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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06:16:45瀏覽1456|回應3|推薦4 | |
蘋果社論「不禽不獸總統」講過一個寓言故事。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據中天假處份案被駁回的第3個理由,北高行認為新聞媒體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資源、社會公器,應受國家政策與主管機關依法監督...也就是法院認為,監督第四權是新聞自由..蛤?那個政府的天職。 媒體問去蔡英文,她說尊重司法。 而另一個政府單位,關中天的NCC律師卻說,蔡衍明為外部人,新聞自由是在講憲法的第四權監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的財團買下媒體,愛怎麼講就怎麼樣講,這不是新聞自由。 蔡英文也說,尊重NCC 就像是一隻母總統,法官要召開「政府監督第四權」大會,邀請母總統來參加。母總統說:「我不來,我尊重司法,我是總統。」NCC也開大會「新聞自由如何依憲法的第四權監督政府」,也邀同一隻母總統與會。母總統也拒絕,說:「我不來,我也尊重NCC。」於是NCC與法官,如飛禽走獸般的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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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