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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重考之必要
2017/11/23 11:51:51瀏覽1057|回應0|推薦61

甲骨文重考之必要

作者: 羅俊華
  今天,面對出土的無數的甲骨,海量文例、還有甲骨初期的亂象、以及不能傳達確定意義的釋讀。我們不得不懷疑甲骨文是“卜辭”的權威判斷。今天我們已經走上民族的偉大復興,徹底擺脫了國危民困的時局,我們無法理解甲骨初期文人所想,也許匆忙之間對甲骨的定義還有其他的更崇高的原因。今天我們已經可以從容的完成一些我們前人無法完成的事項。今天我們發現舊的甲骨學體系有著諸多值得商榷之處,讓我們開始懷疑起《辭海》中關於甲骨文是“卜辭”的權威判斷。甲骨的出現確證了我們悠久的歷史,在國運低迷的年代給我們一種源自歷史的深沉的力量,這種力量和許多其他的力量彙集起來讓我們的民族綿延至今,讓我們擁有了今天。今天我們重拾甲骨,對前人的研究進行繼承、總結、批判、昇華,我們將取得更大的成果。
  甲骨學研究的審視與新希望
  文字,是文明的表徵,甚至是樞紐。它記錄我們的意思,讓釋讀者可以不被時間空間的束縛瞭解我們的意思。它記錄歷史,也成為歷史研究的物件。中國人對甲骨文並不陌生,但給甲骨文下一個定義卻不容易。
  甲骨文到底是什麼?商代的文字?一種古文字?一種上古文字?一種我們今天已經無法全部認識的上古文字?卜辭?占卜的記錄?對祭祀的卜錄?依賴神意做決策的工具?古代的書法?一種以刀代筆的古代書法?比兩周銘文更早的書體?不論其他甲骨文是文字這個基礎是公認的,所以他一定會傳達一種意思,這種意思是明確的,今天的甲骨文釋讀表達的意思明確嗎,答案自有公認,今天你隨便拿個字典,隨便一個文例,裡面的釋讀讓人驚訝,因為你無法用正確的人的邏輯來理解,所以只能解釋為他們本來就不是給人看的,是“卜辭”神書文字人當然無法理解。
  經過對甲骨文研究歷程的審視,以及對甲骨文釋讀後無法理解的“卜辭”,讓我們不禁懷疑起《辭海》中關於甲骨文是“卜辭”的權威判斷;《辭海》在“甲骨文”條目下的解釋是:商周時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這些文字都是商王朝利用龜甲獸骨占卜吉凶時寫刻的卜辭和與占卜有關的記事文字。第一句話問題不大,但是第二句話卻有很大的問題,一是“都是”這兩個字的強調,二是確認了甲骨文的功能是“占卜”。
  第一:占卜是指根據人工干預所形成的現象來預測凶吉禍福的活動。神存不存在,自古無定論,但是人類的確存在占卜活動。因為對不可知不可控的未來的嚴重關切。人類才進行占卜,以求冥冥中的指導。不可知不可控的事情是占卜的基礎。那麼當時有那麼多不可知不可控的事情嗎?需要進行日復一日的占卜。邏輯上來說當然不可能有,如果真有那麼多,說明這個國家民族的氣運太差或者能力太差,一個沒有氣運沒有能力國家民族又有什麼希望,又有什麼可能建立一個偉大的王朝。
  第二:那麼這種甲骨會不會是個人的,由無數個人行為彙聚成國家行為。從甲骨的出土規模和成本來說,甲骨應該屬於國家或者統治階層的行為。而且應該是持續的行為。從記錄的上的日期來看,這種記錄的頻率非常高,甚至可能達到每天都有記錄,這種行為就不像由個體簡單彙集而成。甲骨文的認讀書寫皆成本很高,而且就當時來說這種記錄對當時個人現實的作用並不大,促使不斷有個人記錄的動力就不足,故不可能是個人記錄。
  第三:假如是個人記錄的文字。其占卜的記錄下來對其現實生活並沒有作用,而中華民族自周以後確定了我們的文明,比如祖先姓氏文明。從事物發展這個角度,商應該也是這種文明,最起碼是這種文明的起源。這種文明對神的態度是敬而遠之或者君子不語怪力亂神。或許我們會保存我們占卜的結果,但是一旦事情完成我們必然會把其棄置以表事情完結或者進行儀式化的供奉。無論結果如何不會出現編撰造冊備查的做法。一旦我們開始對占卜的結果進行編撰造冊備查,占卜是先自信而後迷活動,造冊備查會使我們對神的態度改變,其降低了神的神秘性。
  第四:作為原始社會的遙遙領先的國家,其不確定因素應該不是人類社會內部的問題。對於當時殷商王朝來說,軍事,外交都是可預測的。即使一次事情失敗了,那麼對於王朝來說也是疥癢之患。整個商王朝就其整個存續時間內都是一個外向型的王朝,他的影響力甚至到了南方沿海。就以當時的科技水準來說,想要影響千里之外南方沿海,其本身要非常具有非常大的魅力和利益,這樣才有足夠的動力,讓遙遠的地方來貿易學習。也只有這樣他的強勢文化才能被整個華夏接受,而後到了周整個華夏大地才有類近的中心思想,形成了一個文明。
  第五:居然當時人類社會裡面有沒有不可知不可控,那麼這種不可知不可控來自那裡呢,其一就是天氣,天氣對於當時來說是最大的不可知不可控,而且可以達到國家級別。按照我們一般的理解,人性在可以挑選的時候,我們一般會挑選最優項。我們無法理解我們的先人有什麼理由要挑選天災日日有的地方作為定居地。換句話說一個強悍的民族完全有能力遷徙來調整自己的生活環境,從而規避不可控的氣象災害。我們很難穿越時空瞭解當時的天氣了,也就只能下個妄斷了,先人生活的地域,國家局的天氣災害不會很多。所以我妄斷一下也許甲骨文記錄天氣的事項有但是不多。
  第六:那麼還有什麼東西值得占卜呢?未卜的前途也許是一項。影響國家的前途是什麼呢?物資的生產,國家的戰爭,子嗣的昌盛。這三樣也不能需要如此多的占卜。一般來說為了保持占卜的有效性和神的神秘性,不會常常占卜。如果神真的存在,你天天因為雞毛蒜皮之小事打攪會不會讓神產生惡感。我相信占卜的巫師也會有這樣的想法。
  所以甲骨有可能有記錄占卜,但是大多數的記錄不可能是記錄占卜,這是一個基於當時社會基本狀況的基本邏輯推理。當然我們不可能回到那個時候,時光機或許永遠都是一種夢想,所以一切都是一種推理罷了。既然是一種推理就不可能不能說完全正確,那麼有沒有可能是占卜呢?這裡面有沒有證據來證明?從基本的邏輯來說我們總不可能說本來就是嘛,或者說那個誰誰誰就這樣說的。我們必須需求一些證據來佐證,哪怕這種證據是一種妄斷也是證據。
  首先:在普通人的知識體系中,往往認為遠古的人更容易迷信,因為古人駕馭自然的能力有限,所以把占卜當作重要的決策手段,同時作為一種心理上的撫慰。這個知識是不可靠的,迷信的根基是知識的匱乏,但是另一個基礎是要有迷信生長的誘因。這種誘因是什麼呢?是求不得,心有疑等心理的原因。求不得源自物資的豐富衝擊了人心,心有疑是事有變而備不足。從這個角度來看迷信反而在生產落後到一定時候不會產生。
  第二:水邊祈雨,祖墳拜祭是一直都有但是他們不是迷信。水邊祈雨是一種對人力窮盡時對冥冥的禱告,這種禱告往往不會有占卜,因為其重點是心的鄭重,我們不會其揣測神的意思,以免觸怒神靈,故占卜是不會有的。而且古人對雨水在何事更喜歡看天象,問水而用火,這不是問錯了神嗎?而拜祭祖墳是我們對先人的一種意。一種尊重、懷念、認可等等匯合的意。當時封建肯定是由,迷信有多少難說。
  第三:龜板有洞,有鑽鑿燒灼的痕跡、有裂紋、在裂紋附近的文字。就這些有了一個妄斷,在龜甲背面打洞,然後燒灼它,就會在龜甲上出現裂紋,根據裂紋的不同現象,得出結論,將所卜問的事情和結論刻在裂紋的旁邊,就是“卜辭”,甲骨文就是這些“卜辭”。問題來了龜甲打洞,鑽鑿燒灼難道就只有占卜者一個解釋嗎?顯然不是,有洞可以更適合分組成規律保存,燒灼可以讓易腐爛的骨頭變得更好保存。
  第四:支持甲骨文是“卜辭”,還有一個依據一些古代文獻,諸如《周禮》、《左傳》、《史記•龜策列傳》等上面有占卜之說。另一個問題來了首先我們誰能保證這些古代文獻沒有進行篡改呢?就是沒有篡改,這些書的成書時間離甲骨文時期還遠呢,你又能保證作者對更遠的時期有靠譜的認識。還有古代文獻記錄的東西多得很只取一項也欠妥。司馬遷記載的膂力過人、智力超群卻淫亂暴虐的紂王所統治的商朝;可其先祖是以武力征服中原一統江山五六百年的商朝;可是創造了精美絕倫的青銅器、玉器的偉大農耕文明;可是創造了複雜精密的文字系統的商朝。為什麼甲骨文不是記錄這些的,這些在古代文獻中可是不僅限在《周禮》、《左傳》、《史記•龜策列傳》等有限的文獻中。這個基本涉及所有文獻的記載。所以我認為占卜之說有古代文獻支持也是不靠譜的。
  第五:如果甲骨文是“卜辭”,那麼他涉及的文字數量不會很多。不可能超過千,問題是現在看到的甲骨文超過2000,。文字這種東西就是表達意的,占卜這個事是個局限一隅的事情,哪怕是天天占,事事占,其占卜的結果的種類也不多。其所要表達的意就少,其對應的文字也就少。坐困一隅的占卜者是不可能通曉社會事務的,因為他有限的時間都忙著和神交流。
  第六:如果是占卜的東西,那麼如果出現同樣的象,那麼占卜的結果就應該差不多。比如抽籤問前途,抽了一個簽,是上上簽,抽籤的用紙記錄下來給你,把簽上所寫,他的解釋,對你的預示,等等寫在,上面。下一個來抽這簽這個解釋也是通用的,最起碼簽上所寫和他的解釋是一樣,大不了對你的預示不一樣。如果甲骨是用來占卜的,那麼我們可不可以理解我如果,孔和痕跡一樣,那麼他所記錄的卜辭也是一樣,最起碼部分一樣。這個顯然不可能。出土的甲骨裡面痕跡和文字沒有必然的聯繫。
  千瘡百孔不值推敲的甲骨文舊學。
  就是因為如果一直有一條隱隱約約的道路,其中有一些隱隱約約的人在踽踽獨行。這些偉大的獨行客對甲骨文的認識已經不局限於“卜辭”了。他們在緩慢的推動整個甲骨學的前進,他們沒有向權威迷信低頭。我不能對甲骨文是不是“卜辭”進行妄斷,但經過對甲骨文基本的審視,我卻發現舊的甲骨學體系有著諸多可疑之處,有非常多的地方經不起我的推敲。每當我準備向權威看齊,迷于他們的成果,信於他們所言之時,總是有一個來自靈魂的聲音告訴我,不要迷信要科學邏輯的思考。於是我不禁懷疑起《辭海》中關於甲骨文是“卜辭”的權威判斷;讓我不禁擔憂豐富的甲骨文史料可能因為被誤讀而成為爛甲廢骨;讓我非常擔憂因為錯誤的解讀導致結果很難應用,從而使甲骨學走入“絕學”的死胡同;更讓我非常擔憂中華上古史的書寫是否靠譜……在這個不斷創造財富的時代,重新審視甲骨學,審視甲骨文字,是這樣艱難,卻必須堅持。


  甲骨學百十年究竟如何走過?

  第一;發現階段。通常認為,甲骨文是1899年被王懿榮發現的(一說1898年被王襄發現)。一味叫做“龍骨”的藥材,上面有著不易被察覺的刻劃痕跡,引起了王懿榮的興趣。王懿榮1900年以身殉國。而後,他所收藏的甲骨片轉移到了劉鶚的手中。劉鶚在京城的文化圈裡也是很有氣場的。漸漸地,收藏甲骨成為一種時尚,引得行價日升,私掘猖獗。與此同時,也吸引了一些學者的注意和研究。1903年,在羅振玉的攛掇下,劉鶚出版了《鐵雲藏龜》,這是第一部甲骨文著錄。次年即有孫詒讓的考釋著作《契文舉例》問世。但是從1899年發現甲骨文之後,竟然長達九年,小屯村為甲骨文的產地卻不為人知。
  這個甲骨文的頭4年的記錄都是極為不靠譜的。其一,藥材“甲骨”非常小不會大於鉛筆,而且上面不會有刻痕,即使有刻痕你也不能分辨其原因,究竟是商家記錄、還是殺龜不慎、也或無名一刻而。其二,王懿榮所收藏的甲骨片轉移到了劉鶚的手中,這個沒有實證。其三,即使1900年王懿榮殉國後真給了劉鶚,在1903出版了《鐵雲藏龜》,這個研究時間也有點短,而且當時科技不昌,家國昏暗,他本身也是非現代學者,作為老派的學者,對甲骨文這種新事物會潛下多少心也是問題,就連出書都非本願,這說明其本身的不重視,時間短又不重視,其書上把甲骨文基本就定義為“卜辭”這鐘定義有點過急過簡從而缺少點科學的審慎。當然《鐵雲藏龜》學術歷史價值還是不能泯滅的。我只是對裡面的部分定論進行從新審視。而後1904年《契文舉例》也解釋為“卜辭”。其四,從1900年到1903《鐵雲藏龜》問世整個市面流傳的真甲骨的數量極為有限,當時一年出土之甲骨也就千多片,收藏者眾。所以劉鶚等的研究是極為欠缺原始可靠的資料的。而甲骨文是文字,對文字的釋讀最主要的就是通譯。如此少的數量就是能釋讀通其可靠性也值得商榷,如果只有就只有20個的火星文出現,那麼可以釋讀通他的釋讀方法是非常多的,但是估計所有都不可靠。其五,就是甲骨文當時只是小眾玩物當家都不重視。大家都沒有認真對待,如果認真對待了不可能連地址都不知道。走兩步的時間和錢還是很多都有的嘛。其五孫詒讓、王國維、王襄、羅振玉這樣的大牌學者。還是舊式知識份子,從書本到書本,內心輕視實地踏勘,沒有科學嚴謹的邏輯科學精神。就因為《說文》卜、王、貞三字和甲骨文一樣,就直接套用而成甲骨文是“卜辭”的鐵證,這是值得商榷的,但是基於當時急於振奮國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裡面的荒謬是不可忽視的,王國維就對他提出了質疑,可惜天妒英才。因為無反對音震驚世界的甲骨從此走入迷途,而且迷途自今,更可憐的是我們的權威主流學者盡然深信到如今。
  第二;成學階段。1908年羅振玉發現了甲骨文出產地,到1928年超過10萬片甲骨迅速流失。直到1928年董作賓開始方有國家介入。1928年至1937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共組織了15次對安陽殷墟的科學發掘,成果豐碩,更為重要的是全新的甲骨學在茁壯的成長。這一時期甲骨學成人才濟濟董作賓、郭沫若、唐蘭、商承祚、容庚、陳夢家、胡厚宣,成為這一時期甲骨學者的代表。
  這一時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體現在:
  1、斷代與分期。董作賓先後給出了甲骨斷代的八項標準和十項標準,甲骨文被劃分為五個時期。這個分期學說目前仍舊得到沿用。
  2、甲骨理化生物特徵分析,得知大部分龜甲來並非來自于中原地區,而是福建、臺灣、廣東、廣西、雲南、海南等南方諸地。
  3、通過對甲骨文契刻規律的研究,發現了商人占卜刻辭的程式、文例等很多特徵。
  4、深入的文字考釋。由於前人已經辨釋了相當規模的文字,這一時期又進行了補充。
  5、利用甲骨學對商史研究不斷擴展和深入。建立了一個勉強可以看過去的商史。
  當然作為商代的文獻,甲骨文的終極價值當然是商史研究,然而,由於直到今天,甲骨文的性質實際上還很難講清楚,甲骨文還不能被系統通讀,也就嚴重制約了甲骨文在商史研究中的廣泛運用。
  1937年至1949年,戰爭使得國人自主的科學發掘停滯。
  第三;整理階段。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二年,中科院考古所(後轉入社科院)即展開了新的科學發掘。甲骨文研究也持續深入。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的《甲骨文合集》,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姚孝遂主編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這些集大成的甲骨文巨製在80年代前後的集中問世,標誌著甲骨文基礎研究的逐步淡出,標準著甲骨文的整理已經基本完成。一般來說這一個階段後就是甲骨學的高峰來臨,甲骨文釋讀必然興起,甲骨文應用,商史的考證,文化起源的探討,以及對商及以前歷史的重構。但是事實甲骨學沒有迎來爆發,反而迅速低迷,人才迅速流失。除了對前人權威論述進行添磚加瓦毫無建樹。為何我們期待的第五階段;甲骨文釋讀應用階段始終沒來?
  其因何在,甲骨文從出土之初已經妄斷其文,而後又沒有進行任何糾正,整個過程看來非常平順毫無周折,從來沒有任何有力的駁斥權威的力量。新介入者一味迷信前人,導致甲骨學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因為整個甲骨學界處處是權威論斷,而其論斷又不能被系統通讀,導致整個後面的工作沒法開展,新人無法在取得成績,於是為學者紛紛退出此領域,讓甲骨學變成絕學。而隨著老學者紛紛謝世,甲骨文面臨成為死學的境地,恐後續再無來來人,有的也只是書上鸚鵡而已。也許某天我們只能對著數以十萬計的骨片,我們只能知道裡面講的都是占卜的。但是為什麼占卜就不知道,反正前人這麼說的。
  一般來說,一門像甲骨學這樣的學科他的成長歷程,是發現階段大家發現一種新事物,對其進行初步的研究,形成大概的概念,到了公認這是有價值的,可能是什麼東西。成學階段是大家公認這一發現,確認他的價值。第三階段,整理收集階段,把整個可見的東西系統的整理成冊,第四階段,定論應用階段。而甲骨學一開始就定論為“卜辭”。其如這個小孩一出生就給他定論未來如何如何,這是不合道理的嘛。
  正是因為如此甲骨學一困30年,自80年代後再無大的建樹。這是甲骨學的悲哀,更是整個人文界的悲哀,這個錯謬就像巨大的鏡子,他映射出了一種奇景。

  新的見解之一——來自體制內的黃奇逸的反駁
  那麼,甲骨文是怎樣被定義為卜辭的呢?這個問題很難找到直接的答案。如此重大的甲骨文性質判斷沒有專題論述?劉鶚在1903出版《鐵雲藏龜》裡面就把甲骨文與《說文》裡面文字進行了簡單對應,從此所有人順此故例而行,鮮有人質疑過甲骨文的卜辭性質。但是《鐵雲藏龜》出版之時劉鶚等人連出土之地都不知,當時順例而行實屬舊式學者作風,以書為書,以人果為今證。
  甲骨文性質被定為卜辭,筆者分析有如下兩點原因。
  第一,確實有占卜痕跡和典籍記載的文獻根據。
  一般來說,甲骨文字的背面,往往是鑽鑿燒灼而成的所謂占卜痕跡;也有雙面都刻字的,骨片居多,龜甲居少;也有只有刻辭而沒有鑽鑿燒灼痕跡的,但是情況比較複雜,不排除作偽的可能;還有只有鑽鑿燒灼痕跡卻沒有刻辭的。以上各類各占出土甲骨總數的比例不詳,第一類占絕大多數。
  根據傳統甲骨學的推斷,甲骨成為卜辭載體,是有較為複雜的程式的。首先是要把甲骨處理乾淨、修整好,其次是鑽鑿,然後是燒灼,最後是刻辭。實際上這些程式今天已經很難還原,舉例來說,鑽鑿的工具是什麼?為什麼有的鑽孔很圓,有的卻很不規則?燒灼到底是整個燒烤還是局部灼燙?再比如,到底是先刻辭再燒灼,還是先燒灼再刻辭,還是交替進行的,或者二者之間並無聯繫?
  另外,清晰辨認甲骨文確實讓人頭疼(特別是墨拓本),刻辭表面除了文字以外,還分佈著各種紋路,這些紋路到底是怎樣形成的,好像很少有人歸類。我的歸類是:1、沿著龜甲天然的吻合線路在外力作用下(比如鑽鑿的打擊力、燒灼的膨脹力、埋藏堆壓的重力、自然風化的理化張力)裂開的,獸骨的裂開主要是因為骨質及其骨密度的不同而產生的應力線(帶)在外力作用下形成的。2、龜甲表面的天然線路。3、人工刻劃的線路。4、完全由於外力的作用並未沿著原有的自然線路而產生的裂紋。早期著錄(即使是現在的著錄)中很少著錄不刻文字的背面,所以更搞不清楚這些裂紋的性質。
  搞清楚裂紋的性質非常重要,它關乎甲骨文是卜辭這個重要命題是否成立,下文將加以詳述。
  不管怎樣,甲骨文確實與鑽鑿燒灼痕跡是緊密聯繫的,一正一反的關係,這是鐵證,也是甲骨文被認定為卜辭的重要依據。
  早在商代之前,就有了所謂的甲骨占卜一事。此事並無文獻史料記載,卻有考古發現。1952年鄭州二里崗(屬二里頭文化,距今3800年左右),就出土了有鑽鑿燒灼痕跡的卜骨,其鑽孔很圓,不是所有鑽孔都被灼燙過,骨面有一些裂紋,與鑽孔和灼燙高度相關,但沒有發現文字。卜骨旁邊還伴隨有銅製器物兩件,被推斷為鑽孔的工具。
  人們只能理解這樣的行為不是偶然隨機的,而是有意所為,並且推斷這就是商人占卜之濫觴。然而,沒有文字記載表明:商或更早,就已經有占卜活動存在。《尚書》、《禮記》中關於占卜活動的記載,都是關於周代的,而且,《周禮》是一部未被施行的方案,其中所設置的角色可能來自于現實,也可能來自於想像,而不少學者至今仍質疑《周禮》的來源,認為這是漢代經學家們的杜撰。至於《左傳》中的記載,則更是戰國期間的事情。
  當人們發現了大量的出土甲骨後,結合《周禮》、《左傳》的典籍記載,就認定甲骨上的痕跡應當是占卜的痕跡,再參以《史記》中對占卜技術的詳盡記載(太史公有《龜策列傳》,但有錄無文,文為唐人補記),進一步證實甲骨文就是商代帝王占卜的記錄。
  第二,沒有形成科學的研究體系,甲骨學先天營養不良。
  即使考古發現了商以前的卜骨(這也很難說,因為占卜這種行為很多元化,不能看見一根有鑽鑿燒灼痕跡的骨頭就斷定這是古人的占卜行為遺跡),周代以後又有占卜的典籍記載,也無法斷然下結論,甲骨文就是卜辭,因為缺乏嚴密的科學論證。
  即使到今天,也很難講甲骨學界已經具備科學思維體系和科學方法體系,遑論甲骨學早期階段。早期建立起的非科學體系,一直深刻地影響著甲骨學,以至於後來無法撼動業已形成的框架。
  首先,早期的甲骨文研究僅被當作文字考據之學,僅被當作私學。今天的甲骨學,已經必須有考古學、歷史學、文化人類學、文字學、語言學,甚至生物學、資訊資料化處理等眾多學科的共同參與,因為甲骨文這個研究物件早已超出了“古文字”範疇,它是一個綜合資訊載體。
  在早期,甲骨學也僅僅是幾個古文字學家私下裡研究的東西,實際上更類似于一種收藏行為,在收藏之餘,鑒賞一下它上面古怪的文字而已。這樣的學問是很難深入、嚴肅、成體系的,因為並不需要負責任。在發現了甲骨的文字史料價值之後,也沒有將研究轉化為公共學術平臺,造成了甲骨資源的重大損失。
  因此,作為古文字學的一個分支,作為一門私學,甲骨文在發現早期,很難吸引真正有研究力的學問家加入進來,從未形成過合力,看到出現頻率極高的字中,有的像“王”,有的像“卜”,就輕率地將甲骨文定為商王卜辭,而且就這麼研究下去了。
  其次,早期研究者的知識結構和學術背景缺乏現代科學支撐。最早,甲骨文字學屬於金石學範疇,學者的知識背景往往是國學為主,他們對現代考古學、現代歷史學、現代哲學、文化人類學等西方學術體系較為陌生。比如第一個考釋甲骨文字的孫詒讓,在經學、史學、諸子學、文字學、考據學、校勘學等方面都有成就,卻對現代西方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體系涉獵不深,這當然是時代所限。再比如王國維,曾修研西方哲學、心理學、倫理學、文學等,學貫中西的知識背景曾一度使他在甲骨學研究領域中頗有創新。他以地下出土的甲骨文材料為主,與傳世文獻互校互證,歸納出商代帝王世系,和文獻所載基本相合,從而證明《史記•殷本紀》可信,在當時以顧頡剛為代表的疑古派風頭正健的大潮中,獨立而不倒,這種以地下材料印證紙上材料的方法被稱為“二重證據法”。然而,天不假年,最該深入的時候,王國維卻自沉昆明湖。
  相當多的早期研究者,對古文字學浸淫深厚,或者說,當時釋讀甲骨文,就是古文字學家的事情。面對新出土的商代甲骨文,他們所能使用的最直接方法就是字形類比法,也就是調動大腦中、書本中儲備的《說文》小篆和兩周大篆,來比照甲骨文的字形,從而考釋甲骨文。這種考釋方法當然在很多場合都會生效,因為我們必須承認一個大前提,甲骨文字是先秦漢字的源或者至少是流,它們之間應該有形體上的一致性或者相關性,至少在造字方面有著內在邏輯的一致性或者相關性。然而,由於時代的變遷,特別是文字使用場合、文字載體、書寫工具的截然不同,二者之間的一致性很難呈現,相關性也隱含模糊。事實上,甲骨文與小篆相比,少有形體一致者,即使與兩周大篆甚至商鼎短銘相比,也很少有形體一致的。因此,用形體類比法釋讀甲骨文,必然有疏漏。如果疏漏出現在關鍵位置就問題大了。比如,因為金文中的“卜”與甲骨文中出現頻率最高的“卜”字形體較像,故將其隸定為“卜”,假如是錯的呢?我們能夠排除這種可能性嗎?再比如“貞”,如果不是“貞”而是“鼎”呢?甲骨文字的傳統辨識體系恐怕就會因為這兩個字的誤讀而垮掉。因此,字形類比法是一個起點或者契機,它可以引導出假設,但絕不是系統的、科學的方法。甲骨文最早被認定為商王卜辭,也許就是因為早期學者用字形類比法認出了“王”與“卜”這兩個字,再後來,就很少有人懷疑這兩個字。於是,商王卜辭的大輪廓、大語境就順理成章而少有人懷疑了。
  再次,陳陳相因的師承關係。在中國,學生推翻導師的學術體系,很罕見,他們能做的往往是闡發和維護、最多是完善導師的學術體系。師徒相授是其時私學乃至公學的基本路數。到了今天,學生更要維護師承關係,因為,你不維護,就不能過答辯,不能升職稱,那你還在學校裡怎麼混?和你一起做研究生的,人家10年前就升教授當博導住教授樓了,你呢,還是騎自行車回你的講師樓,丟不起這個人啊。
  同時,甲骨學需要很長的時間積累,等到把自己的青春全部投入之後,才可能看到一點皮毛;等到對這個體系有了深刻認識,已屆不惑之年;可能已經發現了很多破綻,但是不能揭開它,因為這很有可能造成原有體系的徹底瓦解,不僅毀了導師也毀了自己,因為很難再建立起一個新的體系。可見,目前已經看上去很成熟的甲骨文體系是多麼脆弱不堪一擊。
  最後,著錄的零散孤陋。特別是在早期,甲骨文著錄極為零散。早期的幾個研究者,所研究的物件不是全部的甲骨文,而是自己所收藏所見過的甲骨文,此乃“冰山一角”。“窺一斑而知全豹”是可能的,那是因為以前見過全豹或者心中本來就有全豹。而商人的契刻、商人的文字體系,卻是前所未見,這就需要最廣泛的全景式的涉獵,但恰恰正如前述,作為一種能夠價值倍增的民間收藏品,甲骨文沒有像後來那樣成為《合集》,而後來有《合集》的時候,甲骨學已經成為體系動不了了,因為《合集》的編纂方法就是在一套已經定型了的主觀思維體系下進行的,而不是客觀呈現。好有一比,在需要好工具的時候沒有,有了好工具之後,傢俱已經湊合著打好了,不再需要好工具,只是這傢俱太寒磣了。
  著錄不僅零散,而且孤陋。早期完全是拓片,不是照片(事實上,那時照相機在中國使用已經有50年,並不罕見,是完全可以利用的科學手段),有時候附帶摹本,但是先入為主的時候,摹本就不是完全摹,而是有自己的揚棄了。就算後來有照片,也很少有記錄是多大,更少有著錄記有契刻文字的部位。比如說背面,就很少有著錄。另一個孤陋之處就是缺乏考古資訊,很多甲骨已經失去了來源,不知道是某年某月出土於某地,出土時的自然狀態如何,地層坑位元資訊如何,周圍的環境如何,與其他的甲骨之間、遺跡之間關係如何,等等。還有,很多甲骨是為了商業利益作偽杜撰而來,是贗品,卻很可能成為研究的物件。
  總之,因為時代所限,雖然甲骨學是中國“舊學”走向“新學”的標本,但早期甲骨學沒有建立起科學的研究體系,天生營養不良,卻已經長成為一個老人,讓我們今天在甲骨學的科學化道路上障礙重重。
  題外話:筆者非常憂慮的是,到現在為止,中國都沒有從“舊學”走向“新學”,而直接接駁的“新學”,又往往是皮毛而不是本質。
  黃奇逸教授執教于四川大學歷史系,是徐中舒先生的研究生,門派正宗。黃氏在參與編纂《甲骨文字典》的過程中,就發現了甲骨文研究舊體系的種種矛盾,按照黃先生的說法,就是強硬的約定,混亂、困惑。他在《商周研究之批判——中國古文字的產生與發展》一書中,舉出了四十多個甲骨單字,分別給予了剖析,最後指出:
  就是這四十多個字,已足以說明甲骨學舊體系的約定與虛假、空浮的破敗事實了!在此我們要告誡學者的是,不要因為另外的甲骨文單字暫時逃脫了反駁與批評,那些文字的考釋與字義就是可以接受下來的,這才是剛剛開始。另外,若真正熟習甲骨文與舊體系的學者,一定會知道,我們對這四十多個甲骨單字的討論,已是根基性的與毀滅性的,有許多字只需一個字的毀滅,就是整個舊體系的毀滅!何況四十多個字呢?
  黃先生列舉了舊體系在文字考釋中經常甚至故意犯下的錯誤。
  比如生拉硬拽。舊體系中有不少單字,被隸定為很多的字,只要讀音相同或近似,就拿來用。試舉一例。包含“有”字的條目,在著錄中超過了1000條,是個使用頻率極高的字。以前很難讀通,而只要通假為又、侑、尤、祐,就都可以讀通了。很顯然,黃先生不認為這個字該釋讀為“有”,他甚至認為,在甲骨文所處的文字發育階段,甚至都不該出現假借。
  再比如釋讀出一個字,用在其他文句中不通,就採取各種方法讓它硬通。例如重新句讀,用標點斷句的方法,讓整個意思看上去勉強通順;或者完全靠自己臆想,硬把它讀通;或者就說古人刻寫時也有錯訛。最後實在不行,就採取鴕鳥政策,置之不理。
  (筆者按:事實上,目前被置之不理的甲骨文單字至少在3000個以上,占到了甲骨文單字總量的60%左右,未能讀通的條目也許就更多了。在已經認出的1000多個單字中,只有大約500700字是被公認的,其餘一半左右各家有各家的認識,這一家也經常反對那一家,而且都言之鑿鑿、有理有據。換一句話說,甲骨文實際上總體未能讀通。當然,有些專有名詞,比如人名、地名、特殊的器物名確實很難讀通,它只屬於甲骨文時期的特別約定,後來這些語詞包括所指與能指都不用了。這些字,當然讀不出來,也無需去硬讀。但是,考慮到文化傳承,考慮到那些特殊約定往往也是從原有體系中派生出來的,出現那麼大量的不能釋讀的單字與條目,確實不正常。)
  黃奇逸無疑是勇敢的,因為他幾乎否定了師承,推翻了甲骨文的傳統體系,這意味著他可能眾叛親離,可能失去很多體制內“成功”的機會。事實上,黃奇逸當上教授,也是近年的事。
  那麼,黃先生在摧毀了舊體系的大廈之後,有什麼建設性的體系雛形呢?
  黃先生給出了不是卜辭而是“錄辭”的核心結論。
  他認為甲骨文的功用是記錄備忘,記錄什麼備忘呢?黃先生認為,日常的生產生活是不需要文字的,只有在處理相關於神的事情,比如祭祀,才需要文字的記錄,因為害怕搞錯。甲骨文上所記錄的也是一種卜問結果,只不過是卜問將要舉行的祭祀中關於時間、祭品、祭法(祭祀過程)的安排。這是誰給的呢?當然是神。也就是說,甲骨文仍舊是卜辭,只是不是卜問未來會這樣還是那樣、是吉是凶、是福是禍,而是卜問我們什麼時候、以什麼方法程式來祭祀列祖列宗。因此,甲骨文上的文字,都是文字按照祭祀時間順序的自然疊加,本身不是什麼句子,沒有完整的語言邏輯,這也是讀不通也無需讀通的原因。
  黃先生的根據是什麼呢?除了傳統大學小學之外,宗教學、哲學、文化人類學、中外文字學,等等。另外,黃先生找到了古代典籍的支持,比如鄭玄在《周禮•春官•龜人》注裡所說的“祭祀先卜者,卜其日與其牲”(祭祀要先卜問神意,安排在何時,安排哪些祭祀物品)。
  這樣,黃先生的體系就很難動搖了。因為,它的每個字,都代表了一個(一組)物件或者會意了一個(一組)行為,能認出來的,比如鼎,那就是鼎,認不出來的,就是商代的一種器物,或者一種特別的行為,或者二者的結合會意,而由於時代久遠,我們已經無法指認它們了。所以,在這個體系裡,在甲骨文性質的研究領域中,沒有必要讀出的完整語句,甚至沒有必要去考釋那些沒有認出的字。
  黃先生還認為,人類之所以產生文字,不是庸俗的唯物史觀所理解的來源於日常生產與生活,而是來自於祭祀。在中國上古人類的知識體系中,祖先就是神靈。神靈有支配萬物的能力,把神靈(死去的祖先)伺候好,是必須的,絕不能因違背神意而遭致災禍。祭祀就是一種對神靈的膜拜與賄賂(與神靈做交易)。所以必須按照神靈的提示,將未來祭祀的日期與賄賂物品(那時候沒有人民幣和美金)記錄清楚,一點也不能出錯。所以要用到文字,文字不是拿來作資訊交流的,而是讓巫師們作為備忘錄的。
  筆者無資格也無意于討論黃先生的對與錯,只是有三個疑問存放此處:一、黃先生是否真的認為人類的祭祀活動,其意願、行為與後果,不是來自於人自身而是來自於神?二、如果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來自於神,那麼,黃先生是否核對過,那些較為完整的甲骨上所呈現的所謂“兆”,與最後刻在甲骨上的文字有著一致的關聯性嗎?比如說,朝左裂開兩路,就是要用鼎,要敲響鐘,朝右裂開三路,就是要用血水塗釁,要用童男童女各一。這種對應性存在嗎?實際上甲骨文中一文多辭的現象非常多,很容易得出結論。如果兆相完全一致,卻有完全不同的文字,或者完全相同的文字卻有完全不同的兆相,那麼,黃先生的此番假說也就應該從邏輯上站不住腳。三、如果有人認出了甲骨上的字,並且用這些字讀通了甲骨文,而且有些也正符合典籍記載,那麼,黃先生認不認?
  黃先生是體制內殺出來的一條好漢,而且涉獵廣、火力猛,但即使如此,學術界竟然沒有什麼回聲,這著實讓我非常驚詫——難道黃先生的觀點根本不重要?對既有的甲骨學體系不產生作用,所以完全不值得一駁?還是說,用沉默對待新知,讓所有挑戰者在沉默中自生自滅,從而讓原有體系繼續金剛不壞之身?

  甲骨文的釋讀---商王朝應有之景
  甲骨文是怎樣一直被當作“卜辭”的?在甲骨文出土的第二年有一部標誌甲骨文面世著作。
  新的見解之二——來自于民間學者璩效武的構建
  如果說傳統甲骨文研究體系可以用“卜辭派”來冠名的話,那麼,璩效武先生的學說就應該明確地稱為“非卜辭派”。
  黃奇逸先生看上去是反對舊體系的,但本質上屬於舊體系,因為還是卜,只是卜的內容不同。璩效武先生則徹頭徹尾地批駁了“卜”。
  首先,他認定,沒有典籍表明在周以前,人類有過占卜的行為。不過,這一點確實受到很大挑戰。雖然先秦典籍沒有記載商人占卜,但東漢那些經學家眾口一詞所說的周人占卜難道會沒有繼承,憑空而出?而且,司馬遷的《龜策列傳》開篇,總算是一重根據吧。另外,二里頭文化遺址的考古發掘告訴我們,早在夏商之交,就有龜卜現象,因為出土了有鑽鑿燒灼痕跡的龜甲。這可以算作鐵證嗎?
  其次,璩先生認為,最應該做的事情是,考釋出這些單字,然後放到所有出現這個單字的句子中去讀,能夠讀通才行。讀不通,說明字認錯了,再認。璩先生通過近四十年的釋讀,終於能夠像讀報紙那樣,把絕大部分甲骨文整句讀通了,不僅符合邏輯,而且有一些得到了典籍的映證。璩先生反覆強調,傳統的方法之所以遇到很大障礙,文句考釋錯誤百出,就是因為把甲骨文當作卜辭。如果把甲骨文當做一般的文字記錄,就可以很容易讀通。璩先生甚至認為,他已經考釋出70%80%的甲骨文單字。這確實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因為在業內,今天還在做考釋單字這種基礎研究的人絕對已經是鳳毛麟角。
  璩先生對甲骨文字的考釋,認定甲骨文是商王朝的文字檔案,它記錄了朝廷及其他政府機構的辦事資訊,而絕非什麼“卜辭”。
  璩先生功底深厚。在近四十年的研讀甲骨文字的過程中,已經非常熟悉甲骨文的造字原理,能夠輕鬆辨認單字和語句,乃至通讀整版龜甲文字,對其文例、文字記寫規則也總結出了相當多的規律。按照璩先生的說法,商代文字處在圖形階段,是按照現實世界中的人和物的形去構建文字的。在無法用形來表達意思的時候,就用音同來借字,所以甲骨文中有為數不少的假借字。比如“有”字的意,很難用形來表達,就借用“油”,盛裝油的器皿“”來表達,於是,在甲骨文中,沒有出現本意的“油”,反而出現極多的借音過來的“有”字。再比如出現頻率極高的完成的“完”,無法用形來表達,於是就借用了日常裝盛食物或飼料的“ ”來代表。
  在璩先生的描述下,一幅幅商代歷史畫面就生動地展現在我們眼前了。王子們是怎樣最終被確立為鼎主(即商帝)的;長儒(官銜名稱)是怎樣因為收受賄賂而被撤職查辦、最終被鼎王取消了這一官職的;商帝、商王、領主們是怎樣任命各級官員的,是怎樣與政府部門進行對話並且發號施令的;農業活動、手工業活動是怎樣開展的;乃至更具體到皇家駕車的車夫是怎樣因為車禍肇事而受到囚禁的;妲己下令抓捕箕子等等事件。
  璩先生來自民間,出身草根。他在物質條件非常窘困的情況下,全憑興趣與使命感,在甲骨文中孤獨地研究了四十年。說他孤獨,是因為他沒有獲得更多的學術資源和社交資源。偏居安徽蕪湖,資料來源極為有限,所用最多的著錄《甲骨文合集》來自於他在安徽師大圖書館的逐字手摹。他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給中國社科院去函表達了甲骨文不是卜辭的重大研究發現,又在世紀之交再次致函李學勤先生,但均未得到明確答覆。先生的學說體系,也沒有得到學界的任何關注,更不用說討論了。先生今年已經72周歲,身患高血壓,如果繼續這樣的研究狀態,看來也將成為“絕學”了,儘管先生已經自費出版了重要著作《甲骨文字辨釋》(上下冊),但誰知道它會不會就永遠躺在圖書館的某一個僻靜角落呢?

 

甲骨文近觀
  甲骨文字的研究,必須使用科學方法。科學方法本質上就是一個不斷的自我糾錯機制。假設,驗證(必須是邏輯和實踐的統一),再擴大應用範圍,發現問題,再重新完善理論,直到能夠解釋相關領域內的全部問題。
  如果發現有些理論只能用在解決局部問題時,就說明,我們還無法全面認識這個領域,此時,我們對這個研究對象的定義就要做更高一級的歸納抽象。
  基於以上的基本認識,筆者對甲骨文的定義是:
  以龜甲和獸骨為載體的古代(主要指已發現的商周兩代)文獻。
  這樣的定義,拓寬了甲骨文的性質。如果將甲骨文僅僅當作占卜記錄,那麼,很可能因為這樣的語境限制導致對甲骨文字的誤讀,最終,很可能將一部廣闊的歷史畫卷誤讀為一部由巫師們寫出的占卜文句。文獻,雖然外延寬泛,但至少留下了一條路徑,讓未來有志於甲骨學和商史的人們,不至於一開始就限定在狹窄的“卜辭”世界中。
  在我們不能往前進的時候,需要往後退,儘管這很艱難——這意味著我們曾經建立起來的龐大複雜的甲骨學體系遭到質疑甚至否定;意味著很多的商史研究素材可能靠不住,商史需要重新寫;意味著很多考古結論(比如婦好墓)很可能就是一個被旅遊業利用的偽結論,對地方經濟產生負面影響;意味著很多已經去世或者還活著的教授們所擁有和傳授的知識體系必須重新梳理甚至徹底摧毀。
  然而,退一步,更有利於看清楚方向和路徑;退一步,有利於我們利用科學思維和科學手段重新審視甲骨文;退一步,海闊天空啊。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魄力展開想像:
  首先,甲骨文不僅只是占卜記錄,也有可能是黃奇逸先生所說的對祭祀的日程和議程的占卜記錄,也有可能就像璩效武先生所說的那樣,是商朝廷及政府部門的辦事記錄,也就是說,甲骨片,是一種特殊的記錄載體,這種複雜繁瑣的記錄方式,出於皇家和政府部門,不見得只有占卜一個用途。
  其次,甲骨文字是甲骨文字,占卜痕跡是占卜痕跡,二者不必然發生聯繫,也許,有些甲骨文就是根據占卜痕跡而作的記錄;也許,作為檔案的甲骨片,人們不捨得扔掉,於是拿來做占卜之用,就像檔背面還可以打草稿,或者被活佛寫過字的羊皮可以用來隨身攜帶以作辟邪之用;也許,是周人在獲取這些甲骨後拿來占卜,或者為了毀壞商人檔案而採取的有點迷信的破壞方法,又是鑽鑿又是燒灼,甚至是打擊、掩埋;也許,這些鑽鑿燒灼就是為了把龜甲分解成一塊塊小片,用作為令符;也許,用龜甲占卜就根本不存在,上面這些痕跡完全是一種處理方法,為什麼這樣處理另當別論。
  正像璩效武先生說的那樣,甲骨學的核心是對文字的辨釋,不認識文字,其他的努力都是徒勞。甲骨文確實是一種特殊的研究物件,既是歷史學的研究物件,也是考古學的研究物件。本來,文字就應該是歷史學的研究物件,它無需其他佐證,因為它可以“自證”——自己證明自己,上面記錄了什麼內容,是唯一的和清晰的,比如說記錄了一次交通事故,而不需要更多的物證來說明這次交通事故。但是,正由於甲骨文難以辨釋,所以不得不成為考古學的研究物件,要用邏輯鏈來證明這些甲骨文字是用來幹嘛的。當然,如果這些文字都已經被認識了,情況就會大有不同。所以,認出甲骨文,仍舊是重中之重,是整個甲骨學的核心、基礎。
  那麼怎樣辨釋甲骨文呢?前輩已經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討,比如字形類比法、偏旁推認法、借音法等等。
  實際上,這些辨識方法都僅僅是打開了一個缺口,而不能形成科學的文字辨釋體系。如何能夠正確辨釋甲骨文,學理上應該非常清楚——所辨認出的字應該是被檢驗出文句的內在邏輯是清晰並且不悖的,同時,相同的字,用在其他的地方也是通順不悖的。
  具體說,首先是試錯,先猜出一些常用字的意與音。這個“猜”,應該回到文字創造的根本而不僅僅根據字形類比,因為我們無法簡單地由後斷前,由周銘文推商甲文,更不能簡單地由小篆去推測甲骨文。文字創造的根本,主要是象形。儘管一切符號加以約定都可以最終抽象為文字,甚至我們完全可以把八卦的符號延伸為一種文字體系——64卦象再排列組合一次就是4096個卦象,每個卦象代表一個字,這已經足夠了。今天的電腦裡,漢字輸入編碼不就是靠簡單的阿拉伯數字就可以實現嗎?早一點的電報碼就已經實現了數位編碼。但是,在人腦記憶和手寫文字階段,這樣的文字體系是不可能成立的,最最簡單的方法當然是望文生義、明義識字。抽象出一匹馬的形狀,就是馬字;一隻狗的形狀,就是犬字;一頭豬的形狀,就是亥字。這樣,自然界中的可視物相,就能被抽象為相對應的文字,比如日月、水火、草木、人獸、家居、衣著、食品、用品等,也有一些動作行為可以用稍複雜的會意方式表達出來,比如,兩個人背靠背,就是“背”;兩個人朝向同一個方向就是“從”;三個人在一起,就是“眾”;耳旁有口,即為“聽”;天空落點即為“雨”。在使用文字的實踐中,通過對文字記錄符號的局部形態加以改動和增刪,則能夠反映出更為豐富生動的資訊,比如手分左右,人分為站立的和跪坐的,二者又有形態(非常形象的姿態)的不同,從而表達出身份地位的不同。比如在璩效武先生的釋讀體系中,同為人形,卻細緻地分為中央級高官、子級官員、基層官員,以及衛士、士、民眾、僕役等多種。
  這些擬定、這些試錯、這些猜測,最終要拿到文句中去檢驗。有的時候需要若干組試錯的候選文字去排列組合,目的是達到句意曉暢,既符合客觀現實,也符合語法的內在邏輯,所謂“能指”和“所指”的統一。
  做到這一點還遠遠不夠。試讀出一定量的文字、語句之後,還要拿到其他出現相同圖形符號的語句中去檢驗,必須做到在其他語句中也能通順,既符合現實,也符合語句邏輯,這樣才能確認釋讀的正確性,不應該在這裡讀成這個字,取這個意,在另外的地方又讀成那個字,取那個意。
  應該可以肯定,出現頻率高的字,它們所組成的語句,假如釋讀正確,不會出現讀不通讀不懂的情況。假如有這種情況,說明釋讀有誤,要重新來。就在這種反複試錯和檢驗的過程中,文字的訓讀就會慢慢沉澱下來,集字成句,集句成篇。最後,如果發現有些篇章恰好符合典籍的記載,就更能夠確認釋讀的正確性,然後用這種正確的訓讀再去檢驗更廣泛的語句,逐漸地,完成對甲骨文字的全面釋讀。
  在反復釋讀過程中,我們會積累越來越多的造字方法,瞭解古人是怎樣造出這個字的。這種造字方法的得出,來自於釋讀的正確性。隨著對造字方法的深刻瞭解,就可以更有效地釋讀新的不認識的字。還有造句方法(語法)、文章體例(文法)、文章性質(陳述、抒情、疑問、命令或者祈使),等等。
  當然,對於某些出現頻率極低的文字,除非通過上下文關係的推導能夠確認以外,確實沒有辦法釋讀準確,這時,只能根據上下文關係,推測出這個字的幾種可能,留待未來的更多出土甲骨的驗證。
  如果甲骨文僅僅是有限的幾十板或者上百板,那麼,釋讀文字是非常冒險的,好在有字甲骨多達十幾萬片,有足夠的採集數量,之間有著足夠的邏輯關係供我們辨析,所以,徹底讀通甲骨文,是必然的結果。
  然而,錯誤的方法一定導致錯誤的結果,使甲骨文釋讀困難重重。這裡面有一個先入為主的問題。好比唇語專家,他們聽不見對象在說什麼,但他們已經確認了物件的身份和話題,這時,唇語分析才成為可能,如果沒有這種語境的確認,他們是無法有效分析唇語的。如果確認了甲骨文的性質是“卜辭”,那麼這個語境的暗示,將導致這個體系的重大疏漏。
  對於甲骨文來說,只有先讀通文字,才能逐步明確語境,而不能先明確語境,再據此釋讀文字,前輩眾多學者就是存在這樣的邏輯錯誤。甲骨文一旦被定義為“卜辭”,我們就會往占卜活動這個方向上靠,並且積累經驗。如果真的是占卜,那就對了,如果不是呢?如果按照璩效武先生的釋讀方法和已經形成的體系,可以更通順、更邏輯、更符合現實也更能與典籍記載相符合,那又怎麼解釋?
  所以,首先必須重新將甲骨文“還原”為一般意義上的商代文獻,而不是商王占卜刻辭,才能夠揭開甲骨文之謎。
  這裡,筆者提出幾個問題,不知道把甲骨文作為“卜辭”的學者們如何解答。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答,那麼,甲骨文作為“卜辭”的根基就有可能傾坍。
  1、為什麼如此盛大的社會活動沒有流傳下來?按照一般的說法,商人逢事必
,大小事皆,一事多,而且不僅王室卜,民間百姓也卜。請問,這滲透到社會每個細胞的活動,為什麼沒有流傳下來?周代商,而不是周滅商,周人對商人的文化否定並不是推倒重來,全盤“周化”,那麼誰滅了“占卜”活動?換一句話說,為什麼如此盛大壯觀的文化活動一下子就偃旗息鼓、悄無聲息了?再進一步推問,是不是本身並不存在我們所描述的商人占卜活動,而只是我們沒有搞清楚甲骨上的文字,只是看到了那麼大量的甲骨文中的“”字,從而導致的歷史場面的錯覺或者幻覺?而這種幻覺僅僅是百十年以來發掘和研究甲骨以來所形成的。
  2、為什麼先秦典籍沒有記載商人如此重要的社會活動?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周人繼續了商人的占卜活動,因為《周禮•春官》中就有記載,《易經》也有若干處提到龜蓍,只是沒有發現大量考古證據,那麼請問,先秦典籍為什麼沒有記載商代的占卜活動?
  3、為什麼傳統甲骨文字考釋矛盾重重,且至今大多數文字不可辨釋?翻開《甲骨文字典》就可以知道,我們能夠釋讀的甲骨文字是有限的,大約只有三分之一,即使一些常用字,不同的專家也有不同的解讀。問題是,在商代那個時候,一個字形肯定有它確定的讀音和確定的意思,可能出現多音多義字,但絕不可能出現同一個字有完全不相干的意思和完全不相似的讀音的情況。
  4、為什麼沒有人考證文字與
兆之間的相關關係?按照傳統甲骨學體系,貞人是通過對兆的觀察(占),來解讀其意並且刻辭記錄(可以參看《史記•龜策列傳》中唐人補充的甲骨占卜技術),那麼,文字與兆之間就一定有相關性。換一句話說,相同的文句,一定有相同的兆紋,相同的兆紋也一定對應著相同的文句,至少是相同的文意。然而,沒有人對這種相關性進行考證。進一步說,如果相同的兆紋沒有對應相同的文句(文意),而相同的文句(文意),卻對應了不同的兆紋,就基本能夠說明文與兆之間,沒有相關性,那麼,根據兆紋來占卜,文字是占卜的刻辭,這種猜測就可能失去重要依據。
  5、如果命辭、驗辭刻寫在後,就不應該與兆紋相交重疊。筆者曾經強調要特別注意文字與裂紋的分佈關係,那是因為,如果燒灼使之產生卜兆,根據
兆得出占卜結果,那麼,至少所謂的命辭和驗辭,就應該出現在兆紋的旁邊,而不應該與兆紋相交叉相重疊。然而,有那麼多的文字,卻顯然與兆紋交叉重疊,明顯是先刻字,後有兆紋,這怎麼解釋?進一步說,會不會兆紋與文字沒有關係?或者有關係,也沒有先燒灼後刻字的時間關係?
  甲骨學的根本出路只有一條——以科學思維加強基礎研究
  甲骨文是商代文獻這一定義的提出,非常重要。其價值主要體現在:
  1、用“文獻”取代“卜辭”,內涵的特徵減少,擴大了外延,意味著甲骨文有著更多的可能性,以此可促進甲骨文研究跳出原有的框架。
  2、用“文獻”取代“卜辭”,明確地展示了甲骨文更為重要的史料價值,使甲骨文研究能夠獲得更廣泛的支持,跳出文字學的框架,直接與歷史學接壤。
  將甲骨文當作一種文獻,是以科學思維加強甲骨文基礎研究的基礎,惟其如此,才能摒除原有蕪雜資訊,接受更加廣泛的推測,進而一一驗證,獲得更加可靠的研究成果。
  僅有科學思維的開端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更多科學方法的使用。
  具體而言,以下一些要點是無論如何應該給予重視的。
  第一,甲骨文從理論上是絕對可以被全面釋讀的。
  甲骨文是一種文字,這不會有任何人反對。文字一定有確定的形、意、音,這也不會有任何人反對。文字的無序排列組合,當然讀不成句,只要成句甚至成章的文字,一定可以用到別處,用到任意一處。
  正是建立了上述的邏輯,我們才能認定,甲骨文字與甲骨文,是絕對可以被全面釋讀的。
  然而,甲骨文出土百十年,卻沒有被全面釋讀。正像一些學者如黃奇逸教授、璩效武先生所指出的那樣,矛盾百出,疑竇重重。
  我們提到過,甲骨文具有雙重屬性。作為文字,它具有史料的屬性,作為沒有被系統釋讀甚至其性質都不明朗的文字,它又不得不作為一種遺物,成為考古學的對象。這真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原本可以“自證”的體系,卻不得不需要其他的證明,那些鑽鑿燒灼痕跡,實在是繞不過去的。這就需要甲骨文研究學界,必須有系統思維能力和跨界研究能力,至少有協同作戰的能力。
  第二,文字考釋是甲骨文研究的根,要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
  正如我們所指出的,甲骨文理論上是可以全面釋讀的,是能夠“自證”的。關鍵是如何進行文字考釋。
  現狀是,像璩效武先生這樣的學者,太少太少。人們挖空心思把一片茶葉包裝成鑽石賣出去,堂而皇之地將萬元茅臺酒鋪灑在官場商場的酒桌上,也不願意付出哪怕九牛一毛,去探索中華文明的開端和延傳。而在甲骨學業內,似乎甲骨學研究已經大功告成,對甲骨文已經瞭若指掌,其研究成果懷疑不得,所有的新探索都沒有結果,所有的探索者都只有遺憾。
  這話好像有點過,但是我們來看看現實: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的甲骨文資料處理工作進展到哪裡了?至今連個權威的完整的甲骨文資料庫都沒有。電腦資訊化處理技術在甲骨文研究領域的應用遲緩到令人吃驚。要知道,如此浩繁的甲骨文資料,其圖像資訊處理是至關重要的。在殘片綴合、文字考釋、性質界定等基礎研究過程中,影像處理分析技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記者參觀過安陽師院的甲骨文資訊處理研究室,他們想有作為,但靠他們這一點人力物力和甲骨資源,又能做出什麼?國家圖書館的館藏甲骨資料庫已經初具規模,但圖像檢索功能沒有,因為沒有科學的甲骨學認識,也就沒有科學的甲骨文檢索方法。但我願意相信,有了這麼好的原始圖像資料庫,應該會對甲骨文考釋助益極大。感謝我們的公共學術機構,看到他們所做的工作,使我們經常感覺到不太孤單,甲骨學仍有機會得到徹底的重視,仍有機會由“絕學”轉為“顯學”。
  第三,有了完整的原始圖像資訊資料,就需要一一驗證多種假設。
  甲骨是全息的。在以前,它只是“卜辭”的載體,而在今天,它應該是“文獻”的載體。這樣,我們就有可能對所有的假設進行驗證,在得到結果之後,將其運用在更多的場合,如果運用曉暢,則進一步證明其合理性,如果出現問題,再返回重新驗證或者修正假設。這樣的往返過程就是科學方法。通過典籍來做出各種推論,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假使典籍記載也是相互矛盾或者分歧的呢?就會導致不必要的口水仗。通過邏輯判斷也會出問題,因為不同的世界觀一定會導致不同的邏輯。邏輯和典籍都很重要,至少它們能夠給出很多假設,作為研究的起點,但最終要獲得實證,還得用物證來說話。
  甲骨文是中華民族的寶貴遺產,從1899年被發現時,它就向世人彰顯著無窮的遠古資訊。然而,四代學人的不懈努力,也許尚未掀開這部歷史寶藏的帷幕,這一切,都因為我們不認識那些字,更可怕的是可能認錯了那些字。因為從一開始,我們就走錯了路,沒有構建起科學的研究體系。
  不怕,一切都可以重來。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我們從來不會輸掉什麼。

 

對於甲骨文應有的科學邏輯

  甲骨文是什麼?甲骨文記錄了什麼?真實的商朝是什麼樣子的?

  這三個問題要回答起來並不容易。回答這三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從科學的邏輯上來推導一下。一般來說任何東西都是量變而後質變而成,一般來說不可能一有就完美了。當然任何東西也不會立馬消失,一般來說消失的東西都會留下一個長長的尾巴而後消失。

  從考古和我們一般邏輯觀點來看,商朝前或許有夏朝或許沒有。不論商朝前有沒有夏朝,但是從出土的文物等各方面考證,在商前的科技肯定沒有商發達。

  從我們的考古和歷史文獻我們知道周朝的一些事物,這些事物很多是確定。那麼我們知道的周初有哪些確定的文化。因為我們知道周有哪些文化從邏輯上來說我們大概能推測商的文化。這也是基於一個簡單的邏輯,因為文化是延續和加速發展的,越早的歷史時期發展就越慢,改變越慢和改變幅度越小。

  我們知道周初已經有姓氏,祖先,祭祀,鬼神等各方面思想已經基本成熟。繼承,爵位,軍事,政務等各方面的封建制度基本成熟。農業,冶煉,建築等各方面的封建科技基本成熟。可以這麼說周初的思想和清末的思想很多地方都很類近,當然今天我們血脈裡面還是有這些思想的殘留。那麼是誰把這些東西放到我們的血脈裡面呢?特別是剛開始的時候是隨開的頭。在甲骨文出土前我們知道肯定是周前。記住這是一個重要的邏輯節點,文化在周前已經成熟。

  我們知道秦開都江堰設鄭國渠奠定後來整個華夏文明水利系統的基礎。可以說這兩個工程教育整個華夏樹立一個閃耀幾千年的標桿,因為水利的工程華夏大地迅速進入了農耕文明。率先進入農耕時代的秦統一了中國,那麼之前我們的華夏文明是農耕文明嗎?我們是什麼時候定居的。如果沒有甲骨文這個很難有定論我們只能從出土文物和歷史文獻中推測,首先我們知道周朝的周天子是天下共主受四方朝貢,當然這種朝貢不是後來的儀式性,而是一種實在的物資輸送,當然這是有基礎的,這個基礎就是武力、文化和科技的領先。如果這三個領先一個崩潰基本這個系統就崩潰,這三者相輔相成,缺一個就不穩。要如何達到這三個領先呢?

  首先我們知道周初的生產力肯定低於春秋戰國,從文獻記載看整個春秋戰國時期科技和生產加速發展,而且當時人已經知道科技的發展必然導致國家變大,秦王和鄭國關於鄭國渠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到。秦是第一個實現真正華夏一統的王朝。在秦之前沒有國家以一國養起足夠的軍事力量實施遠端的打擊,也就是從肉體上消滅反對者是不可能達成的。當然周也不可能,周的科技更落後更不可能,那麼周是如何佔據坐穩共主位置幾百年?

  答案很簡單就是不是自己生產,從邏輯來說只有不是自己生產才能有這麼強大的軍事力量。既然不是自己生產那麼只有貿易才有可能。也就是周初周用貿易實現發達從而具有了共主的位置。記住這是第二個重要的邏輯節點,就是商是通過貿易來強國的。

  《論語》為政第二裡面有“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孔子對非常想瞭解商禮,他有一個學生因為明古禮而備受其喜愛。孔子一生最求商禮,沒有看到商的任何記載和文字。孔子離商大概400-500年,從歷史文獻我們可以知道周取代商行的是壓服而不是覆滅,也就是說周朝建立之時商的整個社會體系和人基本都是可以延續的,用現在通俗的說法是最早也是最成功的斬首行動。商的曾經燦爛的文化凝結的商禮呢,為什麼沒有任何記錄?今天出土的甲骨文讓我們確證商的璀璨。孔子尋不到商禮必然有原因,而且這個原因必然是一種革命式的。只有某個地方發生了重大變化才能崩潰舊的東西。孔子感歎過禮崩樂壞當然他遇到的和今天遇到比應該要崩壞的小點。一般來說如果沒有新事物的傾覆式灌入思想、制度和科技不會崩壞,顯然當時不可能出現冒泡一樣的新事物。所以從邏輯上來說和生活有關的絕大多數東西都是延續性的向前發展。這種延續性的向前發展基本都是陳陳相因必然會導致改變很慢,導致故舊得以流傳。

  文字記錄先人的智慧而後傳達給後人,因為文字的存在導致思想可以流傳。孔子的禮也是因為文字而得以被廣為認可。商朝有文字為什麼他的禮沒有被記錄流傳呢?因為從邏輯上我們知道商和周在思想,制度和科技上基本都沒什麼大改變,按理說商禮會通過商的文字延綿四方歷經時間。但是不幸的是到了孔子之時已經蕩然無存到不可考。基於這些我們只能推測商周之間的文字有巨大的差異。這種差異需要比漢字簡化的差異大才可以達到蕩滌舊文的可能。

  商和周太近而且聯繫緊密,周初的東西所有制度文化基本和商就一樣。我們知道周初的文字和後面的文字基本沒什麼大的異變,從出土的甲骨文我們可以看到甲骨文文字本身也沒有很大變異。但是甲骨文和周的文字差異非常大,從形體、筆劃結構和行文來看都差異非常大。而後我們知道現在漢字進行了簡化,簡化漢字的目標是為了使文字簡單到普通人可以學習的程度。也就是漢字簡化是漢字的一次進化,進化到所有人都可以學會。進化前後的漢字,也就是簡繁體字之間差異很大,基本上可以說學簡體字長大的人基本沒法通讀繁體字文章。我們看漢字簡化前後,基本所有東西沒有改變,就是文字改變,但是文字的改變導致了我們之前的有繁體文字之物不可讀,如果沒有保護不用多久這些繁體文字的事物必然消弭。

  現在我們看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和甲骨文與周的金文的差異,我們可以有個猜測,這個猜測就是漢字在商周之間進行了一次如解放後的進化。如果解放後的進化是第二次進化解決文字適用範圍問題,那麼商周之間進行的第一次進化也解決了一個大的問題。這個問題一定要有第二個大或者略小。那麼是什麼樣的問題值得一次文字進化的產生?第二次文字的進化是為了喚醒廣大群眾這樣我們才可以跟上時代步伐。但是第一次肯定沒有外在原因,出現外在原因一定要前後發展重大變化。商周之間這種變化從考古和文獻上是沒有發現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商對文字的需求和周對文字需求有什麼不同。從考古和歷史文獻我們可以看到商也是共主。當然商當時的生產力更低。所以在甲骨文創始之初的商應該更依賴貿易。這個和我們一貫的觀點有點出入,我們一直都認為我們是耕種文明,實際上耕種是所有文明的基礎,但是只有耕種的話文明是不可能發展起來,文明天生就是交流的產物。

  文字是人類智慧的結晶,這種智慧的結晶必然有產生的原因,必然是滿足某些迫切的原因。文字的進化也是。甲骨文非常有可能是商人發明的,當然這個沒有確證。在甲骨文發明之初人類有一個對社會的全面認識,這個認識肯定比周更短淺。商人對整個世界的全面認識進行分類總結,總結出一個個單獨的意思,是不可替代的思想的基本感念,這些意思組成了一個意系統,這個系統裡面的意進行組合就是我們對世界的基本認識。同樣我們人類生理上有一套發音系統,這套系統放我們可以發出有限的可以被辨識的聲音,這些聲音的組成的系統就是我們可以說的話的系統。在沒有文字之前聲音系統和意思系統進行耦合,互促互改,經過漫長時間我們形成了語言。

  語言是由音系統和意系統的耦合產生。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邏輯節點。基於這個邏輯節點我們可以得到幾個有意思的答案。

  首先如果環境不同則必然導致人民生活涉及的東西不一樣,這樣人的認識會不一樣,這樣他們一個個基本的意的單位就會不同。這個通俗的說就是認識不同,這就導致一個地方的語言在另一個地方使用的時候很多意思表達不出來。比如現在很多客家人比如我就很難用普通話表達一些東西,比如獨特的菜,很一些風俗相關的詞語等等。這就是方言壁壘,任何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都會可能產生一種獨特的方言。這種方言是統一語言的最大障礙。

  因為社會不斷改變,我們的對世界的基本認識必然改變,這種改變導致意思系統改變,這樣就導致先後兩代人的語言必然有差異。在生活中我們也常看到這種現象,比如我們和世外桃源的人是沒法討論引力波的。因為我們沒有共同的認識。

  在普通話推廣前,當然現在也是華夏大地方言林立。而在甲骨文創立的商初,人民的交流更少,對生存環境的改造能力更弱,可以武斷的推測一下當時方言必然更多。也就是不可能有一個語言可以通行遠方,確確的說在普通話推廣前都沒有通行的語言。而統一他們語言基本不可能最起碼在新中國前沒有普通話這種東西。

  商朝是一個貿易國家,這是從邏輯推導,以及出土文物證明的,因為他們的龜等物資來自遠方,龜不可能自己來的,肯定是人運過來的。商的很多物資的供應都依賴遠方。在古代貿易型的國家對水運的依賴非常重,因為當時水運比陸運經濟無數倍。商朝經過幾次搬遷我認為是基於水道改變而遷移,不是我們認為的耕種過多導致肥力問題。基於這個觀點商的重點水道應該進行了大規模的維護建設,而耕種用的水系統應該建設維護的會少非常多。當然因為時日改變我們不能看到當時的水利網路。

  商人是一個貿易型國家,物資依賴四方,這就要求他們能和四方交流並且穩定四方,但是當時林立的氏族和無量方言,這就要求有非常多的很多專業遠行者,這些人見多識廣是當時不可多得的人才。當他們的數量和行走的範圍更加的寬廣的時候,他們就產生了一種需求,就是他們需要非面對面的傳遞資訊。這種非面對面傳遞資訊的需求是文字產生的基礎。

  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的創立文字的目標都是給本族人或者語言一樣的人使用的。因為他們用一樣的語言和共同的世界認識,所以他們可以創立一種基於語音的文字來交流。文字是一種基於書寫的符號系統,這個系統就是字元系統。一族內的共同語言情況下,文字直接對應聲音無疑是最簡單的方法。基於這種方法創造了這個世界多數的文字。

 

  基於語音的文字有一個非常大的特效,就是如果遇到他族的方言就沒辦法了。因為他的文字先釋讀成語音而後語音對應需要表達的意思,而不同的方言的人本來就不能用各自的語言進行交流。

  商人要的文字是跨族和語言的,這就要求這種語言不能局限一種語音來釋讀,而是要很多的語音來釋讀。顯然基於語音的文字不可能達到這個目的。商朝人另闢蹊徑他們沒有基於音來創造文字。

  商朝人把字元系統和意思系統進行耦合,這種耦合而成文字就是會意文字。漢字是會意文字,我們這片土地產生會意文字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在商中創立文字必然是會意文字,如果當華夏大地充分交流後產生形聲文字機率就會增加。在甲骨文創生的時候可以說華夏大地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調方言林立。

  甲骨文創生之初首先考慮肯定是傳達意思,也就是以能有效傳達意思為目標,因為當時方言林立所以可不可以讀出來就不重要了。當然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商人不發明一種只有自己人能讀的形聲文字呢?答案是當時他們人少而貿易很大他們需要很多幫手來穩定遠處,特別是當自己人不在的時候。基於這些從邏輯推導一個結論就是甲骨文是一個純會意文字,沒有讀音。

  我們知道周朝的文字已經可以讀了,而甲骨文是純會意的。也就是甲骨文到周朝的金文,我們的漢字完成一個重要進化,那就是用語音重構了會意文字系統,從而達到意形音的統一。問題是為什麼周朝可以做到這個統一,原因很簡單,整個商朝的大貿易和科技導致整個華夏大地上大家的意思形態類似,也就已經變成華夏一族,可以所華夏族是商人一手締結而成,這樣就導致整個華夏大地意思系統一樣,而且每一個意思都有一個音,當然各地的音不一樣,這就是形成同意思的系統的多方言態勢,這個為漢字可讀奠定了基礎。這種可讀但是讀音各異的狀態一直到解放前都沒有改變。普通話的推廣完成了字意和唯一音的統一。當普通話完全取代各地方言,漢字的三次進化才完成。第一次可讀出音,第二次簡化到適合大眾,第三次統一發音。

  為了更好的有效的傳達意思,特別是當受者不能很好得到文字的載體時,要求重要的意思優先傳達。當時承載文字的載體不容易保存和運輸,這樣就容易丟失文字,而且當時文字的著錄非常困難,這些都要求重要的優先。基於這個基點,我們很容易得到一個複合邏輯的結論,那就是甲骨文必然重要的意思書寫在前,不重要的修辭在後面。

  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甲骨文和後面的漢字都是方塊形為主,也就是為什麼漢字要把所有字根容納到如此小的結構裡面,其他文字都是把文字的結構部件進行平排。這個需要從文字的可能載體和書寫的工具來考量,當然也有會意和形音的天性有關。商人所在地不容易獲得輕便平整片形東西,如皮,商人容易獲得免費的骨頭,骨片的面具有限而且脆,這就導致文字的書寫範圍有限,這就導致必然要求文字內多結構。

  從出土文物和歷史文獻我們用邏輯得出幾個結論。
  一, 甲骨文字不能讀,是純會意文字。
  二, 甲骨文和金文之間有進化,導致不能一一對應。
  三, 甲骨文行文應該是重要在前不重要在後。
  四, 甲骨文裡面我們應該可以看到我們周初就有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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