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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紅鷺(譯) - 第二篇
2010/12/13 03:21:13瀏覽1737|回應0|推薦6

   在他兩歲的時候,你若將他趴下,他就會自己拼命地想爬起來,醫生說,以他那樣微弱的心臟,像這樣動法,會要了他的命的,他會顫抖著,死命站起來,先發紅,再轉紫,最後像個破娃娃般地跌倒下來,我仍能清楚記得,媽媽看著他,用手捂著嘴,目不轉睛的神情,但是他學會爬,是在第三個冬天,我們將他抱出前面的臥室,放在壁爐前的地氈上,這是第一次他成為我們中的一份子。

   在他臥床的那段時間,我們喊他--威廉.阿姆斯壯,雖然聽起來正式,又像是在喊我們家的老祖宗,但是當他會在鹿皮地氈上爬來爬去,且開始說話時,我們就不得不為他想個別的,好叫的名字。當他爬的時候,總是倒著爬,你若叫他,他會掉過身子,屁股朝你,好像他要往別處去,然後倒退地爬向你,要你抱起他,樣子很笨拙愚蠢,所以我開始喊他嘟豆(即蠢人),後來連媽媽和爸爸也認為這個名字比威廉.阿姆斯壯好。當然只有耐喜姑媽不同意,她認為頭上帶胎膜的嬰孩,應該受到特別的尊重,因為他們將來都有可能成為聖人。為他改名字,可能是我為他做過的最善良的一件事情,因為任誰也不會對一個名叫嘟豆(蠢人)的人,有多大的期望。

   雖然嘟豆已學會了爬,還沒有要學走路的跡象,可是他可不閒著,他的話多到沒有人要聽。就在這時,爸爸給他做了一個拖車,而且是我得到處拉著他,起初,我只是拉他到廣場上上下下,然後他開始哭著要我帶他去更遠,反正到最後無論我去哪裡都得拉著他就是了。所以,只要我一拿起帽子,他就鬧著要跟我去,然後媽媽,無論在哪裡,都會喊說: 「帶著嘟豆跟你一塊兒!

  在許多方面,他都是個累贅,醫生說他必不可過度興奮,太熱,太冷,或太累,還有你必須得溫和待他,對他,有一大堆的「不可以」。但是只要我們一出家門,我就將之盡拋腦後。為了避免他老跟著我,我會拉他跑過棉花田的盡頭,再將兩輪在拐角處傾倒,有時候還會「意外」地弄翻他,但是他從不向媽媽告狀。他的皮膚很敏感,只要是出門,必戴一頂大草帽,當我這個甩計變得劇烈時,他必須雙手死命地抓住拖車,任帽子全部滑到耳朵上,硬是撐下來,倒是我認輸了。嘟豆是我的弟弟,這輩子,無論如何,他會永遠黏著我,所以我拖著他,穿過炙熱的棉花田,與他分享我的唯一的美麗之地老太婆沼澤。我拉著拖車,過了羊齒草區,進入暗綠色的河邊低吟的棕櫚叢,我抱出他來,將他放在一棵高大的松樹旁邊柔軟的橡膠草上,他圓睜著驚訝的眼睛,注視周遭,小手開始用力地拍擊橡膠草,然後哭了起來,「老天呀! 你怎麼啦?」,我不耐煩地問道。「好美呀!」,他說,「好美! ! ! !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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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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