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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投法,馬總統將為「同意停建核四」與台電辯論
2013/02/27 18:03:57瀏覽630|回應0|推薦17

為了讓大家知道馬總統若提「是否同意停建核四廠」當公投的題目會有多好笑,依照公投法,馬總統應該是以「停建核四廠」為目標,並且四處參加由他自己政府所舉辦的公聽會說明會,並且要跟反對派,不一定是反對黨,也可以是魁儡,或是台電公司代表,辦上好幾場辯論,由馬總統及所屬官員擔任正方,

同意。(按:同意停建核四)

反對派當然就是反對,不同意停建核四。

然後馬總統得要來我這個部落格,把所有我認為核四應該停建的理由抄去,並在辯論場上大聲宣讀出來,我同意停建核四,因為..

馬總統有綠卡!?

不..不對(待會兒把這點槓掉),因為馬總統要回美國..!@$&#*

好了,別再提我馬總統個人了。我同意停建核四,因為..

核四花三四千億,黨部就會愈賺!?奇怪ㄟ,這是甚麼怪理由,有了..

因為核四不安全!

喂,殷瑋呀,這小子是怎麼回事,不是都跟大家保證核四安全無虞,就跟我所有的保證633不跳票,633跳票不捐薪一樣嗎?

還有,核廢料也不安全!

嘖,這小子還跟人打賭,說他願每吞一公斤碳排放,對手就要吃稀釋成一千倍的一毫克核廢料粉末,來證明核廢料多不安全..

好了,因為馬總統要辯論起同意核四停建的理由太瞎,太匪夷所思,光怪陸離,詭異程度直逼藍可兒,所以我一時想不出來,但是肯定十分爆笑。這種謊話公投,因為太難拗,太難掰了,這就是我一再促請馬總統更改公投題目的原因。畢竟我們台灣,有個Bumbler已經成為國際笑柄,我可不想在李安好不容易,給台灣掙回一點臉面後,又給這個敗家的二愣子敗光,底下要重貼三年前,一系列與陳長文隔空辯論公投議題的第三篇,尊重公投 誠實是誰的上策

『有個律師父親,跟要踏入社會闖蕩的兒子說:「孩子啊,要在社會上立足,首要就是誠實。」,兒子問:「甚麼是誠實呢?」父親說:「誠實就是要遵守規則。但更重要的是智慧」,呆呆的兒子又問:「甚麼是智慧呢?」父親詭異的笑著說:「就是叫別人要誠實。」

日前法學教授陳長文投書聯合報說:「尊重公投,誠實才是上策」,看著看著,睡意上湧,不禁打了個盹兒。睡夢中,我跑去旁聽了陳教授的一堂法學課。

陳教授在台上說:『「誠實」不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原則嗎?台聯以「反對ECFA」作為宣傳的主軸,卻提出「同意ECFA」的公投,這樣的「不誠實」已讓這次的公投先天上就失去了正當性,也讓近十一萬提案人的真意無法呈現。』,,我在台下舉手:「報告教授,馬總統從前選市長時,說兩百次他不選台北市長,選總統時說的六三三,選上總統後又說下台後方能實現。馬市長當了八年,馬總統當到現在,也當得挺好的呀。」

陳教授臭著臉,沒回應我。又自我感覺良好的說:『台聯的公投案主文立場與政府政策相符,如此公投通過,ECFA可以續推;如果公投不過,ECFA依法更是可以續推。這樣的公投案對於反對ECFA的人民來說,有何意義?十一萬連署提案人,知道他們的提案沒有阻攔ECFA的法律效果嗎?』,,我又舉手了:「莊子說:『魚兒水中游,真快樂』,惠施故意跟莊子抬槓:『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陳教授,您只是一個教授,又不是十一萬個連署提案人,怎麼 知道他們知不知道ECFA公投的法律效果?有沒有意義?您是法學教授,指控他人知不知道,焉可不負舉證的責任。最起碼,也要告訴大家您是憑哪一點,判斷這十一萬個人都是笨蛋,智商都沒您高。如果有沒有效果和意義,通通由您陳教授來定義,也別搞這勞什子公投和公審會了,直接洽請陳教授您決定即可!」

陳教授還是自顧自的繼續說:『有人說:「公投法並沒有規定主文要和提案人的立場一致。」,這樣的解釋類似「說謊不犯法」。但公投法規定「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者」應予駁回。所以公投法是不允許這樣的不誠實。』,,我也懶得舉手了:「我說陳教授啊,看不懂是自己笨,書讀到背後去。台聯黨和連署的這十一萬個人,人人都看得懂。不然立刻重組公審會,從台聯和連署者隨便挑人,看他們懂不懂,通過還是駁回?」

陳教授趕忙草草的做了結論:
『公投可補代議民主之不足,是直接民權的落實,但前提仍是,必須誠實表達真實立場,依法不能自相矛盾。』,,話才說完就下課,三步併兩步的逃離教室。我在後面追了出去,邊追邊說:「陳~教~授~,您這個結論明顯就在騙了。政客選前都說要為民服務,選後哪個不是汲汲營營謀自己的私利?如若不信,賭一把馬總統絕對不敢查貪污;絕不敢搞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追溯公務員來源極端不明的財產;也絕不敢弄出個廉政公署。」,望著陳教授絕塵而去的背影,我嘆了口氣:「陳大教授只見秋毫,不見輿薪。一隻指頭叫別人別騙,四隻指頭指向自己。」

一旁路過的同學,忍不住插話說:「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者」,不是說連署人不瞭解,應該是指將來可能的投票人,可能比較笨,怕不瞭解提案的真意而亂投。,,七百萬投票選馬先生當總統的人,誰又真的認識馬先生,見識過他把事做好,或是把人管好的能力的?

另一個同學,剛從哲學系教室走來,聽了我們的對話。他說:「一個人如果不能擁有「善良」這門學問,那麼他所擁有的其它學問都是有害的。」,,難怪,每次我看到學法的,甚麼哈佛法學博士,律師高考第一名的,還是廢死的法律系副教授,反台聯ECFA公投的法律教授,都覺得很礙眼!

一覺醒來,怕夢過即忘,趕快把它記下來:「智慧,就是叫別人要誠實!」,希望大家今天也能多長一些智慧。

(轉貼到此)

我聽說,馬總統誰的話都不聽,但在法律問題上,他多少會聽大水庫發明家陳長文一點,看來,這趟把公投當成詐騙的慘案,懸崖勒馬的重責大任,只能靠陳大律師了,

大律師,陳法學教授,您在哪兒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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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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