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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草菅人命,甚麼才是?
2021/04/16 23:09:58瀏覽1689|回應5|推薦7

車輛卡在邊坡非第一次!李義祥無作為導致太魯閣號重大死傷
台鐵太魯閣408車次列車本月2日發生撞工程車意外,導致49死200餘人重大死傷慘劇,花蓮地檢署今天下午偵結起訴7人,先將事證明確的部分依過失致死起訴主嫌李義祥與逃逸移工華文好(阿好);花蓮地檢署指出,今年1月工地現場就發生2次車輛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的狀況,李義祥等人卻未做改善,進而導致這次悲劇發生。

如果是彎道問題,還有2次前例,那跟李義祥、阿好有何關係,他們也是倒楣罪而已。

假想一下,如果是第一次卡彎道車就掉下來,也是會死台鐵乘客;或第一次好命閃過,第二次才掉,照樣會死一堆台鐵乘客。那就只是前兩次車輛卡邊坡的人幸運罷了。

底下給大家看看人家雄檢,辦得再落漆,當年還是怎麼起訴氣爆案的:

中央社報導,檢察官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導致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將董事長李謀偉等9人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另外,氣爆箱涵違規設管,且氣爆現場還有一個無人管理的幽靈箱涵,檢方也認定當年監工的市府養工處前員工邱炳文等3人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今一併起訴。

而這個要人命的邊坡彎道,又是何人何年所設呢?

太魯閣號慘劇「要命便道」用20年 台鐵每天賭運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揭露工程車滑落軌道的「要命便道」,本報追查發現,這條緊貼著軌道卻毫無安全防護的便道並非始於這次明隧道工程,而是早已使用逾廿年。

真正該起訴的,是李義祥與阿好(但未必會判罪),以及20年設邊坡便道的台鐵公務員。起訴成這樣子(像之前裁切行車紀錄器影像),只有李阿兩人,加上幾個跑龍套串串場的,一點台鐵公務員的角色都沒有。而政府既然毫無責任,是要枉死的乘客憑甚麼打國賠?難怪台鐵的那兩個司機員寧冒險犯難,趕緊跳車自己先入祀忠烈祠了。

碰上這個千年一遇骯髒胎溝的政府,檢方還這樣漏了起訴政府官員,午夜夢迴時捫心自問,對得起47條枉死乘客冤魂嗎?這若不叫草菅人命,甚麼才是?

.

 

俞秀端任彰檢檢察長 蔡清祥:表現良好越級調升

現在愈看這個新聞,愈思之毛骨悚然,愈不寒而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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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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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19:54
草菅啊。狗不吃素的。

魔師帆正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1/04/17 14:44
俞秀端任彰檢檢察長 清祥:表現級調升


不泰、不順。


引用「文集第146冊——虛空中的孤鳥」

他印證的金剛號就是:「福金剛」。

「 記得有很多次:

  只要蓮生活佛盧勝彥回台灣的那一年。

  一年台灣就沒有颱風。

  還有一次。

  生活佛盧勝彥要回台灣。

  正巧颱風吹近。

  結果蓮生活佛回來了。

  颱風竟然轉向,吹到日本去了。」

我的 功力雖然沒像 大福金剛那麼強,但好歹也是

一尊 小小小福金剛!

我在去年 修煉成為「五鼠精」小小金剛,台灣

一整年就沒颱風。

應 派我 出馬祈雨!

【台鐵出軌】敦義、朱立倫、江啟臣齊替傷者祈福 籲國人一同聲援救災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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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05:00
只剩下5238還奮筆急書,慨然發言,
事情已被其他新聞淹沒,從記憶中淡然消失。
jun5238(jun5238) 於 2021-04-17 06:28 回覆:

有時連我自己都想少歇一下,寫點別的新聞,畢竟這個悲劇是政府殺人,再寫下去風險太高,尤其是當全台灣都已經屈服,只有那頑固不化的小加圖(誤)。

王定宇服務處遭潑漆 地方:恐不單純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日前捲入同居風波,他在台南服務處昨天凌晨陸續遭人潑漆,並在鐵捲門噴上不雅字眼,台南警方已鎖定一對象偵辦中。王定宇昨說,他不會提告,可能有人趁機要侮辱他,且潑漆的罪責不重,沒必要放大,此種行徑不可取

這個新聞一看就知道王定宇又再租屋..我是說日前租屋門事件後,王顏兩人狹道相遇,形同陌路,像是兩個從不相識的陌生人,向左走向右走。這一幕被記者拍到並公布出來,有網友作對聯一副曰

攝後不理,渣男用過即丟;雅房又空,剩女另尋租客。

王定宇這裡又說的謊不是說他不告,可能後來又告這種未來的事,而是這不是潑漆罪,潑漆只是一種表達意見的形式,內容為「X人妻很爽嗎、可惡」,這一句話雖短,可是有陳述事實,也有評論,成語叫夾議夾敘,夾議為「OOO很爽嗎?可惡」,夾敘為「X人妻」,從日前租屋門牽涉的幾個女子,一個不是人妻,一個是王妻,一個沒有X,若然指涉那則新聞,顯係陳述事實但內容為假,天!這可是個公然誹謗啊,尤其誹謗的是國家公器,中央級民代,跟國家公信力有關係,退一步講,日後王委員質詢或上節目說話時,大家腦袋裡不會總想起那幾個字嗎?罪小影響大,不告大有問題。


烏魚
2021/04/17 00:04
用草菅人命形容都還嫌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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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23:27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本月2日在清水隧道口,撞上違法施工的工程車造成49人罹難、216人輕重傷的悲劇。花蓮地檢署今天下午二點宣布偵查終結,指出經過14天偵辦,約談百餘人,先將事證明確的部分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及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主嫌李義祥,並求處最高刑度。

說李義祥肇事逃逸?前頭還有法官說要判殺人罪,因為他沒逃人在現場冷眼旁觀呢。

過失毀損軌道者,刑法第 184 條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別說最重兩年是在起訴辛酸的嗎?人家法條說的是「毀損軌道」,李義祥那台車掉下去,有沒有碰到軌道都不知道,還毀損咧。太魯閣號是撞到工程車,再撞進隧道釀災的。也就是肇事逃逸是不知所云,過失毀損軌道又沒這回事,政府真知道他們在起訴個啥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