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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學籍”抑或開除“人籍”?
2013/01/16 12:37:37瀏覽1682|回應22|推薦23

Dear 河壩巡(lalaluxi)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開除“學籍”抑或開除“人籍”?」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猶記得高一新生報到,校門口站了好幾個教官,對我們新生一一做服裝儀容檢查,頭髮是第一關。筆者第一次理著五分頭,結果教官說太長,趕到理髮店,改成三分頭,依舊太長(暈,那就只剩下光頭啊),再度從新理,不甘心理著大光頭,就讓師傅隨意推了推,居然就過關!同學更好笑,市場買的卡其褲,皺褶都還在,教官說褲管太緊,他換了三件,幾乎變成燈籠褲才勉強過關!至於女孩呢?西瓜皮也沒見那麼乾淨,這就是那個年代!新生訓練,重點是出操,以及“熟記”哪些會被記大過,哪些會被退學、開除學籍!

印象中的開除學籍,是有回大考作弊的槍手被教育部處予這種處分(咱們馬大姐似乎運氣好,不僅沒處分,據說報酬還很豐厚),!然而,國中是義務教育,不能開除或者退學,因此就用所謂“放牛班”來對應,將所謂劣質學生集中一起!筆者國中,學校將班級分成特優、次優、自強、普通、就業(就是牛頭班)五等。筆者就是就業班畢業,每週到校三天,其他時間美其名為到工廠實習,其實沒幾個去,都在街上遊蕩!這樣忽視學生受教權的時代,讓筆者非常痛恨,筆者擔任教師以後,完全改變這種做法!

當時學校把牛頭班交給筆者,有幾個喜歡打架鬧事的,學校傳統做法就是記過,他們的大過數如果均分給全班,每人至少3個半!教育單位想出一個便於管理的辦法,就是讓家長帶回在家自學,畢業典禮再回來拿證書!筆者班上42個學生,至少有一大半“符合”這個標準,但是筆者不同意,這種把大人的疏失、懶惰而加在孩子身上!幸運的是,經過一一家訪與溝通,這幾個孩子都順利的在學校完成學業。如果筆者因循或者稍稍怠惰,這些孩子長大后會不會變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仇恨是一個可怕的心理現象,用報復主義所制定的規則,這是明顯逃避主政者責任的最佳利器!孩子犯錯動不動就用記過、退學、開除來處理,這只是鴕鳥式的掩蓋問題!軍事戰場因為沒有太多時間與精力,所以軍法處置通常較民間法律重了許多,然而在現在這個社會如果彼此仍舊採取仇恨與報復的態度來面對社會現象,這與原始封建社會有何不同?難道要讓每個法庭都放著狗頭鍘、虎頭鍘之類的包公刑具才是真的達到正義伸張?

認識一個死刑犯,個子不高,在那個槍支還不“普及”的年代,他身上那把小武士,讓不少人聞風喪膽!筆者不知道他究竟殺了多少人,但卻知道被他殺的人中,有一個是對著戲院擺攤老人、婦女強收保護費的;有一個是放高利貸,將交不出利息者的女兒強押到寶斗里賣淫!對於這些攤販、婦女而言,他不是一個罪該萬死的罪犯,反而像是羅賓漢、廖添丁,他被槍斃了!他來自破碎的家庭,三兄弟,資料都是父不詳!被學校趕回家后就從沒再接觸過學校教育!

處罰罪犯是天經地義,犯罪行為讓人深惡痛絕,恨之入骨!然而,怎麼樣的恨才足以讓這個人被判死刑?一個戀童者連續戕害幼苗,卻罪不至死?因愛生恨或者因財起意而殺人,就可能被判死刑?受害者處境令人同情,加害者行為令人痛恨,然而,處以極刑就能撫平傷痛,解決問題,還家屬公道?漢代緹縈救父,感動漢文帝,而使中國刑法從唯一報復改變成有自新機會的徒刑。難道我們今日要恢復古代肉刑、宮刑、刖刑和劓刑,或者如回教法律實施鞭刑,這不是最直接的報復加害者的方式,如果家屬覺得這樣可以撫平傷痛的話!如果不是,僅以報復心態而堅持死刑,這是說不過去!

死刑就如同開除一個人的人籍!這與開除學生學籍有何不同?開除不聽話的學生很簡單,至少不會影響其他學生受教權,但是他的權益呢?學校設立的輔導室大多只是擺設,導師也只是爲了多點導師費,有多少人真正去關心這些有偏差行為的學生背景?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很簡單,反正槍斃一些罪大惡極的人,絕對可以在社會贏得不少掌聲與喝彩,但是讓一些因為社會盲點所造成的偏差行為,連接觸正確方向的機會都沒有,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社會該有的行為。

讓報復心態改變成救贖心態,這是現代社會所必備!當性侵犯被刑滿出獄,有許多人擔心他再犯,那怎麼辦?難道直接閹掉?可有些性侵不見得使用性器官,那怎麼辦?有些家屬認為殺人犯就該處決,那麼酒駕致死的該不該處決?有人提出這些罪犯會再犯,必須與世隔離,就算隔離也不必處決啊,關押在牢裡,不同意假釋,讓他在牢裡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難道不夠嗎?如果是擔心再犯,那就根本不必有假釋、或者刑滿出獄,只要犯罪就處以極刑,這個社會犯罪率就會減少嗎?法律永遠是最終防線,只有教化人心才能有真正祥和的社會!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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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058Y
2013/05/28 00:02

提供了最實惠的農民曆印刷報價,市場上不敢說是最便宜但把印刷交由傑士尼處理是最安心的選擇,另有提供代客設計封面、封底共四頁官網: 農民曆印刷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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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能夠不是個選項?
2013/01/25 05:23

先就別扯什麼教化感應人性本善什麼的,板主也不否認有罪大惡極泯滅人性者,犯了案後不管是關多少年,出來還是繼續害人。法官必須要有“武器”可以對付這些人,或是訂定“絕對無期徒刑”讓這些人“永遠”與世隔絕(當然,納稅人也必須要同意供養這些人一輩子)。在法律沒有適當配套之前,“廢死”是不切實際的,否則,你我(還有家人朋友)的人權要誰來保障?

還有,必須要呼籲廢死者(像是版主),請不要再扯江國慶的案子。要避免江案的發生,應從司法改革著手,廢死不是唯一選項。就像要杜絕酒駕,難道政府要全面禁酒嗎?

死刑不但是讓罪大惡極泯滅人性的現行犯與世隔絕,也是給予潛在有計劃的犯案者一個明白的signal。如果真的廢死了,以後會不會有更多想吃牢飯的人(或是有其他理由,像是要躲哪個仇家的追殺),莫名其妙地“殺一兩個人”,反正不會被判死刑; 接著你我就得好好祈禱,被殺的不要是我們的摯愛?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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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
2013/01/21 16:42

與格主一來一往互相駁斥,誰也沒辦法說服誰,

但民主社會最可貴之處即在:

我雖不同意您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您說話的權利。

或許吧!當人類心智能被透明化並被掌控時,死刑自然而然就會消聲匿跡,

但現階段,人性尚無法被完全理解剖析,

死刑的存在才能對應、符合人性所服膺的天理

::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1 17:17 回覆:

罪犯是令人痛恨的,這是毫無疑問!尤其詐騙集團將許多老人的棺材本騙光,自己去揮霍,許多老人因此抑鬱而終,這與殺人有何差異?

法律永遠是最後的防線,許多法庭礙於現今社會發展,幾乎都走向勸離不勸和的情形,讓台灣家庭組織漸漸崩解,這不是吾人樂見!

在下立論目的,是希望社會多點反省,而非依靠死刑!

死刑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讓許多問題持續發生!

從李師科被槍決以來,台灣搶銀行的少嗎?

瞭解閣下嚴懲惡徒之心,然而嚴懲並不能解決問題,如同對犯錯孩子毒打一頓並不會讓他學乖的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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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主義
2013/01/21 15:26

格主恐怕未細細看過判決書吧!

不用多啦!挑個兩件就好,

看看是否案情不會荒唐過電影情節?

別單純了啦!

::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1 15:49 回覆:
判決書?想必江國慶的判決書也精彩無比!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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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主糊塗了!
2013/01/21 14:51

格主,小弟意有所指、指桑罵槐,您是真糊塗抑或假糊塗?

廢死議題早被政客存心操弄,

村夫愚婦被導向「議題政治化」而渾然不覺,

我等若是莽夫,格主不也是村夫愚婦之屬?

還扯拾捌趴咧,想弄懂拾捌趴請就教專家「菜拾捌」吧!

------

一開始就直指格主胡亂類比,

春風化雨固然受尊敬,但誤人子弟何嘗不受唾棄?

若以錯誤的價值觀毒害學子心靈,那就更罪過!

是啦!有始有終,首尾呼應,就是要胡亂類比一番。

------

多站在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的立場設想,

即使您親見加害的人魔被千刀萬剮、剝皮蝕骨,也爽不起來的,

廢死論者一昧維護罪無可逭、需與世隔絕的人魔,居心叵測啊!

------

重申:千萬不要自認能解析人性,魔鬼的心性哪可能被凡人拆解?

想春風化雨,怕化出來的都是酸雨

人魔可不比學生啊!您想化就化。

::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1 15:06 回覆:

台灣社會之所以如此之亂,正因為如閣下此等只看顏色不論是非之徒過多所致

閣下不僅心魔蔽障你的心智,甚至無能化解,此等之魔若如閣下之論,實在已非砭石可為!

人魔是如閣下之徒所編,難道如同電影情結撒旦降臨?

要逃避責任,就不要推脫受難者!處死不會讓家屬更爽!

教師不知何謂人魔,所謂有教無類,如果教師也將學生分類,如閣下之思想,想必沒有教師願意費心教誨

即便如此,在下仍耐著心期待能夠教化閣下心魔,讓其早早去除!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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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主所言差矣!
2013/01/21 13:21

其實將人魔關到生薩母(跳蚤),

會比將人魔終極制裁更容易,

雖耗費的資源最多且人心教化的功能最低,

執政者則可減輕來自各方的壓力,而更專注於貪污、洗錢,

格主您說是也不是?

(還要扯執政者怠惰這套說詞嗎?)

::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1 14:06 回覆:

貪污者與死刑犯何關?沒有死刑就貪得兇?閣下是否生錯地方,你說的是中國吧

在中國貪污犯是可以被處死,在台灣則沒有,姑不論你所討厭的阿扁,就算何智輝、伍澤元也不會被判死刑,他們之所以逃,而是不甘心尚未享受他們污來的錢!

國家機器不是只會收稅、罰款養一大堆公務員享受18%

而是保護民眾以及教化民眾

殺人很爽,問題解決了嗎?

如果處死一個罪犯可以讓撫平家屬傷痛,那就擴大刑度,只要致死就必死!

看看是不是真的很爽!

當過老師的都知道,一個品學兼優的畢業學生回來看你,與一個浪子回頭的歹子回來探望,哪個能感動人心?(事實上許多成績好的學生回來不是感恩,而是炫耀成份居多)

在下不是宗教家,而是希望能夠多點思維,

求其死容易簡單,要其知過改善才是大善!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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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治,哪來的人權?
2013/01/21 04:54

連漢朝故事都拿出來講,你是沒話說了嗎?那時候黃帝說的話就是法律,似乎你很想要回到那時代?

把“人權”拿出來無限上綱,噁心到想吐。人權是法治之下才有的產物,沒有法治,哪來的人權?某些人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他的人權就不該存在,依照該國家的法律,接受制裁,這有什麼問題?重點是法律,不是人權。法律若有爭議,就該依照全民意志經由民主過程決定。公投雖然沒啥效率,但不失一個讓人閉嘴的方法。

台北市把我違規路邊停車拖吊並開罰單,應該也是侵害我的人權。酒駕竟然要吊銷駕照,還要叫該人坐牢,這是赤裸裸剝奪該人行車和人身自由。你先來伸張這些人權吧。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1 11:14 回覆:

想要義憤填膺也要看清楚事務對象!

否則只是莽夫一個!

在下文中未提不懲治罪犯,而是讓大家多點思考,因為開除學生、或者處死罪犯容易,卻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變成執政者怠惰的藉口!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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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廢死這幫人,從來不談江案發生的時代背景和原因,根本不在於死刑存廢,而是判處死刑的過程
2013/01/21 04:29

支持廢死這幫人,就喜歡扯江慶國的例子,卻從來不談江案發生的時代背景和原因,根本不在於死刑存廢,而是判處死刑的過程。這幫人不知是邏輯有問題還是裝白癡,撿到籃子裡的就是菜,除了賣張嘴,對國家的進步安定,沒有半點貢獻。講出來臉不紅氣不喘,令人嘆為觀止。

不要酒駕,是不是可以扯到要”全民禁酒“,這道理很簡單。

呼籲廢死這幫人:請你們停止瞎扯,訴諸公投,下注離手,認賭服輸,喜歡做甘願受。這樣就好了。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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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呵呵,說的沒錯,相信閣下可以很輕易找到還有不少國家在執行鞭刑,肯定閣下神往不已!
2013/01/20 13:18

你搞錯了。我並沒有支持廢死或是不支持。台灣的法律就是有死刑這一項,被判死刑的囚犯就該執行。這是法律問題,跟人權無關。

現在如果公投結果是大家都贊成廢死,我半句話都沒有,就是廢死。如果超過一半台灣人要求鞭刑,也是一樣。這個法律問題,跟你說的人權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可以說台灣人不尊重人權,那是你的自由,但我也有覺得你在放屁的自由。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0 14:29 回覆:
沒錯!那麼緹縈救父就如同你現在放屁一樣,反正他父親該死,漢文帝如果在世也該與你一樣只求自己放屁不管他人感受!

DEM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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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犧牲「無辜」芸芸眾生
2013/01/19 23:28

格主似乎一直搞錯對象,

到底是誰「以殺人來滿足仇恨心理」?

以殺人來滿足仇恨心理」者,一直都是廢死論者所百般維護的「人魔」唷!

當為其求生而不可得時,

也只有像格主這樣思想偏激的廢死論者才會主動臆測別人的感受。

請千萬不要自認擁有造物者的恩典,總以為人性是想像中單純而可受控制,

倘真能教化「人魔」成為「」,世上便不需有上帝了。

(上帝絕不對魔鬼寬容)

::

河壩巡(lalaluxi) 於 2013-01-20 14:28 回覆:

何謂人魔?被槍決的就是人魔?江國慶呢?

上帝絕不會用死刑來隨意夾住他人為人魔!

上帝也不會希望人類只有仇恨,你殺我我殺你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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