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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1 16:51:03瀏覽3058|回應19|推薦107 | |
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 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
我讀大學的那個年代,課餘活動的精彩程度比現在差遠了,既沒有夜店可以泡,也沒有大學生了沒可以上,更不要夢想包KTV辦趴,臥房也輪不到你去宅。多半時候就是在社辦、圖書館、校園附近打混而已。 但,阿Q一點地說,當時精神上的滿足感並不差,因為那是個還剩有許多禁忌可以觸犯、許多威權可以打破、許多偶像可以推倒的年代。 現在想想,蠻美好的年代。 例如,那時代不但有「禁書」這個詞彙,有相對應的「查禁」這個動作,也有光明正大或偷偷摸摸「犯禁」的機會。於是乎,「買禁書」成了無能造反的秀才們精神勝利的一種舉措。記得,新生南路側門那一帶的書局門口,總有幾攤或幾箱印刷不怎麼精美的書籍擺在門口,也總有人探頭探腦地在那裡張望。 那幾年,我就這樣「偷偷地」接觸了魯迅、巴金、茅盾、老舍、錢鍾書,以及沈從文。就連近日趁著金融海嘯從海底來個鹹魚大翻身的資本論,當年也是這樣來的。 這麼努力「犯禁」的下場,並沒有讓我這書生遭致被警總杯杯們衝進宿舍帶走的命運,反倒是為了為甚麼唸這麼多「禁書」,竟然沒有深受感動,更沒有變得激進左傾,感到有些個沮喪和空虛。 那種心情,或許,就跟泡了夜店把了馬子一覺醒來的心靈狀態,差相彷彿? 於是,來到上海,造訪多倫路,看看這些那些作者窩藏的舊巢,重溫一下我的年少左夢。 文化是筆好生意,身處這個時代,應該要能嗅得出來。海角七號讓恆春街上穿青蛙裝騎綠色野狼的郵差杯杯被攔下來要求合照,哈利波特能讓倫敦王十字車站在九號與十號月台間的牆壁掛上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的招牌,那麼,借用革命作家筆下的人物開個館子,賣點酒菜,為人民服務,不也是天經地義? 穿長衫的落魄讀書人,為了那十九個錢的酒債,得在這兒站上多久?
緊埋在小甕裡頭的糟雞,沒甚麼酒糟香,皮倒是冰冰脆脆的,就是肉有一點兒老。 透出濃郁紹酒香氣的醉香螺,光滑油亮個頭兒又大,三個人搶著用牙籤挑出螺肉來吃。不用說,這種事一定是小捷第一名。 看著一桌子的下酒物,實在很想點一壺泰雕來試試,不過只有我一個人喝,沒奈何,緊緊忍住饞蟲吧。 接下來是更適合配酒的霉乾菜燜肉,妙的是還附四個小刈包?這不知道是兩岸人同此心,還是誰學誰的。霉乾菜香而不過鹹,卻是稍柴了些。原以為這霉乾菜應當飽吸五花肉的油脂得以豐潤,同時使得燜肉減卻肥膩之意,卻是工夫還差了些。 我膽小,我孬,鼓不起勇氣點個黴千張,留下石破天驚的記憶。那,退而求其次,來盤安全點的油炸臭豆腐。凹凹凸凸的金黃外皮隱隱藏著淺綠,該不會仍是黴的?外皮酥脆無比且有奇香,當然是指對於喜歡的人而言,咬下去裡頭卻是軟嫩,簡直就是一口接一口。 出得門來,捏著顆茴香豆的身影,看似寂寞,卻又帶著淺淺的微笑。是了,孔乙己總是這樣地使人們快活,讀書遠了,革命也遠了,有沒有他,日子不就是這樣過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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