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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06:51:43瀏覽1355|回應3|推薦8 | |
所謂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從太魯閣號49死事故的善款爭議,回顧高雄氣爆善款使用,可說是問題重重,一種請鬼拿藥單(註)的感覺油然而生,叫人不寒而慄。假如說有一個政府,在它該負責的事故中,它不但不用負責,先藉運安會公布變造影片誣陷李義祥還是阿好為巨奸大惡的魔頭(請參:運安會說謊!),再發起募款當大善人(請參:太魯閣號事故善款逾9億 藍批執政黨「加害人扮善心人」)。那麼事故的真相就永遠無法釐清,人民也無法從中獲取教訓以備將來。尤有甚者,當這些地方官員免罰,變虛偽大善人後,竟還能一路高升,紛紛前進到中央當起部會大員。這就難怪原本僅僅局限於地方或偏鄉民智未開的事故,最後終於發展成驚動整個國家,造成全國同胞傷痛的重大事故,落後的交通管理還成為國際社會的笑柄。 天價律師費白花!高雄氣爆5年 善款運用再爆弊端 呀,高雄氣爆善款真是個謎!!! 底下則試圖解開何以高雄市府愈請律師賠愈多? 第一,高雄氣爆律師參與求償救助工作要項說的, 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二,維基百科說,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而委任律師時,無視請求權金額大小,即使個案起訴請求金額未達1萬元,甚至僅400元,仍以1萬元之律師酬金進行起訴,顯不具經濟實益。 第三,我自己的文章【高雄氣爆國賠有無圖利?蔡英文敢不敢保證?】說, 災戶楊伯祿說,市府說「代位求償」從寬認定根本就是騙局,一開始說死亡可獲賠償1200萬元,現在只剩180萬元,他的車子被炸翻,只估3萬元,落差太大,乾脆撤回代位求償。後來,有200多戶受災戶不滿代位求償的結果,紛紛向高雄市政府請求國賠...到最後,只剩下包括楊伯祿的15名受災戶對高雄市政府提告國賠,其中楊男車損提告國賠求償1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獲賠4萬元;高雄市政府上訴,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為上訴無理由,判高雄市政府敗訴確定。 另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8 年自字第 22 號刑事判決】裡,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真相, 被告並未曾陳述有關許銘春律師事務所有標得代位求償之標 高雄律師能在全高雄人重大傷痛的氣爆案,跟那群市府官員假裝大善人向全國善良同胞勸募去的氣爆善款中,搞出這麼多名堂來開銷。難怪氣爆案的律師請得愈多,市府或善款就賠愈多。只是當藍議員看去市府官員,又從市府官員看向律師,再從律師看回市府官員,像極了動物農莊的最後一幕, 「外面的眾生靈從豬看到人,又從人看到豬,再從豬看到人;但他們已分不出誰是豬,誰是人了。」 這一會子,只怕他們也再難分出誰是律師,誰又是市府官員了。 . 註:所謂「請鬼拿藥單」,我的理解是,這鬼嘛,本來就是要人命,人命要去愈多,鬼愈開心,但這點人並不知道,當人生病,以為鬼會治病,就花錢去跟鬼拿藥單,藥到命除,鬼就得一分,然後鬼就想方設法的作法,讓人生病,有時是有作為的,比如說把不能站的地方給人去站,不能安全施工的地方讓人去施工,有時則是不作為,像是跟鬼說要注意人的健康,鬼聽了差點笑破肚皮,這也就是甚麼報告擺著都不核定,甚麼局長也不派人,其他有關安全的要緊設施連做都不做,因為人死愈多,請鬼拿藥單也愈多,花的錢更多,鬼當的官還能愈大,本來可能只是個鬼局長,後來就當部長,鬼市長,就當鬼院長之類。最後,在這一整個鬼界,唯有萬中無一,毒中之毒的大惡鬼,才當得上鬼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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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