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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牛案讓子彈飛
2020/11/16 13:09:06瀏覽999|回應4|推薦4

昨閃電請辭 丁怡銘:政府彩妝師畫到走位 不該成為負擔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昨晚閃電請辭,由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兼任發言人。丁怡銘除了在晚間發出聲明,同時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身為政府的彩妝師,既然畫到走位,就不該成為大家的負擔。

電影【讓子彈飛】,說的是民國八年(1919年),花錢捐得縣長的馬邦德(葛優飾)攜妻(劉嘉玲飾)、師爺(馮小剛飾)及隨從乘著馬拉列車走馬上任,途中遭遇張麻子(姜文飾)一夥伏擊。張麻子一眾破壞鐵軌、掀翻火車,車上人員除馬邦德與夫人外盡皆淹死。由於找不到值錢財貨,張麻子便審問馬邦德;馬邦德為保命,謊稱自己是湯師爺,並聲稱自己身無分文,只有到鵝城當上縣長才有錢。張麻子被「湯師爺」所說的誘人財富所動,便自己扮作縣長帶著手下趕赴鵝城上任。

當中有一段:假縣長的義子小六,被人設局栽贓,吃兩碗河粉只給一碗的錢。傻瓜義子就說假如我剖開肚子,只有一碗怎麼辦?對方說,那我也剖肚子。結果義子一剖,果然只拿出一碗河粉。對方就抱拳說「佩服,可是你上當了」,然後一哄而散,義子當場死狀甚慘的死了。

請看丁怡銘中的局...

【重磅快評】蘇揆假訊息新解:藍不許質疑、綠可造假?
2020-11-15 18:34 聯合報 / 主筆室
..今年七月間,台南市國民黨籍議員爆料有假三倍券,結果遭檢警偵辦,即使後來雲林警方真有查到假造三倍券,但爆料民代仍被警方移送,檢方也據以起訴;蘇貞昌到台南主持再生水廠動土還強勢回應,表示釋放假訊息是社會最痛恨的事,也會造成社會不安,所以他要求執法單位嚴辦,以儆效尤,尤其公眾人物更要以此為戒,不能帶頭作亂,移送法辦剛好而已。
藍營要爆料但沒有確實查證,搞錯了時間被移送法辦,那也就認了,沒想到蘇貞昌緊咬不放,即使法院以民代針對時事提出針砭,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且公共政策本應開放人民討論,凝聚共識,難認有捏造不實謠言的故意,判不罰,但卻惹怒蘇貞昌,要求警方提抗告,非要藍營民代受罰才肯罷休。
如果這是蘇院長對假訊息的一貫嚴厲,即使是民代監督針砭,也一律高規格檢視,那也就算了,但這次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事件來看,卻非如此;丁怡銘舉行記者會,稱牛肉麵冠軍得主使用萊劑的發言,目的是要為萊豬護航,若非業者提出檢驗證明,丁豈會迅速澄清?
再者,發布假訊息是即成犯,並不因事後澄清而滅失,而且官員和民代畢竟不同,民代可以質疑,官員怎可造假?蘇貞昌是學法律的,應不難分辨兩者不同,他忘了當初是如何斥責藍營民代?難道丁不是公眾人物?丁釋放的假訊息沒有造成社會不安?(轉貼到此)

事實是,藍哪是質疑?那是開記者會爆假料。綠的也非造假,發言人跟商家又不認識,造這個假是要幹嘛?丁怡銘臉書甚至說他從來不吃牛肉哩:「他這輩子都沒吃過牛肉」。就是信以為真的搞烏龍罷了。說得清楚一些...

1、振興券案是爆假料,即使後來真有假券,也與議員所爆假料是兩碼子事,不應混為一談。且振興券目的是為防疫,議員爆此假料,會使效果打折,檢警起訴合法,不能硬抝假料只是搞錯時間,且憲法保障言論,非為保障造謠。民代既是在爆假料,即非對時事提出針砭,而是陳述假的事實。法院判無罪理由則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當日馬上發布即時新聞,澄清上開訊息為錯誤訊息,公眾並未因該言論有心生畏懼與恐慌」,顯然與「發布假訊息是即成犯,並不因事後澄清而滅失」之法律意旨有違。

2、我猜兩案動機,前者與政府防疫作為有礙,後者應是政治惡鬥失敗的打柯過頭,惡假害大小相差懸殊。

3,造謠本為即成犯,唯振興券案在前,經司法定讞,形成慣例,使後來造謠或假新聞者,只要事後澄清,皆難以假新聞罪相繩。藍本非質疑,而是假新聞,綠亦非造假,而是打柯太急,失了查證準頭,非「惡假害」,即沒有「真實惡意」,無心傷害商家,事後也已彌補,未造成不可彌補之損害,只有讓柯P短暫丟臉了一下,我看他本人倒不以為意,除非被藍營逼,自己應不想告。

我在剛剛看了丁怡銘的請辭獲准,不由得想起小六被逼剖腹明冤的慘事。一個沒作假的,偏偏被誣有做,逼得自己請辭下台。而誣人做假的,就一下子鳥獸散。不是才在嗆賭嗎?不是才說「藍不許質疑、綠可造假?」嗎?現在是綠的沒做假,警方也說明非「惡假害」未偵辦,或是有人還在提告..這些人難道是惟恐台灣不亂,沒有新冠肺炎?起碼可以先看看報紙,人家藍營振興券假新聞案早就司法無罪定讞,法官說只要事後被造假的有澄清就好,還在那兒告甚麼告?

但這裡談的不是司法問題,而是良好公民如何對自己的失誤行為勇於負責。丁怡銘犯錯,過沒幾天就請辭了,請藍營造假新聞(都過了好久囉)的比照比照。還是要學電影的「讓子彈飛一會兒」,逼丁下台後,再豎起拇指讚丁是條好漢,然後抱拳說:

佩服!只是你上當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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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53221978

 回應文章

藍天
2020/11/16 19:44
早該辭職了

鵝蛋
2020/11/16 17:42

子彈飛的場景我沒看到

我倒是看到口水滿天飛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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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15:16
【重磅快評】丁怡銘下台了 「假消息」還辦不辦?

「成也哏圖,敗也哏圖」,因為善於做哏圖在網路操作帶風向的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同樣因為做了「牛肉麵也用萊牛」的哏圖而下台。不過,下台歸下台,有民眾狀告丁怡銘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到底還辦不辦?

對於民眾檢舉丁怡銘案「散布謠言」,刑事局的回覆是丁怡銘是「針對政府公共政策的提倡及說明,引起輿情對特定商家的誤解,行政院發言人已及時澄清說明」,因此認定「丁案與假訊息的「惡假害」本質有所不同,構成要件不符,暫不受理」。換句話說,就是不辦。

可是刑事局這套說法,顯然和事實差距十分遙遠。首先,是不是「針對政府公共政策提倡及說明」,就可以造假?就不必查證?顯然並非如此。政府掌握公權力,而且「理論上」更具有公信力,不論從民眾或者政府角度看,理應對於事實的查證都應更嚴謹,怎會是針對政策說明提倡,就不用舉證?

其次,是刑事局認為丁怡銘已經及時澄清說明。但問題是,這整個事件,丁怡銘的澄清、說明和道歉,是在店家拿出白紙黑字的檢驗文件之後,才被迫為之;而且當時丁怡銘道歉歸道歉,還是堅持「不是沒有萊劑,只是驗不出」,換句話說,根本沒有認錯。另外這個造假是針對柯文哲,難道只因為攻擊對象不同黨,就不算惡意?

而且,對照過去行政院對於一般民眾或政黨對手「造假提告」的標準,顯然也不是這麼寬鬆。台南有三個市議員說三倍券有造假情況,行政院堅持要法辦議員;有人質疑「大故宮計劃」是要些消滅故宮,其實就只是以評論、分析為主,舉證都是公開發言,政府也是照舉發不誤。過去蘇貞昌的「丟筆風潑」,無涉公共政策,同樣被「假新聞」法辦,怎麼到了丁怡銘身上,刑事局就說「不受理」?

退一萬步看,丁怡銘既然請辭,而蘇貞昌也准辭,無論說詞上仍是「慰留不成」,但顯然政府高層對「牛肉麵哏圖」的操作也感不滿。這個不滿,不管是來自政治面或事實面,總之就是認定這是一件錯誤的事。由此看來,刑事局還要再護航下去嗎?

請辭下台只是棄車保帥的基本操作,但是該追究的法律責任還是不應該縱放。尤其身為政府發言人,卻去幹網軍的勾當,如果這個不是散布假訊息,就沒有人士散布假訊息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20-11-16 15:44 回覆:
電影讓子彈飛,公平的賭賽是:「傻瓜義子就說假如我剖開肚子,只有一碗怎麼辦?對方說,那我也剖肚子。」結果發言人因搞錯萊劑美牛下台了,卻不見對方搞錯振興假券的誰下台,反而繼續鞭屍,要政府辦搞錯萊劑美牛案,怪哉,台灣不是法治社會,都已經有人告發,警方也受理偵辦,司法在前的「搞錯振興假券」案才無罪定讞過,那就再交由司法去辦,這有甚麼問題?再說丁怡銘搞錯萊劑美牛,也不能說就是造假,所謂造假,依據真實惡意原則,是明知其假仍有意為之,丁是發言人,造這個假只是想打臉柯P反萊豬,跟民進黨唱反調的用意,且柯P跟商家隨時都能打臉,反釀政治風暴,常識上不可能,還是蘇貞昌說的對,是年輕人難免有行差蹈錯的時候。也就是說,丁發此錯誤梗圖時,是相信其所發梗突為真,沒有真實惡意。再者,推廣萊豬或萊牛,是國家政策,凡國民都應支持,沒有侮辱到誰,也不會影響社會安寧,大家只要試想一下,為了防疫,全民已有有多大犧牲,假如防疫失敗,看看美國死多少萬人就知慘狀。而為了抵抗共匪武統,台灣多少軍人也在為國捐軀,但這樣子仍不足夠,還要靠買美國先進武器,最好加上美軍犧牲生命的來救,台灣人要美國來救命,就算天天吃美國萊豬也應該,吃人一口,還人一斗,人家犧牲生命,豈有咱吃幾口萊豬就呼天搶地?故凡有販賣萊豬萊牛者,都屬愛國商人,凡肯吃萊豬萊牛者,都是愛國百姓,拿此烏龍案無限上綱,就是在削弱國家,讓共匪武統起來更加容易。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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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13:15
茅坑裏沒屎,洗廁所的要辭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