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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0 22:28:16瀏覽1637|回應12|推薦42 | ||||||||||
最近一連串關於立法院大砍行政院發放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預算一事,不但引起廣大社會福利分配不均的議題討論,激發了900多萬名勞工向政府發出怒吼之鳴,同時也喚起全民重新省思與反芻現有社會福利資源可以改進與增強的部分。 綜觀立法院現有朝野總共113名立法委員,如果他們都能秉持憲法意旨與選民託付,認真行使其對行政部門預算之審查,除了讓行政預算都能確實有效地被執行,也能避免或遏止非法定預算被浮濫名目虛混過關與浪費使用,更能贏得全民對立法委員的尊敬。 誰知;就在立委大砍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的同時,國民黨立法委員蔡正元跳出來爆料:立法委員有9項福利項目津貼的費用支應是涉及違法。消息一出,引起社會輿論強烈憤慨!身為政府預算監督者的立法委員竟然是如此「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 所謂:「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要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這麼簡單的道理,身為立法機關的委員們,難道不懂嗎?別忘了,立法委員長期以來怠於議事運作、屢屢未能在正常會期完成法案審查與制訂程序,卻還要浪費人民辛苦納稅錢召開臨時會,或者是忽視民主憲政國家政治發展「數人頭」原理,任令黨派惡鬥癱瘓議事,最後導致法案屆期不連續的延宕,進而造成國家發展嚴重停滯,這樣水準的立法院,這樣素質的立法委員,竟然還有臉要求自肥? 虧得立法院長王金平(10/29日)竟然還好意思引用《立法院組織法》及《立法委員行為法》來解釋這
聯合報(10/30)的社論也批判了王金平似是而非的說法:王金平說相關立委福利津貼是包括民國89年的朝野協商結論,後經立法院年年通過預算,早就是「措施性法律」。如果身為立法院長的王金平要引述這樣的理由來為 因為,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發放已經長達41年之久,而且預算也是年年都經過立法院(包括本屆立委在內)審議通過,難道它就不算是「措施性法律」? 何況就連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也說,「措施性法律」是立法院用來刪除軍公教退休人員慰問金的理由,怎能反而當成維護立委 其實「措施性法律」在我國實務運用上已有例可尋(譬如;針對228事件受難家屬所制定的《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以及針對持有戰士授田證者所制定的《戰士授田處理條例》。),根據釋字第391號解釋理由書上所述:「預算案」實質上多半是行政行為的一種態樣,可是依據民主憲政學理與原則規定,預算案必須經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之後才會具有法律的形式,所以稱它為「措施性法律」,另外就是釋字第520號解釋也援引這樣的說法。 不管國民黨執政或民進黨執政,政府多年來都始終未曾認真檢討現行全民健保、勞工保險、農漁民保險、軍公教保險以及國民年金之間社會保險福利制度的整併問題,加上朝野政客討好選民刻意的加碼與減稅所致,如果仔細審視現行所有社會保險制度,除非深入研析與提出具體可行的財務規劃方法,不然恐怕每一個社會保險福利制度都會面臨破產的命運!說一句再簡單不過的白話,政府稅入少、卻要支付多,這樣的政府財政豈能不崩盤? 軍公教人員相關福利制度並非不能檢討,但必須盱衡歷史背景因素以及現實環境條件來進行謹慎評估,除了要消除「社會不公」也要避免發生「相對剝奪感」,更千萬要注意不能淪為其他保險制度改進的犧牲對象,反而失去全面檢討與改善社會保險福利制度的意義。政府高層更應強力改善國家財政與積極正面回應廣大基層勞工公平合理勞動條件與退休福利照顧之微薄訴求,不要放任情勢惡化徒然造成社會階級對立。 身為國會立法者的立委諸公,在執行立法委員法定職責時,不但要做好監督行政部門的工作之外,還要審時度勢地與時俱進,千萬不要陷於黨同伐異的政治惡鬥泥淖,最後反而失去國家進化與成長的契機。立法委員當然也不要自開方便大門,想方設法為自己打造超乎社會期待又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立委津貼。這次的「9A津貼爭議」就是國人檢視這屆立法委員言行是否如一的最佳機會,既然立委砍人預算絲毫不手軟,就沒有理由逃避咱們全體選民的監督,究竟立委們到底會不會揮刀自宮沒有法源依據的自肥津貼呢?套一句資深媒體人盛竹如先生的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只是我想呼籲社會大眾仔細看清楚,到底有那些立委在這件事情上「說是一套、做又是另外一回事。」記得下屆立委選舉時,咱們用『選票』唾棄他!
浮生小民製表 2012.10.30 【最新資訊補充說明】 根據聯合報記者陳洛薇‧黃驛淵10/31的最新報導:立院預算中心點名9A該砍83.4萬,其實立法院預算中心早就連續三年提出了立法委員相關問政經費宜早日法制化的評估報告。 →9A立委津貼浮濫編列引發批評,「自家人」立法院預算中心早已連續三年「示警」。二○○九年至二○一一年的立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包括文具郵票電話費、油料費、立法研究補助費等立委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未法制化,「應有法律規定適當項目與標準,才可編列預算支付」。 根據預算中心「點名」未法制化的各項津貼,文具郵票電話費每年四十二萬元,油料費每年卅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元,立法研究補助費每年十萬元,朝野立委至少須「自砍」八十三萬四千八百元、刪除幅度百分四十八,才符合預算中心的標準。 國民黨團提出自砍「2A」住宿補助費、立法研究補助費及每屆兩萬元手機建置費,合計才卅三萬六千元,與預算中心點名檢討的八十三萬四千八百元,兩者相差近五十萬元。 二○○九年、二○一○年及二○一一年的立院預算評估報告都點出立委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未法制化的問題,認為應比照地方民代訂定支給項目及標準。 預算中心爰引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二八二號及第二九九號解釋文指出,「中央民意代表的待遇或報酬,應分別以法律規定適當項目與標準,才可以編列預算支付,以建立民代依法支領待遇的制度」。 預算中心表示,地方民代待遇早已有「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條例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規範,地方民代合法支領包括研究費、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健康檢查費、保險費、特別費、為民服務費、春節慰勞金、出國考察費、公費助理補助費等。 該條例也明訂上述費用支給上限,例如:開會期間的出席費每人每天不得超過一千元、膳食費每人每天不得超過四百五十元。 預算中心指出,雖然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三條明定,立委待遇比照中央部會首長、立法院組織法第卅二條也明定立委得聘用八至十四人的公費助理,由立院每年編列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但是立委的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尚未法制化,宜立法明確規範。
※朝野四大主要政黨關於 國民黨 國民黨立院黨團宣布達成決議,將於朝野協商中,建議刪除的津貼項目包括:立委每月住宿補助費、立法研究費,以及行動電話購置費等3項,其中要刪的手機費不在 率先提出 吳育昇並強調,國民黨團目前決議是建議至少刪除這3項,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如會中引起爭論的出差費、事務費、文具郵票費及健檢費等,將會在彙整完藍委的意見後再定案,是刪除或刪減還是維持原案。其中健檢費,包括吳育昇在內,多位藍委認為應予保留。出差費則傾向刪減。 民進黨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說:(立委預算)如果有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該刪當然要刪」。立法委員若用一定的標準來刪除不合理、不應該的預算,自己也要用同樣標準,「甚至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補充說,黨中央尊重國會自主,如今社會有高度共識,立委預算應朝透明化、制度化方向改革,民進黨並主張,要用理性態度面對改革。 曾提案刪除退休軍公教慰問金的綠委管碧玲主張,立委津貼應朝「名實相符、實報實銷、制定上限」方向檢討,她也將推動立委與政務官減薪至少百分之十,共體時艱。但管碧玲認為,除了住宿補助、研究費外,包括出國補助、膳食補助、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生日禮金等都可刪除。陳其邁認為,研究補助費可採實報實銷,上限額度可檢討。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認為應該刪減的是辦公事務費,在朝野協商中將建議對辦公事務費逐項檢討。立委每月辦公事務費是14672元,如果全數刪除將可省下約1990萬元。 親民黨 刪住宿補助費、研究補助費是可討論方向。但不只刪預算,還要建立整體規範。 台聯黨 台聯立法院黨團總召黃文玲表示,為徹底落實改革,台聯黨團主張直接刪除無法源依據的立委補助款每年1.9億元之外,也應檢討公務人員交通補助費15億元、退休公營行庫13%優存40億元、軍公教18%優存801億元等,每年共1634億元的軍公教爭議福利項目,台聯立法院黨團副總召林世嘉表示,台聯願意共體時艱,以此來換得世代正義和改革。林世嘉表示,軍公教福利項目中,沒有法源的就應該刪除,有法源但是不合理的應該要檢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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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