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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違法露營區
2017/10/10 08:43:23瀏覽2306|回應0|推薦4
  雙十節四日連假何處去,有愈來愈多台灣民眾會選擇露營方式去安排全家休閒旅遊。據統計,台灣常態性露營人口已突破兩百萬人,露營區超過一千五百多處,但是令人憂心的是卻有九成的露營區是非法開發或是未依規定申請的違法露營區。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訂定的「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只有休閒農業區可以設置露營設施,建露營區,在林業用地、農牧用地等土地所開發的,都屬於不合法露營區。

  這幾年違法開發的露營區都選擇在山坡地或是小山丘上面,主要是因視野較佳可吸引遊客,以往在平地開發的露營區己不合目前景觀要求所需,以至於愈來愈往高處開發,宛如清境農場民宿開發的場景重現,一片片山坡地樹林被砍伐殆盡,只是由光禿禿的露營地取代民宿而已。

  更令驚恐的是不只一個縣市有清境農場式的濫墾,幾乎只要有山地的縣市無一倖免、宜蘭、桃園、新竹、苗粟、台中…幾乎都有山坡地都被侵蝕。如果齊柏林再世,續拍看見台灣時,其畫面可能從原來被水泥廠濫開發的一大片山地,被取代為東一片、西一片癩痢頭式的山頭。此種從單一區塊違法開發的山林,成為遍去濫墾的景象,其對台灣水土保持有極大破壞力,但現在各主管單位,只有在被舉報時才以罰款了事,卻無法要求業者恢復原貎,甚者也不採連績重罰,則對有利可圖的業者何能遏止。

  在違法使用農地開發為農舍和工廠後,已對台灣土地造成嚴重傷害,政府才在近期表示要對針對此問題採取對策,要拆除農地違章工廠和農舍,但也只針對新違章,對於舊違章卻有意予以就地合法。

  目前對於山坡地進行違法露營區開發的業者,亦是看到政府針對台灣土地濫墾開發者沒有取締的決心,只是以罰款來做為處置方式,對業者而言,自當是有恃無恐,愈來愈往高處開發。

  事實上,現在只要透過空拍就可知道那些露營區是違法開發,各個主管縣市並非不知道那些山坡地已被濫墾,可是我們卻看不出除了單一罰款之後,還有什麼具體措施,依此種情況下去,恐怕等到重大問題發生時再來要求也為時已晚。

  台灣農地濫墾開發會影響到農糧和土地景觀等問題,對於山坡地開發為露營區則會影響到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其問題嚴重性是超乎農地違法開發的百倍,政府怎能輕乎此現象呢?

  每逢颱風暴雨必造成山區土石流,只要多一處違法開發的露營區,台灣國土安全就多一份危機,人民生命財產就多一分威脅,其主管機關怎能小看此事呢?

  一千五百處露營區有九成是違法開發經營,就有一千三百多處的露營區威脅至國土和人民安全,政府單位應該採取立即公告違法露營區禁止營業並以連續重罰方式,讓違法露營區無利可圖,自然就不會有業者想再以傷害台灣土地來換取自己商業利益。

(本文發表於十月八日人間福報社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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