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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自然 兼談: 教育革新要合乎「自然」
2007/06/16 23:29:27瀏覽274|回應1|推薦3

       在生態保育過程中,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在美國亞利桑那州,人們為了保護黑尾鹿,於是大量捕殺鹿的天敵如狼、山獅、山貓等,許多掠食動物因此在當地絕跡,二十年後鹿的族群迅速增加,但是過了十幾年後,森林的植物遭受大量的破壞,最後鹿隻數目又急遽下降。」

       這件事讓人了解到聖經羅馬書七章18節的話說的真是對,那一句話是:「立志行善由得了人,只是行出來由不了人!」因為人不知真正的「自然」,作為「人」與其他「生物」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人」會追究什麼是「自然」,在整個人類文明史中,就是在追究「自然」的真相,開始是畏懼「自然」,接著是征服「自然」,現在是順服「自然」,了解到合乎自然是認識上帝的開始,才會蒙福,違逆自然是與魔鬼打交道,必然走向滅亡。

 順應自然親上帝 違逆自然近魔鬼

               教育革新要合乎「自然」

  五十年前華森與克拉克兩位年輕科學家解開DNA分子結構及複製之謎,讓人類知道由於DNA簡單、制式的結構,使它具有特異的「複製」功能,而使生物得以生生不息。每個生物個體具有得自父親一套的DNA及母親一套的DNA操縱一生,有些DNA支配合成的體質蛋白質形成生物個體的構造與外形,譬如我們的頭髮各有特色,就是因為每個人各有特定的支配合成頭髮的DNA之故,有些DNA支配合成的酵素蛋白質,讓生物體進行化學反應而表現生命的特性,例如:人吃肉類食品後會分解產生「三甲月安」,「三甲月安」再靠一酵素蛋白質分解代謝出去,但有人會缺少此種酵素蛋白質,「三甲月安」就會堆積體內而發出不好聞的魚臭味道,所以會發出魚臭味的人是因為他缺少分解「三甲月安」的一酵素蛋白質,缺少分解「三甲月安」酵素蛋白質是因為他的DNA有缺陷之故。(920108聯合報)。因為每個生物、每個人各有特定的DNA,所以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各人有各人的面貌、體質、才智。

  自華森與克拉克以來,遺傳學家經過五十年的努力,今天遺傳學家已宣布人類基因定序完成,但每個個體基因不同,個體內基因相互作用複雜,所以每個人的DNA是如何的,到目前為止,遺傳學家無法告知,即使生來就知道,那人生有何趣味?正如每人有所謂的「命運」,但不過完一生,誰也不認自己的「命運」。但DNA來自父、母遺傳,由父、母的表現可推知八、九,這由現在演藝人員第二代的出線可以明白看出,陶吉吉得自陶大偉的表演與音樂的遺傳,余天、李亞萍的子女也要到演藝界求法展,最近出了一位調酒小神童---郭植伶,她父親是「中華民國國際調酒協會」的理事長,由此可見遺傳對人的影響。

DNA及遺傳學知識越來越明白之時,辦教育的人應將這些反應在「教育」上,人的智力、性向、興趣是遺傳的,是先天的,教育只是要將一個人DNA的智力適當的表現出來,而不是讓所有的學生用同樣的教材,用同樣的方法教成一樣的個體。尤其台灣現行的升學制度,把全體學生用同一種考題以考試分數高低作升學依據是不合DNA原則的。

宇宙中,到目前所知,只有人類有如此的DNA,讓人類解讀生命之謎,認識宇宙的結構。人類會因認識自然、明白自然、溶入自然,而更偉大、更永久!台灣的教改人士必須從這一點來思考如何改健全台灣的教育,尤其是國民義務教育。但無論如何,升學制度、教育方法要合乎自然,合乎自然是認識上帝的開始,才會蒙福,違逆自然是與魔鬼打交道,走向滅亡。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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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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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007/06/21 10:42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這個道理明白易懂,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對「全體學生用同一種考題以考試分數高低作升學依據」。

是不是說,撐竿跳比賽的時候,要先驗一下DNA,確定跳不高的標準就要降低,確定能跳得高的標準就升高?所以,DNA認定最高只能跳過二公尺的人,如果跳到了二公尺,而DNA認定最高能跳過四公尺的人,如果只跳過三公尺,則那跳到二公尺的人勝過那「只」跳過三公尺者?

今天,如果是要進入不同類型的學校,那當然要用不同的考題,甚至不同的測驗形式。但是如果要進入同類型同目的的學校,卻人人使用不同考題,不同標準,甚至不同方式來測驗,這豈不是很奇怪嗎?

請恕直言,我想,你失言了!

李家若(leechiajo) 於 2007-06-27 21:31 回覆:
人類是一群體社會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