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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家安全,應修法禁止台獨活動
2020/10/04 19:44:22瀏覽2202|回應4|推薦4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陸遊《老學庵筆記》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法 舉五星旗宣傳最高罰5萬
為了防止中國統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修訂《國家安全法》,增訂人民不得為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進行有政治目的的宣傳,違者最高處10萬元罰鍰;若是在公共場所懸掛、展示五星旗,最高處5萬元罰鍰。

眾所周知,對台灣國家安全最有危害的是共匪武統,而會引起共匪武統的只有台獨,至於立委言之鑿鑿的統戰,是要如何傷害國家安全則仍未知。所謂統戰,維基百科說:

統一戰線,簡稱統戰,是一種由共產主義者(或其他)採用的政治鬥爭方式,指聯合及團結不同政治團體及社會各界的力量,為同一政治目的而共同奮鬥,其基礎理論由第三國際確立。

一般說法則是共匪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行為。如此看來,就與立委的立法意旨有違,因立委說「為了防止中國統戰」,那第一對象應該是共匪,第二對象是共匪的次要敵人,這個次要敵人有可能是美國(以武統論),有可能是台灣(以美中衝突論),指的都是政府,台灣人民這輩子要當上共匪的第一百號敵人,恐怕都很困難。假設台灣人民真是共匪的第第..不知道第幾號敵人,然後他也想要聯合台灣人民這樣的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台灣(以武統論),這對台灣人民來說,不啻是自殺行為,台灣政府有這樣的人民,還不如沒有算了..咳,就算真有這樣白癡的人民,那也該視為匪諜,已經有法可辦了:

立院三讀 共諜納外患罪 最重判死刑
〔記者謝君臨、蘇芳禾/台北報導〕面對層出不窮的共諜案及日益嚴重的假訊息危害,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中國及港澳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章規範;若洩密予中國等敵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戰時洩密最重可處死刑。

一下子說是匪諜可判死,一下子又說只是統戰要罰錢,用的還是不同法條,搞得台灣人好亂啊。

之所以會有這樣自相矛盾到荒腔走板,讓人民匪夷所思的修法,主要是立委自己也不清楚,怎樣的作為才能增加國家安全,怎樣的作為則是傷害國家安全。這叫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根據一般人民的認知,武統最能危害國家安全,而台獨幾乎可以等於武統,所以是台獨會危害國家安全。

我們這裡並不清楚台獨真正的理念是甚麼,畢竟現在台灣已經由主張台獨的政黨完全執了政,茲舉一個廣為人知台獨工作者的主張:「台灣是個獨立國家,它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按:後來又加了字,叫中華民國台灣..只是簡稱不知道是不是叫中灣),甭說立委錯亂,連老百姓也聽不懂,張三是一個人,他的名字會叫李四嗎?還是讓蔡英文來解釋,張三的名字叫做李四張三呢?

事實上,連蔡英文也很無奈...

蔡英文表示,「我沒有說我是中國人有什麼不好,只是怕因此而產生了政治風險。我是台灣人並沒有錯,我是中國人,因為我是念中國書長大的,受的是中國式教育。但是不要忘了台灣是個多元的社會,除了受到中國的文化影響,還受到其他許多文化的影響。」

不知後來是怎麼轉骨,總之就沒再說她是中國人了。我相信像這樣潛伏,骨子裡原本流的是中國人血,嘴巴不敢說的還有很多,就這樣被台獨裹脅。歷史看不到三國不敢說,國文沒有優美古散文不敢說,西遊記被當回文言文來灌水教科書的文言文比例也不敢說,小英總統還以為自己真是南島原住民(最近才現代化,穿上比較多衣服)的後代子孫,也沒人敢說,

妳..妳本來不是一個中國人嗎?

綜上,台獨是一點都不必要,從文明角度不必要,從血源角度不必要,從文化角度沒必要,從國安角度更是沒必要。若只為了共匪武統而台獨,像是狗咬你你非咬回狗的發神經,當然更沒必要。

所謂「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說古時候,有個刺史名叫許登,在他治下,規定人民在元宵節點燈籠只能說成放火,不能說是放燈(音同登。放登?這難道是偷偷改掉許登的姓?難怪他官老爺會老大不高興),於是百姓間就把這個嘲諷流傳開來。而今天在許多台獨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之下,上自總統,下到黎民百姓,不敢講自己是中國人就罷了,可這一會子,他們竟然更進一步,要禁止人民為中國做宣傳。這下子連帶著,不只中國人不能說,祖國也不能說成中國,龍的傳人也甭唱了,唱中華民國頌恐怕也不行..改成中華民國台灣頌再混混看..不許百姓點燈;卻任由台獨工作者大肆進行台獨工作,好引共匪武統的只准州官放火。現在還有人懷疑,是百姓點燈比較容易失火的危險,還是州官直接放起火來比較危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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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我主張由人民提案,為了防止中國武力統一,立委應修訂《國家安全法》,增訂立委及官員不得由「台獨工作者」充任,否則一律送往前線當兵。大家說好不好哇?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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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亂團體國民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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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12:39
台獨固然是消滅中華民國,統一也是消滅中華民國,今天應該沒人會相信中華民國能再統一中國了吧? 所以為國家安全,應修法禁止台獨及統派活動,沒錯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20-10-05 13:41 回覆:
第一,我們是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不該動輒修法禁這禁那,恐有違憲之虞。第二,為國家安全計,禁台獨應該較無疑義,蓋台獨並無歧異性,不發生台獨後要跟誰統一或當哪國第幾州的問題。唯統一有歧異,一是被武統,一是被文統,三是統一大陸。統一大陸主張不宜禁,這是觀照人家亡國的心情,清談無害。被文統則不必禁,給共匪文統一百年看看會不會發生唄。至於禁武統..最好共匪會守法。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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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11:16
都不拉屎了,那總得做些東西讓狗聞聞吧。

鵝蛋
2020/10/05 08:43
問題是民進黨敢修法嗎?別忘了,台獨勢力可是他們最大的選票來源呢。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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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04:02
不行啦
台獨不來鬧一鬧,生活了無情趣

比如說,當初,民進黨要廢國軍,廢軍法,爭先恐後托關係免當兵
現在說都是馬英九縮短役期


又說唱匪歌要嚴懲

其實Frank 是支持唱匪歌判死刑,可是網絡一挖,林志玲也唱匪歌
我收手,怎麼可以把我夢中情人槍斃?

這麼搞笑的台獨怎可叫他安靜?