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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碗吃肉.大杯喝酒 Irish Stew + Guinness
2007/04/18 10:59:48瀏覽3456|回應15|推薦36

  

擺脫了超級機車的海關,卻難以擺脫行李延誤的沮喪。拎著Aer Lingus櫃檯小姐好心賞給的盥洗包,出了機場,搭個公車,經過沿途宛如英格蘭鄉鎮的風景,二十分鐘後就到了市中心。舉目四顧,街短,房矮,人少。這裡,真的就是西歐文明的極西之處,睥睨文學和戲劇領域的愛爾蘭首都,都柏林?

在都柏林重新認識的第一個英文字,就是Dublin自己,唸起來應該如「搭」柏林而非「都」柏林。當年不知哪位老兄的翻譯,害人不淺,若不立即自我重新教育,與人對話時不知身在何處。

在此地重新認識的第二個英文字,當然就是四處可見,普及率僅次於DublinGuinness,健力士,也就是所謂金氏世界紀錄的那個金氏。我並不打算重新認識世界紀錄,反正紀錄只是用來給人打破的而已。愛爾蘭雖然是威士忌的發源地,但今時今日談起威士忌,世人只知有蘇格蘭。真正讓愛爾蘭在酒界揚名立萬的,還是Guinness

我對Guinness的初體驗,來自於超市大減價時買的那一罐。色黑,味悶苦,而且,竟然上頭。我雖無酒量,但自忖不應不濟若此,想來該是這酒不對路,從此不碰黑啤酒。只是萬萬沒想到,有一天竟然會闖進這黑啤酒的家裏頭去。

有行李箱,明天該穿甚麼去開會?六點半了,百貨公司早已關門。唉,不想那麼多了,為尋今朝酒,先往聖殿走。在橫越都柏林的利菲河 (River Liffey) 南岸,有塊曾經髒亂不堪的區域,在地方人士經過社區總體營造之類的努力之下,呈現出了新生的氣息,卻保留了19世紀的色彩,三層樓房,石塊路面,街道的寬度剛好夠行人自由漫步,騎警策馬奔馳,林立的餐廳Pub與蜂擁而入的歡樂氣氛,使得名為Temple Bar Square的這塊區域成為Irish Pub的聖殿。在這裡,越夜越美麗,喧囂常至半夜兩點,公車還配合發車載酒鬼們回家,此舉在歐洲各城實為罕見,尊之為聖殿又何妨。

對歐人的作息而言,七點正是風光明媚,還早得很。但台客心知肚明,既然自己一人覓食就別跟人擠。聖殿叢中選中碼頭酒吧 (The Quays Bar) 一間,樓下是給綠色小精靈們喝酒看球賽用的,用餐,請上二樓。

也不用多看菜單細斟慢選了,又不是在巴黎,來到這清淨純樸的國家,不就應該點個傳統料理愛爾蘭燉肉 (Traditional Irish Stew),試試農家風味?飲料,當然也不點舶來品紅白酒,應該鄉土一點。至於選哪支啤酒,是GuinnessMurphy’s,還是Smithwichs?本想碰碰運氣看有沒有Bulmers,蘋果西打應該容易入口,結果人家沒賣這種沒骨氣的酒。那,那就給他道地到底吧,再試一次Guinness,大不了回旅館趴下!

大碗端來的燉肉,老遠就能看到裊裊的熱氣,撲鼻的香味,大塊鮮美的羊肋排,加馬鈴薯、紅蘿蔔、洋蔥切塊一起燉煮,清淡的烹調方式,簡簡單單讓羊肉的鮮味透入濃濃稠稠的湯汁裡,被各種根莖類所吸收,最後灑上剁碎的荷蘭芹和百里香調味。大口啜飲又綿又濃又有料的肉湯,讓羊排的多汁狠狠地在口中迸發出來,溫溫熱熱,直到最後一口。

有肉豈可無酒。一品特的Guinness,帶著還在逐漸成形的厚厚白帽。怎地,這酒是淡褐色,不是深黑色?漂亮的女服務生答曰,新鮮的Guinness正是這個顏色,從桶子裏倒出來之後,要等個十分鐘左右,才會深黑。望著杯裡細微的氣泡逐步穩固那黑白的界線,別等了,頂著杯緣深深灌了一口,這,是奶油還是泡沫?質地細密近乎實體,而這酒,苦後微甘,清澀而不滯喉,讓我開始疑惑起來,在台灣喝的,真的也是Guinness嗎?再來一口試試。

 

酒盡肉飽,識相地把現場還給夜來狂歡的歐人吧。踱出餐廳,傳說中的Temple Bar正在夜裡閃耀。

 

 

我應該混跡人群之中,再找一家Pub喝一杯嗎?殘存的理智告訴我,為了明天的會議,該回旅館去洗衣服囉。

 

 

 

  

( 休閒生活美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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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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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應
2007/04/19 14:21

SF小女人

您客氣啦.

狂想家

這餐確實有配裸麥做的粗麵包,  但是形似吐司, 而且附奶油一塊, 所以沒拿來沾肉湯.


狂想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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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吃..
2007/04/19 12:41

來塊麵包沾肉湯..應該很讚


用心吃,用心玩,用心看,用心感覺

SF小女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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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13:30
歐洲味道濃郁。燉肉與啤酒香醇。好文喔!

馬丁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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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07/04/18 11:41

捏捏

妳講的也有道理啦, 當年那位仁兄應該像妳一樣有多唸幾次喲.


捏捏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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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
2007/04/18 11:39

都柏林

總比

搭不靈

都不靈

好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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