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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歌,應改唱小英生氣有夠讚
2021/09/23 16:29:52瀏覽1480|回應4|推薦10

批萊豬挨告 蘇偉碩未報到:等檢拘提!
精神科醫師蘇偉碩指萊克多巴胺比搖頭丸毒二五○倍,衛福部認定訊息錯誤,告發他違反食安法。高雄地檢署昨傳喚蘇到案說明...高雄地檢署說,衛生福利部告發蘇偉碩不實訊息,事涉違反食安法四十六條之一,對於傳喚未到,由檢察官依權責決定後續偵辦作為。

到底蘇醫師這裡是犯了甚麼罪干天條,讓小英或塔綠班要一直追殺?其實他犯的也不是罪,甚至連公然侮辱或誹謗都不是,而是...還是拿陳時中做例子好了,

立委追問3+11決策 陳時中「不演了」:我不能說錯話嗎

同樣的,蘇醫師的錯跟陳時中說錯話的動機與結果都是天差地別。簡單的說,蘇醫師動機純正,是為了台灣人,陳時中說錯話,第一時間是想甩鍋給副指揮官,動機有點怪。蘇醫師雖然說錯,但那也不是他錯,而是引用的報告說錯,還是前面說對後面總結時,把小數點位置誤植,無論如何,他的目的都是要救可憐的台灣百姓免於吃毒。陳時中的3+11,是一個系統性的大錯,最後並造成疫情破口,冤死數百名台灣人。

姜至剛教授特別列出蘇醫師所引用的學術論文,他指出原論文2014年把萊劑在水中化學濃度的標示為16mM,但到了2017年該論文回顧發表時卻將該數值誤植為0.016 mM,而2個數字相差了1000倍,換言之蘇醫生所說的萊劑比搖頭丸還要毒250倍的論述,是完全不成立的。

蘇醫師的錯像是甚麼?我想,還是拿蘇嘉全的那個比較方法學【扯!法院判賠蘇嘉全200萬,比通姦性交903次還多】,用被通姦的牙醫觀點來說囉。這裡就想成那個牙醫,戴了很久的綠帽,告上法院說他被通姦了1000次,被告小王說,你是把調查報告的小數點看錯,誤差了一千倍,實際上只被通姦1次。

啊哈,這不又抓到小王通姦牙醫老婆了?

但這個案子,跟我上篇【塔綠班是焦糖哥哥,綠畜是頭大白鵝】有甚麼可比性嗎?

上篇塔綠班還是側翼告的是,

「畜生才會加入民進黨」惹怒綠營 邱建富告董智森求償百萬
董智森於9月14日在電台節目中提到「民進黨是下三濫、不要臉的畜生黨、去理這種垃圾黨幹嘛」、「畜生才加入民進黨」等言論引發基層黨員不滿,邱建富說,他身為全國黨部主委聯誼會長,一定要站出來捍衛黨部名聲。

小董罵的是畜生,只有畜生能提告。而這裡,蘇醫師說:

萊克多巴胺比搖頭丸毒二五○倍

鄉親啊,蘇醫師是在比甚麼?毒性嘛。所以萊克多巴胺跟搖頭丸是甚麼?是食品嗎?查食安法開宗明義,就是蘇醫師正在幹的事,

第一條,為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是蘇醫師在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而萊克多巴胺是毒,不是食品,搖頭丸甚至就叫毒品。底下轉貼我在【說萊劑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不實,該犯的是毒安法】所寫的結論。

蘇醫師說萊劑的危險,像是250倍搖頭丸,致自閉症,有空氣或土壤殘留等等,就都是種抽象危險,法律用語叫之虞,有中毒之虞。這要相對餿水油大家就好懂了,餿水油在先進製程底下,可以做得跟清香油一樣,無臭無毒,問題是大便就算無毒也不能吃,餿水油或加工過的亦然,當年賣餿水油的都判重刑去關了。何況萊豬可能有毒呢?有人把它比成在美國吃沒事,殊不知美國飲食習慣跟台灣大不同,人家是不吃萊劑殘留高的部位,跟台灣不一樣。像是庫魯症,也不是所有食人族都會得,只有婦孺會得,因為病毒是躲在腦跟脊隨,食人族的男性吃肉,剩下大腦跟脊隨給婦孺吃。其他還有對心臟影響較大,搖頭丸是對頭(應該吧)影響大,一個心臟病患者對萊劑的看法,就肯定與搖頭者不同,搞不好把萊劑毒性看成幾萬倍也不一定。換言之,除非有明確數字,不然就都是個人意見,就是言論自由。

再來,搖頭丸是毒品,可不是毒藥,毒品或成癮且傷身,吃太多會死,食物吃太多也會撐死..我是說,但萊劑是藥,還是給動物吃的藥,是不能給人吃的。頂新案就是人畜不分,把餿水油賣給人吃(當然是加工過),沒有毒性,但就犯了食安法,有最重判20年的,魏董也判了5年9個月,當時有句流行話說,大便也無毒,能不能吃?萊劑就跟大便一樣,不是人吃的,何況萊劑有毒。由此觀之,毒癮者會吃搖頭丸,可能還會吃到250顆(不是一口氣吃,是分次慢慢吃),也絕不肯吃一口萊劑,說萊劑比搖頭丸毒250倍,應該可以成立。不過我會說,

萊劑跟大便一樣,沒毒都不去吃了,何況有毒?

抽象危險是讓魏應充從無罪到要關五年九個月的關鍵,就是在食安法裡有攙偽二字。本來是要有安全危害才處罰,後來修法改成只要摻偽就罰。魏無罪是用舊法判的,有罪改用新法。這個概念是食安為最高原則,廠商沒事不必摻偽,故摻偽必是降成本或多賺錢,這就成立犯罪,是否副作用是害人在所不論。

那萊豬的出現,不就像魏應充在賣餿水油嗎?都是用科技,降低成本,多賣產品,讓自己賺大錢,萊豬有毒,因為是用萊劑養的,而魏應充的餿水油還都清香無毒呢。它們恰恰都符合食安法真正要抓的奸商,做食品不顧食安的抽象危險犯。

是的,蘇醫師說的容有誇大不實,誹謗到萊劑的名譽?不,人家本來就有毒,說它好毒好毒,名實相符,不像是大大增加它在毒藥或毒品界的威望跟聲譽嗎?也就是說,蘇醫師是真正在捍衛食安法的精神,為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在維護國民健康。他說萊劑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該犯的不是食安法,而是毒安法,一種比較毒品或毒藥誰比較毒,比較不安全的怪法,而且有陳述不實之事,致毀損了搖頭丸的名譽,損害毒癮者或毒蟲們的公共利益。(轉貼到此)

總之,是蘇醫師在捍衛國民健康,捍衛食安法的真義。容或他引述到報告中誤植小數點的數字,致使萊劑毒性與真實毒性相差1000倍,不是搖頭丸的250倍,那萊劑也還是毒,是人不能吃的,不是食品。既然不是食品,就不受食安法所管轄。蘇醫師說錯毒性,如果有條【毒安法】,請塔綠班拿出來辦,給台灣人茶餘飯後聽歌笑笑。非要名實不符,把捍衛食安精神的蘇醫師用食安法辦,只能說塔綠班是真的生氣,氣到發暈了。不如大家齊聲唱起塔綠班之歌,給小英消消氣,

塔綠班、塔綠班,小英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喔~我是覺得原來的那兩個字不雅,換上小英意義更為精準,而且...小英也很喜歡大家上她臉書按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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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唱「塔綠班之歌」惹議 黃暐瀚為2字道歉

我想,這就是某些藍營跟塔綠班最大不同,一個是中國人,中國五千年文化,儒家思想;一個是台獨人,是幾百年的少少文化,原始..蛤?原人思想。前者代表黃暐漢,唱個綠畜,連著幾天睡不好,今天特出來道歉。後者我猜可以用館長的直播為代表,三字經幾字經問候大家是日常。說到這裡,我為文也從不用「綠畜」兩字,但用了就是用了,也該來道個歉,

對不起!『小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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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帆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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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13:39
萬興《灣關鍵年代》新書發表 英文:絕不忘創黨精神


吳敦義新書發表 馬英九、王金平同台 

吳主席 都能接受的人選,是 國民黨內的

最大公約數


吳敦義主席 應該參選 主席參選總統 才是 啊!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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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09:59
哪天要狗屎乾了會變綠色,那就革命成功了。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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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20:33
5238是知識份子的良知

烏龜
2021/09/23 20:28
或許唱「爹親娘親不如小英親」反而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