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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還是第一聲最像屁
2020/12/05 06:34:21瀏覽1092|回應3|推薦3

蘇貞昌放了一個屁,自己不知道又響又臭,反倒是身邊的人,怕屁聲太響被聽到,就拼命的製造各種怪聲,磨蹭木製品啦,用嘴吹風發出噗噗聲做玩兒。一下子是蔡英文說那是要跟豬農長時間溝通的聲音,一下子又是行政院說那是在宣導豬農都很支持的別的政策,不過現在台灣人大家都看懂了。一致認為,還是原汁原味,噁心巴拉,臭不可聞,蘇貞昌放的第一聲,最像屁!

自蘇貞昌公然在立法院用謊話直接羞辱蔣萬安,間接羞辱在場的立委諸公,透過電視羞辱到全台灣,其中有家信功豬肉甚至被羞辱成挺萊豬,發聲明駁斥,旋即被大查水表,趕緊求饒道歉。因為蘇的謊話太經典,如果是中天,都可以關台一百次了,所以這裡再貼一趟。

20201202蘇貞昌立院備詢逐字稿如下:
蔣萬安質詢:「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對於國內養豬產業有沒有衝擊?有沒有做過衝擊影響評估?」「我兩週前到屏東,我去看豬農,我實際去看,他們跟我反應,他們很擔心他們的養豬產業受到衝擊。」
蘇貞昌回應:「你看哪一家?」
蔣萬安回答:「他們叫我不能...不能說。」「他們怕被查水表啊!影片我都有放在臉書上。」
蘇貞昌回應:「屏東豬農我非常熟,他們都非常支持我們。上禮拜我到屏東的信功豬肉,他還是國民黨中常委,他很支持,我可以告訴你名字, 信功豬肉。」

當場疑似犯了食安法,社維法假新聞之罪。若比擬去丁怡銘,萊劑美牛直接抹的是牛肉麵店家,隔山想打的是柯文哲。那麼蘇貞昌這裡明著誹謗的是信功的商譽,難怪人家要跳腳,半夜睡不著趕著發聲明駁斥。但他暗地裡仍狗改不了吃屎,像那群地下哏圖大軍幹的骯髒事,專心致志修理在野黨。

綠媒主播說不可能,蘇貞昌不可能撒這種一下子就破哏的謊。連查水表也不可能,哪有大家言之鑿鑿都說你一會子會去查,你還真的跑去?可見這就真的是行政作業該做的事。嗯..這個綠媒主播該說是被新聞業耽誤的宗教咖...總不能人家說是查水表,怕被說就不做該做的事,對吧?何況行政院旋即出來解釋,說蘇貞昌是講防疫非洲豬瘟、口蹄疫拔針,到提出百億基金協助豬農,這些豬農都很支持!$@&#。

太不可思議了,蔣萬安問的是美豬,蘇貞昌講政令宣導幹嘛?那是你政院小編們做哏圖才該做的事。

這裡面,只有高嘉瑜..蔡英文是狀況外,行政院統一口徑要往政令宣導的方向抝,就是小英不知道該換穿黑衣服..喔,是說沒跟上拍子,說成,

再上火線相挺 蔡英文:蘇貞昌要表達長時間與豬農溝通

我的老天,挺的還是萊豬政策,史稱指鹿為馬,化英成豬,趙高矇二世皇,蘇貞昌誆第二任的小英。蘇貞昌這裡不只叫行政院抝,查信功水表,還自己拼命抝,

孔文吉問,是不是要用萊豬爭取經貿談判得到利益,蘇貞昌說,台灣以貿易立國,要跟世界往來,豬肉口蹄疫拔針成功後可以外銷,「不是說我們的豬肉可以賣出去,別人不能賣給我們」。

還在以為是綠委做球給他宣導政策,也不知道那種新聞沒人會看。沒辦法,誰讓他的政院地下暗黑大軍,這個應該叫內廠,只記得用公帑做大量哏圖抹黑鬥臭在野黨,忘了裝模作樣多宣導些政策呢。還有,連宣導政策都忍不住撒謊,我們豬肉是要拔針才賣得出去,別人一直都可以賣給我們,但是有毒,吃了會腳軟,走一走就想坐..喔,這裡是指被灌食萊劑的豬,像是在打更大隻針的,全世界都不買,蔡英文卻非要人家來賣我們..這個我還OK啦,請你蔡蘇全家先吃,最好吃到腦滿腸肥..坐下去就不想爬起來。

藍委批開放萊豬未戰先降 蘇貞昌:原來你們上次用換的
陳以信批評,民進黨政府開放萊豬做法是未戰先降,上次馬政府開放萊美,至少換回美國免簽證與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復談。蘇貞昌回酸,「原來你們上次是用換的」,民進黨開放萊豬不能說能換到什麼,是要讓世界看到台灣。

所以蔡英文這次是甚麼好處都包管換不到,台灣人的健康,蔡英文也甚麼都不管,這是要全世界看到台灣甚麼?我猜,這是要讓全世界看到,原來世界上真有一種民主國家,可以一面高呼思念鄭南榕,有人還學著自焚,滿嘴保障自由,一面粗暴的關掉新聞台,BBC說這叫「台灣的新聞自由何去何從」,喏,關新聞台就能讓遠在地球另一邊的日不落國看到,何必灌台灣人吃萊豬?真要全世界一直看到,那就從49台的綠媒新聞台開始關起,可以一直關到58台,讓全世界看到眼痠。然後通通交給公廣集團,民主國家的中央電視台。

到這個時候,也不用養甚麼哏圖大軍了,要叫台灣人乖乖吃萊豬?只要說吃萊豬可以讓你上天堂,要叫大家再吃些日本核輻射地區食物,就說吃核食可以讓你住套房。相信政府要上天堂的就去吃萊豬,不信政府有硬頸精神的台灣人就去住套房。如何選擇還是操之在你,是謂「威權時期大家都是選擇服從」,這就是蔡英文式的民主真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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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5432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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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卵石
2020/12/05 12:31
屁聲形容我認為還太抬舉蘇貞昌呢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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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5 12:13
狗吃屎第二口以後就像餅干嗎?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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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5 09:39
自由,就是愛講甚麼就怎麼講。

中天換照案聲請假處分 庭上互攻防擇日裁定准駁

中天新聞台因換照不成,聲請假處分今天開庭,請求暫准新聞台執照,不許他人使用52頻道,兩造庭上攻防,NCC律師說,蔡衍明財團買下媒體,愛怎麼講就怎麼樣講,這非新聞自由。

阿扁說,寧有媒體而無政府。這句話體現現代民主國家的組成概念。就是先假定每個人有自由意志,愛講甚麼就怎麼講,但是難免與他人的自由衝突扞格,就用民主多數決的方式,選出一個政府,由他來調處,只要基於一個原則,即個人自由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範圍。但仍有些自由是不可讓渡,因為一旦把這個自由讓渡給政府,是會非常危險,甚至會把所有自由都失去。像是請人來管家,最把把家佔了,還把你趕出去要飯,寄生上流的恐怖版。

這也是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制定權利法案的概念:出版自由,作為最重要的自由堡壘 ,不得被侵犯。
jun5238(jun5238) 於 2020-12-05 10:46 回覆:

麥迪遜全文說,政府不得廢止或剝奪人民說出,寫出或發表自己意見的自由,而且,出版自由,作為最重要的自由堡壘 ,不得被侵犯。麥迪遜還解釋,按此規定,言論自由的權利即得到保障。而出版自由,則的確規定「不屬於政府權力所及的範圍」。

如前所述,但個人自由與他人或社會會有衝突扞格,我們也因此成立政府,作為我們若干自由權利(部分,非完全)的信託管理者,那政府要如何管理自由與自由間的衝突呢?依照大法官會議509號解釋文,已經把政府如何介入管理的權利說的很清楚,不過法律用語太多,一般老百姓不懂,這才三天兩頭被政府欺負,幹嘛丁怡銘蘇貞昌說話像放屁都沒事,我們老百姓不小心說錯幾個字,衙役就上門查水表,還說要假新聞,社維法送辦,更可怕的法還在後頭等著...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案,規定若有民眾知道災害不實訊息卻仍通報將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如散播不實訊息至人於死,最重更可處無期徒刑。

說錯話要關一輩子,這還要老百姓能不能講話?其實509號文濃縮到最少,就跟維基百科「真實惡意原則」差不多。在1964年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沃倫法院)創設了真實惡意原則,在政治領域上,取代了真實抗辯原則。這個原則下是指政府官員在指控媒體報導涉嫌誹謗或侵害名譽時,必須證明被告「明知其言論不實」,或「對於其言論真實與否毫不在意」,才能夠讓名譽權受損事實成立。因為必須舉證媒體報導中具備相當的主觀惡意,這增加了政治人物對媒體侵害其名譽權的訴訟難度。

甚麼是「明知其言論不實」,像蘇貞昌,蔣質詢問的是萊豬,蘇回答的是信功豬肉。信功豬肉是萊豬問題嗎?蘇貞昌接著硬抝,說他是說信功很支持他把台豬拔針等等政策,可見他是明知信功不支持萊豬。甚麼又是「對於其言論真實與否毫不在意」,像是蘇貞昌成立的類內廠機關,暗黑地下哏圖大隊,以造假誹謗在野黨政治人物為能事,反正像黑函檢舉信功那樣不用註明來源,「對於其言論真實與否毫不在意」,再不然就像丁怡銘那禎「萊劑美牛」哏圖,有對其言論攻擊到的商家及北市表現任何慈悲之意嗎?

那為何蘇丁這麼敢講?我猜是誤以為「真實惡意原則」單指的是人民對政府官員,沒規範政府官員誹謗人民。

於是蘇蔡更能肆意的關電視,扼殺新聞自由,破壞民主法治,人民言論自由的基石,是BBC質問蔡的「新聞自由何去何從」,反正一般人不懂民主,不曉得自由(鄭南榕是知道的,可是自焚死了),政府的由來(阿扁曉得的,可惜重病了),在野黨更是軟趴趴,不用哏圖大軍,從49到58台,光是那群綠媒新聞就能活活咬死他們。這裡只好抄一下書,這是本在講傑佛遜如何定義美國民主的概論的書,大概是美國小三程度都該學到...

為什麼政府不能管新聞自由,卡爾柯恩教授說,有四個理由,不由大家不信。

1、要公民有效參與管理,就要求准許共同關心每一項建議,都能聽取正面反面有關此建議的一切意見。因此,必須讓他們聽取某些被認為是極端危險的意見,如果連這些說法也不准他們聽,他們就不能對它做出明智的抉擇,而民主所依靠的就是這些公民的智慧,而不是別人的專家意見。

2、「明顯而立即危險原則」,顯示出對人民缺乏基本信任,對他們自己做出判斷的能力缺乏信心...與民主兩字明顯矛盾。

3、如果一個國家需要透過壓制與檢查才能保全,極有可能..所挽救回的根本不值一救。況剝奪自由就是在摧毀我們所想保全的民主制度。

4、任何限制言論自由的原則,均以此種荒謬前提為依據。即國家安全決定於有權對發表意見的人加以懲罰。按照他們的假定,如果某些人或某些意見不加禁止,國家即陷於危險之中,這樣荒謬的想法不證自明,事實是,假如國家如此危險,更該多聽各種意見來轉危為安。(抄書「Democracy」到此)

我個人對第四點有很深的體悟,像是日前共匪武統甚囂塵上,馬英九發表很多危險意見,我都分析到快會背了,寫了十多篇反駁的文章,嗯..相信國家也因此而轉危為安。

jun5238(jun5238) 於 2020-12-05 10:57 回覆:

 NCC律師指出,原處分並非撤照,而是駁回換照申請,(這就像是殺人犯說我沒殺人,只是刀子進出而已,媽寶葉冠亨律師說,死者非葉酒駕致死,而是被車子飛出的保險桿打死)

蔡衍明為外部人,新聞自由是在講憲法的第四權監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的財團買下媒體,愛怎麼講就怎麼樣講,這不是新聞自由。(原來還有人記得媒體是第四權,監督政府是天職喔?愛怎麼講就怎麼樣講,是蔡的言論自由,也是新聞自由)。

NCC律師表示..如果NCC駁回換照申請,中天還可以暫時經營,將破壞法定許可管制制度..(傑弗遜說,新聞自由不是政府權力所及範圍)

律師說,中天新聞已在YouTube上線,可以繼續經營,員工工作權未受損(這是把法官當作甚麼了?最好是未受損啦)

若法院准予假處分,將對衛廣法之立法目的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危害。請求法院駁回聲請。(我看是損害搶人頻道發大財的利益吧。)

看到這裡,忍不住叫人想起蒙田說的一段話,蒙田說:

當公共利益要求背信棄義,顛倒黑白,殺戮同類時,讓我們把這類骯髒齷齪下流的差事讓給那些更機靈,更聽話的人去幹吧,我們太老實,以至於永遠幹不來。

信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