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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見證人:連斯密約瑟都不相信他們
2011/04/20 00:57:39瀏覽1888|回應1|推薦15

20114月的「利阿賀拿」裡有一篇激勵忠信到底的故事,『利百加威廉-堅定不移』。利百加的父親因為在報上看到攻擊教會,特別是針對摩爾門經和三位見證人的見證的報導,而用脫離父女關係威脅利百加要離開教會。利百加辯護說她親眼見過這三位見證人和親耳聽到他們見證曾看到過天使和金葉片的經過。利百加為這三位見證人的品格和見證辯護,也因此堅定不移忠信到底。教會用這個故事激勵姐妹們不要管外界攻擊教會的壞話,只要忠信到底。但利百加知道斯密約瑟於18381216日說:「McLellin, John Witmer, 大衛惠特曼, 考得里奧利佛, 和哈里斯馬丁的個性都太卑劣了,不要記得他們還比較好」(教會歷史, Vol 3, p232)?利百加知道這三位見證人都曾否認過自己的見證嗎?對於曾為這三位見證人的品格和見證辯護,利百加該為此向她父親道歉嗎?

相信大家都同意,見證人應是獨立公正的第三者,且應是正直誠信的第三者。如果以這個標準來衡量摩爾門經的三位見證人,考得里奧利佛、哈里斯馬丁、和大衛惠特曼,會發覺他們實在不是適當的人選。

這三位見證人都跟斯密約瑟有不尋常的關係:考得里奧利佛是摩爾門經的主要抄寫員,並且也是斯密約瑟的遠親;哈里斯馬丁資助摩爾門經的翻譯和出版;大衛惠特曼是考得里奧利佛的朋友,與斯密約瑟的關係較淺。他們三位皆可謂通靈之士。我不瞭解,如果神一定需要祂所造的人來為祂的話背書,為何不找那時代同地區的亞伯拉罕林肯、愛默森、和梭羅?如果 神召喚這三位美國的良知擔任摩爾門經的三位見證人,現在的傳教工作就不會這麼艱難了。另外一個問題是,一般人會找第三者背書是為了增加公信力。神的話就是最高的權威和真理,豈需要祂所造的人來背書來增加公信力?有誰配?聖經需要見證人嗎?聖靈不是會為神的話作見證嗎?而且,以神的預知,祂為何找這三位和另外八位通靈挖寶之徒、信仰變來變去、性格卑劣、多次說謊、對真理沒有忠誠的人來當「見證人」?出身卑微不妨害一個人成為正直誠信的真理追隨者,但神聖的上帝真的曾命令這三位『個性都太卑劣』的見證人為祂的話作見證嗎?

這三位見證人後來都被開除教籍,在他們推翻並否定自己早先的證詞後,其中考得里奧利佛和哈里斯馬丁又回到教會;但大衛惠特曼則是加入了一個「叛教」分支。楊百翰證實他們的否認,說:「摩爾門經的見證人中,儘管手摸過金頁片並與同神的天使交談,一些人後來懷疑而且也不相信自己曾經見過天使。」 (證道錄, Vol 7, page 164, 1859)

以下是三位證人的詳細資料:

哈里斯馬丁

他信仰不穩定,一生中總共換了超過13次的教派。一開始哈里斯馬丁是貴格會教徒,後來是信普救說者,再來是復臨會,然後又是浸信會教友,最後才是摩門教 (Mormonism Unveiled, E. D. Howe, 1834, pp. 260-261) 。哈里斯馬丁於1837年被逐出摩門教會後,他又改變了八次教派。最後才在1842年又回到摩門教 (Improvement Era, March 1969, p. 63 and Journal of Discourses, vol. 7, p. 164)

楊百翰的弟弟Phineas Young1841123日時從俄亥俄州,嘉德蘭寫了封信給他哥哥, 信中寫說:「哈里斯馬丁是震蕩教派的忠實信徒,他說他對這教導的見證比對摩爾門經的見證還要重要。」(Martin Harris - Witness and Benefactor of the Book of Mormon, 1955, p. 52)。哈里斯馬丁也相信震盪教派的「神聖書卷」也是天使帶來的。(Case Against Mormonism, Tanner, Vol. 2, pp. 50-58; Martin Harris-Witness & Benefactor, BYU 1955 Thesis, Wayne C. Gunnell, p.52.)

18388月的Elder's Journal中,約瑟斯密譴責哈里斯馬丁說:「這種人連受到我們鄙視都不值得,對我們紳士們來說,即便只是知道他的存在就已經是個莫大的犧牲了。教會原先對他的行為有所拘束,但現在已經不再束縛他了,他可以做任何令人厭惡的事也不會有人管,要欺騙、說謊、詐騙和各種放蕩的事都可以。」(Gleanings by the Way, J. A. Clark, pp. 256-257)

就像大衛惠特曼一樣,哈里斯馬丁後來也承認他並沒有真的用肉體的眼睛看到金頁片:他說他是透過「信仰之眼而非自然之眼看到的」(The Braden & Kelly Debate, p. 173)

大衛惠特曼

大衛惠特曼於1887年時曾說:「若你們相信我對摩爾門經的證詞;若你們相信神真的對我們三位見證人說話;那麼我要告訴你們,神在18386月又再度自高天對我說話,要我離開後期聖徒們,和他們劃清界線。」(Address to all believers in Christ, p27, 1887

1837年的夏天,大衛惠特曼在嘉德蘭時向一位女先知宣誓效忠,這位女先知可以利用一顆黑色的預言之石,跳舞以求神示。(Biographical Sketches, Lucy Smith, pp. 211-213)

大衛惠特曼於1847年時他向考得里奧利佛宣佈,說他將作為 New Church of Christ的先知,而奧利佛則作為他的副會長。(Letter to Oliver Cowdery, by David Whitmer, Sept. 8, 1847, printed in the "Ensign of Liberty," 5/1848, p. 93; also see Ensign of Liberty,' 8/1849, pp. 101-104)

約瑟斯密曾說大衛惠特曼是:「被人騎的愚蠢動物」、「叫聲只會帶來詛咒而非祝福的一頭驢」。(教會歷史, vol. 3, p 228)

考得里奧利佛

考得里奧利佛被開除教籍後加入衛理公會。期間他曾否定摩爾門經。(Times and Seasons, vol. 2, p. 482 and Improvement Era, Jan. 1969, p 56 and "Oliver Cowdery-The Man Outstanding," Joseph Greehalgh, 1965, p. 28)

而摩門教會控訴他犯了通姦罪,同時聲稱他是「偽造者、竊盜者、騙子」的同夥。但又繼續把考得里奧利佛的證詞放在每一本摩爾門經上,要大家完全相信這位「偽造者、竊盜者、騙子」的見證。

考得里奧利佛於1838年時在嘉德蘭時,指控約瑟斯密和Fanny Alger通姦(Fanny Alger是約瑟斯密領養的一位迷人美好的16歲女孩,住在約瑟斯密的家裡幫忙愛瑪家務等。Fanny Alger被認為是約瑟斯密第一位多妻。紙包不住火,愛瑪發現他們的關係後,暴怒地把Fanny趕出家門。),同時還欺騙與教導不真實的教義 (Private Letter to Brother, Warren Cowdery, by Oliver Cowdery, Jan. 21, 1838)。約瑟斯密否認這些指控,並指控他為一騙子。(教會歷史, vol. 3 pp. 16-18 and Elder's Journal, Joseph Smith, July 1838.) 顯然,約瑟斯密不止一次在多妻上說謊。

考得里奧利佛曾當眾坦誠,他因為自己和摩門教有所關連而深感羞恥而難過。(The True Origin of The Book of Mormon, Charles Shook, 1914, pp. 58-59)

1848年秋天,摩門教會聲稱他重返教會;(Historical Record, 1886, vol. 5, p. 201) 但在同一年內不久,又指控他與叛教者 William E. McLellin 一起「試圖再次重組"那個國度"」。(The Mormon frontier, Diary of Hosea Stout, vol. 2, p. 336)

考得里奧利佛曾經被約瑟斯密公開指控帶領摩門教徒偷竊、說謊、作偽證、偽造、通姦以及身為一群流氓壞蛋的領導人。(Senate Document 189, Feb. 15, 1841, pp. 6-9 and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 B. H. Roberts, vol. 1, pp. 438-439)

考得里奧利佛到死時都還堅稱教義和聖約應被拋棄。

那現在教友們也要同時相信哈里斯馬丁對震蕩教派和其「神聖書卷」的見證,如同相信哈里斯馬丁對「摩爾門經」的見證嗎?如果不,理由是甚麼?這三位見證人的品格和見證,值得一個誠實正常的人信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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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真的騙很大,超級宇宙大!
2011/04/22 12:08

very good post!!

摩門教及摩門經最初的金三角為了增強摩門經的可信度,竟啟用祭出了證人的證詞此一法寶,這般法術卻也迷惑了不計其數,眾多不知其底細的宗教追求者。

摩門經證人證詞有超重大疑義,經不起檢驗。(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俗稱摩門教)的拱心石—-《摩門經》初驗不合格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