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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19:08:03瀏覽1640|回應2|推薦92 | |
貪贓枉法的酷吏堡壘, 掩匿無盡的詭祕冤案, 任屍水橫流病毒散播! 問法衙腐臭誰能洗清?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 即高雄地檢署 ) 前檢察官井天博收受被告賄賂,濫權簽結,法院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11年半定讞,發監服刑前潛逃無蹤。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105年11月9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的調查報告, 函請司法院、法務部確實檢討改進, 與內政部研議科技設備監控及建立通報機制的可行性。 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防逃機制沒特別功能,是鴕鳥心態,浪費人力。司法警察對被告廿四小時監控,但想逃跑是人性,他若要離開,司法警察只能盯著,什麼事也不能做,有什麼防逃效果?防逃機制根本不切實際。 監察院表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即高雄地方法院)裁定井天博交保,雖屬審判核心, 但法院漠視井天博與國外有密切關聯之事證,不顧檢察官當庭提出反對意見,未酌令被告遵守防逃事項,事後欠缺反省檢討,背離民眾的法感情,被認為有兩套標準,致司法信譽受損。 監察院並認為宣判期日被告不到庭的司法實務有檢討的必要,要求司法院強化法官依法為保全被告之處分。司法院訂頒的審判規則,認為檢察官對審理案件無聲請羈押權限,亦欠妥適,要求司法院深入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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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