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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何賜給人類自由選擇權?
2014/01/13 20:01:01瀏覽1442|回應0|推薦0
為什麼神會賜給人自由意志呢?如果沒有自由意志,人就無所謂墮落跟罪,也就不會有地獄的出現。這難道是號稱愛與慈悲之神能允許發生的事情嗎?神難道不是透過給人自由意志,而導致了人的墮落與苦痛嗎?這是神失算了嗎?神為什麼會犯下這樣的錯誤?歷史上對此的爭議不斷。 因為這樣的問題無法解決,哲學家卡繆推論,「所以神根本不存在」,而成了無神論者。如果要幫神所做的事正常化,事情就會變得無法理解;而如果要將世界正常化,則又會得出「神不存在」的結論。再怎麼想,慈愛的神也沒理由創造出此墮落的世界。給了人自由意志,神就等於將自己的權力與能力交了出去,讓自己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到了尼采所說「上帝己死」的地步。 人類有了自由意志,就可以自由選擇善惡。人類的祖先以自由意志走向與神意相反的方向,因而人類的歷史才成了墮落的歷史。從那之後,人類的戰爭與爭鬥就從未停止過,招致了不可勝數的混亂與悲劇。這一切都是神的誤判嗎?還是來自神的無能?抑或尼采說的上帝己死? 神並沒有誤判,也不是無能,更沒有死去。神就是愛本身,就是因為愛才創造了世界跟人類。神創造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體現愛,想要通過愛來分享喜悅。 如果有份愛是真愛,那一定是從自由意志中自發而出的愛。強迫得到的愛,有可能是真愛嗎?強迫得到的愛,有可能帶來喜悅嗎?不可能的。不是發自內心的愛,就不可能是真愛,而不是真愛就不可能帶來喜悅。 若沒有自由意志,人就跟機械或機器人沒什麼兩樣。人製造了機械,但不可能期待從機械身上得到愛的喜悅。自發性的愛一定是源於自由意志,也只有這樣的愛會流洩出喜悅。如果沒有自由意志,哪來的自發性呢? 神就是愛。所以神創造了能夠付出愛的人,並給予人無限的愛,希望人也能給自己愛,從中得到喜悅,這就是神創造一切的目的。因而神非賜予人自由意志不可。為了這個目的,神才把人設計得像神,就好像自己的子女一樣。 人如果不像神,就不能成為神的子女了。所以神才要「按著自己的形象」造人。神絕對自由,而且對自己的自由負起一切責任,故他也給人絕對的自由,讓人對自由負起一切責任。否則人就成了機械,不可能當作子女的機械。 對史威登堡而言,這些都不是理論。到天堂去看,神的確在那裡,而擁有自由意志的天堂人自發地愛神,並成為接受神之愛的器皿。他們有絕對的自由,並必須擔負起的絕對責任。天堂就是充滿自發之愛和喜悅的世界,而神與天使的關係也就跟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沒什麼兩樣。 天堂就是神創造一切的最終目的,就是體現神之愛的實際社會,這些都是史威登堡在靈界看到、聽到的。 - See more at: http://tw.aboluowang.com/life/2012/0524/247727.html#.UdzRLF0VG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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