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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法律教育也不能再等了
2016/05/29 08:25:36瀏覽720|回應6|推薦4

看到新政府銳意革新,由總統以身證法,告訴全民英文教育不能等的,有些從前一眼就看穿的司法詐騙,現在也比較敢寫出來。從日前我一連數篇探討魏應充 到底有無逃漏稅的評論,我們約略可以知道,魏應充的黑心油案,在馬英九疑似好好一個總統不當,給人家收獻金當門神的傳聞中,讓司法切割成好幾塊,有的是切了又切,甚至切到案子過了好久,也還沒有份判決書可以看,甚至GOOGLE還查不到相關司法新聞的地步。

所以這裡先試著把最大塊的部分拼回來,眾所周知,魏應充的黑心油案,一開始雖是跟高振利一起爆,但是很快就被司法隱性吃案,直到隔年爆開強冠餿水油案,才「火燒山累到猴」,牽扯出頂新油也是進飼料油,正義油更是國內最大黑心香豬油製造商,到此,魏應充三大黑心油案,已經一一露出,分別是味全假橄欖油案,頂新越南飼料油案及正義餿水香豬油案,而這裡面最重大的關鍵,是魏應充的犯罪金流,是的,這就是我前陣子分析的逃漏稅案了。

今天這裡,就先試著拼湊較完整的味全案,在魏應充的頂新油案判無罪,正義油案漏起訴後,味全案終於判了他詐欺罪4年,有人為之開心不已,「這次有罪了」,誤以為司法正義終於伸張,也有人說「哪是」,判決站不住腳,大快人心又有何用,我比較好奇味全案判決是哪裡站不住腳,一看不禁啞然失效,最主要的論點竟然是

摻偽不知道需不需以傷身為前提

這真像是網友問我到底魏應充有沒有逃漏稅一樣。味全案判決站不住腳的地方的確有,但絕非摻偽的定義出包,而是這一段判決書中的文字

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 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 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詳如附 件12.2所示;又除上列4 款純油商品外,味全公司再向通路 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也許大家看不懂這段文字有甚麼重要,請大家再看看正義油案,也有類似的文字喔....

關 於犯罪所得之計算:本件被告林明忠及何吳惠珠販賣裕發公司油品與正義公司時,並未開立任何統一發票...其中98年度至101 年度犯罪所得之加總887 萬1784元...(好了,先貼到此就好,加上後面的犯罪所得大概超過1千萬,人家魏應充光交個緩起訴金就是這麼多了)

那這兩個判決的部分文字,有甚麼關連性呢?告訴大家,這兩個判決文字告訴我們,平平都是其他公司賣油給被告公司,在味全案,是被告公司的味全魏應充詐欺罪判4年,在正義案,是詐騙被告正義公司的裕發公司女老闆判4年。

回頭我們再看仔細味全案這段判決文字:頂新公司..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法官此時就認定味全魏應充詐騙的犯罪所得為這麼多,所以味全公司接著再拿去賣給通路商或消費者的銷售金額是多少,根本無關緊要的

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鄉親啊,那要照正義油的判決方式,這根本就是頂新詐騙味全,味全是受害者,受騙金額是五千多萬,該判頂新魏應充詐騙罪4年才對吧?可是味全案判決站不住腳的地方還真的不止一處,蛤?噗哧!絕非【摻偽不知道需不需以傷身為前提】,這是連白癡都知道【摻偽不需以傷身為前提】好嗎?

味 全案判決書後頭,對檢方追加魏應充賣「味全香豬油」(就是餿水油案,查到頂新進口越南豬油做的),就被告魏應充及常梅鋒販賣「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 部分均諭知不受理判決。因為法官說,關於頂新案,是吳永梁先辦,所以他不能辦,那若問去吳永梁呢?他又說「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 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所以他又不管味全有沒有賣香豬油的案情,吳永梁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 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若再詳查頂新案判決書,中間確實有香豬油的字眼,可是全都只講到頂新自己出品的「巧師傅香豬油」。

綜上,我們知道味全案法官說追加起訴「味全香 豬油」的部分,不歸他判,推給了吳永梁的,壓根兒人家就沒判,可是明明是頂新賣 給味全假橄欖油賺得的毛利五千多萬,這總該歸到頂新案,讓吳永梁賴不掉了吧?嘿,味全案法官偏偏又自己拿起來判,判個荒腔走板,站不住腳,烏龍轉桌,竹篙 接菜刀的,使成味全魏應充詐騙案的犯罪所得,並以之判刑,讓無知村婦愚民說成是大快人心。

由此,我們可以觀得,若從逃漏稅出發,有兩種魏應 充們,一種是自己的分身,像是在頂新案,會繳一部份的稅(含稅)為8 億5233萬5979元...逃掉另外7億多的稅「短開銷售金額達7億3000多萬元,差額均存入魏應充開立的私人帳戶」,在正義油案,甚至還爆出有公司 專賣假發票協助上下游廠商逃漏稅的案外案,味全也有【出包奶粉抗罰勝訴 味全:非逃漏稅】媒體報導逃稅味全否認的新聞,以上是第一類的魏應充們。

另一種是魏應充的延伸,大家可以想像成像在鏡子裡找人,或是肚子裡的蛔蟲之類,第一個魏應充,當屬馬英九了。他也是逃漏稅,但是又不是全逃,他在貪污特別費 匯進周美青戶頭後,年底是有申報所得稅的,可是這麼一筆大錢,當他要匯往美國給女兒讀書時,就漏了申報並因此涉及逃漏稅,辯詞還跟魏應充的味全公司幾乎一樣,

味全因銷大陸的奶粉出包銷毀,延伸退款未報稅遭重罰案,18日判決味全抗罰勝訴,引發媒體指稱當時的董事長魏應充逃漏稅又打贏官司,味全今天澄清並非「逃漏稅」

也就是說貪污特別費,交完所得稅後,匯往海外給女兒讀書,還是要申報,沒報被查到就有補報並被裁罰的問題,我們不能說因為國稅局裁罰金額過高,被馬英九官司打贏,可以少罰一點,就叫做沒有逃漏稅了,這樣大家有明白嗎?

而且往往是第二類,這是真正高端的逃漏稅手法,才會常常讓人搞不清楚(亦即不能全逃,一定要繳有部分,部分逃掉)。若是把這種手法應用到味全案判決,如何能乍看大快人心,我卻能一眼看穿完全站不住腳呢?畢竟味全 案法官是真的敢開第一槍,第一個在被馬政權切成七零八落,零件還掉一地,各地檢察官要不就是重複辦到,要不就是完全漏掉,到了法院也是你推給我,該我的你又亂判,把魏應充判有罪四年的啊?

原來這個法官,不像吳永梁自相矛盾,從前就跟所有其他法官(味全案、正義案..及所有相關切到別家法院的黑心油案如大統案,富味鄉案等等),以在富味鄉案判「摻偽不需以傷身為前提」有罪,自己強姦自己的判「摻偽需以傷身為前提」 魏應充無罪。也沒碰到膽大包天,有如十億貪檢井天博,逃亡前還不忘讓證人死了的檢察官,真敢在起訴魏應充賣餿水油時,就直接把正義油案起訴成別人,貍貓換 太子,法場換囚的,甭管正義油案最後判成了甚麼,全案通通是假。這個法官是真正的謹小慎微,有第二類魏應充,馬英九的fu,他先是以合法報稅的方式「摻偽不需以傷身為前提」,以魏應充的頂新詐騙味全5000多萬為有罪,判詐欺罪4年,裡頭卻包裝了一個天大的謊言,那就是

明明味全公司是被頂新公司騙去了五千萬,是受害人,幹嘛判受害的味全公司魏應充詐欺罪4年?

現在大家都知道,新總統蔡英文就算學了一輩子英文,那個英文還是上不了台盤,說的並不好,全民的英文教育真的不能等了...可是大家或許不知,蔡英文還是法學博士,法律系的教授,陸委會時期就是叫她看法律文件寫建議的高級幕僚,今天新政府上台,百廢待舉,頂新全案(大概有七、八份判決書,其中正義案與頂新案超過200頁)或許還沒來得及重新審視,但是別!千萬別讓台灣人再說成..

蔡英文的法律教育不能等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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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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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2:52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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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1:13

全案好笑處還所在多有,像是

頂新逃漏稅 明再開辯論庭 2016-05-25 02:39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頂 新製油公司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 欖油,轉賣味全和十多家下游廠商,涉嫌以二聯式發票逃漏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共2億4800萬元案,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訂2月18日宣判,當天臨時喊 卡,決定明天下午再開辯論庭,引起議論。彰化地方法院行政庭長王義閔說,合議庭因對國稅局核定頂新逃漏稅的方式和金額有疑問,要求國稅局更清楚說明,才決 定再開辯論庭。不過,司法界傳出合議庭決定再開辯論庭,主要受到大統長基案影響,因大統長基逃漏稅是「母案」,頂新可說是「火燒山累到猴」,屬子案,頂新 案合議庭1月19日進行辯論庭,並宣布2月18日宣判,事後才知大統案3月4日才要宣判。

我去查了高振利的判決書,這才知道原來兩案有同個律師,高振利對逃稅案一路認罪,一如魏應充,最後法官就說高某逃三稅,一罪一罰要關好多年,但是考量犯後態度良好,錢也有繳回來,故判為3年。

設若吳永梁一不小心,又把魏應充判成無罪,蛤?都有認罪還要交一億求免關...那就判成緩刑,關在牢裡的高振利能不當場炸鍋嗎?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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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1:06

若再回顧整個味全案審判過程,高振利的出庭證供

據了解,高振利一開始面對檢方時,對案情都不願交代清楚,8日一整天,屏東地檢署和台北地檢署先後以證人身分傳喚他時,態度出現大轉變,將頂新和大統之間的交易說得一清二楚,點出頂新向他買1公升100元的橄欖渣油(橄欖油及葡萄籽油1 公斤各98元及86元),再以300元賣給消費者(「味全健康廚房橄欖油」一公升市售價達三百零四元)。

這些法官都不管,判決書中找不到,法官還自己用文字寫下「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連查都懶得查,我麼這裡只好用推論的,像是味全法官查出有報稅的8億5加上發票漏開的7億3,合起來15億8,這是頂新拿來詐騙味全的總金額,乘上進100賣300的毛利約七成,可得出約十億,若是單拿有報稅的8億5,乘上2/3的毛利,約有五億6(5.667億),但是法官又說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

這不會是看錯小數點,少看到一個0吧?

也就是說,依照高振利的供詞與判決書中所載,高賣給魏一公升確實約100,而魏再透過味全賣出時一公升也約為300,營業毛利為2/3,假設魏應充有報稅的8億5,是照原價加5000萬賣給味全,那就等同味全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推計為24億)及毛利約為15.5億

買進8億,乘3倍等於24億賣出,毛利16億(但要扣掉給頂新賺的5000萬)

這才是味全公司向全民詐騙之犯罪所得,也就是魏應充能判詐欺罪之所附麗,但是我的老天爺,味全案法官竟然草草了事,說他不管了,隨便呼嚨個頂新詐騙味全毛利5000萬的部分,就要拿來判魏應充的罪,真是天降六月雪囉。

大 家知道,魏應充是何許人,他可是台灣首富,是前總統副祕書長都要去跟他招搖撞騙,堪得上馬總統被稱去當他家門神的人物咧,再多再證據確鑿,鐵證如山,與他 犯相同犯行,但規模如鼻屎大的別人別案,不是判個12年,15年,有的甚至判到20年,公司及家產全數抄沒的也有,但是他要不是不用起訴,要不是判決無 罪,豈有味全案裡,可以拿不是他幹的,隨便掰個5000萬,ㄟ,賣24億的產品,賺個5000萬毛利不為過吧?就這樣誣指他是被頂新詐騙的被害人,尤其好 笑的是還把這個被騙的受害者判詐欺罪四年,大家可以想像前陣子詐團遣返祖國議題時,詐團判詐欺祖國老杯杯老奶奶,然後把老杯杯老奶奶抓去關上四年這種情事嗎?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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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0:48
52,在茅坑上嗡嗡嗡的不是蒼蠅就是蚊子。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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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10:22

我還在想,當時味全案這麼明顯的司法詐騙,怎麼第一時間我沒寫出來呢?回頭去看當時的評論,才明白為全案宣判完,我只寫了四篇就草草結束,被正義油案上訴或是女童案打斷了,畢竟不知怎麼統計的,我在頂新案與正義案竟然寫了228篇哩。

那麼味全案我當時的寫法是如何呢?第一篇我說【為何判魏應充詐欺的三個理由?】

接下來寫了【回答魏應充四問的兩種看法】【魏應充案判決太重】【同樣買到大統油,只有魏應充判詐欺的原因是....】等三篇

原來在第一篇【為何判魏應充詐欺的三個理由?】我光是看法院給的新聞稿,還沒看到判決書喔,就直言是這一段話有問題,

味全案法院新聞稿說的理由,有罪部分事實之使用大統公司攙混原料部分:五、自96年間起至102年10月間止,魏應充、常梅峰除充填製成上列4款健康廚房塑膠瓶純油商品外,另充填、調製成味全委託頂新公司代工「橄欖多酚調合油」、「葡萄多酚橄欖健康油」等調合油產品,合計65款之商品,而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上開摻假油品,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

只是第一時間沒想太多,寫成了....

可是這個金額是有問題的,真相在魏應充早就向彰檢認罪,彰檢卻好像叫魏董別聲張,後來起訴到吳永梁手上,該宣判時又偏不判的逃漏稅案裡,早就查清楚了...

魏應充認罪了!
2016/01/20 08:05
頂新逃漏稅案 魏應充願捐1億元換取緩刑
頂新製油公司因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2014年1月 3日被彰化檢方會同中區國稅局查獲涉嫌從2006年1月到2012年12月漏開銷售的統一發票金額共7億3298萬元,逃漏營業稅共2928萬元、營利事 業所得稅2億1940萬元。 事後,當時的董事長魏應充認罪,並繳清逃漏稅金額及罰鍰,彰化檢方作成緩起訴,罰定應繳緩起訴處分金1千萬元;台中高分檢銷發還,彰化檢方依違反商業會計 法、稅捐稽徵法罪起訴魏應充、會計陳錫勳。今天下午彰化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魏、陳兩人都認罪,合議庭宣布2月18日下午宣判。

也就是頂新賣味全8億5,發票漏開7億3,這中間的差額,就是吳永梁還不判,彰檢也不知道查了沒,是不是涉及證交法(剛看翁啟惠案才學到的)加重背信與侵占罪,單就有報稅的1億2,媽的咧,就賺到5千5百萬的暴利,毛利接近五成,這個黑心油事業真是比強盜殺人還好賺。

現在我才知道,原來判決書說的是只算頂新賣味全有報稅的部分就有8億5,不是這8億5,發票漏開7億3,而是總共賣給味全8億5加上發票漏開的7億3,合起來15億8啦,但是味全法官謹小慎微,只知道自己一切依法,至於別的法院法官,在別的頂新案裡怎麼判,他是通通都不知道..這..這不就又馬英九上身了?他就只判頂新賣給味全有開發票的部分,證明魏應充的頂新,從中詐騙味全公司5000萬毛利(含稅),結論則更是爆笑透頂,

被騙的受害人味全公司魏應充詐欺有罪,判刑四年。

原來,司法所謂案重初供,是真的有道理,設若我從魏應充逃漏稅推導回味全案判決站不住腳前,先回顧自己的這一篇,也省得把味全案判決書從頭看到最尾,看到眼睛快脫窗,一下子就知道味全法官亂判之所在了。


小草
2016/05/29 10:18
格主該不會是希望蔡英文干涉司法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5-29 10:27 回覆:
不干涉司法是馬英九在用的,從許多案子,我們應該知道因為他是用強姦司法的方式,所以不用干涉司法,蔡英文如果還傻傻的拿不干涉司法往自己身上套,那麼恐怕連常識教育都不能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