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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08:08:45瀏覽1017|回應5|推薦2 | |
總統府被指介入52台寰宇換華視?蔡英文:捕風捉影 從這段拖了好多天躲媒體不回應「關中天」問題,第一次所做的簡短回應說不介入。我們知道,身為民主國家,人民選出來的蔡總統,第一,蔡英文就是要在她的任內關掉新聞台。第二,身為總統的她也不願意捍衛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換言之,關中天就是她要侵犯人民的言論自由。之前她還說:「資訊操縱一直以來是獨裁國家用來破壞民主國家的的工具」。當人民沒有言論自由,「資訊操縱」就是蔡英文以為是在當皇帝的「獨裁國家」,用來破壞台灣民主法治的工具。 還有她說那個不介入,這是甚麼態度?身為民選總統,可以對關中天侵犯人民言論自由這樣動搖民主根基,破壞自由堡壘的骯髒事無動於衷,連一聲都不吭嗎?還好金庸在笑傲江湖,臧否諷刺獨裁國家無恥獨裁者的小說,已經藉由說故事的手法寫給大家了.. 轉貼網友jun5238改編;細體字為金庸小說《笑傲江湖》原文 新聞台道:「你為什麼受獨立機關這廝擺弄?他任意發號施令,胡作非為,你可知道嗎?」 蔡陰文道:「我自然知道。獨弟是為我好,對我體貼。他知道我無心處理政務,代我操勞,那有什麼不好?」 新聞台指著獨立機關道:「這人要關掉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電視台,你也知道麼?」 蔡陰文緩緩搖頭,道:「我不知道。獨弟既要關你的新聞台,一定是你的新聞台不好。那你為什麼不讓他關了?」 新聞台一怔,伸起頭來,哈哈大笑,笑聲中儘是悲憤之意。笑了一會,才道:「他要關新聞台,你便讓他關,是不是?」 蔡陰文道:「獨弟喜歡幹什麼,我便得給他辦到。當世就只他一人真正待我好,我也只待他一個好。新聞台雖然受憲法保障,不過你們不應該得罪我的獨弟啊。」 新聞台滿臉脹得通紅,大聲道:「我還道你是失心瘋了,原來你心中明白得很」 蔡陰文道:「正是。你得罪我,那沒有什麼。得罪我獨弟,卻是不行。」 新聞台大聲道:「我已經得罪他了,你待怎地?這奸賊想關新聞台,可是未必能夠如願。」 蔡陰文伸手輕輕撫摸獨弟的頭髮,柔聲道:「獨弟,你想關了它嗎?」 獨立機關怒道:「七個小矮人快快判決!婆婆媽媽的,令人悶煞。」 蔡陰文笑道:「是!」轉頭向新聞台道:「言論自由的新聞台啊,今日咱們恩斷義絕,須怪不了我。」 (改編到此) 是啊,蔡英文她的態度跟東方不敗沒兩樣,就是不介入,還有尊重獨弟..啥?獨立機關喔?依法審查做的決定。她這裡說的依法審查也很好笑,竟然跟林語堂武則天傳,描寫那個厚顏無恥膽大包天的武則天犯行不謀而合,林語堂說:「若是她的行動犯罪,她卻時時能使之合理合法。」人家武則天抄家滅族,幹盡所有傷天害理的骯髒事情,也通通是尊重獨立機關依法審查做決定啦。 不過從「總統府被指介入52台寰宇換華視?蔡英文:捕風捉影」這則新聞可知:有媒體報導,中嘉系統台被要求52台由寰宇換華視,稱是總統府的意思?脈絡與五月總統府流出密件如出一轍?蔡總統表示,那些事情都是捕風捉影。 既然蔡英文又像東方不敗,又像武則天,可以視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於無物。那我們也不用客氣,如果真要邁向獨裁,「今天不說出口,明天說不出來」,應該是真的,是總統府被媒體指稱,下令獨弟..又錯了,是獨立機關NCC依法審查做決定的要求中嘉系統台,52台由寰宇換華視。 中嘉系統台,其實就跟中天新聞台沒兩樣,都是要被獨立機關NCC依法審查做決定的,這樣大家知道怕了就好,這一整樁骯髒事,活脫像是強盜在謀財害命。有一個財主很賺錢,強盜就殺了他,搶了他的財產,讓他的員工沒飯吃。要不然,大家以為憲法第15條,也跟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一樣,是在寫好玩的嗎? 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也就是說,雖然蔡英文的獨裁,可以橫暴於一時,只要台灣日後仍然是民主體制,今天所有參與「NCC依法審查做決定」的善良公務員,都可能因其侵權行為,計有1、侵害中天新聞台財產權,2、中天員工的生存權及工作權。3、各系統台的頻道權。4,系統台與消費者訂約的違約問題,以及5,民主國家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及新聞自由權。受到後續國賠的侵權訴追。 我最近爬梳這份「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737 號判決」判決書,判決中天新聞因報導韓國瑜新聞太多重罰,提告NCC敗訴的理由,有很多心得分享,唯本文至此已經太長,就再補充一點, 中天提告NCC說,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關於「致損害公共利益」要件 ,無法令人理解,從事衛星廣播廣播事業之公司或代理商於 製播新聞節目時亦難以預見,與法律明確性原則有違。且是 否「致損害公共利益」於個案中無法由被告依其專業知識及 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有未合。 法官竟說著跟蔡英文,蘇貞昌一樣的怪話,像是在演某種恐怖電影的情境... 「...被告據以行政裁罰,即應尊重」(按:被告,即NCC) 蔡英文說,她的態度是尊重獨立機關依法審查做的決定。蘇貞昌前頭罵完NCC「誰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麼都不管!」好像還換主委,然後就關中天,此時蘇貞昌的態度一百八十度改變,好像被蔡英文同化的那樣:如何證明NCC獨立行使職權? 蘇貞昌:我一定尊重。 大家不覺得蘇貞昌這個答非所問很奇怪,跟早先罵NCC,主委換人時的態度,更奇怪嗎?所謂反常必有妖,又謂口言善身行惡是國妖,「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蘇洵辨奸論則把這樣的人事,通通歸納為奸,國妖,大到可以亡國的妖,就叫「大奸慝」。 也好,大法官777號釋憲文對法律明確性的定義最重要的,就是叫法官親自審理看看, 「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既然法官這裡放棄(已確認不能「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定義了),說他也像蔡英文那樣的不介入,法官的態度也是「...被告據以行政裁罰,即應尊重」。那就由我來鍵盤辦案審一審。好在這樣的明確性審查一點都不困難,只要把剛出爐可以動搖國本的假新聞「總統府被指介入52台寰宇換華視?蔡英文:捕風捉影」,拿來印證。果然水波不興,全台灣沒人在乎,NCC也不去提告誹謗,裁罰..看是要關媒體還是電視台,更沒人因此有利益受損情事,沒有「致損害公共利益」。足見NCC以報韓國瑜的新聞「致損害公共利益」裁罰中天不合法,再以此不合法裁罰為要件,在蔡任內關新聞台,侵犯人民言論自由,違法又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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