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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追訴期已過?馬總統也被江國慶!
2011/05/26 01:12:27瀏覽2413|回應12|推薦7
不公正就不是司法!

『總統馬英九表示,江國慶案礙於追訴期已過,檢察官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在此案適用上,與民眾合理期待有距離,他希望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說起馬總統這個寶...唉,實在不知道該說甚麼,反正也不知他怎麼讀到哈佛法學博士的,天真浪漫,人家說甚麼他都相信,還好檢察官沒說狗屎能吃..啊,不,我是說狗改不了吃屎...也不對,死豬不怕開水燙...嗯,前一次特別費,就是輕信余文不會偽造文書,四處蒐集發票申報特別費,被餵了八年的..只好一口氣把所有貪污特別費的通通除罪...這段寫的不好,重來...

話說江國慶案許永欽檢察官認定確有不當取供,但因本案發生於85年,已因法定10年的追訴時效而消滅,檢方因此讓陳肇敏等9人不起訴處分。一時之間,民怨沸騰..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 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又是一樁國安問題,馬總統乃召集緊急集會,「萬一要挨罵,眾卿有何良策?
大臣們你一言,我一語:「說『尊重司法』。」太老梗了。「說『等看過報紙才知道』。」不行,會被人家笑。一時之間沒有結論...

會後,馬總統把法務部大官找來:「聽說你是內閣最聰明的大臣,如果記者問到你,該怎麼回答呢?」「報告總統,我會說『
法務部會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就好了。」馬總統於是把答案默記在心,想考一考監察院長的智慧,「王院長,如果記者問你問題,你要如何回答呢?」王院長說:「報告總統,我會說『監察院會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馬總統搖頭說:「唉,錯了,正確答案是法務部會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才對!」

按:監察院的用來彈劾贓官的公懲法,追溯期恰好也定在十年,啊,真是太神奇了。

有人不以為然,板主好像把馬總統當成笨蛋,沒好氣的問:「板主..標題說馬總統也被江國慶,是甚麼意思啊?

我們把馬總統想成還在當兵的江國慶,檢察官就還是檢察官,不用類比成那一整掛,如狼似虎,擇人而噬,禽獸一般,畜牲不如的殺人真兇,因為這馬..江國慶(按:以下為了行文方便,逕以馬國慶稱之)實在太天真,太不曉事,所以,這裡也省下滿清十大酷刑,電擊,灌水,扒指甲,拔牙齒等諸如此類的刑求橋段,直接跳到下一幕...

「我說國慶啊,咱們這陣子也螫騰夠久了,你就行行好,認了姦殺女童罪,大家好回家睡覺去。」

可...可是,長官,姦殺女童,我..沒有啊。

「我管你有沒有!喔,不,我是說,我好想回家睡覺...這個才是重點!」


可...可是,長官,姦殺女童,
會被槍斃啊。

「來,我告訴你,待會兒司令官,肩上有星星的那個,他能救你,他一來,你只要拼命跟他下跪,但是一句話都不能說,一說就沒救,司令官准能救你」

可...可是,長官,司令官為什麼看到我下跪,就要救我?

!%#^^@@,誰說馬國慶很好騙的..「噓,因為司令官都有在旁邊看,他知道女童不是被你姦殺的...這可是個機密...」『呼!真難騙!』畫面跳轉下一幕...

「司令到!」說時遲,那時快,馬國慶一個箭步如飛,撲倒跪在司令的面前,淚流不止,卻一句話都不說,司令說:「嗯,這就是馬國慶認罪的表示,萬歲!一會子大家開香檳,我請客」。於是馬國慶過沒好久,就被槍斃了。唉,馬國慶到死,都沒弄懂「司令不是要來救我嗎?」「司令...司...令...『碰!碰碰!』...

有人喃喃念道:「怎麼板主把馬國慶,講的好像馬榮州...」(按:馬總統加許榮洲之簡稱)

既然馬總統怎麼做,板主都不滿意,那板主您自個兒說說,該怎麼做?」江媽不是要找馬總統討公道?請馬總統把公道還她,不就得了。

有人問:可..可你又說,馬總統還的是黑心公道,山寨公道?」關於這點,板主懶得另外開個題目,馬總統原是不知江媽所要公道的定義,這才自顧自,自我感覺好「嗯,我有道歉,又給國賠,沒錯,這就是江媽要的公道。」

有人問:「要不然咧?

金庸小說飛狐外傳上冊第五章『血印石』篇,裡頭說到金庸曾親自去廣州佛山北帝廟考察。北帝廟外有一塊石頭,上頭隱隱泛著殷紅的血色,好像在跟世人不斷的訴說一個千古奇冤。

「這我知道。」有人插話說:「就是鳳天南要搶鍾阿四的農地,誣賴他家小三子偷吃鳳家的鵝肉,把鍾阿四送去坐黑牢。鍾四嫂為了自証清白,剖了小三子肚皮,裡頭全是螺肉,『吃螺誤為吃鵝』的人間慘劇。」

事實上,這是所有『栽贓嫁禍』案子的原型。古往今來的
栽贓嫁禍案,無出其右。頂多只是把主角的名字換一下,發生的場景改一改,要謀奪的除了地皮,也可以改成記功,稽點,加官,晉爵,升官,發財,終生俸,再加十八趴。

話說胡斐在北帝廟裡,制住了在廣州佛山坐地分贓的大強盜兼大財主鳳天南;(以下全文抄自金庸小說飛狐外傳,因為金庸文筆太洗練,
栽贓嫁禍的標準作業程序又太完整,不敢擅改,如有侵權,當即改作)

鍾阿四望著鳳天南道:「鳳老爺,今日在北帝爺爺神前,你憑良心說一句,我家小三子有沒偷你的鵝吃?」鳳天南為胡斐的威勢所懾,低頭道:「沒有。是...是我弄錯了。」鍾阿四又道:「鳳老爺,你再憑良心說,你叫官府打我關我,逼死我的兒子,全是為了要『佔我的菜園』,是不是?」

鳳天南向他臉上望了一眼,只見這個平時忠厚老實的菜農,咬緊牙關,目噴怒火,神情極是可怕,不由得低下了頭,不敢回答。鍾阿四道:「你快說,是也不是?」鳳天南抬起頭來,道:「不錯,殺人償命,你殺我便了。」

把沒被偷走的鵝換成沒被江國慶姦殺的女童;鍾阿四換成江國慶鳳天南,坐地分贓的大強盜,像不像那一個心狠手辣,利慾薰心,為了升官當部長,拳拳想望的某司令;要搶的,換成槍斃了江國慶的所有好處,包括慶功宴,上頭開的所有香檳。那些騙死人不償命,栽贓嫁禍,咬定江國慶姦殺女童的軍檢與反情報隊,嘿嘿,就是坐地分贓大強盜所買通,把鍾阿四關起來拷打,把鍾四嬸逼瘋,在北帝廟剖了自個兒子的青天大老爺某官府了。

有人問:「那麼,甚麼是江媽要的公道呢?」請參考鍾家的,鍾家要的公道很簡單,不就是要問個明白,要鳳天南誠實招認,他是怎麼為了謀奪鍾家的地皮,設下所有的機關,害死鍾阿四的嗎?

馬總統,您連江媽要的這麼簡單的公道,也不肯給,還在那邊裝傻做癡,裝的像個許榮洲樣,寧可讓自己被檢察官給江國慶...『
啊,檢察官既然說江國慶案的追訴期已過,咱們就回家睡覺去..喔,記得讓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唷。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馬總統這一會子,乾脆直接把遲了十五年的正義廢了...江國慶案礙於十年追訴期已過,檢察官這才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云云,然後自拉自唱,自我感覺良好『現在軍方依法律程序為江國慶進行再審「司法平反」,不管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尊重。

宰相劉羅鍋的主題曲唱道: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艮古以來,司法就是人心的總合,不公正的司法,就不是司法;遲到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是的,江國慶是死了十五年;但是...
在佛山北帝廟前的那方血印石,就算過了幾百年,殷紅血色依舊隱隱泛著幽幽微光。

嘆曰:

天地有桿秤,司法在我心,把人江國慶,總統許榮洲。

又嘆:

不公正不是司法,雖然遲還要正義,總比黑心公道好,不知總統懂了沒?


備註:本文貼出後,『監察委員沈美真25日表示,空軍作戰司令部上兵江國慶疑遭錯殺案,涉案軍官卻全不起訴,凸顯法條不足、追訴時效僅10年,即使要行使彈劾也無能為力,只能說「非常遺憾」,監院籲請立法院應速修法,把追訴法條的漏洞補起來,讓濫權公務員不要心存僥倖。』

特此為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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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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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換蔡英文上台吧
2011/05/26 08:26

唉,趕快換蔡英文上台,

再提些五四三的監委讓國民黨白癡的封殺,

然後再次讓監院空掉,

這樣冤死的都銷聲匿跡死無對症,

台灣就天下太平了。

老馬當家只會爆更多的冤案出來,賠更多的國賠,

趕快換民進黨上台才能停損啊!


測試一下
既如此,料情早知之結局.調查台開弊案,公然迴護的那位檢察官!何必另起爐灶,炫惑愚弄國人?
2011/05/26 02:08

遙想當初新聞,政壇耀眼明星.台北市長-馬英九.誠因特別費乙案,遂被侯檢察官,分案偵辦訴起.如有法庭審理,高層特別裁定.旋則褫奪公權,拔除參選資格.那今時此刻之馬,絶對當不成總統!你家的判決,切身利害,吹若司法正義!別人的性命,鄙棄賤踏,就是螻蟻卑微?世人觀之,豈有此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6 06:57 回覆:
那人的性命,控金又包銀...咱們的性命哞答錢(按:台語文寫作,果然很難..蔣為文嗆可恥 黃春明激動想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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