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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蓮後裔也繼承該隱的血液
2011/01/15 11:29:02瀏覽640|回應0|推薦0

在亞伯拉罕書121節:「而這埃及出自腰身後裔,生來迦南血統。」122節:「從這個生出所有埃及人,迦南血統這樣土地保留下來。」123節:「埃及地是由一位女子首先發現的,她是含的女兒,」124節:「這女子發現那土地時,那土地還在水面下,她後來才把兒子們定居在那裡;就這樣,從生出了在地上保留了詛咒的種族。」126節:「法老義人,一生明智公正建設王國,審判人民,誠心尋求仿效最初世代祖先們在第一個族長統治的時代的體制;……;挪亞曾以祝福智慧祝福祝福他,但是有關聖職方面詛咒他。」127節「而因為法老屬於不能擁有聖職權利系,法老還是樂於宣稱權利挪亞來,所以父親他們的偶像崇拜騙走;」這意謂著所有埃及人和後裔不能擁有聖職權利,直到1978年!

在創世紀4145節:「王賜約瑟一個埃及名字,叫撒發那特、巴內亞,又把希利坡里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希納給他做妻子。」4150節:「在荒年沒有到之前,約瑟的妻子亞希納給他生了兩個兒子。」51節:「他說:『上帝使我忘記所有的苦難和鄉愁。』因此他給長子取名瑪拿西。」52節:「他又說:『上帝使我在困苦之地繁盛起來。』於是他給第二個兒子取名以法蓮。」所以,以法蓮和瑪拿西有一半埃及人血統!

楊百翰會長(1849):「主詛咒該隱的後裔黑色的皮膚並禁止他們擁有聖職。」 並在1852年對猶它領地立法院(Utah Territorial Legislature)的演講中,楊百翰會長以先知的身份宣告:「任何男性只要有一滴該隱的後裔的血液,..他就不能擁有聖職。」(Diary of Wilford Woodruff, January 16, 1852)直到1978,甘賓賽會長才取消種族在聖職上的所有限制,也就是說,一百多年來,黑人混血也不可以擁有這個教會的任何聖職。

那麼,以教會的標準,約瑟斯密作為以法蓮的後裔(有一半埃及血統,當然也繼承了該隱的後裔的血液),和大部份的我們一樣,如何能1829被授予聖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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