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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車記》小紅不見了
2017/12/12 23:54:14瀏覽1309|回應4|推薦38

《丟車記》小紅不見了



週日(12/10)下午,帶著小摺(KHS-T3)從松山車站搭177次自強號到斗六,想說南部大眾運輸比較不便,有台可裝在攜車袋的腳踏車可到處走、到處逛。



松山車站上車後,車廂後兩邊可放置攜車袋的位置都有人佔著,是夫妻倆人一人佔一邊,我請一邊的乘客讓一下,讓我放置攜車袋。這兩人皆不願,只好將車袋放置於門邊。



此時,正好列車長來到,問我怎麼放這裡?我說,裡面可放攜車袋的位置有人,無法放入。列車長前去看了一下,說,那你就等他們下車,再將車袋放入。



怎知到了台北車站,上車的人很多,車廂內更擠了。原本站一個人的地方,變成兩人,期望將車袋放入的機會越來越渺茫。惟恐車被偷走,每停一站必去巡視一番。到了桃園、中壢、新竹,上上下下好多人,車廂內更擠了。等大家都下車,我還是擠到車門,看一下腳踏車還在不在。



到了台中,很多人下車,大約下去二分之一乘客,等到乘客下得差不多,我跟在後面到車門邊查看我的腳踏車,居然不見了。



初以為被挪到另一車廂,前去查看,沒有!



我急了,詢問站在門邊的乘客,有無見到我的腳踏車?



有人回答:一個穿格子外衣的女外勞揹走了!



此時,開車鈴已響,想追過去,立即去座位拿我的背包及用品,來到門邊,車門已關上,火車已啟動。



此時,剛好列車長經過,我告知我的腳踏車被偷下車了。



列車長驚訝的說,剛剛經過還看到,怎麼就不見了!於是立即以無線電通知台中站務員,注意出口有無揹著攜車袋的乘客,若有,請攔下。不久,接到回電說,沒看到。



列車一路向南,列車長要我下一站下車,搭另一班北上列車到台中鐵路警察局報案。我說,我今晚到斗六有重要事,若我搭回台中做完筆錄再回斗六,恐怕已無車可搭。可否在斗六鐵路警察局備案,隔天下午我再到台中正式報案?列車長說,可。



於是,回到車廂。



車廂內乘客已知我的單車不見,紛紛來安慰我。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平常心,該你的就是你的。還有位基督徒說,我為你禱告,求主幫你找回......



很感動,也很感謝!果然,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到了斗六,前往鐵路警察斗六分駐所報案。警員立即打電話給台中所,台中所警員說,不知有這件事!我與警員都很驚訝!列車長打了電話,台中站居然冷處理!斗六警員將情況告知,並說受害人將於隔天下午到台中所正式報案,請警員先行調查相關證物。



第二天一早,因為沒腳踏車,在斗六石榴歷經了一場迷航記。

下午趕去台中所。去時,警員已備好相關資料,詢問我當時情況。令人扼腕的是,台中站很大,攜車袋很重(十幾公斤),女外勞還邊休息。



昨晚接到列車長電話的台中站務人員沒有立即通報警方。幫我做筆錄的警員說,那時,他正在執勤,若接獲通報會立即攔下。



唉,我笑著說,沒關係啦!此乃身外之物,平常心,該是我的就是我的!不該是我的,要了也沒有。只是,我該報案,不是他的,不應拿!



我問警員,有無辦過腳踏車被偷的?



警員說,沒有。



我再問,若他被抓到,是否會被遣返?



警員說,一定。



我嘆口氣,偷車者何必呢,冒這麼大的風險,偷目標這麼明顯的腳踏車。



就這樣,完成了報案手續。相信以警察的專業,很快就會破案。腳踏車或許被變賣,但,偷車賊得到的,可能是慘痛的代價。(圖片:12/10抵達松山車站腳踏車的身影尚未裝入攜車袋)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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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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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09:27
勇哥心態正確
但外勞順手牽羊的案子早已屢見不鮮了
當年我兒子讀小五的時候
他存了許久零用錢買的腳踏車
就在書店外被外勞騎走了
小小心靈哭了許久
台中火車站還在施工裝修中
有很多死角與出口
那邊常有外勞聚集喝酒也有許多遊民閒晃
入夜後就更不堪了
阿勇(ayon)(litto) 於 2017-12-14 14:45 回覆:

午安 浮生好友

好久不見了

您說的對 外勞的隨手牽羊還真是無極限 逮到機會就下手

他們難道不知這樣的行為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大?

應該知道的 但還是經不起誘惑

這案子 警方很積極辦理 已很清楚掌握對象 

若被捕獲 將面臨刑事審判 也將失去他在台灣的工作

屆時再來後悔莫及

警員說 從火車車廂偷走腳踏車的 是他第一次碰到

我去做筆錄時 一堆警員圍著關注這個案子

想必在鐵路警察局已造成一種氛圍 怎可能讓他逃過制裁

台中火車站最近去過幾次 還在施工

對不熟新車站環境的旅客而言 動線有點亂

要到前站 會走到後站 怎麼繞就是繞不到往前站的通道

後來經警員指導 現在很清楚了

謝謝浮生好友來訪與留言 好想念你呢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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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9:45

當然必須遣返, 偷竊就是偷竊.

阿勇哥的心態很好, 小紅走了, 那是緣分.

阿勇(ayon)(litto) 於 2017-12-13 21:41 回覆:

晚安 小肉球好友

偷竊是公訴罪 就算我肯原諒 刑責很難脫身

至於小紅不見了 就是不見了 就算找到人了 也可能被變賣 回來的機率渺茫

我會提出告訴 是這外勞應負該負的代價

也讓他的同儕知道 在台灣 不可隨意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木頭...發呆i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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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4:46

怎麼會這樣?懷疑 她一定觀察了很久
知道您坐在較遠的位置, 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

阿勇(ayon)(litto) 於 2017-12-13 21:37 回覆:

晚安 木頭好友

被你說中了 經警員調查 這外勞從台北上車 就一直待在車門口

看到我幾來擠去去 每站都去看一下腳踏車 但都是在乘客下車完之後去看

也觀察到 我去看車時 沒將背包背身上 等發現腳踏車不見 再回頭拿我的背包 火車已開動

所以在台中站 就大辣辣的背著走

不過 從警員的偵查很快就鎖定對象 只等甕中捉鱉了 


雁~《龍年成語選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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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3 12:04

小紅找著沒?祝福阿勇兄吉人天相,失而復得。 Fox想

女外勞竊車,被抓到是要丟飯碗的~得不償失。

期盼女外勞懸崖勒馬儘速還車,或許還能保住工作?

阿勇(ayon)(litto) 於 2017-12-13 21:31 回覆:

晚安 雁好友

警員也這麼說,應該是笨賊,目標這麼明顯,很容易被抓到的。

為了區區一輛腳踏車甘冒風險,也只能自食其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