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喜歡與愛
2009/06/02 12:56:33瀏覽1035|回應8|推薦69

應網友的要求,放上十幾年前的舊作,網友說,印象中以前好像在「心之界」城市看過我的詩@@,含蓄地建議我再放上那些東西。 (這位朋友是美言了,詩是談不上,那是不成文的短句,承蒙Rebe不嫌棄。)

其實我能理解他的痛苦,整天看著一下子這個議題一下子那個議題,全部是箭拔弩張,風聲鶴唳,打打殺殺,充滿肅殺之氣,他大概忍我這個老憤青忍了多年,真為難網友們了。人家的部落格,有美食有旅遊有心情有親子有美文有浪漫的詩,而我呢?給了人一堆痛苦?! 

謝謝你們不離不棄,忍耐我許久!  

這位網友建議我再把那些文章放上來,可惜那些電子檔早沒了,我翻箱找,找了這張紙,重新再打字,這一篇是十幾年前寫的,是一個失敗的小說碎片,在小說裡面,我設定了一個叫losopher的角色,是有點帶著哲學也好,道德也好,教條也好的老先生。 (只見紙上還有鉛筆眉批:愛是unique,卻不佔有。)

看著自己煞有介事討論愛與喜歡有什麼不一樣,天呀,我的呆氣真是渾然天成呀!

post小學生作文,博君一粲!

 

大老鷹姐姐敬上

 


喜歡與愛並不同,喜歡是有選擇性的,挑選好的部份接受,不好的就不喜歡,然而愛是包容不完美的,有缺陷的部份──例如母親對智障子女的愛,對發生車禍而成植物人的兒女,仍費心盡力地照顧,不計代價付出,卻無怨無悔。 

然而一般男女之間初步發展的戀情,在我看來,不是愛,而是比較偏向於喜歡與欣賞。喜歡不僅是用在生命體,也包括無生命體,例如一只漂亮的水晶杯,我看了很喜歡也很想擁有它,但是杯子不小心摔壞了碎掉了,我雖很心疼,卻不會為它年年哀痛。

 所以喜歡是──

1.      選擇自己之所好,

2.      我們希望擁有它。

但是喜歡用在生命體上──雖然我們可以選擇自己之所好,絕不能像水晶杯一樣,把這個「生命體」據為己有,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如鞭笞牛馬使之為我們馳車耕田,或以「意志」期待、期盼對方的行為都能如自己所要求的去遵守去達成。

 「我愛你,所以我不能失去你」,時下的流行的觀念裡面含有「佔有」的元素,是把這個生命體當成你的財產,這樣一來不免就有把對方「物化」「奴化」之嫌疑,對方不是你頭頂上的皇冠,也不是你家叫「哈利」的狗,讓你呼之即來,揮之則去。

真正的愛是為對方著想,體貼對方。如果對方想跟你分手,雖你很傷心,但是你會尊重他(她)的自由意志。能懂得尊重,懂得割捨,才有資格交男女朋友,不然最好去養隻狗或者搜集古董吧。

由欣賞、喜歡之中,我們或許會發展出更溫柔更成熟的感情,那麼這時候,不只是喜歡了,而是進入愛的境界。昔日英姿煥發如今成了禿頭大胖子,舊時紅顏如今成了黃臉婆,然而只要彼此能夠會心──不僅是歡樂時刻是兩個靈魂的擁抱慶祝,連憂愁也變成是兩人肩上的共同承擔。

 恕我言拙,還是讓紀伯崙來說話吧

 

在你們合而為一時……要有間隙

讓自由的風在你們之間舞盪……

彼此相愛……卻不要禁錮對方……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3004470

 回應文章

周小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6/06 09:08

好個溫柔。讚啊~~~~~~~~~~~`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11 08:07 回覆:

切,小美妳看過我的,

人不如文,反差很大,差很多啦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嗯..
2009/06/03 21:39

妳好....

嗯嗯!  認同 ^_^

寫的很好..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4 00:32 回覆:


靜 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難得窺見
2009/06/03 20:12

大老鷹的柔性言語,當然一定要來推薦加寫回應囉!^^

大老鷹寫的是「成熟的人對愛情應該有的方式」

但現在許多人,難得見到兩個人都具備有成熟的個性與思想,常常看見一方理性的能夠給予尊重與空間,但另一方卻把方便當隨便、把自由當放風,很隨意地就有劈腿事件發生...然後就會說:「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這樣的,我並不是真的故意要傷害你的...」

 嘻...我隨便說說的...若有讀者發生類似情節,純屬巧合...^^"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4 01:49 回覆:

呵,的確,「大老鷹的柔性言語」是"刻意營造",展現大老鷹"從良"的誠意
不過沒什麼用,狗改不了吃屎

劈腿是私德問題,我不知說什麼好?  可能外界誘惑太多吧?
隨便劈腿,就看他的另一半能不能接受,如果能夠接受或忍受,旁人也無法置喙。


TT.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聽 ~ 見過大老鷹姐姐的人說
2009/06/03 12:10

大老鷹姐姐其實是位既年輕又貌美如花的女孩

卻因喜好批判犀利的文學而獨樹一格

今見十年之前 ( 鷹雛時期 ) 之於情感的視見

竟然就能有如此圓熟的見地,果真是鷹一族的...就不同於一般的凡人麼?!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13:51 回覆:

哎~T.T.美女:

您有所不知,真相是──有些人是心腸好日行一善,像如晞雞蛋孃她們;

更多的人是大老鷹拿著刀子架在他們的脖子上,逼他們一定要說好話,性命攸關哪,這些苦主迫於大老鷹淫威,不得不違背良心說違心話。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13:49 回覆:

Dear T.T.美女:

貌美是妳,年輕貌美如花的女孩是樓下的空中檸檬愛玉!

我已仰慕妳好久!

送給您沈教授的詩


空中的檸檬愛玉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詮釋得真好!
2009/06/03 01:40

深表同感

愛一個人有時候真的可以沒有理由,卻可以愛得死去活來

不過話說回來,有時候我的〝喜歡〞也到很嚴重的地步

我媽常勸我:「買東西之前捫心自問『我不買這樣東西會死嗎?』」

結果我的答案常常是:「是的,會死!」

所以我喜歡得不得了的東西,最後通常都還是被我買回家了....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02:39 回覆:

佩玉美女 


筆記阿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保護小雞的鷹
2009/06/03 00:50

大老鷹在聯網獨樹一格,自成品牌,起碼阿本讀來只覺受益,未覺痛苦。

如果真有痛,那是讀後的心在微微颤痛。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01:56 回覆:
^^

高妹兒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真愛從敬開始
2009/06/02 23:55
年紀輕的愛,總是有很深的執著或控制,年長後,經驗和體驗大不同,放開了,反而幸幅滿滿。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00:24 回覆:
^^

阿明
尊敬仰慕
2009/06/02 23:00

哇!大老鷹姐姐在十年前就有如此高深文采,失敬失敬!以行雲流水、文思泉湧、出筆成章來形容還不足以表達小弟對妳的敬仰。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2 23:19 回覆:
行,麻煩請上三柱香每天向東方膜拜。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9-06-03 02:35 回覆:

阿明,

雖然大老鷹很潑辣,你應該沒有生命危險,

雖然大老鷹很機車,我應該沒有脅迫你,

不必如此過獎,否則很多人要找廁所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