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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曉慧假釋須考量社會觀感
2007/09/15 11:05:04瀏覽1062|回應0|推薦0
洪曉慧假釋須考量社會觀感
【聯合報/記者邱英明/高雄縣報導】
高雄女監本周首次審查涉及殺人毀屍的前清大女研究生洪曉慧假釋案,審查委員認為本案屬社會矚目案件,不該讓受刑人存有服刑一半就一定會獲得假釋恩惠的觀念,而且社會對本案有不同評價,仍應再服刑矯正,因此不同意假釋。
洪曉慧殺人毀屍案震驚社會,殺人部分判15年,毀屍判3年半,合併執行18年;立法院06月通過減刑條例,殺人部分不得減刑,毀屍部分減為1年9個月,她服刑超過九年,已符合假釋規定,獄方依法提報。高雄女監本周召開假釋審查會議,採秘密投票,洪曉慧的假釋案未獲過半數同意。
據了解,參與審查的委員普遍認為,洪曉慧雖有悔過之心,但使用「王水」毀屍,手段殘忍;再者,不能讓她和多數受刑人存有「只要服刑一半,就可以獲得假釋恩惠」的觀念,這也有失社會公平正義。
考量社會觀感也是洪曉慧未獲假釋原因之一,雖然洪曉慧在獄中表現良好,但在網路上也有反對她假釋的文章;此外在日本等國家,對於凶殘手段的殺人犯,有執行百分之九十刑期後再報假釋的作法。國內法界人士傾向支持這種看法,因此有假釋委員主張她還是要再服刑接受感化。
洪曉慧昨天獲悉未通過假釋審查,曾向教誨師說,她雖然真的很想重獲自由,不過,暫時不能獲假釋,她會以平常心看待。她還說,將來出獄後會公開對許嘉真的家屬和社會鄭重道歉。
【記者王紀青/高雄縣報導】長期輔導洪曉慧的基督教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說,洪曉慧很期盼能儘快獲得假釋,早點出獄賺錢彌補被害人家屬。他認為,法務部及監所不必墨守成規,應早日讓她重返社會。
「刑期不在於長短,而在於有無改變。」黃明鎮說,洪曉慧在獄中受到教化,每次見到她時,她都為被害家屬禱告。面談中,洪曉慧明確表達她最大的期望不是出獄,而是能獲得家屬原諒。
黃明鎮表示,07月中旬他與洪曉慧對談,她比以前喜樂,談論到過去時面露自責、愧疚;談到未來則有期望,她希望從事翻譯,將來賺點錢,補償被害家屬;她也對自己父母、社會深感歉意,希望有機會回饋,例如為青少年補習英文或到女監輔導受刑人。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40144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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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eeminyu&aid=123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