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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無罪 駑馬萬歲
2010/11/06 03:05:05瀏覽3851|回應15|推薦22
『金改與扁家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全部被告無罪。周占春的合議庭認為,翻遍憲法,均無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的規定,難以認定企業給款扁家有行賄對價。』


有人問:「周占春判的很認真啊,都翻遍憲法了,沒法判阿扁有罪,那也沒辦法吧。」周占春很有趣,檢方起訴的是刑法的貪污罪,他翻遍憲法要做啥?有人說:「對啊,周法官是怎麼了?

兩千年前,晏子春秋有一則故事,齊景公把紀這個古國滅了,從破敗的王宮牆裡,找到了一個古董金壺,內有一封丹書,上面寫著『食魚無反,勿乘駑馬』,齊景公看著看著,不覺出神:「對啊,吃魚只吃一面,另一面大家都洗過筷子,噁心死了;騎馬不能騎到爛馬,免得打敗仗逃命,馬跑不快被殺。

「啟奏大王!」賢相晏嬰在旁實在聽不下去,連忙岔斷景公的胡思亂想:「食魚勿反,是要君上愛惜民力;勿乘駑馬,則是要君上的身邊,勿用神智不清,不識字又沒衛生的法官,」景公趕忙的問:「誰是這種有癡呆症的法官呢?」「咳~這種法官只能用比方的,好比你問他吃飯了沒,他回說今天天氣很好。或是你問他阿扁犯的是不是刑法的貪污罪,他卻回答『喔,翻遍憲法,沒看到貪污罪的定義。』」

有人聽到這兒,按耐不住:「這又是版主在掰了;版主誤解了周占春說他『翻遍憲法』的意思,他翻憲法,是要找出總統權限的定義。」根據周占春的說法,憲法規定總統是個虛位總統。翻成白話,就是繡花枕頭,空心老倌,中看不中用,銀鎗辣樣頭的意思。

有人笑了:「這個周占春真是有趣,總統的權限在哪,何不直接去問馬總統呢?」唉,只怕馬總統也不清楚他甚麼能做,甚麼不能;甚麼該做,甚麼不該。『白馬非馬,馬總統非總統』,既然馬總統只會像唱片跳針般的說『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釋憲總統職權的這種司法』,馬總統只是虛的,有名無實,只負責上下班打卡按時領薪水的。

不論如何,周占春總是真的有翻過憲法,真的就沒規定到總統的職權啊!」憲法也沒規定周占春不能隨地大小便,可是周占春怎麼不去隨地大小便呢?憲法也沒規定總統不能吃狗屎,按照周占春的邏輯,阿扁當總統時,怎麼淨吃錢,不去吃狗屎呢!

有人說:「你這個推論,不大能成立。周占春真正的意思,應該是憲法如有規定,從其規定,憲法如果沒有規定,就隨便總統愛吃錢的去吃錢,愛吃狗屎的去吃狗屎了。」有人這個簡短的結論,聽起來很鄉愿,難怪『有的總統吃肉,有的總統吃屎;狼行天下吃肉,犬行天下吃屎』。

於是,依照這個周占春對價關係的邏輯往下推,阿扁沒收錢的職權,卻收了錢,不是貪污;阿珍不是公務員,收錢更不是貪污;有的人用古董字畫行賄,無罪;有的人把錢擺在茶葉罐,「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茶葉罐更不可能有啥子職權了,不是」當然無罪。就算是收現金,也是本人的職權,也無罪「因為我用左手收錢,右手才能幹事」,欲消之罪,何患無辭。

乾脆這樣說:『憲法沒規定任何人,有貪污的職權;所以任何人貪污,都沒對價關係』,省事多了。

日前有個法官,要判俗稱『銳寶貝』的藝人陳凱倫黑道兒子陳銳無罪,那個案子才是真的棘手,陳銳和受害人都被網咖的錄影帶錄到了,受害人也出來指控,本票也確實簽了。可是比周占春法術更高的法官說:「錄影帶不是證據,陳銳被控妨害自由,無罪」。說到這裡,周占春真是丟臉到家,還去查啥撈什子的憲法?直接問檢察官,有沒有錄到金控老闆交付任何現金,支票或本票給阿扁的畫面。啥?沒有!連錄影帶拍的一清二楚的,都能無罪了。檢察官你沒有錄影帶還敢亂起訴?小心被法官打屁股。呵

有人轉念一想:「不對呀,就算周占春說的對,阿扁沒那個權限,是大老闆誤會,傻不隆咚的捧錢給阿扁,阿扁也坦然收受,這樣子不叫詐欺嗎?」「很多詐欺集團,都說自己是法官,愚夫愚婦就把財產送給假法官。這些假法官也沒他們胡說八道來的權限呀。法官很生氣,抓得到的,通通一罪一罰,判了重罪呢!」說到這點,阿扁也很氣,一直託人要找那個塔羅牌的少年,害阿扁跟捧錢給他的大老闆一樣,誤會塔羅牌少年真有通天權限,『關關難過關關過』,吃到老還倒蹦孩兒,『老劍仙』敗給剛出道的。是可忍孰不可忍,至少,被騙走的銀子非給討回來不可!

唉,那是自己句讀放錯,應該要念『關(了)關(了),難過關,關過(了)』才對。這麼念起來,塔羅牌少年也沒怎麼騙人。

言歸正傳,周占春判阿扁無罪,到底該怎麼看?」有人自問自答:「說周占春『強姦憲法』嗎?把周占春罵成『貪腐共犯』嗎?」周占春可一點也不在乎,說不定心底還更爽『老子偏要一邊被你們罵死,一邊領著你們的稅金供養老子一輩子,把你們氣死...』「那麼,就是被判無罪的阿扁..那一大屋子不知怎麼得來的錢了。」憲法既然沒規定阿扁有貪污的職權,錢再多裝滿幾個屋子,也不是啥問題了。有人突然靈感乍現:「是了,誰現在執政,就給誰好看...」噓,,這個答案太敏感...在某個政論節目開放CALLIN,有觀眾一提出來,馬上就被主持人消音了。

所以問題是在誰身上呢?」有人懶得猜了,要直接看答案。「是周占春嗎?是鄧振球?還是那些白玫瑰抗議的恐龍法官,判殺兩女童的殺人魔六年的最高法官,判陳銳妨害自由無罪的詭異法官呢?還有其他族繁不及備載,會收賄,幫兒子關說,住豪宅,買賣古董,嫖妓的下作法官呢?」單獨一兩個法官,還可以說是個別法官的問題;但如果是一屋子的法官都怪,恐怕是整個司法系統都快爛光了。

有人憂國憂民:「那老百姓該怎麼辦呢?國家還有救嗎?

晏子解說完『金壺丹書』裡,『勿乘駑馬』的意義後,齊景公好奇的問:「既然有這封金壺丹書,紀國為何還是滅亡了啊?」「報告大王,」晏子說:「因為紀國的國君,以為這封丹書是部天書,把『勿乘駑馬』這四字視為國家機密,只曉得深藏在金壺裡,不知道要去實踐,所以滅國的啊!」

金壺丹書,要紀國國君勿乘駑馬,以免亡國。卻不知紀國國君自己就是一隻特大號駑馬,看不懂金壺丹書的天啟,只會尊重這封丹書,好好的藏起來...今天,這份阿扁無罪的判決書,一如金壺丹書。馬總統可別再誤解總統的職權,又來個『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誤解職權,以為當法官就可以胡說八道,規定台灣的阿呆總統,能不能吃大便的這種司法』...

有人嚇了一跳,低聲竊問:「憲法沒規定的,到底有沒有關於總統能不能去吃大便的這條啊?


嘆曰:

銳寶貝沒事,法官很恐龍;貪污扁無罪,馬總統萬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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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571094
 引用者清單(1)  
2010/11/06 05:40 【思考者的網誌】 奇之又奇的法官周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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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滿街都是
2011/08/27 07:02
姑且不論阿扁有沒有貪汙  心裡知知 台灣有多少人在貪污 只是有沒有被抓到而已  運氣不好的就是被抓到 運氣好的 天天都在大魚大肉   我有好幾個朋友都是死忠國民黨 看到這馬總統越做越爛 都說這次大選 絕不投馬總統 我媽也是 當初看馬總統 好帥 真是熟女殺手 不知道迷死多少媽媽級的 會給兒女壓力的 當然都投馬總統  不過這次我媽 也跟我說 絕對不投馬總統了 越做越差 看不下去   馬總統 祝你好運囉   我個人是無黨派 誰好就投誰 誰不好 想要我的票 等100年吧

廣達員工
充滿仇恨清緒, 沒看到道理
2011/07/29 14:27
充滿仇恨清緒, 沒看到道理

ㄚ9 的燒錢術 !
黃金十年的夢話恐淪為失落十年的夢魘
2010/11/07 03:5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8/today-art1.htm
從馬英九、馬唯中、蔡國強、北美館與郝龍斌的關係談起 馬屁文化 統一中國

http://news.cts.com.tw/udn/money/200912/200912150364719.html
101煙火頂新得標 蔡國強設計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6&nid=40969
百年跨年煙火 蔡國強設計「金龍繞101
--------------------------------」
從101煙火燒三千萬,變成百年跨年煙火,燒三億!
更有傳聞,明年百年祭.將要花超過花博的140億!!
以慶典,文化,藝術,創意為藉口.施行,五鬼搬運!
 這也是跟花博一樣,
搞個名堂,
明的從國庫搬給共產黨蔡
再經蔡的手暗的轉到第一姐妹戶頭裡,
那個先生兩年來,
到底弄了多少在美國跟中國
>>明的從國庫搬給共產黨蔡
再經蔡的手暗的轉到第一姐妹戶頭裡

郝龍斌任命的花博總體檢賴聲川,他太太丁乃竺當聽奧藝術中心主任,
2009聽障奧運會時 丁乃竺把開閉幕預算從七億追加到十億, 再包給自己丈夫賴聲川擔任總導演.
不只助理的薪資名目!
錢先以各種無標準的藝術,創意名目.進白手套戶頭,再轉到第一姐妹戶頭裡!

聽障奧開幕舞台,預算從1200萬加到7000萬,更用二手器材.結果著火!
 支那黨在台灣,最偉大的貪污法寶.就是追加預算!
而且是任意追加!!


安得汝.w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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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歡喜
2010/11/06 19:20
扁貪汙無罪,馬總統萬歲

龍法官也來,大家一起A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19:51 回覆:
上聯:臨財母狗得
下聯:臨難母狗免

橫批:貪污免罪


史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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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真好
2010/11/06 14:12
寫的真好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19:51 回覆:
(^^)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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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寶貝和jun5238寶貝,幸好沒有jun5238寶貝當法官
2010/11/06 11:37

樓下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所謂:法官的心證─自由心證,跟樓樓下讚頌版主的『「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茶葉罐更不可能有啥子職權了,不是」當然無罪。就算是收現金,也是本人的職權,也無罪「因為我用左手收錢,右手才能幹事」,欲消之罪,何患無辭。』恰好是呼應。

法官是人,jun5238也是人,人可以胡說八道自個兒編出『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何患無辭』,為什麼法官不能?但幸好法官是人,而法官人人不是jun5238。有銳寶貝,也有jun5238寶貝,然而沒有jun5238寶貝當法官,真是好家在。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19:56 回覆:
這裡的胡說八道,法官是原創,我只是抄襲,加上一點修改而已,請卓參。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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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掏屎實自食屎
2010/11/06 11:19

翻憲法總比翻古書什麼宋朝公使錢來得符合現代。對憲法不滿,可以修憲,但翻修古書變篡改。憲法一部,周得聚精會神在裡頭鑽研,而古書浩瀚,所以閣下可以天南地北、胡說八道。

本案是金改案,阿扁另涉政治獻金案、洗錢、竹科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招標案、機密外交案、機要費案等。金改案無罪尚未定讞。但法院是一案審一案,jun5238 可以一碼歸一碼,不要一竿子打翻船或者烏賊戰術嗎?亂套只是突顯對法律的踐踏─記得吳敦義的環評撕符咒嗎?吳敦義對阿扁念念不忘,jun5238也是如此念念不忘,罵人不去吃狗屎,jun5238自個兒掏屎,是屎由jun5238始掏屎實自食屎?

國民黨入人於罪和踐踏法律的老把戲言論自由等等,jun5238倒是學的淋漓盡致。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20:02 回覆:
不如這樣,我們假設法院是做飛機的工廠,前一架飛機已經掉下來了,一查發現,原來是法官負責製造的。

這種法官牌飛機,我可不敢再搭了,偏偏有人還要博盃等手氣...玩命哪,不是?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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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2010/11/06 11:02
會記錄下來,
這一天!

連小混你給我面壁立正站好, 別去惹熊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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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不說 ... 陽光法案也不出 ...
2010/11/06 10:52

憲法不說 ... 陽光法案也不出來 ...

法官的心證就有極大的空間 ~~

如果陽光法案清楚規範 ...

還需要吵來吵去嗎 ~~


batu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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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者何
2010/11/06 10:49

這種法官,自然是"天兵",腦袋有問題。趁人睡覺,偷剔人陰毛,隨便也可以安個罪名,猥褺、侵犯隠私、未經同意,冒犯他人身體,切斷他人身體部份,還有脫人褲子也是可以有罪的。

================

您可能不太清楚法官的功能,法官是不告不理,針對原告提出的控訴,判斷被告有罪與否,科刑如何,並不管其他的。

比方說A打了B一拳,B不告A傷害罪,卻告A殺人未遂,那A很可能無罪開釋。法官不應該自動變更被告的罪名。

若您舉的剃毛事件為公訴,則這個查證和決定起訴罪名的工作,應由檢方完成。也不是法官的職責。法官沒有調查權,只根據據控辨雙方的說詞和證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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