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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如果是中國區長,八仙塵爆應該被槍斃了
2015/06/29 00:43:54瀏覽938|回應4|推薦3

剛剛把去年高雄氣爆後寫的評論結集成【高雄氣爆】,計有30篇,在第二篇【超越藍綠,請宋楚瑜幫忙救災】裡,我早就提過"防爆"的概念..賣油氣的老闆說:

想要躺著賺錢,腳就要勤快點,這台掃描機,要能防水耐摔耐壓耐熱,更重要的是還要能防爆(?)

甚..甚麼防爆?

就是在一個密閉環境裡,把瓦斯(或乙烯丙烯,whatever)充滿,然後進去嗶一下,如果還能回來,沒炸得屍骨不存,那就能防爆。

高雄氣爆過後,異言堂有好多格主在罵陳菊,於是我又寫了第四篇【籲請五毛黨有點人性,先讓陳菊去救災】,現在我們知道,原來陳菊竟然還是全台第一個有防微杜漸,安全辦趴觀念的首長,老早就禁止彩粉辦趴了。當別的格主,同雄檢一樣,真兇不去究責,處心積慮找陳菊麻煩,好不容易挖到一個箱涵問題,可是又要查去歷史共業的20多年前,當時該負責的公務員,甚至有的已經老到往生了,這樣子辦案很好玩麼?

我則是又翻出他山之石的中國,告訴大家人家真正抓氣爆兇手,決不是這樣幹的..

台商:中榮爆炸 究責賠償棘手
【中央社╱北京2日電】
針對中榮金屬昆山廠爆炸案,中國大陸台商私下表示,雖然沒有台籍人員傷亡,但傷亡慘重驚動大陸最高領導人,台籍負責人即將面對的法律及賠償責任,才是日後最棘手的問題。大陸各地台商更關切的,則是中榮台籍負責人將面臨的鉅額賠償及責任追究。出這麼大的事,連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都說話了,中榮負責人即將面對的法律責任,要「躲過去」的可能性恐怕不大

是的,連專制獨裁的中國,究責時都不會放過禍首,這家台商可說倒定,復工無期,負責人要抓去關或被槍斃,可見兩岸發展一個前進一個倒退,是有最根本邏輯上的原因,呀!好懷念從前白癡不能當總統跟五毛黨的年代唷,咱台灣工廠不但照樣用車運丙烯,馬照跑舞照跳,更奇異的竟然是專門針對自己也睡在地底炸彈上渾然不覺的高雄市長開刀,難怪這種顛倒是非對錯,將亡之國,五毛妖孽遍野,怎麼樣都打不贏共產黨。

後來雄檢的起訴書與簽結報告,果然不負馬望,叫人民不忍卒睹,它把中油簽結的同時,也簽結了高雄市政府,讓異言堂很多格主白忙了一個月..這像不像特偵組簽結馬的獻金案同時,也簽結了阿扁的?這裡我只能說雄檢與特偵組真像是相同羽毛的鳥飛在一起。而起訴書則是起訴了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九人,及當年監工的現任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三名官員,起訴的罪名則是公共危險與業務過失致死等罪。也就是說這12個被起訴的,就算判刑判到最重,也只能判到五年。這是死了三十二人的,還有個欣欣天然氣氣爆,死了三個,但因達成和解,檢察官起訴完還請求從輕量刑。

而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今日表示,八仙樂園只租借場地,合約載明安全保障由派對業者負責。但律師鄭深元指出,八仙樂園雖是房東身分,但仍有法律上場所主人責任,無法完全免除責任,恐需與業者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責任分攤比例則視調查結果認定。

可是在高雄氣爆,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從相關新聞資料分析,油氣管是中油申設建造,後來賣給李長榮,我不知道這種特許的管子買賣是否需要管理,要不然中油若賣給隨便一個阿貓阿狗,甚至是賣給ISIS的,這樣子也行嗎?可是油管賣人之後,買方李長榮從沒管理過這條管線,這可以從它沒編過預算,以及檢方問他,案重初供的說他們不需負管線維護之責,是聽檢察官的提示:「你含著金湯匙出生,你能想像氣爆當天,有多少年輕人是工作到深夜下班,卻遇上這個厄運,永遠回不了家,你知道他們的家屬要承受多大的傷痛嗎?」才改口稱:「若李長榮有錯,我願意負責。」

而且中油還真的有對這條管線做管理,檢方說中油過去23年只檢修兩遍,這不是有管?甚麼才是有管?它還是委託金茂公司進行檢測,但遭中油否認,不過三立新聞獨家取得最新檢測報告,上面清楚紀錄李長榮位於凱旋路的丙烯管,防蝕標準合格,而檢測單位就是中油委託的金茂公司..這家公司自己說它是幫中油每一季進行區域的管線檢測,但23年過去竟然沒查出鏽蝕。拿出報告仔細看,最新的檢測日期在今年5月1日到5月8日,地點就在這次氣爆點凱旋路,報告顯示,榮化丙烯管通通標準,但卻發生氣爆意外。

還有還有,這條管子中油不是已經賣斷給李長榮了?但是中油要送丙烯氣時,隨時還是可以拿來用喔..

雄檢偵辦氣爆案,查出破損的四吋管中油也在使用,氣爆前一天還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中油僥倖逃過。

像中油與李長榮之間的這條油氣管,雖說不是租的,但是比租的還更超過,達到要用就可以用,還會幫它做檢測,甚至委外請外包商來管理。那麼像中油這樣準房東的行為,有沒有法律上場所主人責任呢?答案是沒有,雄檢也直接把中油的部分簽結了。

談完了場所租用上,房東與房客的責任如何照比例分擔,中油是一點責任都沒有,反而是高雄20幾年前碰過那個箱涵的公務員沒逃過。回頭看看這次八仙塵爆,業者可能須面對的刑責,大家千萬別輕信業者那番會負責到底的說詞,因為他們根本沒那種能力負這種數百個少男少女終身變黑白的問題,這只是一句空話。而且到本文發表前,這些業者所面臨最嚴重之罪,叫做業務過失傷害罪,

高雄氣爆是致死,最重五年;欣欣達成和解,應該不用判到五年;那麼八仙塵爆的傷害罪,最多能判多少啊?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最重判個三年。所以如果現在還有人巴巴的想讓業者來負責到底,那真是痴人說夢。事實上,我認為該完全負起責任的是馬政府,除了它真能負起這場重大公安事件的責任外,還真該它來負責,因為去年高雄氣爆究責時,馬政府就表現出輕忽的態度,辦成了一場政治鬥爭,致使當時明明在中國昆山的中榮金屬塵爆案,也被它完全忽略,錯失第一時間汲取他人血的教訓的機會。甚至在雄檢把高雄氣爆辦成馬的獻金案,胡亂簽結一通,並稱現行法律就只能辦到這樣,馬政府也沒想過要修法,比如說提高辦此類大型活動的保額上限,或是增加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的刑責,關個三年,就算業者完全負責了嗎?那可是這整群年輕人的一輩子啊。

那麼,該怎麼形容馬政府或馬總統該負的責任呢?呀,台灣人與台灣小孩,真是給它的人渣治國術治慘了..當去年台廠驚爆 69死187傷的中榮金屬案爆發後,此事件震驚中南海,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指示追究責任,「汲取血的教訓」,指派國務委員王勇到場指揮。相信在習近平強人領導,連美國人都怕的統治下,所有一中共表的中國各地方政府,都已經收到了這個「血的教訓」..我想,如果馬總統也忝為中國一國兩區的台灣區區長,這時若再來個八仙塵爆,恐怕習近平也得效諸葛亮,再怎麼喜歡馬總統,還是得把他抓去槍斃掉,給中國的大小官員做成表率。

明朝大儒方孝儒的「指喻」有一段說:

天下之事,常發於至微,而終為大患;始以為不足治,而終至於不可為。當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顧;及其既成也,積歲月,疲思慮,而僅克之,如此指者 多矣。蓋眾人之所可知者,眾人之所能治也,其勢雖危,而未足深畏;惟萌於不必憂之地,而寓於不可見之初,眾人笑而忽之者,此則君子之所深畏也 。

不就是這樣嗎?當去年高雄氣爆,各界究責的同時,老早就有人真的看見問題,旁徵博引,指出塵爆可能更可怕,但是馬政府忙於惡鬥陳菊,給中油簽結..根本就沒在聽。「始以為不足治」,想說反正那是中國台商造成的工安災難,死的是他們大陸人,錯失檢討國內消防與安全教育之不足,沒汲取到人家血的教訓,「而終至於不可為」..現在果然發生了同人家一樣的塵爆,看看那些被火紋身的年輕人爸媽在鏡頭前徬徨無助,無語問蒼天的神情,台灣人豈能不揪著心,同感傷痛呢?所以我說馬總統應該要拿出良心負起這場悲劇的完全責任..不光是它有能力負責;更是因為本來就是它的失職。

他自己失職,還聲稱會追究失職人員的責任幫受難家屬討公道?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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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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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8:45
3樓. 台北
2015/06/29 08:01格主,
你怎麼無法提供你當學生時,看過有哪一位老師隨便打學生巴掌的事蹟?

我還在等您們的消息!!!!!!!!


☞☞☞

回覆到上一篇文章裡面。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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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1:28
老大現在是中國人喔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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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09:01
版主喜歡「槍斃」二字,這是比不過太陽花之處。也許他們不會寫兩個字也說不定。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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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04:35
在施主嘴裡,馬已經走過地獄十次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6-29 06:30 回覆:
只是他總能賊慝兮兮的又重新活轉回來,異哉!

故謂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