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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美國萊豬叫美豬,那中華民國要叫甚麼?
2021/11/22 12:41:58瀏覽1332|回應3|推薦1

鑒於小英反四大公投,跟她挺高端一樣,地獄級笑哏太多,這篇打算把小英派來同趙少康辯論是否進口萊豬,李淳的這些辯論新聞做個總結。

反萊豬=反美國? 趙少康戰李淳
李淳表示,台灣進口豬肉前兩大來源是加拿大與歐盟,美國僅第三,但因加拿大及歐盟不用萊劑,若台灣禁萊豬進口,會被禁止的只有美豬。

我在【塔綠班誹謗美豬是萊豬,就是在反美國】這篇文章,已經明確指出李淳這裡犯了所有不該犯的邏輯謬誤。因為他說:加拿大及歐盟不用萊劑,若台灣禁萊豬進口,「會被禁止的只有美豬」。正確應該是「會被禁止的只有美國萊豬」。這個邏輯謬誤叫做以偏概全,偷換概念,部分等於整體。

而且,當我們看到下一篇【100億也打水漂?塔綠班兩種滅口方式】所引用的自由時報新聞標題,「反萊豬公投》李淳:歐盟連15年付1億美金、中國已承諾加速開放」,會產生一個錯覺。

若美豬=美國萊豬,那中國=中華民國嗎?

還好大家沒那麼笨。問題是,李淳這裡竟把中國(實則我都稱為共匪)的承諾當真,搬到辯論場上,作為小英要進萊豬的依據。鄉親啊,大家就算不看香港反送中(當然就更不看以前甚麼新疆,西藏了),也該看到共機擾台,我就是只有從電視上看到(誤)...沒看到爆料自己被共幹性侵的女網名將彭帥,共匪用盡各種影片流出來保證彭帥身家安全,但全世界迄今還在救援彭帥,沒人相信嗎?

把中國的承諾作為小英進萊豬的準據,塔綠班是思覺失調,病急亂投醫,出來亂的嗎?

李淳真正在辯論場上的錯誤邏輯還有很多。但我這裡就拿自由時報節錄到的辯論尾巴,作為這一系列分析的小結。

李淳表示,很多東西都會有安全容許量,他舉自己最近左手開刀,因為疼痛難以入睡,但醫院就幫他施打安全容許量的嗎啡止痛,讓他得以安眠,他表示在安全容許量內的嗎啡是很好的止痛劑,但過量的嗎啡就是毒品,萊劑若在安全容許量內,同樣不會有食安跟健康的風險。

藥品是要救命,甚麼藥吃多都可能致命,很多人就真的是吞安眠藥...(按:不要自殺的警語,不過我懶得貼了)。過量的嗎啡就是毒品..那個毒品,又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簡單說就是要比較毒性高低,(底下轉貼【說萊劑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不實,該犯的是毒安法】)

...老虎精在修行,必須吃幾個小孩才能完全變成人,所以下山找小孩吃。下山後,牠躲在一戶人家門外偷聽,知道媽媽要外出,屋子裡只有一對姐弟,於是就變成姑婆的模樣騙小孩開門進到屋子裡去。睡到半夜,虎姑婆吃了弟弟,發出咀嚼的聲音,姐姐聽到後問虎姑婆在吃什麼,虎姑婆說在吃花生,接著丟一塊弟弟的手指頭給姐姐,姐姐鎮定的假裝要上廁所,然後躲到門外的樹上,等到虎姑婆發現要吃她時,她機智的要求虎姑婆燒一鍋熱水(另一說是熱油)給她,並要求虎姑婆將熱水吊到樹上給她,她要自己跳到鍋裡,當虎姑婆把熱水用繩子吊到樹上時,姐姐叫虎姑婆閉上眼睛,張開嘴巴,然後把熱水淋在虎姑婆喉嚨裡,虎姑婆便因此喪命了。

這跟白雪公主的故事一樣,目的是教孩子別輕信別人,至關重大,一旦真有危險是再也挽不回的。其他類似故事還有以城市傳說的方式流傳,像是一覺醒來腎不見了之類。像這種應該都是不實之事,目的都在幫人教人,從沒聽過被辦食安法謠言罪,就是一種防範抽象危險的概念...

蘇醫師說萊劑的危險,像是250倍搖頭丸,致自閉症,有空氣或土壤殘留等等,就都是種抽象危險,法律用語叫之虞,有中毒之虞。這要相對餿水油大家就好懂了,餿水油在先進製程底下,可以做得跟清香油一樣,無臭無毒,問題是大便就算無毒也不能吃,餿水油或加工過的亦然,當年賣餿水油的都判重刑去關了。何況萊豬可能有毒呢?有人把它比成在美國吃沒事,殊不知美國飲食習慣跟台灣大不同,人家是不吃萊劑殘留高的部位,跟台灣不一樣。像是庫魯症,也不是所有食人族都會得,只有婦孺會得,因為病毒是躲在腦跟脊隨,食人族的男性吃肉,剩下大腦跟脊隨給婦孺吃。其他還有對心臟影響較大,搖頭丸是對頭(應該吧)影響大,一個心臟病患者對萊劑的看法,就肯定與搖頭者不同,搞不好把萊劑毒性看成幾萬倍也不一定。換言之,除非有明確數字,不然就都是個人意見,就是言論自由。

再來,搖頭丸是毒品,可不是毒藥,毒品或成癮且傷身,吃太多會死,食物吃太多也會撐死..我是說,但萊劑是藥,還是給動物吃的藥,是不能給人吃的。頂新案就是人畜不分,把餿水油賣給人吃(當然是加工過),沒有毒性,但就犯了食安法,有最重判20年的,魏董也判了5年9個月,當時有句流行話說,大便也無毒,能不能吃?萊劑就跟大便一樣,不是人吃的,何況萊劑有毒。由此觀之,毒癮者會吃搖頭丸,可能還會吃到250顆(不是一口氣吃,是分次慢慢吃),也絕不肯吃一口萊劑,說萊劑比搖頭丸毒250倍,應該可以成立。不過我會說,

萊劑跟大便一樣,沒毒都不去吃了,何況有毒?

抽象危險是讓魏應充從無罪到要關五年九個月的關鍵,就是在食安法裡有攙偽二字。本來是要有安全危害才處罰,後來修法改成只要摻偽就罰。魏無罪是用舊法判的,有罪改用新法。這個概念是食安為最高原則,廠商沒事不必摻偽,故摻偽必是降成本或多賺錢,這就成立犯罪,是否副作用是害人在所不論。

那萊豬的出現,不就像魏應充在賣餿水油嗎?都是用科技,降低成本,多賣產品,讓自己賺大錢,萊豬有毒,因為是用萊劑養的,而魏應充的餿水油還都清香無毒呢。它們恰恰都符合食安法真正要抓的奸商,做食品不顧食安的抽象危險犯。

是的,蘇醫師說的容有誇大不實,誹謗到萊劑的名譽?不,人家本來就有毒,說它好毒好毒,名實相符,不像是大大增加它在毒藥或毒品界的威望跟聲譽嗎?也就是說,蘇醫師是真正在捍衛食安法的精神,為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在維護國民健康。他說萊劑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該犯的不是食安法,而是毒安法,一種比較毒品或毒藥誰比較毒,比較不安全的怪法,而且有陳述不實之事,致毀損了搖頭丸的名譽,損害毒癮者或毒蟲們的公共利益。(轉貼到此)

李淳整場辯論,錯誤百出,被趙少康批得低頭猛念統計數字。但歹馬也有一步踢,他在結論時彷彿佛陀證道,浪子回頭;又像是反串,對塔綠班認知作戰。又把中華民國說得像中國,又把中國的承諾說得像美國(就是承諾會出兵保護台灣);把萊豬說成美豬像在反美般的...就是把萊劑比做毒品嗎啡這點,倒是說對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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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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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3:21
狗吃屎等於吃狗屎嗎?

6
2021/11/22 18:52

若美豬=美國萊豬,那中國=中華民國嗎?

應該是這樣子的:

若美豬=美國萊豬,那中華民國=台獨=民進黨


烏魚
2021/11/22 14:10
就是小英說的流亡政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