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扁珍勝利 馬到成功 死老百姓
2010/06/12 01:58:40瀏覽1857|回應10|推薦8
扁家弊案今天二審宣判,宣判結果大逆轉,陳水扁、吳淑珍從一審的無期徒刑,二審都改判20年有期徒刑,不過陳水扁對於判決結果仍然相當不滿意。』

名嘴黃創夏於是發了篇:【扁珍果然最後勝利】(註1)的文章,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黃先生是跨海取經,到曾是經濟奇蹟,後來菲傭菲勞大量輸出的菲律賓去一探人家貪污總統無罪之後,國家的境況。他說,二十年前馬可仕貪污,老婆伊美黛也是贏得最後勝利,現在家裡金山銀山,天天吃香喝辣。中間有好幾個打著反貪腐大旗的過渡總統,族繁不及備載,最後也被發現會貪污。「所以,這個叫【伊美黛果然最後勝利】囉?」,有網友如此問道。「可惜不夠傳神,應該加上幾句話,改成【伊美黛最後勝利,中間個個總統貪腐成功,菲勞菲傭是死老百姓。】這樣才算完整。」

馬總統在阿扁連續貪污八年,貪到世界排名貪污總統的第五名之後,自稱自己一生清廉,嫉惡如仇。看到人家貪污,一定會加以懲罰,還人民公道,因此選到了總統。詎料上台之後,不但尸位宿餐,坐視貪腐不管;經濟拼不好,得全靠中國救;外交又自己投降,還厚著臉皮說這叫外交休兵。六三三跳票,連當初選上總統最大的原因,要把阿扁貪污判罪,向南韓看齊,也做不到。完全不管哀哀劬勞的可憐百姓,只顧做自我感覺良好的昏庸總統。這個叫【 扁珍果然最後勝利,馬到自己成功,死都死老百姓。

有人剛看完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若有所悟的說:「動物農莊一開始是一個人類在經營,他把動物養大宰了賣了,自己賺錢。動物於是造反,由豬類帶頭,把人趕跑了。一頭豬當領導,然後養大其他動物宰了賣了,賣給人類,賺錢讓豬類朋分花用。」,有人簡短下了個結論:「這就叫做【人類最後勝利,豬類貪腐成功,動物難逃一死。」

「好了,我懂了。你不過就是想罵馬總統而已。貪官這麼貪,誰有辦法?」,抓貪官,從來都是國家最高統治者不能旁貸的責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給屬下。明代朱元璋,生平最恨貪官,因為他是小老百姓出身。朱元璋說:「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朱元璋用的是小老百姓的同理心。馬總統是國民黨高官子弟,錦衣玉食,衣著無缺,是貴公子命。他跟小老百姓不大熟,只熟積弱不振,皇帝都保護不了,有的被抓,有的當兒皇帝的宋代(註2)。只知道把特別費假裝是養廉銀,騙老百姓這樣就沒貪污(註3),其他別人的貪污,馬總統無可無不可(註4),從不關心在意。

「你好像很氣馬總統,難道你希望馬總統把手伸進司法裡嗎?」,您以為馬總統沒把手伸進司法嗎?「我們馬總統潔身自愛,從不干涉司法,只曉得尊重司法,你別亂說。」唉,君子可欺之以方。您沒看到當廢死議題發燒的時候,白冰冰生氣的罵馬總統:「如果敢廢死,年底五都選舉走著瞧!」,馬總統嚇得直打哆嗦,臉色慘白,馬上開革法務部長王清峰,連夜殺了四個死囚(註5)給白冰冰消氣。馬總統要死囚三更死,誰敢留死囚到五更?換個法務部長,不過是眨個眼的小事。如若不信,請白冰冰出來再罵:「如果不把阿扁貪污判無期徒刑,年底五都選舉走著瞧!」,保證司法院長今晚就得打包走人,這些不是狗腿子(註6)的法官,全都得學陳聰明自動請辭,再像王清峰一樣人間蒸發。「那阿扁呢?」,別說無期徒刑,判他死刑都成!

金庸的飛狐外傳中,胡斐幫佛山鎮鍾阿四慘死的小三子出頭,要剖鳳天南獨子的肚皮查找鳳凰肉。周圍的鄉紳就像司法,你一言我一語:「唉,哪有甚麼鳳凰肉?」「鳳家很有錢,怎麼可能偷吃你甚麼東西!」,胡斐說:「我先開了鳳天南獨子肚皮,找不到鳳凰肉的話,就肯定是你們家的小孩偷吃的。我再一家一家小孩的肚皮逐個剖開來查。」,鄉紳們立時住嘴。國家的錢不見了,法官說:「不是阿扁的兒子偷吃的。」,那就是法官家裡的小孩偷吃了喔?胡斐會說:「先剖了阿扁兒子的肚皮。找不到,再找你們這些法官們的兒子。」,阿扁如此囂張跋扈,不就是這群司法敗類的功勞嗎?司法如此囂張跋扈,貪污都能判無罪(註7)。幾個披著人皮卻鬼話連篇的府黨人士(註8)卻說要受殃百姓「尊重司法」胡斐此時也會氣極反笑的說:「等我先剖了這群司法官的壞肚腸,找不到,再來剖你們這幾個滿嘴仁義道德,尊重司法的假公道伯肚皮,看肚腸腐掉了沒?」,這不消說,肯定是一肚子壞水,臭不可聞

宰相劉羅鍋有首主題曲:「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陀是老百姓...」,此時忽爾幽然的在耳邊迴盪了起來。愈聽,愈矇矓;恍惚之際,歌聲竟好似變成了: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陀死老百姓,死老百姓,死~~老~~百~~姓.....



註1:請參考黃創夏的文章,【扁珍果然最後勝利http://blog.udn.com/karl6406/4118025】。

註2:北宋徽欽二帝因為發明了養廉銀,把手下公務員個個養得腦滿腸肥,打不得仗,被胡人擄去。南宋高宗只好向胡人稱父納降,當兒皇帝,還宰了岳飛獻祭。

註3:請參考【王金平許陽明特別費沒事,謝謝馬總統http://blog.udn.com/jun5238/4030091】。本來馬總統貪污特別費的少許銀子,小老百姓也無可無不可的假裝他沒有貪污,只要他能拿出良心辦大貪官阿扁就好。可惜,唉,爛泥果然敷不上牆!

註4:無可無不可孔子發明的話,類似成語「可有可無」。是一種無所謂,有也好,沒有也沒關係的態度。死樣活氣,讓人想他一頓。

註5:請參考【馬總統笑話廢死,法務部研究處理http://blog.udn.com/jun5238/4082534】

註6:因為狗腿子正在打官司,【蔡正元罵狗腿子,狗咬人不是新聞http://blog.udn.com/jun5238/4078536】,還沒定讞不能亂用。

註7:貪汙判無罪,是前兩天阿扁貪污外交費一審的結果。【阿扁貪污無罪,2012選總統http://blog.udn.com/jun5238/4110879】

註8:扁家4大案今天二審宣判。府黨人士,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接受訪問表示,尊重司法;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也表示尊重司法,他並呼籲社會各界應理性看待判決結果。是府黨人士還是「腐」黨人士啊?

PS:阿扁貪污越判越輕,有人罵檢方。敢問大家,檢方告贏阿扁,能分幾億呢?還是升大官呢?有人罵法官。法官判阿扁無期徒刑,對法官有何好處呢?有人罵馬總統。馬總統就算關阿扁一輩子,特別費能多領一些嗎?罵得過頭,罵到會咬人的狗腿子,還會被告呢!「難道,大家竟對阿扁貪污拿不出任何辦法嗎?」,經查考昨天各篇評論,沒人有辦法。本文倒是一口氣提供了三個辦法,招招都能致命。第一,阿扁沒貪,國家被貪走的錢,就是說阿扁沒貪的法官貪的。第二,要百姓尊重司法,那麼阿扁貪去的錢,請這些只會惺惺作態說鬼話的假公道伯也要代償。第三,請白冰冰罵馬總統【如果不把阿扁貪污判無期徒刑,年底五都選舉走著瞧。】,這是絕招,保證藥到命除,嗯,不~~是判無期徒刑。我敢賭兩包乖乖!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118413

 回應文章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公理正義絕對,但並不直接
2010/06/13 18:06

版主吉祥。阿Q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不過版主的憤懣我可以體會。或許我字打得太快,表達方式有誤。公理正義不是每戰必勝,所以自然不能說永不敗北,我前帖末也提了「帝國反撲」的例子;我想我的意思是公理正義終將得勝。將它比擬成一支上下起伏,可是整體來說還是逐漸上漲的股票庶乎近之。

公理正義這東西有深意焉。從直接淺顯的表面來看,好像如果阿扁活罪受得不夠,我們會覺得公理不彰,正義隱晦。但其實阿扁只是一個人 ─ 一個不折不扣的小人,可是真正對臺灣社會有大影響的不是阿扁這個人,而是他代表的現象。這個現象才是我希望擊敗的目標。而從一切所有的徵兆看來,阿扁所代表的現象終究是會被擊潰的,這不是我的希望或相信,只是我根據所有可能獲得的資訊研判而得的推論。當然事情還沒了結,不能說是結論,高興也言之過早,不過大家不妨拿現在和紅衫軍時期的社會情緒比較比較,再把紅衫軍時期的社會情緒和陳瑞仁檢察官報告首度出爐時的社會情緒比較比較,就知道整體而言司法行進的方向。

阿扁這個人與我無冤無仇,但從一個中華民國公民應有的義憤立場而言,我是主張處死阿扁的。這與我個人無關,我並不恨阿扁這個人;讓我這麼說好了,如果阿扁球技不俗,我願意上午高高興興跟他打一場球,下午再高高興興送他去刑場槍決,這對我一點困難也沒有。什麼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是最好的。

扁家的司法麻煩還早得很,學法的阿扁還高興不起來。那個活死人似的吳淑珍我就沒興趣談了。倒是他們倆生的兒子,毫無意外的又是一個被孔子以「心逆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的罪名處死的少正卯現代版。「陳五惡公子」如果不如此,我會懷疑阿扁有外遇。龍交龍鳳交鳳,老鼠生兒打地洞嘛。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3 19:19 回覆:
阿Q跟人打架,打贏是阿Q本事。打輸是兒子打老子,還是阿Q勝利。這叫精神勝利法!
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警醒---傑佛遜,美國總統。
公理正義,不會憑空而降,建議您看吳思的潛規則。狼和羊的關係,不是股票關係。羊不警覺點,隨時會被狼生吞活剝了去!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邪不勝正,公義永不敗北
2010/06/12 18:39

其實扁珍二審減刑,深綠邪派人物譬如那個到處信口雌黃的 youwin 要高興也還太早。即使扁珍二人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如果不上訴,兩人就得乖乖去服刑,二十年可不是開玩笑的,對這一對六十出頭的夫妻而言,二十年跟無期徒刑沒什麼兩樣。要上訴的話,又怎知三審不會出現大逆轉?三審當然可以駁回二審的判決。

今天的新聞報導說,這次的主審﹝好像叫什麼振球的﹞是個與周占春同類型的法官,對扁珍犯罪事實的認定從寬,量刑也從寬。我國如果要培養司法的絕對公信力,即使對這種周占春型的法曹大家也得容忍。總之扁珍貪的錢能拿回來多少算多少,拿不回來的部分大家走著瞧,對他倆的量刑總之有害無益。犯罪部分從嚴從寬最後活罪總是難逃,依我看幾個有期徒刑加一加好像也不比無期徒刑少。扁珍離黃創夏所謂的「勝利」還早的很,中華民國不是菲律賓。為什麼?沒為什麼,中華民國當然不是菲律賓,過去不是將來也不會是。說扁珍將來會如依美黛一般「幸福快樂」得提出說得過去的事證,大家不必過度擔憂。果真如此他們可能得每天戰戰兢兢的提防被人暗殺,我看不出能快活到那裡去。

依個人淺見,阿扁不會交保。阿扁如果交保一定逃亡,這是 100% 的事情。每一個人要以為自己有多聰明是他的自由,可是要認為別人一定比自己愚笨則純屬一廂情願。阿扁絕對會有人協助他偷渡出境,這些人的法子要有多聰明就能有多聰明,可檢調司法單位也不是省油的燈,世界上很少有只有某些人想的到,其他人想不到的計謀。

今天這個二審宣判固然令人不悅,不過事情還沒了結,不必過於悲觀。即使拍個電影例如星際大戰中間那一集不也得來個壞人得逞的「帝國反撲」嗎?邪不勝正,公義永不敗北,大家安啦。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3:12 回覆:
公義永不敗北,是種阿Q心態。
阿扁終會死,公義會說:看吧,阿扁再怎麼會貪,總要一死。 公義永不敗北!
阿扁還沒死,公義先死了。....死就死了,還管阿扁死不死嗎?

法官能這樣無法無天。同樣事實,容許不同法官有不同心證,愛怎麼判隨他高興,判罪的法條也隨便用,孰令致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宋史
欽徽是自己混蛋
2010/06/12 11:28
版主常提到欽徽二帝
宋史記載是這兩個傢伙倒行逆施
徽宗禮義不修聯金滅遼
之後又亂七八糟
金兵打來只想投降
倒是那時很多軍民都力主抗金
第一次金兵沒滅成
是因為徽宗跑了傳位給欽宗
這欽宗也無能
知道金兵打來也想逃跑
第一次金兵打不下東京
之後退了
這兩個寶又開始內鬥
金兵又打一次
這次還是打不下
結果是毀在妖人惑眾說可驅金兵
一打開城門金兵就進城了
這兩個寶自己活該
其實那時不是大家不打
是領頭的無能
宋朝的兵力不見得弱金兵
跟養銀關係不大
北宋是亡在內訌-------他的臣民其實很多是主戰的
也能打的
不該替這兩個寶扛罪的--------很冤枉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03 回覆:
所以說「馬到自己成功。」,呵。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0/06/12 11:01

[馬英九如果真的要改革,就要不惜得罪所有的藍綠政客,
這一任我覺得不可能,只能寄望於馬英九連任後!]

這是哪一門子的笑話?

七百五十六萬票是人民投給牠的,干藍綠政客何事?

七百五十六萬票得票率58.45%,64.2%信心度
立法院2/3絕對多數,
百分之七十地方諸侯,
百分之六十地方更生人,

這樣都做不到通過一個小小的法案了,還可寄望?

寄望胡志強,寄望了九年,寄望出個什麼..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04 回覆:
這是說給馬總統笑的!
老百姓覺得很難笑。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中華民國司法變成貪污犯的救命保護傘.....
2010/06/12 10:49
 

中華民國司法變成貪污犯的救命保護傘

二審大逆轉 阿扁一族為何全部減刑?

------------

如果阿扁不是前總統,阿扁吳淑珍貪污集團貪污這麽多,阿扁、吳淑珍會被判刑無期徒刑。

如果陳至中不是前總統阿扁的兒子,他至少被判刑25年以上

臺灣司法包庇貪污犯!中華民國司法變成貪污犯的救命保護傘

李扁父子統治、經營臺灣20年,他們在臺灣司法培養許多代理人,他們是明樁、暗樁、打手、走狗。

中華民國反貪污失敗!馬政府,你們是有責任的!

審判長鄧振球不愧是阿扁的保護傘和阿扁的暗樁!

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你們不愧是李扁培養的打手!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26 回覆:
孝女白琴唱道:「馬總統的司法,深獲百姓尊重,今日御駕殯天,駕返瑤池。望諸天神佛,如來佛祖,觀音菩薩,都來接引,早歸西方。嗚呼哀哉,伏惟,,,尚饗!」

freeman2014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2馬要有自知之明.
2010/06/12 09:39

假藉不干與司法.縱容司法.

假藉不干與司法,圖謀賺取不沾鍋的假公義.

馬英九要塑造個人的超人格形像,是狗屁思維.

人民不相信,民進黑幫不但不信還要加以抹黑.

看美國總統在執行個人決策多鐵腕.即令使用道德邊緣的手段也照用.

而馬英九就是要弄的自己是個四不像.

馬英九2012如不提早規劃取代他自己的人選.看來國民黨回去當在野黨當定了.

藍營如果痛恨民進黑幫就投民進黑幫,再大力推臺獨.要比原來的臺獨更獨.

要獨到讓中國開打,那時就都沒話可說中國真正統一.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16 回覆:
憐我百姓,憂患實多,拿錢養狗,皆屬因公。
貪污無罪,扁珍勝利,馬到成功,死老百姓。

PK-板橋檢察長包庇槍擊案之處置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令箭
2010/06/12 07:09

  五都選票與群眾心聲
包庇槍擊案在民主國家是一種侵害國家、社會法益
與落伍國家的犯罪行為
庶民依法逕行檢舉【見a93509部落格板橋地檢署任職檢察官暨檢察長之公務員,涉嫌包庇槍擊案之處置(二)】
惟該管機關上自總統府下至板檢之承辦人
卻自甘軟弱無能
極盡規避職責與擔當
國人有機會給與最嚴厲的非難
就是用五都與總統的選票來制裁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吧!
讓該管無能的政府機關付出慘痛的代價吧!

回應網友
雞毛當令箭,也可以令箭當雞毛
完全看該管檢察官之見解
決定是雞毛還是令箭
就是如此
沒什麼好見怪不怪的
根據個人相關的驗證
願提供這方面的見解與格友分享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3:23 回覆:
所以相同事實,人名換一換,再問同一個法官或檢察官,求刑罪名和刑度都會不同。因為他們自己也沒有標準,比較像是射飛鏢判的。何況問到不同的法官!
這很像遠古時代的司法系統,村民有爭議就去拜大樹下的石頭公,石頭公會說,該判無期徒刑,村民都說石頭公很靈驗,有天村民忘了上次石頭公判多久,拿相同案子來問,石頭公說,該判二十年。有個村民記性好:「不對呀,上次明明判無期徒刑的。」村民於是跑到樹後查看,發現是隔壁村的癩痢頭阿三,「阿三,你怎麼躲在樹後裝石頭公,石頭公呢?」阿三說,「石頭公剛剛拉肚子請假,我只是代班的。」

掌櫃滴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有點不對的地方
2010/06/12 06:40

基本上,法務部長,依法院組織法,是屬於【行政部門】而【非司法部門】。

所以歷屆的總統,都間接的能透過最高檢察總長\來操弄其他的檢察官!

這也是為甚麼後來檢察總長的提名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的原因。

台灣如果真的要改革,一定要推動【有罪推定】的【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像新加坡一樣,公務員三親等內的親屬,如有不明財產的遽增!

就必須跟檢察官證明,財產來源是清白的!

無法證明,就可以起訴你,並且沒收財產!

這種從根源斷絕金錢輸送的方式,才可能讓官商無法勾結、讓黑白無法共生

問題是,2009年,藍綠立法委員,在人民強烈要求下!

竟然搞出了一個【假的】【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當【檢察官】用貪污罪起訴之後,被告才有義務要依法【說明財產來源】

如果你不說呢?不好意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想看!

假若被用貪污罪名起訴的公務員,真的說明其財產是犯罪所得!

那麼,此公務員就會被處以【貪污罪】( 七年以上 )

如果不肯說明,了不起關三年!

( 典型的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

再說,如果到時候無法證明此公務員有貪污,那不就連三年都省了?

就算因為不肯說明財產來源,被判刑,了不起也一年多的有期徒刑。

( 三年以下的罪行,不可能判多重 )

相反地,如果證明此公務員有貪污,多加一年多的刑期

如果像是阿扁這樣,貪污罪就已經被判處無期徒刑,

那最多也只能執行無期徒刑,有差多一條罪嗎?

所以,很清楚的!台灣的【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假的!

真的希望政治清明,就要推動【有罪推定】的【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如果希望治安良善,那就要推動【鞭刑】

對於暴力犯罪、詐欺犯罪,以牙還牙,才有辦法遏止!

馬英九如果真的要改革,就要不惜得罪所有的藍綠政客!

強勢推動【有罪推定】的【公務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甚至訴諸民意,推動公投!

這一任我覺得不可能,只能寄望於馬英九連任後!

到時候沒有連任包袱,如果還不能奮力一博,那就真的如版主所言,

馬到成功,死老百姓!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08:54 回覆:
提名才有控制權,同意權是假的。
所以檢察總長,司法院長,通通是總統的意志。
您說的很有道理,應該是台灣法律系學生的程度,哈佛法學博士,法學教授,當過法務部長的馬總統不會不知道吧?
養了一條狗,看到賊都不咬,沒當場廢了牠,送去香肉店,還在等下一次看到賊牠會改邪歸正?難怪愛因斯坦會說:【一再重覆相同的行為,卻期待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

starpig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放屁
2010/06/12 06:33
對於一篇不符合事實的文章
除了"放屁"之外   沒有其他的評論可下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30 回覆:
放屁,是一種無可無不可的態度,像馬總統。
我們可是很認真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鏗鏘有力的好文
2010/06/12 04:53
沒話說。擲地有聲,痛快!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2 22:27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