛的媽媽一起禮佛。

撇開年齡和性別的差異,60年代初相遇在監獄的毛澤東與林昭,在個性、氣魄和能力上正可謂棋逢對手。林昭那時已有廣博的基督信仰作精神支持,並打定了為自由赴死的主意,遇見毛澤東時必會表現出來的不卑不亢、從容不迫、泰然自若的神情,當讓毛澤東吃驚不小。而林昭在將毛澤東視為“親愛的父親”時不得見他,現將毛澤東視為可惡的“獨夫”時,他卻來看自己了。毛澤東出現在林昭面前,必也會讓林昭極受刺激。

從林昭在《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的相關文字來看,兩個人交談並不多。毛澤東最嚴厲的詞語是“我制不服你個黃毛丫頭,我倒不相信!”而林昭最有力的回答則是在毛澤東講過“你倒想來撈一把了!”“明兒你做起來也是這樣做法!”“你也是搞政治的,怎就沒有點政治家風度?”之後而答之曰:“可惜林昭不是政客”。林昭自己寫到:除此“一語而外,確已再也沒有了任何對得上的下聯。”可以想見,這個“御審”持續的時間很短,見多識廣的毛澤東並沒有像林昭一樣把它太當回事。而林昭則在第二次入獄期間,特別是在得知柯慶施死訊後,她從毛澤東稱她為“黃毛丫頭”這種輕佻中,以不乏邏輯推理的思路,推想出柯慶施的死有可能是毛澤東從吃醋而來的暗殺所致。由此而匯出它對“御審”中毛澤東種種表現的不屑和對毛的思想的文字鞭撻。而這已經是“御審”幾年之後的事情了。

為什麼毛澤東在“御審”中不大可能把林昭當一回事呢?因為林昭所主張的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毛澤東在年青時也曾追求過。當時毛澤東及中國共產黨第一代書生創始人們,都並不是林昭後來斥駡的“獨夫”,而是也同三十多年後的林昭一樣的憂國憂民的熱血青年。當時幾乎都曾在以民主、科學、自由、個性為號召的新文化運動中受到反專制的普世主義洗禮的他們,五四運動後也並不是馬上就接受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暴力革命主張。他們先接受的其實是改良主義的救國方法,進行過“新村實驗”、“自治運動”、“呼聲革命”等等改良實踐。他們之接受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和俄國革命的道路,用當時不滿30歲的毛澤東的一句非常精典的話說就是,接受俄式暴力革命的道路,是“因俄式系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條變計。”(經過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後正式出版的《毛澤東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在新民學會長沙會員大會上的發言”中,這句話被修飾為“因俄式系諸路皆走不通了新發明的一條路”)。毛澤東稱林昭為“黃毛丫頭”時,心裡想的一定是:你們傻孩子要求的自由、民主、人權,我年青時都要求過,可中國革命實踐卻已經證明了只有馬克思主義才是推翻國民黨腐敗專制的真理,不是嗎?小丫頭,你懂什麼?你中美帝國主義和平演變的毒太深了,可惜呀,這麼有氣節的青年,卻不但馬克思主義沒學通,反而還成了馬克思主義的叛徒。

毛澤東已經形成的馬克思主義的思維定勢使他根本不可能理解永久的正義恰恰是在不同意馬克思主義、反對無產階級專政這種新型專制的林昭一邊。更加之“御審”的時間太短,毛林之間沒有可能深入地就思想理論進行嚴肅的對話。這是歷史的悲劇,也是歷史的必然。因為林昭以她的人性本真才開闢出的,只是中華民族理性地超越馬克思主義的起端,中華民族從這迷途上重返人類文明正道的築路事業,可以說還長不足一寸,而這條路在她死後還有漫漫三十年的路程需要鋪築。

出於對柯慶施死因的聯想,林昭無法承受自己無意使無辜人被殺而帶來的心痛與惋惜,又無以補償。她想出的處置,也像住院往病房牆上的毛澤東像的眼睛部位塗血那樣,讓稍微“成熟”些的人不可思議:她在監號裡給自己安排了嫁給柯慶施這位已死的上海前市長的“冥婚”,而柯氏年長她近20歲且價值觀還與她根本不同。她卻認定:“對於死者的愛情也就是對於獨夫的抗議!”(《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這個發生在林昭被監禁中的奇異情節,其實並不像許多人讀到林昭的敘述文字時所感受到的那麼神秘與重要。林昭安排“冥婚”,放在林昭這樣的一向以對良心負責為原則、頑童式本真的個性、超乎尋常的藝術想像力中去考慮,相當自然,甚至可視之為,在被監禁的情況下,她傾情地做了一回很特別的“遊戲”。如果大家更想相信神秘的話,莫如相信,林昭在犧牲成仁之後,她的魂魄曾認真地跟戀人甘粹去告別。1968年5月1日深夜,林昭就義的第三天,遠在新疆焉耆(現為庫爾勒地區)勞改的甘粹做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噩夢:“我夢見林昭穿了一身白衣服,扶著一口紅棺材,面帶微笑向我走來。我嚇了一跳,正想上前問個究竟。林昭卻不言不語,微笑著慢慢離我越來越遠。我想追上去,可不一會兒,林昭已經不見了……我從噩夢中猛然驚醒,嚇出一身冷汗。”(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引子:五分錢子彈費)

那麼“御審”及林昭對它的文字鞭撻又與林昭的天使性有什麼聯繫呢?

上天賦予毛澤東許多超人的智慧、才華、膽識和能力,正是假他之手,中國人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才推翻了國民黨的腐敗專制。但是毛澤東受特定的歷史條件的限制,沒有可能覺察馬克思主義的致命問題。在1949年後,靠了這種主義奪取政權而將其視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的毛澤東和執政黨,在這種非普世主義的歧途上越走越遠,在文革時期登峰造極,走到比馬克思主義更邪門兒,走不回來了的地步,而給中華民族又帶來巨大的災難。所以假使毛澤東曾被上蒼揀選,被中國人民期待成為“天使”或“救星”的話,1949年後,他確實被賦予了改變中國貧窮落後的種種資源和得天獨厚的力量,然而他最終卻還是沒能完成帶領中華民族踏上民主憲政制度臺階這個神聖使命,因此他不能被追認為天使。而林昭在這樣一種嚴密至極,天羅地網般地專制制度結構中,卻不但自願地認領了這個為中華民族真正復興的神聖事業勇敢開路的使命,而且她把自己的生命作為自由的祭品無私地奉獻了出去。所以林昭是中華民族的自由天使!

也只有林昭這樣的自由天使,才有氣魄、膽識、睿見與才學,在毛澤東幾乎被全中國人奉為至高神明頂禮膜拜的氛圍下,能和著毛澤東的詩韻,根據毛澤東1957年後在歧路上越陷越深不可自拔的表現,寫下一首高唱自由民主調,批判中國新帝王的血詩。

毛澤東的《七律·中華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這樣寫道:

鍾山風雨起蒼黃,百萬雄師過大江。
虎踞龍盤今勝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

林昭以《血詩題衣(九首)並跋》之第一首這樣對道:

雙龍鏖戰血玄黃,冤恨兆元付大江。
蹈海魯連今仍昔,橫刀阿瞞慨當慷。
只應社稷公黎庶,哪許山河私帝王。
汗慚神州赤子血,枉言“正道是滄桑”!

上個世紀60年代初,敢在監獄鐵欄之內,以受審人犯的身份,用“可惜林昭不是政客”這坦蕩蕩之胸懷來回答審訊者毛澤東的林昭,堅持著社稷只應公黎庶,不許山河私帝王的普世主義原則的林昭,毫無疑問,她就是我們中華民族20世紀的自由天使!

以鮮血弘道的先知林昭

林昭她太過鮮活而豐富的文學想像力,她太過純粹的赤子般純真,以及她太過醇厚濃烈的情感,都使人很容易忽視她在思想上作出的先知式貢獻。而她的的確確作出了這樣的貢獻。

林昭在寫於1965年7至12月的14萬字長的《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把毛澤東斥為“獨夫”、“魔鬼”。這使筆者想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應當明文規定,公民有權利公開責駡國家和執政黨最高領導人,而不適用“誹謗罪”等等的相關律條,同時規定公民有義務負責任地向政府陳述責駡的緣由,以利政府工作的改進。最近筆者讀到一篇發表在烏有之鄉網站上的署名蘇鐵山的文章:“在歷史大背景下的張志新案”。作者的本意是說張志新被判死刑是罪有應得,理由則是,張志新的反動言論遠遠不止是眾所周知的那些。“張志新在公開場合多次書寫張貼大量直接針對毛澤東主席的反動標語,包括‘打倒毛澤東’、‘絞死毛澤東’、‘油炸毛澤東’、‘千刀萬剮毛澤東’等等”,並“在公開場合及開會時多次高呼上述內容的口號”,“在她自己的《毛選四卷》上書寫了大量的攻擊、漫駡毛澤東主席的言論。” 蘇鐵山的意思是,這些“反動”當死的罪證,在已經公開的張志新的事蹟中被刻意地掩蓋了。實際上,這些新挖掘出來的證據,與其說證明了張志新當年該殺,莫如說證明了,很有可能張志新比人們已經知道的更為有思想。

為什麼公民責駡政府和執政黨領導人,都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呢?因為,他們是政權的人格化身,公民對其責駡,常常會直接反映出政府及執政黨工作的失誤。就算是罵得不對,毫無道理,國家領導人能讓公民通過罵出口惡氣,也未嘗不是即時釋放公民心理壓力,維持整個系統繼續運轉的很不錯的排氣孔道。上個世紀40年代,有一次延安打雷劈死了一個人,有個老農說,怎麼雷公不把毛澤東劈死?毛澤東知道後,說要瞭解一下他為什麼這麼仇恨我。經瞭解,是當年稅收太重所致。當時相應的處理方法不是抓人,而是減稅。這是執政黨和政府領導人對待人民責駡、謾駡、以及咒駡的唯一正確態度和方法。但是共產黨得到全國政權後,又重回了專制的老路,新的專制的統治模式再次將奴僕人格廣泛地製造出來。到了今天,竟然還能僅僅因劉曉波起草了一個《××憲章》就把人家關進大獄,竟然還有人認為口呼打倒最高領導人就構成死罪。至死都戴著“右派”帽子,2009年於孤獨和疾病中客死巴黎,想回來死在炎黃祖宗所在的國土上都不獲准的林希翎在1957年就提出:對現實不滿是一個好現象,應該鼓勵人們對現實不滿。滿意現實,社會就不會發展。“猴子要滿意現實的話,那麼我們現在都不會變成人。”(林希翎:我的思考)這話說得多明白呀?多數普通人民跟最高執政者一輩子都不能相逢面對面地一次,彼此之間不會發生個人權利之爭。老百姓罵最高執政者,實際上不應當看作是他們對執政者個人的仇恨,執政者應把這種罵聲視為政府威望的睛雨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國家大政方針上不全面、不周到或不對頭的報警器。

上面這一番話,並不是筆者為湊字數的贅言,是因為下面將要引用說明林昭的思想深刻和重要價值的原文時,很難完全剝離或遮蔽住林昭對當時的最高執政者毛澤東的責駡。當然,筆者雖然欣賞林昭的文筆和思想,可卻並不以她用尖利的文字罵毛澤東為然。因為,她對中華民族命運前途的認識的穿透力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她罵毛澤東再難聽,不能增高她思想力量以毫末,她對毛澤東根本不用罵語,她在理論是非上也已經達到了可糾正毛澤東之最深刻理論錯誤的層次。而就她思想的鮮明、獨到和深刻之處而言,則她不但高出同代人思想最傑出者――比如顧准、林希翎,而且即使放在今天,她的融入了血、融入了情、融入了對生命對民族對人類之摯誠關切的見地,也仍然處在思想的高端。

在對社會主義的操作層面的理論認識上,比林昭還要年輕4歲的中國人民大學右派學生林希翎(1935—2009)1957年就曾鮮明地指出過,“我們的法制是不健全的。”“真正的社會主義應該是很民主的,但我們這裡是不民主的,我管這個社會叫做在封建基礎上產生的社會主義,是非典型的社會主義,我們要為一個真正的社會主義而鬥爭!” “我經過研究認為歷史上所有的統治階級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的民主都有局限性,共產黨的民主也有局限性,在革命大風暴中和人民在一起,當革命勝利了他們爬上了統治地位,就會產生思想上的局限性,就要鎮壓人民,採取愚民的政策,其實這是最笨的辦法。”“想封住人民的嘴巴,這是最愚蠢的!”(林希翎1957年5月23日在北京大學的演講)林希翎的誠實、勇敢與思想尖銳,當時就得到過人民大學前校長吳玉章,團中央書記胡耀邦的肯定。這個當時只有23歲的法律系四年級小女生在公開演講時,甚至引發過“林希翎萬歲”的感動呼聲。

在對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認識上,顧准也已經提出對完全的計劃經濟的置疑,對市場經濟及價值規律具有普遍效用性價值的論證,還有他對間接民主或多黨制衡的議會民主的探索和提倡、對中國傳統文化和制度相對于西方文化和希臘城邦制度的特點及弱點的反思、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一元、蔑視經驗理性與其支持專制之間內在聯繫和機制的思考和論證……,這些至今仍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課題,他的思考至今仍具有深刻的啟發性。

但是,相比之下,林昭有任何別人沒有的獨到。

林昭在《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說,從反專制的“堅決而誠懇的基本立場、根本態度出發,在同時代人及我個人之艱苦的鬥爭中自己竟然逐漸形成了頗稱完整的一套東西!——從原則、方針、路線直到策略、方式、方法。”

在社會發展目標上,1959年林昭在上海養病期間,在她第一次被捕前,和張春元、顧雁相識。他們意氣相投,參照《南斯拉夫共產黨綱領》,形成了“要在中國實現一個和平、民主、自由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第三章 抗 爭〈1960—1967年〉)

在實現上述社會目標所採取的政治措施上林昭也提出了明確的主張。1962年保外就醫時,林昭結識了黃政,以待罪之身曾跟黃政深入地討論過當時中國政治經濟社會方面的諸多重大問題。黃政回憶說,林昭那時提出的是“系統的政治主張”。林昭“曾說辦人民公社不合國情不合情理,應當極早解散,在農村實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對於當時全國城鄉各行各業不允許個人經營,多種經營一律‘割資本主義尾巴’,廣大城鄉小商小販無出路,林昭曾提出國家不能統包統攬一切經營權,應當允許私人開業經營,發展多種多方經營,才能真正發展經濟利國利民;林昭當時就曾認為,……必須改變閉關鎖國方針,……引進外資,舉借外債來加速國家經濟建設和科技事業的發展。”(黃政:故鄉人民的驕傲――憶為真理而獻身的戰友林昭同志,見《林昭,不再被遺忘》第200-201頁)他們還共同擬定了一個《中國自由青年戰鬥聯盟》綱領,共有八項政治主張:1、國家應實行地方自治聯邦制;2、國家應實行總統負責制;3、國家應實行軍隊國家化;4、國家政治生活實行民主化;5、國家實行耕者有其田制度;6、國家允許私人開業,個體經營工商業;7、國家應對負有民憤者實行懲治;8、應當爭取和接受一切友好國家援助。(趙銳:《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第三章,抗爭〈1960—1967年〉)

這些涉及國家發展的大政方針的關鍵性主張,在林昭和戰友們提出來並形諸文字的時候,都被認為反動透頂、大逆不道,他們因此不是被剝奪了自由,就是被剝奪了生命。差不多又過了20年,這些主張仍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中國改革開放年代部分地變成了現實,部分仍還有待於繼續為之奮鬥。

然而上述這些還並不是林昭的真正獨到之處。她真正的獨到是,她以把思想“活出來”的方式,發現並提出了雖然遠非系統全面,但卻相當深刻重要的中華民族必須完成的思想任務,這即是:走出馬克思主義的非普世價值立場的束縛與誤導。

“活出來”是什麼意思呢?用林昭自己的話說,即是形成那套頗稱完整的東西,“大都源於直覺——感性,而不源於理性。”她說:“理性在我只不過時或用以檢驗、分析以至理解感性的決定罷了。”(《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就是說,與一般理論觀點和思想見解產生於大腦邏輯地推導、綜合地概括不同,林昭首先是用承載情感的心,堅持本心的意志,及以把意志物件化的行動“活”出來的。

1957年5月22日那個悶熱的夜晚,她挺身站出來為正受著“左派”群起攻擊的張元勳解圍。她說:張元勳“不是黨員,連個團員也不是,他寫了那麼一首詩,就值得這些人這麼惱怒、群起而攻之嗎?……自整風以來我一直沒有說話,也沒有寫過什麼,為什麼?我料到:一旦說話也就會遭到像今晚這樣的討伐!我一直覺得組織性與良心在矛盾著……”(張元勳:北大往事與林昭之死,《林昭,不再被遺忘》第84頁)

林昭此時真切地感受到的“組織性與良心的矛盾”就是她的獨到思想的起點。這個“組織性”的核心內容或實質,其實就是所謂的無產階級立場,就是所謂的勞動階級至上的價值觀。這個價值原則,這個階級立場,林昭在土改時期和反右運動之前從未覺察到有什麼不妥。但是當她發現正是在這個無產階級的立場或價值原則下,反右鬥爭的發動者彼時剛動員大家給黨提意見,此時一下子又把提意見的人指為敵人;執政者剛剛提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可觸動其權力專斷的意見一出來,馬上就如臨大敵,暴露出來葉公好龍的本色;更讓人不恥的是,執政者為了挽回面子,扭轉這個運動帶來的“被動”,竟宣稱自己本來設計的就是引蛇出洞的“陽謀”;本來幫助黨整風的青年知識份子是出自愛黨幫黨的真誠好心,可是“組織”卻昧著良心不看事實,一定要指鹿為馬,教唆一些盲從“組織性”的青年打擊還持守著正直品質的青年,逼著這些真誠善良純樸熱情的青年眼淚肚裡流,假話嘴中出,自我做賤,自認別有用心、心懷不軌。

這種具象化了“小人性”的“組織性”讓向來不肯自欺、保持著本真的人性良知的林昭不能接受、不能認可。她非常震驚地發現,過去她未曾反思過的“階級立場”或“組織性”與她正派地做人的良心不能相容――堅持做人的良心就一定會違背那個所謂的“組織性”,而如果認可這個“組織性”,則必然要昧掉做人的良心。“組織性”要求她把黨的政治立場――這是非普世的――放在第一位,而良心則要求她把對每個人都適用的道義、真誠、尊重人格,拒絕認鹿為馬這樣一些普世人文價值置於比“組織性”更基礎的地位。

我們可以這樣追問一下,任何“組織性”都會與良心發生矛盾嗎?顯然非也。只有以非普世價值立場為內容的“組織性”才會和良心發生矛盾。人類任何需要群體協調的活動不都存在著“組織”及“組織性”的需要嗎?比如,街道老太太們每天按時到某場地扭秧歌健身也會有相應的“組織性”,這樣的“組織性”是完全可以和普世的良心、良知統一起來的。在人民被暴力地剝奪了基本權利的前提下,在沒有任何可能和平地恢復這些基本權利的情況下,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非暴力無以奏效的反抗國民黨專制腐敗統治鬥爭時,這一鬥爭雖然以馬克思主義的勞動階級至上的非普世價值觀為指導,但是整體地看,這個鬥爭在現實上只以爭取人民大眾被剝奪了的應有權利為目標,因此沒有超出普世的道義範圍。所以,那個時候的林昭以及和林昭一樣地投身共產黨領導的艱難而危險的反抗國民黨專制的革命鬥爭的人們,組織性與良心是可以統一的。順便說一句,當時積極地參加了共產黨領導的反抗國民黨專制鬥爭的人們,完全不必為生命中有這一段歷史而後悔。相反,能真誠地為了中華民族的進步參加這個革命,是永遠都值得驕傲的。但是此時,共產黨掌權了,在勞動階級上至上這種非普世主義的“道義”掩護下又重回了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的專制老路。在它之下黨的“組織性”相應地也就變成一種打著為人民服務的旗號的專制主義了,這時,它必然與良心發生矛盾。

林昭既活出來了這個重大發現,也就活出來了她的是非原則。在她短暫的生命中,在那樣殘酷的牢獄生活中,恰恰就是這個原本情感濃烈醇厚,想像力舒卷自如,文筆絢爛奔放,多姿多彩到一個人就能演成一台大戲的可愛才女,在抗爭監獄中那可怕的暴力的同時,在給《人民日報》編輯部無拘無束地寫信揭露黑暗和鞭撻專制時,竟然開啟了可能她自己也並未覺察的關係到中華民族未來精神命脈能否永續不斷的重大事業――突破馬克思主義的束縛,重回普世價值這一真正的人間滄桑正道。

在《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中,無論是嘲諷、怒駡,還是悲憫、慨歎,無論是批判、建設,還是祈禱、宣誓,一切的一切,林昭都不再離開普世價值的原則,一切的一切,林昭都是從人性、人心、公義、良知出發。

考慮一切問題處理一切事情的基本立場,……其全部根據只是一條天人共許的鐵則,被殘踏的公義必需得到伸張!

公義就是我的上帝,公義也是我的力量,只要我始終謹守、堅守而且恪守著義理而行,我就擁有無窮盡的力量,……

作為一個有理性、有良知、有血氣、有肝膽的“人”咱們除了孜孜為“利”以外,到底心裡也還應該要懷有一個“義”字的!

利害可以商榷,是非斷難模糊!

林昭從基督教傳統,西方自由主義傳統和中國傳統中汲取了豐富的普世價值營養。上帝的真理和人類的道德,仁義、仁念、仁心、良心,書寫於法國大革命旗幟上的自由、平等、博愛,中華民族的神明華胄,始祖先聖們建構起來的華夏文明都彙聚于林昭之胸臆,抒發為文字的萬鈞雷霆。

盡這份力是為我自己基督徒的良心。

應該做的事情一定要做,應該說的話一定要說。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成敗利鈍在所不計。任多少人罵我該死也得,只要我在上帝的真理和人類的道德面前保有一顆經得起審判的“涅而不緇,磨而不磷”的良心!

為著堅持我的道路或者說我的路線——上帝僕人的路線,基督政治的路線,這個年青人首先在自己的身心上付出了慘重的代價!這是被你們索取的,卻又是為你們付出的!為什麼我不能選擇更簡單的道路呢?作為林昭的個人悲劇那是也只好歸咎於我所懷抱之這一份該死的人性了。“淩霜勁節千鈞義,揮刃英謀一念仁!”(《秋聲辭》)先生們,人性——這就是仁心呵!為什麼我要懷抱乃至於對你們懷抱這麼一份人性,這麼一份仁心呢?歸根到底又不過因為是本著天父所賦與的惻隱、悲憫與良知,難道這就構成了我的錯誤嗎?!

我記得這是法國大革命首義的日子!就在今天——七月十四日,再也不堪專制壓迫的憤怒的巴黎市民奮起攻破了封建王朝的黑暗堡壘和暴力中心巴士底獄!而作為歐洲中世紀時代的葬歌和人權世紀黎明的基調,那震撼寰區深入人心的舉世聞名的、我的戰鬥口號——自由、平等、博愛!——乃從此被戰鬥者的鮮血煥然大書於人類編年史的篇頁之上。

天下者人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無德者失之。

先生們沒有權利迫使廣大的中國同胞特別沒有權利強使如林昭這樣的反抗者都來像你們一樣忍受這個暴君的統治而分擔他之一切惡劣行為的恥辱,作為堂堂神明華胄的黃帝子孫的我輩完全拒絕承擔如此一份放棄人權沒身為奴的褻瀆文明始祖、辱沒清白父母的荒謬的“義務”!非但絕不承擔而已,還要堅決反抗、徹底揭露以作大義所在一往無前的鬥爭!

林昭被這偉大的精神力量充盈起來,不能不發出這樣的驚天動地的呼聲:

皓皓高邈地覆我的蒼天!冥冥沉漠地載我的後土!英華煥烈地照我的日月!明智宏德地胤我的始祖!天哪天哪!上帝的真理,世間的公義,眾民的道德,人類的良知啊!

她以她那個時代鮮有的明白和非常的不屑拒絕了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理論,把它稱作“樓梯上打架的理論”,把這一理論強調的階級立場稱之為“樓梯上踏步”。林昭的這個表述非常形象。階級鬥爭和人的階級立場作為人類文明史發展至今的一種真實,是無法否認的。但是承認了這種真實,不意味著在應然的意義上要認定人類永遠都應當如此,更不意味著人類需要把這樣一種實然設定為在社會生活中衡量是非、善惡的人文價值標準。當把人類在走向成熟的過程中處於相當初期的、或不成熟、或愚昧階段時,必然要經歷的實然的階級鬥爭稀哩糊塗地認定為不可改變的鐵律時,也就把階級鬥爭理論當成了反映社會永恆規律的、人只能被動追隨的真理。馬克思主義恰恰就囿在這個圈裡而誤導著人們。那麼這種“真理”的實質,就恰像林昭這裡生動表達的一樣,認可的是處在不平等社會地位的階級和個人,在“樓梯上打架”,你把我拉下來,我把你踹下去,暴力輪迴,永無休止。不打架時會是怎樣的情形呢?那就是不同階級的人,你在你的臺階上踏步,我在我的臺階上踏步,永世無法作為具有平等的人格尊嚴和自由權利的人,站到一個平臺上,實現人人平等的理想。林昭對馬克思主義理論誤區的揭示是多麼尖銳、深刻,而其比喻又是何其生動、貼切?

她認為,站在“所藉以打架的那具貴樓梯上是永遠無有真正的是非可言的!” “事實是世間一切道理的基礎!像你們的秘密特務所說:道理竟然也是有‘階級性’的!我不知道有‘階級性’的‘道理’那是一些什麼“道理”,但我當時也就說了:縱然‘道理’有‘階級性’,事實可是一定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階級性’的”。她堅定地確信:“墨寫的謊言掩不住血寫的事實,然則中國這一輩苦難的青春代以及林昭個人以鮮血寫下的這許多確定真切至於毫不含糊的事實。決不可能被遮掩于、歪曲於任何墨寫或墨水所寫的偽善的謊言!……佔有了事實我們還愁講不清道理麼……一切皆可引相對論,唯是與非斷斷不能二一添作五。”

自由戰士的原則是要爭取民主權利。魔鬼政客的原則那大致是要維護極權統治。

因為你們一向只把人當成為某種工具!你們的所謂重視人愛惜人等等,除了在一些情況下是欺世盜名,一般地說其意義也不過就如工匠之愛惜工具!

你們為了什麼?你們為的是一張惶位上坐不下兩個皇帝!我們又為什麼?我們為的是使中國從此永遠不要再有皇帝!

林昭自己不懂政治,但據聞得別人所說:政治——治政的根本基礎,仁心而外,即是理智,高一步要求則是明智。

正如內容與形式一樣,目的與方法之間也存在著某種相互制約的關係。高尚的目的根本不需要更加不可能用卑鄙的方法去達成,只有卑鄙的目的才能夠與卑鄙的方法相得益彰地“配套成龍”

要對反抗者使用那實質僅為“統治者的意旨”的馬列主義牌兒的所謂法律倒也沒啥,年青人不是沒見過這類陣仗。最最可恥最最荒唐最最下流的倒是:這馬列主義牌兒的所謂法律也者實在仍不過是配合釣餌造成聲勢以促令反抗者低首就範的一種、一種……一種什麼混帳!

無論在何時何地何種情況之下,我攻擊反右那回臭名遠揚的醜劇都從不強調什麼個人的委屈之類。……假如先生們能夠跳出你們那個自欺欺人的所謂階級觀念也者的圈子而發為那怕一句通達平允之論,則這原是個不成其為問題的問題。假如先生們為愁骨灰盒子裝不滿而非得要抱住了那個樓梯上打架的“階級觀念”以當隨身殉葬之具,那麼即待來日一聽天下人公論公斷!

林昭看到,站在這樣一種階級立場而不是普世立場的基礎上,等於是戴上了一幅有色眼鏡,實事求是調查研究都無法結出正果,更遑論毫無敬畏之心,不意識人的有限性,盲目自大頭熱心狂的所謂的徹底的唯物主義之無所畏懼?結局就必定是民族的災難了。

一切以為標榜的什麼調查研究之類等等也所謂全屬瞎說!調查已不免偏聽偏信,先入為主,研究更得以顛之倒之,大小由之;弄到頭,其意義至不過是給那個用以代替客觀世界的主觀杠杠上一些花花綠綠的裝飾音符!這樣一種毫不懂得尊重客觀存在之本來面目的思想方法,正與那個極端妄悖的唯我獨尊的——病態地自大狂至“欲與天公試比高”的精神狀態密切無間地相得益彰,而這也正是“毛澤東思想”之最最本質的核心!

貴中央委員會主席具有著一個極其可怕的冷酷而刻毒的靈魂!在這個“江山如此多嬌”的野心家的貪婪,“欲與天公試比高”的不自量的狂妄,“龍蟠虎踞今勝昔”的自鳴得意,“六億神州盡舜堯”的自我吹噓,以至屁股入文蒼蠅入詩的輕浮,死掉世界人口一半的殘忍等等而外,我懷疑它還會有任何人情與人性的存在。

怕只怕雖是盲人而自以為巨眼,雖是瞎馬而自以為神駿,雖是夜半而自以為白日,雖是深池而自以為平地,再加上那麼個悖謬已極地昂揚著的“精神狀態”:天地人物統統不在眼下,鬼哭神號充耳不聞,只知道“喝令三山五嶽開道!”反正“聖天子百靈相助!沒事!”我來了!“而放著□頭窮沖不已,則不落水亦必撞山,總要到死非正命而後已。……此謂之主觀主義害死人!害死自個那叫活該,最可怕的是在害死他自個之前先已經害死了以及至少害苦了許多人!

正是在這樣一個思想高度上,林昭此時就異常清楚地看到1957年反右運動的實質所在:

陰險地利用著我們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著我們善良單純的心地與熱烈激昂的氣質,予以煽惑,加以驅使。而當我們比較成長了一些開始警覺到現實的荒謬殘酷開始要求著我們應有的民主權利時,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慘毒無已的迫害、折磨與鎮壓!怎麼不是血呢?我們的青春、愛情、友誼、學業、事業、抱負、理想、幸福、自由……我們之生活的一切,為人的一切幾乎被摧殘殆盡地葬送在這個污穢、罪惡而更偽善的極權制度恐怖統治之下!怎麼不是血呢?!這個玷污了祖國歷史與人類文明的罪惡政權可謂完全是以鮮血所建立、所鞏固、所維持下來的,而滋養著、灌溉著、培植著它的這一片中國人的血海裡我輩青年所流的血,更是無量無際汪洋巨涯!不,管得先生們跳不跳得出你們靠以吃飯抱以殉葬的那個樓梯上打架之觀念也罷,無情的客觀事實,不管用上多少偽善的說教或虛偽的粉飾,也決計不能遮掩更不必說歪曲!猶如這個青年反抗者三年之前就在給與你們那偽法院的書面答辯中所指明了的那樣:歷史早已宣判了、生活完全證明了:我們是無罪的!罪人是你們這些可恥的極權統治者,而不是我們!——不是我們,不是我們!根本不是我們!而且絕對不是我們!

更進一步,她指出了1957年這個反右運動不僅給那一代中華民族有為青年造成了身心的摧殘,而且還將造成窒息掉民族正氣的百年大患:“這是一個染滿中國知識界與青年群之血淚的慘澹悲涼的年份呢!假如說在這以前處於暴政之下的中國知識界還或多或少有一些正氣流露,那麼在這以後則確實是幾乎已經被摧殘殆盡的了!”

可是,面對這樣一個鴉雀無聲,人心死寂,大家都不得不苟且偷生的時代,面對這樣一座堅固無比的專制主義的大山,林昭她這一隻啼血的杜鵑鳥,又能怎麼樣呢?

彼蒼昊天!始祖軒轅!哀哀我中華民族寂寞在極權暴政高壓統治之下的正氣,如今是只不過維持在這一輩於慘重苦難滔天血淚中以無比淩厲的殺身成仁的勇略毅力為還我人權自由奮作殊死決鬥的青春代身上了呀!

我可以懷抱善良的希望,卻無法懷抱空虛的幻想!生活在現實之中怎麼可能靠幻想來過日子呢?而當時先生們的貴黨又造成了一個何其悖謬何其慘痛的鮮血淋漓的現實呵!面對著那樣沉痛的政治現實,面對著那樣慘重的家國之苦難,面對著那樣汪洋巨涯的師長輩和同時代人的血淚,作為一個被未死滅的良知與如焚如熾的激情折磨得悲慟欲狂的年青人,除了義無反顧地立下一息尚存除死方休的反抗者的誓言並竭盡一已之所能將這誓言化為行動而外,還有什麼是他更應該做的事情呢?!

今天,當我們在“革命會吃掉自己的兒女”、“告別革命說”、“避免革命說”、“意識形態終結說”等等問題上理不出個頭緒來的時候,我們看看如果以林昭普世價值的自覺,她會怎麼對待。

天賦人權蓋人都擁有自己所應有的一份!誰也不比誰少即如誰也不比誰多!而且神聖的自衛權利本身便要求著神聖的復仇權利!

假如我是山,我就要立刻倒下來把萬惡的兇手埋葬——把他們的骨頭都砸成粉沫;假如我是海,我就要立刻咆哮著發出控訴的巨響而掀起拍天的波浪;假如我是火,我就要轟然如爆炸般地延燒開來,使他們淹沒在烈焰的汪洋;假如我是鐵,我就要把自己化為一柄人世間最最森冷、最最鋒利的刀劍,而向那殺不可恕的惡徒送去他那份所應得的當作懲罰的死亡。

剛剛已經論證過共產黨領導的革命的正義性所在。法國大革命、美國獨立戰爭及南北戰爭都是革命,其正義性就不但表現在現實目標上,是以正義的暴力去反對非正義的暴力,更在於,它們本來就是以普世價值為指導。雖然它們的普世主義的原則,不能在革命成功後馬上全面實現,不能一下子建成一個盡善盡美的社會,但是,只要這個原則被政權,也被民眾普遍認可,社會就會在現實中不斷地趨近那個原則,社會就能向著更好的方向改善。這樣的革命成功後,為它的成功作出貢獻的兒女不會被吃掉,而會被後世萬代尊為赫赫有功的先人。國家意識形態能終結嗎?國家意識形態是什麼?不過就是一套完整而系統的價值觀而已。以非普世價值體系為意識形態的國家,人民必然生活在是非善惡標準被扭曲而導致的人為災難中;以普世價值體系為意識形態的國家,人民的生活會處在符合人性、人道的人文精神的陽光溫暖的照耀之下。林昭痛恨專制主義的意識形態、專制主義的國家制度,惋惜反專制的正義革命夭折於非普世價值誤區的慘痛後果。所以,她更有如下的一些深入而自覺的思考:

我們反對什麼那是很清楚的,可是我們到底要建立什麼呢?要把自由的概念化為藍圖而具體地按著它去建設生活,可不是一件簡單輕易的事情,特別是要在這樣一個廣大分散痼疾深沉的國家裡來建設它,就更其複雜艱巨!誠然我們不惜犧牲甚至不避流血,可是像這樣一種生活到底能不能以血洗的辦法使它在血泊之中建立起來呢?中國人的血歷來已經不是流得太少而是太多,面臨著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世界風雲局面,即使在中國這麼一片深厚的中世紀遺址之上,政治鬥爭是不是也有可能以較為文明的形式去進行而不必定要訴諸流血呢?

身受著暴政奴役切膚之痛再也不願意作奴隸了的我們,是不是還要無視如此悲慘的教訓而把自己鬥爭的目的貶低到只是企望去作另一種形式的奴隸主呢?奴役,這是可以有時甚至還必需以暴力去摧毀的,但自由的性質決定了它不能夠以暴力去建立甚至都不能夠以權力去建立!——權力可以作為一種輔佐,特別是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之下,可是不能當作決定的因素。怎麼能夠想像:只要憑藉著政權的力量就足以在生活中建立並確立我們所響往所追求的東西呢?

林昭在獄中惡劣的條件下,常常是在手被銬甚至被反銬下書寫甚或以血書寫出這14萬言的珍貴文字,忍痛受苦,所作所為,何由何求呢?林昭自己說,她對於“執政者一貫所抱之又誠懇又堅決的態度”,首先“根由著的是個人對於祖國政治現實之比較清醒、冷靜、客觀而且公正的估計;次則是對於人類世界文明公義的確定的認識與深切的信任!”

這就是林昭,就是考慮了當代中國的落後,和指出了如何去建設明天的先知林昭!

筆者在讀到這些林昭45年前就思考到了,就正確地思考過了的關係到我們中華民族的生死興衰、前途命運的大問題時,不僅為她本真的人格,修煉的高度,獻作自由祭的勇毅所感動,而且更深深地為她思想的先知先見所震撼、折服。林昭,她是這樣一位女性蘇格拉底,是這樣一位當代中國的先知――她知其不可而為,以青春、鮮血、生命求道、載道、弘道,因此具大智大勇而能知往查來,在那樣的時代那樣殘忍的條件下,擔起了為我們整個中華民族回歸正道,趟雷、探路、開道的使命。

在筆者看來,這也就是林昭、張志新們以死相祭的具體內容。

大哉,林昭!
美哉,林昭!
不朽哉,林昭!


後記
1966年5月6日,張元勳冒著極大的個人危險,以林昭未婚夫的身份獲准見到了林昭。談話間,林昭兩次囑咐張元勳“我隨時都會被殺,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人們會說到今天的苦難!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難告訴人們。”“如果有一天允許說話,不要忘記告訴活著的人們:有一個林昭因為太愛他們而被殺掉!”

  筆者在讀過林昭《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後,為那個時代普遍的苦難,更為林昭為今天和未來的人們不再受難而撲向那個引爆了她自己的苦難的擔當深深打動和震撼。整個寫作過程包括為寫此文的集中閱讀,共計用時12天,其間不時地眼睛被淚水模糊,呼吸因哽咽不暢。現在終於可以寫個“全文定稿”在網上交卷兒。這裡首先要感謝林昭的親人、同學、好友們,都遵著林昭的殷殷遺願,記述了他們親身感受過的那個栩栩如生的林昭,以及那個黑暗壓抑的時代;要感謝朱毅先生贈寄我林昭《致人民日報編輯部信(之三)》;還要感謝現居西班牙的黃河清先生早于2008年12月就贈寄我《話說林昭》的電子版――慚愧的是,筆者卻直到要寫此篇隨筆才於10天前從頭到尾拜讀了一遍;還要感謝《祭壇上的聖女:林昭傳》的作者趙銳女士,順便感謝向我推薦了這本書的秦州先生。兩部各具獨特風格的林昭傳記,將反映林昭生平的大量資料作了梳理,而且還通過訪談林昭生前同學、好友、跑圖書館、檔案館,挖掘出許多寶貴的新資料。沒有他們的這些前提性工作,這篇隨筆不可能在12天內完成。這裡,我當特別稱讚趙銳女士,在大陸中國的社會生態中,不計個人得失地完成這樣一本傳記,是很了不起的貢獻。這篇隨筆重在議論,幾乎沒有多少故事性。筆者非常希望,有緣讀者,也能自己通過讀林昭的遺著和寫林昭的回憶、傳記去感受更為鮮活的林昭。


(全文完。)  

利華於 北京草橋花鄉  2010年4月7日
此文全文於2010年4月7日首發于紫金網。
此定稿又作過一點文字的校訂。2010年4月10日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www.rujiazg.com)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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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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